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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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地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序“三检”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标准,特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制度(以砼分项工程为例),工序“三检”制度是施工过程中最基本的质量管理制度,各作业队(班组)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严把质量关。
1、自检
1.1各工序施工完毕之后,由该工序施工人员对自己所施工作业面的成品、半成品进行自检。
1.2自检内容:
1.2.1墙柱箍筋、水平钢筋规格及间距等;梁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弯钩尺寸、锚固长度等;梁钢筋规格、间距,箍筋加密位置箍筋数量等;板钢筋规格、间距等。
1.2.2墙柱模板垂直度、轴线位置等;梁模板标高、尺寸、轴线位置等;模板标高、平整度等。
1.2.3洞口钢筋加强筋。
1.2.4模板接缝处理。
1.3自检完毕后,如发现问题须及时纠正;纠正完毕后再次进行自检直至合格。
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互检程序。
2、互检
2.1各工序施工人员对自己施工作业面的成品、半成品自检合格后,由工区技术员组织班组长及同工种施工人员互相对各自施工作业面的成品、半成品再次进行检查,工区技术员应做好记录。
2.2互检内容:
同自检相同。
2.3互检完毕后,如发现问题须令该工作面施工人员及时纠正。
纠正完毕后再次进行自检、互检,直至互检合格。
互检合格后,施工作业队申请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对已完成的工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交接检
3.1下道工序开始之前,下道工序施工人员须对上道工序成品、半成品进行交接检。
复检结果同项目质检人员检验结果一致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
3.2交接检内容:
同自检内容。
3.3交接检如发现问题须令上道工序施工人员及时纠正,并通知项目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项目部质检人员复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
4、其它各分部工程参照砼分部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只有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才能保证各道工序合格,只有各道工序合格才能保证各分部工程合格,才能保证整个单位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各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及项目质量检查岗位人员须按照上述制度认真落实,如发现“漏检”、“不检”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质量“三级”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掌握在预控当中,根据业主方、公司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结合我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在工序“三检”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本项目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责任岗位必须遵照执行。
1、“一级”检查即“初检”:
责任人:
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及程序:
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
初检又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贯穿于工序“三检”制的始终,劳务单位和作业班组人员必须根据质量控制要求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的逐项检查和纠正工作,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按照工程部的要求真实地填写相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初检合格后,要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2、“二级”检查即“复检”:
责任人:
劳务单位负责人、工区技术员、工区技术主管;
职责及程序:
复检是在班组初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会同劳务单位负责人对初检结果进行检查和复核。
复检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实际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施工记录和复检验收工作。
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复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专职质检员或工区技术负责人)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
3、“三级”检查即“终检”:
责任人:
工程部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
职责及程序:
终检是对初检、复检结果进行最终检查和审核,由工程部专职质检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初、复检结果进行检查,对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
终检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经过复检后的检验结果是否复核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并负责终检验收工作。
终检验收合格后负责终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为最终质量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在终检合格后形成最终的质量资料,通知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检查。
4、未经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核验的检验批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
5、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应有签字完善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6、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查表。
移交的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等工作必须签字完善,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对于有相互关系的隐蔽项目,由于上道工序执行本制度不力发生“漏检”“不检”现象而引发的质量事故,由隐蔽放行人承担责任。
下道工序在上道工序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隐蔽,由擅自隐蔽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及时查出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实行本项目安全质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
所有参建本项目的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的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应由安全总监、安全及质检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
2、项目经理部周检的评定依据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应认真逐条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内。
3、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列为整改项目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内,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由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
4、安全总监及现场安全员、技术员每天及时对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施是否可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
5、安质部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应每天对本工作区域内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责成工区、施工作业队相关人员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对一时排除不了的隐患情况及时向项目领导上报。
四、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质量意识,不断增加和充实安全员的安全质量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质量基础工作,实现安全质量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可控有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岗前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包括劳务工)进入岗位或者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专项教育培训:
在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新的材料时,工程部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交底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召开一次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总结上月安全质量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5、施工作业队要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经常性地进行分工种、分班组的质量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6.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
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对不同性质的工种进行相应的教育,起到应有的培训效果。
五、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培训方式分为外送培训和企业内部培训两种。
1.1企业内部培训包括举办各类培训班、参观考察、业务学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答卷、报纸杂志刊登学习资料、实地演习、自学等多种形式。
1.2委外培训指委托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为企业培训人员。
持证上岗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做好继续教育记录。
2.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不得涂改、买卖、伪造。
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项目经理、内审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统计员、计划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测量工员、试验员、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的培训均需委外进行,培训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有效上岗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4、项目领导应按照合同部编制的年度外派培训计划按期安排外派培训,确保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六、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进行质量教育,积极开展“一学、四严、一追查”(一学:
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四严:
严守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履行合同。
一查:
追查责任者)活动。
2.进行技术培训,工程部应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提高工程质量。
3.项目部合同部应建立项目劳务用工台账,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劳务用工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
4.进场劳务用工必须具备工种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与劳务施工队主体依法建立劳动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及项目规章制度等知识培训等培训,未接受培训不准上岗作业。
做到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5.施工队要把各外部劳务用工自觉纳入本项目统一管理范畴。
按照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按规范、规程、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施工,积极开展工序“三检”活动,严格按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作业。
6.劳务用工纠纷解决程序:
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预控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本着施工质量“预控为主”的指导思想,我项目特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例会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施工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各施工班组长参加。
2.质量例会内容主要通报分析上次例会的完成情况、本次例会需解决的质量问题和质量要求、以及保证质量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3.特殊情况下,质量例会可与质量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八、月综合评比和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和成本控制有效进行,提高班组质量安全知识,确保工程工期,本着施工过程不浪费,不偷工减料,组织协调好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和成本控制评比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长参加。
(1)项目施工部每月底召开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评比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长参加。
(2)质量评比以项目安质部对各班组的质量要求和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但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施工工艺标准的要求。
(3)进度评比活动以项目工程部、合同部以及各工区长协商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主要参评依据,按每月完成计划量百分比核定发放奖金。
(4)经评比符合奖罚措施的各工序,由合同部根据制度规定向项目经理报上奖罚数额和奖罚原因,由项目经理审核后落实兑现。
(5)给项目施工部造成严重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问题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终止班组劳务合同、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加工厂管理制度
1.为保证施工质量,我项目特制定奖罚制度,视情节严重奖罚措施包括奖励、罚款、警告、开除。
2.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对于违反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100元以上之罚款及警告以上处分。
3.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造成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相关数据。
5.上下班前,检查所有器具有无破损、机器设备是否正常,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机器故障要及时找维修人员,禁止私自修理。
非岗位机器操作工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设备,擅自乱动导致机器设备异常者从重处罚。
6.工作中出现作业异常、品质异常要及时反馈汇报,不隐瞒实情,及时整改。
7.每个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项目部的技术安全培训,没有参加过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十、施工组织编制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基本技术文件,是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项目开工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之一。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部门、地方的行业标准,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纪要、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编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适应项目特点的安全、质量、环保、冬雨季及夜间施工的措施。
3.关键施工技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主要人员参加讨论研究,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监理和业主;其他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总工程师复核、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监理和业主。
有复杂计算的应由两名技术人员独立进行验算,然后由项目工程核对比较后确定。
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1)各工序施工步骤、施工方法;
(2)机械设备的选用;
(3)施工工艺框图;
(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措施。
(7)应急预案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批复,便是具有法规性技术文件,必须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
工程技术部应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本标段工程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方案编制审批
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然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沈阳市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由专业分包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及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二次审核,然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全场性施工部署及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包括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施工管理措施、施工应急预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附相应的施工图纸及设计计算书等内容。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本工程主要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有深基坑工程、井点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
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及数据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方案中除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该有构造详图,图示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十二、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2.1人员配置及其职责
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检测的需要,试验、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且在年检期内。
原材料试验及试件抗压试验由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试验单位承担,作为见证试验室和常规试验室。
试验室配备试验及资料管理人员3名。
试验室主任:
对施工中的试验、资料及见证取样等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物资进场及相关资料的索取工作。
试验员及资料管理员:
负责进行施工试验的相关工作,协助资料员收集施工试验相关资料。
负责产品取样、试件、试块的制作及养护、填写试验记录,送试验室,从试验室索回试验资料等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试验岗位资格证,并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必须保证每个试验检测项目有两人以上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应达100%。
12.2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先编制试验方案及试验计划,并上报监理审批。
(2)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的试验与检测工作程序进行控制。
原材料试验、试件抗压试验及见证取样,由试验和监理单位共同考察,确定委托试验单位、确定试验取样的部位,签定委托试验合同。
(3)委托试验需详细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必须详细描述被测试体或样品的各种信息、测试项目和要求完成的时间,并对其代表性和真实性签名见证。
对于需要到现场抽样或其他方式抽样的试验检测工作按照抽样管理程序进行。
(4)单位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100%。
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外进行。
(5)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应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管理规定。
12.3分项工程试验检测要求
12.3.1围护结构的试验检测
(1)围护桩施工时,同工班,同配合比,每5根桩,制作现场检测试件一组,100%见证,成桩按10%检测桩的完整性。
(2)商品混凝土进场后,复检其拌合物性能,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3)桩间网喷混凝土,严格按照选定配合比施工,控制砂、石、水泥、速凝剂质量,严格遵守抽检频率。
检测试件按同配合比,每500m2喷大板切割制件,送选定的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2.3.2主体工程试验检测
(1)结构实体检测及其他试件的制作
①钢筋保护层的检测:
对不同部位的结构混凝土保护层,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5)要求,委托有资质试验室现场检测验收。
②结构实体600℃·d试件,对不同施工部位,不同等级,均留置一组。
③冬季施工时除正常制作不同类别试件外,每次施工还另制作一组临界试件,一组“同转标”试件。
④拆底模、拆撑试件:
根据施工工艺需要应制作1~3组同条件试件,作为施工控制之用。
(2)钢筋焊(连)接质量控制检测
①钢筋焊接:
电焊工在施工前应做“班前焊”试件,腈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施焊。
接头验收时,以3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个亦为一批。
②钢筋机械连接:
每一种钢筋在正式制作加工前均应做“工艺检验”,当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工制作。
验收按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取三根试件进行拉力试验。
(3)混凝土耐久性的检测
根据《QGD-003-2008》规程中的要求,本工程结构混凝土中,计划在浇筑不同等级、不同部位、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中,至少各做一次电通量的试验。
(4)钢支撑及其支护系统检测
对焊缝进行10%探伤检测,判断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连接螺栓每批进场后,取样检测扭矩系数等项目。
12.4试验资料的管理与保管制度
(1)原始记录指包括抽检与检测时填写的最初记录,是反映工程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必须严肃认真对待。
(2)原始记录采用业主、监理认可的统一表格,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3)填写原始记录采用碳素墨水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中打横线加以说明。
(4)原始记录必须检测、记录和校核人员签字齐全。
审核无误的原始资料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5)试验报告是试验、检验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必须保证其内在的外观的质量。
要严格复核、审批手续。
(6)试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文字简练、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结论正确。
一次达到验工移交的资料文档要求。
12.5不合格试件管理制度
(1)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原因,防止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2)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3)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4)如复测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
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
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5)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
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不按合格品进行处理,做好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6)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并将处理情况闭合,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12.6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1)所有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到达现场后,由试验室负责对照有关规定的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审查质量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的符合性,现场验收原材料、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和数量。
(2)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和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送第三方检测。
(3)外委试验员接受样品时,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要求,并填写材料回复单后,依据委托合同进行检测项目检测。
(4)使用商品混凝土时,现场试验员要按要求制作试块,及时进行塌落度等现场试验,不符合要求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确保商品混凝土的使用质量。
(5)混凝土搅拌和浇筑过程中,现场检测组试验员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并按规定频率和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并填写试验原始记录上报试验室。
(6)现场试验员应随时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7养护室管理制度
(1)本养护室为自动控制温、湿度标准养护室。
控制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
(3)养护室有专门人员负责。
每天定时(至少3次)记录养护温度和湿度。
(3)试件进入养护室前,应及时登记登记试验编号、试验日期、龄期、试件类别、试验项目及数量。
(4)养护室的试件应按龄期分架分层排放,并按破型日期顺序排放整齐。
(5)温、湿度控制设备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6)蓄水箱每月清洗一次,经常保持水箱清洁,以提高喷雾系统的运行效率。
十三、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查验收及储存管理制度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检查验收。
首先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型号,视外观合格后方可卸车。
卸车后,立即取样作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2.对水泥的验收,每进一批都必须按规定要求抽样做试验;钢材也必须是每进一批都要及时抽检试验。
3.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一定要勤检查,勤保养,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利用率。
4.水泥堆放必须入库,库房四周封闭,排水通畅,严禁露天堆放。
入库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以免降低水泥强度,影响工程质量。
水泥码高不得超过15袋。
5.钢材堆放位置四周排水通畅,做到上盖下垫,严禁露天堆放,以减少锈蚀造成的损失。
各种规格型号由小到大,排成一条线,堆放整齐,严禁规格型号混淆不清堆放。
6.工程施工物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倒卖施工物资或拉到项目部以外使用。
若有违犯者,将予以严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工程材料丢失,被盗,腐烂,变质,将视情节予以不同处罚。
对管理不到位,不按规范管理,被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检查时的一切罚款,由各责任人自己承担,造成负面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搞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2.全体职工应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自觉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珍惜已完成的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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