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大学毕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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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大学毕业设计
中文摘要
农村社会保障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也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和必然要求,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持久动力。
近几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各项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成熟,初步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
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实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完善还为时过早,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终使得农村地区人民的社会保障获得较大的进步。
泰州市社会保障事业起步较早,自1996年建立地级市以来,相继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障制度,截止2004年年末农村参保人员分别达到养老39万人、医疗59万人、失业32万人、工伤41万人和生育31万人。
社保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泰州市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
关键词:
农村社保意义;泰州农村社保现状;改善措施
Abstract
Ruralsocialsecurityisabasicsocialeconomicsystem,whichisthemostbasicandmostimportantpeople'slivelihoodissue.Inrecentyears,China'sruralsocialsecuritydevelopsrapidly,thebasicformofsocialendowmentinsurance,cooperativemedicalcare,minimumlivingsecurity,thefiveguaranteesandthemedicalassistanceasthemaincontentoftheruralsocialsecuritysystemhasestablished.Thissystemstartedfromscratchgraduallymatureandperfect,fromimperfecttograduallymature,whichpreliminaryprotectthebasicneedsoftheruralmasses.Thedevelopmentandpromotionofruralsocialsecurityhascloseconnectionwiththecomprehensivehealthydevelopmentoftheeconomyandthesocietyofruralarea,andisalsocloselyrelatedtothestabilityofruralsociety.Inthecurrentsituation,thelevelofeconomyislow.Therefore,itisstilltooearlytorealizetheruralsocialsecurity.Wemustgraduallyestablishandperfectourcountry’sruralsocialsecuritysystembyenhancingagricultureproductivitybasedontherealityofruralarea.
ThesocialsecurityofTaiZhoustartsearly.Eversincetheestablishmentofadministrationin1996,theendowmentinsurance,medicalsecurity,occupationalinjurysecurity,unemploymentsecurityandprocreationsystemhasbeenestablishedgradually.Tilltheendof2004,thepopulationparticipatedininsurancehascometo390000forendowmentinsurance,590000formedicalsecurity,320000forunemploymentsecurity,410000foroccupationalinjury,and310000forprocreationsecurity.TheestablishmentandimprovementofsocialsecuritysystemplayanimportantroleinthereformofTaiZhou'senterprises,thedevelopmentofsocialeconomyandthesubstantialimprovementoflivingstandardofpeople.
Keyword:
thesignificanceofruralsocialsecurity;CurrentsituationofTaizhoururalsocialsecurity;measuresofimprovement
目录
中文摘要2
Abstract3
目录4
引言5
1.泰州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现状6
1.1初步建立了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6
1.2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偏低6
1.3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6
1.4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完善7
2.泰州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7
2.1相比城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够7
2.2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少,融资渠道狭隘8
2.3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农村居民参保意识不强8
2.4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8
3.完善泰州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措施9
3.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社保提供经济基础9
3.2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拓宽融资渠道9
3.3做好宣传和规划工作10
3.4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11
结束语12
参考文献13
引言
江苏省泰州市地处经济最具有活力的长三角地区,下辖海陵、高港二区和泰兴、靖江、姜堰、兴化四市,全市总人口503万,农业人口约377.9万。
改革开放前,泰州及周边县市农民基本通过集体经济获得基本生存保障,人民公社提供全方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改革开放至地级泰州市成立前,江苏农村除“五保户”和“烈、军属”外,广大农民的“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他们基本上没有享受到任何直接的社会保障。
1996年,地级泰州市成立后,市政府根据全市实际状况于1997年颁布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农民医疗问题有一定改善,但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仍然严重;2006年底,市政府再次制定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百村试点,于2007年下半年在全市农村基本形成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农民社会保障有了较大的进步。
1.泰州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现状
1.1初步建立了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泰州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从1992年起步,起初由民政部门管理。
1997年11月,新地级泰州市政府正式颁布《泰州市农村养老保险办法》,经过多年实施,全市农民社会保障状况仍然很不乐观。
2001年,泰州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险则被移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经办。
后来多次修改社会保障制度,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3月,市政府又相继颁布《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泰州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从而逐步使得农村社会保障获得更好的发展。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198个农村启动了新农保工作,参保人员获得财政补贴,参保缴费人数达12.40万人;足额缴费人数达8.2万人;足额缴费上网人数达5.7万人;共收取保费2.27亿元;各级财政应补贴资金达4664.0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886.98万元、县级财政2337.06万元、乡级财政1439.97万元);全市平均每人每年获得参保补贴135元;已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的人数为3892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129.55元/月;已领取高龄养老补贴的人数为7974人,平均一年可拿到450元政府补贴。
同时失地农民也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经调查,泰州市海陵区对于被征地农民通常给予生活补贴;年龄介于18-40岁之间的生活费标准为120元/月,40-60岁180元/月,60岁以上200元/月。
靖江市采取的措施主要是:
征地农民未进社保前,每年每亩地享受田亩费1300元,直至进入社保,同时在土地征收时一次性给予清苗费900元,政府再帮助其办理养老保险;另外,政府给予特困家庭最低生活补助,海陵区针对这类人群的标准是每户每月150元,通过这些措施在泰州地区总体上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保制度。
1.2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历经多年,泰州农村社保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且已有的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和城镇相比差距显著。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为13933元,而农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为1109元。
城镇水平约为农村水平的12.56倍,差距由此可见。
1.3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
由于我国实行城乡二元户籍政策,导致了城乡社保存在差异。
虽然目前农村社保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与城镇仍不可等量齐观,仅仅包括五保供养、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优抚安置等项目。
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养老和合作医疗还未完全建立,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则基本没有。
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少,而且覆盖面狭隘,制度空白点多,社会化程度低。
1.4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完善
受到国情的限制,城乡社保尚未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不但城乡完全分开,甚至不同乡镇和不同地区都是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和各自管理的。
体系内没有系统的管理制度,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管理的效率。
例如泰州城镇的社保基金是由中央政府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的,而泰州农村地区的社保金则仍然是由地方各级政府的下属机构管理,城镇社会保障可以通过社保部的运作来解决监管问题,但是农村由于管理分散要有效的实现系统管理就非常困难。
我国应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职能,推进农村社保基本制度的建立和体系建设。
具体应在下面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拓宽农村低保资金筹资渠道,建立低保财政资金支持和托底的制度,应将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
要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纳入公共财政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保障做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实现长远生计有保障。
要推进将正规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非正规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实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要广开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三是明确政府对农民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的建设和基本账户的筹资具有重要责任,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的建设。
要通过公共财政的手段,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和服务,调动各级政府在搞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监管水平;四是要通过公共财政的手段,加强对城乡社会保障政府部门和工作队伍的规范化及建设和统一管理,建立全国协调、上下一致的社会保障工作体系。
2.泰州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2.1相比城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够
农村和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去甚远。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必须要以完善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为前提。
城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国家大部分投资和项目都放在城镇,许多关乎国计民生和实力强大的企事业单位都位于城镇,另外城镇各产业之间的比例结构较为合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
这就为社会保障的形成准备了良好的环境。
相比而言,农业在农村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特别是我国低下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将广大农民都束缚在农业生产上,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社会保障的发展。
2.2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少,融资渠道狭隘
在城镇,由于有大量企事业单位存在,它们承担着交纳社会保障费用的义务,而且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无论是绝对水平还是增长速度都高于农民,有能力交纳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资料,我国城镇居民现阶段按工资的27%交纳社保,另外,国家财政对社保基金的拨款也主要在城镇,并且已形成了完善的收费和管理制度,所以城镇有条件建立规范固定的社会保障基金。
农村更多关注的还是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生活的稳定,还很少上升到社会保障这样一个高度。
2.3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农村居民参保意识不强
从城镇居民和农民的素质来看,城镇居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高,且各方面的观念和意识较为先进和开放,而农民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较为关注眼前利益。
因此,即使现阶段推行农村社会保障,也很少有农民会接受和参与,更多的是持一种怀疑和观望的态度。
2.4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从总体来讲,社会保障立法还缺乏合理的理念,社会保障立法的机制和程序也有问题。
如法律法规的起草由不同的机关负责,社会保险的立法由劳动保障部承担,社会救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这不仅使法律法规增加了很多部门色彩,有时甚至法律本身服务于部门利益。
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
社会保障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应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其效力应该仅低于宪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社会保障法》仍处于起草阶段。
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大多以“规定”、“决定”、“意见”和“通知”的形式出现,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主要散见于政策文件、部门规章和相关机关发布的通知、命令等等。
并且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
从个体来讲,当前,由于缺少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和监督体制,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规范,混乱无序、缺乏约束,影响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可靠。
3.完善泰州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措施
随着泰州农村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
3.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社保提供经济基础
(一)改变传统经营模式,扶持和鼓励家庭经营。
调查显示,泰州地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1275.04元,同比增长18.6%。
在家庭经营收入中,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上半年来自农业的收入为682.03元,同比增长21.7%;非农产业经营收入593.01元,增长15.3%。
政府部门努力为家庭经营提供方便,鼓励家庭经营的发扬壮大。
(二)通过土地改革、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差别税收制度和加强农村经济体系建设等方式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农民外出劳务收入。
从2004年起,泰州各级进一步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成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与各市(区)签订了农村劳务输出目标责任状。
全市建立了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培训专项资金,为扩大劳务输出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市上半年农村新增劳务输出3.20万人,使劳务输出总数达到了74.82万人,从上半年情况看,农民外出从业收入增长15%。
(四)对农业采取扶持政策,促使粮食生产增产,使农民“政策性收入”增加。
农业出现了多年少见的“增产、增收”的好形势。
2005年起全省减免农业税,各种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农民陆续从中得到实惠。
3.2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一)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应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的结构,提高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社保资金的投入。
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2071285万元。
根据各地上报的变更预算和市本级变更预算汇总,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变更为2168042万元。
据统计,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633900万元,占预算的95.6%,比2010年支出实绩增长22.1%。
其中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财政民生支出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
排支农专项资金3100万元,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大农民培训投入力度,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与此同时,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
安排新农保和养老保险地方配套资金6000万元,确保基本养老金和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时发放。
安排再就业资金1452万元,强化就业社会服务,提高社会就业水平。
安排社会救助资金613万元,专项用于社会边缘人员救助。
这就为整个市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二)此外,更应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强本地企业对泰州农村增收所起到的作用,并且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资性收入。
(三)借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经验,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从社会广泛募集资金;
(四)认真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基金管理流程,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对社保基金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基金的使用合理化与规范化。
(五)与此同时,各地农村也应该在政府的指引下扩大生产,积极响应政策和号召,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将农产品更好更多的打入市场,为提高社会保障程度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农村要深入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村活动。
要继续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保证培训券发放到位,及时兑现,发挥作用。
要结合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村级平台建设。
要切实认真抓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实现即征即办的目标。
同时继续重视抓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贯彻人才强国战略。
3.3做好宣传和规划工作
(一)各部门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综合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要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依托网站、“12333”和各主流媒体,宣传典型、宣传政策、宣传工作进度。
(三)要重视并且抓好信息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和序时进度上传下达。
要加大对宣传信息工作的考核力度,坚持通报和专项奖励制度。
(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障的意义、政策、办法,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障意识,使所有用人单位和员工都要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3.4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一)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
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实行农村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基金管理与业务管理相分离。
强化三支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二)各地要积极开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实现立法、监察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工作的目标,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大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结合当地实际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与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开展普法活动与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
(三)强化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泰州市2007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标准》针对主要是县、乡级部门从“制度出台、组织领导、试点成效、基础数据库、机构队伍建设”等十一个方面评定等次,适当表彰。
(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既是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贯彻实施三部法律为契机,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提升履行部门职责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运作方式。
(五)同时,要以以上三个法律文件为蓝本,适时制定出与泰州本地区所相适应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在社会保障的同时也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
结束语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
它的建立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城乡二元制结构造成的不平衡状态,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将会向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社会化等更加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方向发展。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大农村人民就可以从中得到切实的利益,生活条件得到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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