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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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宜城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宜城市内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宜城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宜城市建设局的委托,依法对评标、定标活动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评标、定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评委的成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评委从宜城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应当符合《宜城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委管理办法》中关于招标人代表的规定。
招标人无具备规定条件代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六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数据。
第七条评标按两阶段进行: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
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造成重大限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按上述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7、评标委员会认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综合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
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权重:
一类及二类工程按30%、50%、20%选用。
三类及四类工程按20%、60%、20%选用。
(一)技术标100分:
(采用暗标形式)。
(1)主要施工方法[18分]
①分部施工方案每缺一个分部,扣3分;②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过于简单或不合理,每个分部扣0.2分;③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每项扣0.2分;④施工段划分不科学不合理,扣1分;⑤缺垂直运输及吊装施工方案,扣1分;⑥无施工程序扣1分,或程序不合理扣0.5分;⑦无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扣1分,措施不合理扣0.5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
①材料计划表所列主要材料,凡品种规格不全,扣1分;②材料计划表中无计量单位的,扣0.2分;③缺少构件计划的扣0.5分,未标明规格型号的扣0.5分;④缺少门窗计划的扣0.5分,未标明规格型号的扣0.2分;⑤材料计划无进场时间的扣0.5分,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不相符的扣0.2分。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5分]
①施工机械计划表中主要设备不全的,扣2分;②机械计划表中无台数、无型号,扣1分;③选择设备不合理、不适用的,扣1分;④机械计划表未标明进场时间的,扣1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
①劳动力计划表所列工种不齐全,扣2分;②劳动力计划未标明各工种进退场交接时间的,扣1分;③无劳动力动态配置的扣1分,与进度计划不相匹配的扣1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
①无质量管理目标扣1分;②无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图的或不合理扣1分;③无质量管理制度的或制度不全扣1分;④无技术交底措施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⑤无“三检”制度的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⑥无隐蔽工程验收规定的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⑦无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的扣1分;⑧无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的各扣1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
①无安全管理目标的,扣1分;②无安全交底措施扣1分,措施不力扣0.5分;③无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④无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的,扣1分;⑤无防火管理规定及消防措施的,扣1分;⑥无“三宝”、“四口”强制措施的,扣1分;⑦无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扣1分;⑧无现场急救措施的,扣1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与进度表或网络图脱节的,扣2分;②主要设备、材料、劳力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不匹配的,各扣1分;③保证工期的技术措施不切实际的,扣1分;④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不合理的扣1分;⑤发生意外事故后没有抢工措施的扣1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①无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扣2分;②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1分,制度不全扣0.5分;③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扣0.5分;④无污水排放措施的,扣0.5分;⑤无施工用电搭设管理措施的,扣0.5分;⑥无钢脚手架搭设、拆除、堆放管理措施的,扣0.5分;⑦无门卫管理、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扣1分。
(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0分]
①进度计划表或网络图与施工段流水作业不协调的,扣2分;②网络图未用电脑绘制的,扣1分;③网络图未标明关键线路扣2分,关键线路不正确扣1分;④进度表与工期不对应、无起止时间的,扣2分;⑤网络图无起止时间、无总工期的,扣1分;⑥进度表与网络图不对应的,扣1分。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未用电脑绘制或比例失调的,扣1分;②平面图未反映本项目地理位置、施工主干道、工地出入口位置扣1分;③平面图未反映施工道路、临时用水、用电线路及控制箱位置,扣1分;④平面图未标出主要材料堆放区域的扣1分;⑤平面图中主要施工机械未标出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⑥平面图无污水处理池位置及排放流向的,扣1分;⑦平面图未标出消防设施位置扣1分,位置不合理扣0.5分;⑧平面图未标出临时设施位置及用途的,扣1.5分;⑨工地大门未设档泥板的,扣0.5分;(10)平面图布局不合理的,扣2分。
(1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12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明显与本工程不符的,扣8分;②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部位、重要结构施工方案不详,扣1分;③施工组织设计过于简单不能指导施工的,扣2分;④施工组织设计前言部分工程概况不清的,扣0.5分;⑤施工组织设计前言部分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的,扣0.5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该项可打零分。
如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70分,评委应注明评分理由,并在评标会上宣读。
(二)综合标100分:
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以及投标人的项目班子配备、类似工程经历和社会整体形象等内容进行评估、分析、比较。
1、项目班子配备(38分)
(1)项目经理[8分]
a、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3分
b、项目经理简历表3分
c、项目经理业绩手册2分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4分]
a、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5分
b、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造价)9分
(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4分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4分
a、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4分
b、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
2、投标工期(12分)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6分
(2)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6分
3、工程质量目标(12分)
(1)对招标工程质量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8分
(2)对工程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4分
4、投标人近两年业绩、信誉[38分]
(1)合同履约情况[3分]
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方面处罚的,不得分。
(2)工程质量[10分]
只考评投标人获得的优良工程项目;获多次(项)奖励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①获国家建设部、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得10分;
②获省建设厅、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得7分;
③获市建设局、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得5分。
(3)文明施工[2分]
获建设部、建设厅、建设局通报表彰的“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得2分。
(4)安全生产[3分]
①获建设部、建设厅、建设局通报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得2分;
②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规范的,得1分。
(5)质量管理[4分]
获建设部、建设厅、市建设局通报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得4分。
(6)质量体系认证[3分]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得3分。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情况[2分]
获建设部、建设厅、市建设局通报表彰的科技示范工程,得2分。
(8)企业社会整体形象[11分]
①受建设部、湖北省建设厅、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②违反招投标法规被立案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③违反建筑市场法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作为不良行为公示的,不得分。
(三)商务标100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Ⅰ、无标底投标报价法
(1)评标价的确定办法:
评标价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低于次低报价5.0%(不含5.0%)以上的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商务标的得分为:
a: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3.0%以内的得100分;
b:
低于评标价3.0%以上的,每低于1.0%扣4分,最多扣8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Q]-0.03}×100×4(20≤K≤100)
c:
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0%扣8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Q]×100×8(0≤K≤100)
d:
低于次低报价5.0%以上的最低报价,商务标得分为20分。
以上式中:
q—投标报价,Q—评标价
Ⅱ、无标底预算价法:
(1)评标价的确定办法为:
评标价为各投标人的预算价中去掉一个最高预算价和一个最低预算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评定商务标时,以评标价为尺度上、下浮动幅度在+5.0%和-7.0%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超出+5.0%和-7.0%,则该商务标得分为零。
投标报价在有效范围内,商务标得基本分80分。
如投标人的预算价超出评标价-4.0%—+4.0%范围时,其商务标得分扣减4分,记为Kf。
a、投标报价在评标价+5.0%和-5.0%范围内,商务标得分为:
每高出评标价1.0%扣4分,最多扣20分;每低于评标价1.0%加4分,最多加2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
K=80+[(Q-q)/Q]×100×4-Kf(56≤K≤100)
b、投标报价在评标价-5.0%到-7.0%范围内,商务标得分从100分至92分递减。
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Q]-0.05}×100×4-Kf(88≤K≤100)
以上式中:
q—投标报价,Q—评标价
Ⅲ、有标底预算价法:
(1)评标价的确定办法:
评标价=0.3×标底价+0.7×E
E为各投标人预算价在标底价-4.0%¬—+4.0%范围内的有效预算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各投标人的预算价均不在标底价-4.0—+4.0%范围内时,可采用无标底预算法或其他预案确定评标价,但须在评标办法中明确。
(2)评定商务标时,以评标价为尺度上、下浮动幅度在+5.0%和-7.0%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超出+5.0%和-7.0%,则该商务标得分为零。
投标报价在有效范围内,商务标得基本分80分。
a、投标报价在评标价+5.0%和-5.0%范围内,商务标得分为:
每高出评标价1.0%扣4分,最多扣20分;每低于评标价1.0%加4分,最多加2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
K=80+[(Q-q)/Q]×100×4(60≤K≤100)
b、投标报价在评标价-5.0%到-7.0%范围内,商务标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从100分至92分递减。
该项记分公式为:
K=100-{[(Q-q)/Q]-0.05}×100×4(92≤K≤100)
以上式中:
q—投标报价,Q—评标价
Ⅴ、工程量清单无标底报价法:
1、投标单位的无效投标报价确定
(1)高出拦截价的投标报价;
(2)低于拦截20%的投标报价;
(3)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的。
2、评标价的确定办法:
评标价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低于次低报价5%(不含5%)以上的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商务标的得分为:
a、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3%以内得100分;
b、低于评标价3%以上的,每低于1%扣4分,最多扣80分;该项评分公式为:
K=100-{[(Q-q)/Q]-0.03}×100×4(20≤K≤100)
c、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扣8分,最多扣100分;该项计分公式为:
K=100+[(Q-q)/Q]×100×8(80≤K≤100)
d、低于次低报价5%以上的最低报价,商务报得分为20分。
以上式中:
q—投标报价,Q—评标价
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综合标得分×综合标权重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作书面记录。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用哪种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十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第十一条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五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宜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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