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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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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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正文
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 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不得拒诊。
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
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
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
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十二、急诊病人的检查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及时送检,送检项目应及时追查结果并及时记载、处理。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科岗位职责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以救死扶伤为已任,始终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病人排忧解难,消除疾苦。
第二条 关爱病人,帮助病人,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三条尽职尽责,遵时守纪,准时到岗,微笑服务。
第四条 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礼貌用语,文明行医,对病人有耐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五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
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六条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实行人性化医疗。
第七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第八条 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 科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汲取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一十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急诊科科室职责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2.急诊科所有医护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门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有关领导需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和业务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
按时参加院周会,传达落实会议精神,保证政令畅通。
2、实施目标管理,组织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3、负责制定科室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汇报。
4、按要求进行业务查房,及时检查医护人员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新业务新项目的开展。
6、重视继承、发掘、整理、应用中医药学,不断提高中医疗效,突出中医特色。
7、每两周进行一次行政查房,解决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8、组织本科急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组织有关的临床病例讨论和会诊,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医疗水平。
9、经常检查督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10、负责本科医疗纠纷的处理。
11、负责全科院内感染的质控工作。
12、负责制定本科的科研、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实习、进修医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14、确定本科医生的轮转、值班、会诊、出诊。
15、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营销知识与技能、业务技术、人员素质、规章制度、质量意识、医院文化等方面的培训。
16、加强成本管理,努力降低业务成本。
17、负责制定下级岗位描述,对科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18、完成上级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2、每周至少查房一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解决下级医师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提出的问题。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下级医师的医疗质量和执行技术操作常规的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审查、指导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
5、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例讨论、会诊。
6、负责主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逐渐形成专业特长,达到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7、负责督促落实科室内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8、了解本专业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定期或随时向科内人员介绍、指导临床工作。
9、按规定时间参加门诊工作,随时参加门诊疑难病例的会诊。
10、对下级医师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功训练和考核。
11、重视中医工作,突出中医特色,不断提高中医药疗效。
12、遇有重大问题、请院外专家会诊以及转院病人等报业务部备案,必要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医师的技术指导下进行工作,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培训。
2、每天查房一次,指导下级医师的临床工作和技术操作,重点对新入院病人和急危重病人进行严格把关。
3、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例、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4、按时参加值班,承担急诊门诊,主持院内抢救及二线出车工作。
5、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
6、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7、认真执行并督导本科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把关医疗质量关,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工作。
9、组织本组医师认真学习基础理论和技能,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10、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11、重视中医工作,突出中医特色,不断提高中医药疗效。
12、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留观病员的医疗工作。
2、对分管病员实行24小时负责制。
3、按规定参加值班,承担一线出车任务。
4、负责住院病历书写,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5、每日两次查房,对住院病人提出检查、治疗意见,亲自操作或指导进修实习医师进行简单操作,对分管病员提出转科或出院意见,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
6、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例,医疗事故的讨论并做好记录工作。
7、参加科内查房、随时了解病人的饮食起居,情志、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9、努力学习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练好基本功,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疗效。
10、重视中医工作,突出中医特色,不断提高中医药疗效。
11、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12、担任进修、实习医师带教工作,负责对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的修改。
急诊科值班医师岗位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认真、及时地进行急诊、抢救工作,对急诊科患者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详细记录。
2.遇疑难抢救患者,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诊视,对病情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允许时再护送到病区。
3.坚守工作岗位,若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急诊科,应认真做好安排后方能离开。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疗差错事故。
5.对危重急诊患者,凡经预诊鉴别后划定归属某科的患者,该科医师应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推诿,需要时可再邀请会诊。
6.负责观察室患者的诊治工作,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检,及时书写病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7.认真作好口头、书面、床头交接班,一般观察患者每日上午、下午、晚间各查房一次,危重患者勤观察及时记录,认真做好留观病历的书写工作。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应向医务科和院领导报告。
8.负责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认真修改各种医疗文件。
急诊科首诊医师岗位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按照首诊医师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2.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必须采取有效抢救措施。
3.需会诊的应立即会诊,接到会诊通知的科室和值班医师需立即赶到,但首诊医师必须负责介绍病情,需转入专科或住院治疗的由转入科室接诊处理。
4.对急重病或各科“临界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抢救或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请有关科室共同会诊。
5.对需要紧急手术的患者,由接诊科室医师立即与手术室联系安排,并同时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和准备,及时手术处置;手术室和各辅助检查科室应立即安排,不得延误时间丧失手术抢救的机会。
6.对待中、重大抢救事故时,应及时向急诊科主任反映情况,同时通知医务科和有关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急诊科出诊医师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外急诊出诊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当接到出诊抢救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目的地。
2.对急诊、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做好记录,待病情允许时才离开或护送回医院,必要时可电话先与医院取得联系。
3.出诊前检查各种抢救必备药品器材,出诊返院后做好登记,并办妥药品器材的补充手续。
4.出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从业资格证及职业资格证,方可出诊进行急救治疗。
5.应严格遵守医院的急救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到达现场后,争取第一时间救助,争取使患者生命脱离危险。
7.对待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面对,时刻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急诊科调度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接听、记录、录音急救电话,调度车辆和急救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后要了解当班次医、护、驾驶人员情况及车辆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调度。
3.接听呼救电话必须迅速、准确,简要询问病情、地址、等车地点,并做好记录。
4.接听呼救电话时,要做到态度热情,使用礼貌、文明用语。
5.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6.遇有突发性灾害事故或重大伤亡事件,必须果断调度指挥,快速调度首批车辆,及时报告领导,迅速组织后备急救力量。
7.随时与急救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各值班车辆的位置和急救情况,以便正确及时调度,确保急救任务的完成。
8.必须及时准确地填写各项记录和日报表。
9.负责急救电话和通讯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无车出救必须向呼救方解释清楚原因,并留有详细记录及录音,以免引起纠纷。
11.严格执行科各项规章制度和通讯技术操作规程。
认真学习通讯调度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2.负责调度室清洁卫生工作。
急诊科驾驶员岗位职责
1.在急诊科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值班调度的指挥,迅速出车,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快速完成急救任务。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油料,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出车前的准备。
下班后须将车辆加足油、水,及时排除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车管科长报告。
5.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急救医疗任务。
执行任务时要服从医务人员指挥,并协助抬送患者上、下车。
6.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7.爱护公物,保管好车上的器材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院外急救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院外急救和急诊门诊工作。
2、按规定参加值班,做好交接班工作。
3、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例、医疗事故的讨论并做好记录工作。
4、参加科内查房、随时了解病人的饮食起居,情志、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努力学习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练好基本功,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疗效。
7、重视中医工作,突出中医特色,不断提高中医药疗效。
8、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9、担任进修、实习医师带教工作,负责对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的修改。
急诊科驾驶员岗位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坚守岗位,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熟悉道路情况。
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
划卡上、下班。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院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急诊知情谈话、签字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四、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或总值班批准。
五、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六、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七、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八、72小时谈话制度:
1、非手术病人入院的72小时内,由经管医师对病情及诊疗措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并让病人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
2、告知内容包括主要病情、重要的体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已采取的措施、医疗风险、并发症、预后以及注意事项。
3、当诊断、治疗方案有修改,病情突变、特殊用药、特检特治时可以根据病情再次进行谈话告知。
4、入院一周内的择期手术病人可以免72小时谈话,以“手术知情同意书”代替。
九、创伤性诊疗活动谈话制度:
1、对病人进行任何创伤性诊疗均需进行谈话告知并签写同意书;
2、内容包括当前的主要病情、采取创伤性诊疗活动的目的及必要性、医疗风险、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及优缺点、可能的并发症、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
十、麻醉谈话制度:
1、在进行麻醉操作前,麻醉医师必须告知相关情况并由病人或被委托人签写同意书;
2、告知内容包括术前诊断、麻醉名称及方式、麻醉风险、防范措施;
十一、输血谈话制度:
1、输血前经管医师必须告知相关情况并由病人或被委托人签写同意书;
2、告知内容包括输血的目的、必要性、种类、数量、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发症及防范措施;
十二、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度:
1、所有手术前必须进行术前谈话,并签写同意书,其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式、可选择的诊疗方法及优缺点、术中术后的危险性、可能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
2、术中置入的内置物(如骨科内固定、起搏器等),术前谈话中应记明选择的类型。
3、术中病情变化或手术方式改变需及时告知患者家属并由被委托人书面在告知单上签名。
4、术后及时书写术后首次病程,将手术完成情况及术后注意事项告知患者或被委托人并签字。
十三、化疗谈话制度
在对恶性肿瘤化疗前需将化疗的方案、化疗可能达到的疗效以及化疗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告知患者或家属。
十四、采用新治疗方法谈话制度
在采用新治疗方法前需将其方法、疗效、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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