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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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体系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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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安徽省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国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行了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省政府将进度分解至各级政府。
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竣工验收,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推进了项目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58个项目已经竣工投入使用或基本建成的有55个,占建设项目总数的94.8%;医疗救治体系96个项目已经竣工投入使用或基本建成的有78个,占建设项目总数的81.3%。
同时,加强了两个体系建设的设备投入,完成了8950万元国债设备的配置。
建立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
2005年7月份,召开了全省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各市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各县卫生局明确了应急工作职责和专人负责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日常工作管理组织网络。
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省卫生厅制定和完善了卫生部门的单项预案,形成了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和救灾防病等五大方面的预案体系。
各市、县政府及卫生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当地的卫生应急预案。
省、市、县分别组建了各自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
全省各级共举办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班205期,共培训3万多人。
全省各级共开展了105次卫生应急模拟演练,促进了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加强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得到加强。
实施了2004年中央支持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卫生应急、急诊急救能力、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计划免疫和非典、人禽流感、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项目共11个项目,安排补助经费共计1.98亿元。
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方案,明确项目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了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项目工作顺利结束。
通过实施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国债建设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全省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尤其是基层和农村公共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实验室设备和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大增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积极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2005年夏季沿淮、淮北地区连降暴雨,亳州、阜阳、蚌埠、宿州、滁州等市30个县(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灵璧县遭受龙卷风的袭击;9月初,六安、安庆、巢湖等市10个县区因13号“泰利”台风侵袭,遭受泥石流、洪涝等严重灾害。
灾害发生后,省及有关市、县卫生部门迅速启动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全省共向灾区派遣医疗小分队1807支,医务人员7568人,设立灾民医疗点612个,累计诊治各种伤病和常见病、多发病7.5万人次;派遣卫生防疫小分队1333支,5014人,帮助695万灾民消毒了饮用水,清理灾区环境38332平方米,在灾民点搭建临时厕所1649座。
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有关防病知识,增强群众的防护能力,共向灾区群众发放防病宣传品183万份。
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和救灾防病药品、物资支持灾区一线,共投入救灾经费500万元,救灾药品、物资价值20多万元。
实现了的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
有效防控了人禽流感疫情。
10月中旬,天长市、淮南市相继发生动物禽流感疫情后,派出由流行病学、实验室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卫生和农业部门,采取了消毒、医学观察、监测等一系列防控措施,没有发生人感染病例。
11月份,枞阳县、休宁县各发生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后,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确保了疫情的有效控制,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
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考察了安徽省各项防控工作,充分肯定了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卫生部对安徽省禽流感防控工作予以了全国通报表彰。
控制处理了多起突发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后处理了芜湖、滁州、安庆、巢湖、合肥等地发生的局部流脑疫情;宿松县发生的感染性腹泻病疫情;和县、灵璧、泗县、濉溪县发生的霍乱疫情;金寨县发生的病毒性脑炎疫情;宁国市突发的人畜共患疾病;凤阳县发生的副伤寒局部暴发疫情;舒城县发生的全国首例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感染疫情。
积极妥善处理了泗县“6.17”甲肝疫苗接种导致群体性心因反应事件。
调查处理了阜阳发生的毒鼠强中毒事件。
2005年全省共报告各种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84起,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
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艾滋病防治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初步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大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艾滋病专项经费增加至1250万元。
推进了重点地区8个艾滋病乡镇卫生院专门病区、15个专用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重点地区基层艾滋病人治疗的可及性和救治能力。
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和防治体系,基本掌握了全省艾滋病疫情底数和流行趋势,全省6万多名既往有偿献血(浆)人员和4万多名“两劳”人员筛查结果确认阳性的629人,其中“两劳”人员27人。
开展艾滋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组织实施了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中美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以及利辛艾滋病临床医师培训项目。
组织省直28个部门对口帮扶8个艾滋病重点示范区县,促进了防治工作的开展。
组织6个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组,对全省17个市和6个县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防治措施的落实。
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病人得到有效救治和关怀,全省1385名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接受了免费抗病毒治疗;启动了安徽省儿童治疗工作,利辛、阜南县有25名儿童接受了筛检和治疗。
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005年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实行各级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承诺。
认真组织实施结核病援助项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和日本援助项目实施顺利,8月份启动了全球基金结核病第一轮第二期和第四轮第一期项目实施工作。
FIDELIS结核病控制项目第一阶段顺利结束,并争取了第二期项目,获得资金47万美元,将在52个县实施。
加强了结核病病人发现、报告和管理工作,开展了病人追踪工作,落实报告奖励,努力提高病人发现率,同时做好病人督导管理,兑现督导补助,进一步提高病人治愈率。
全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3.6%,新涂阳病人治愈率达88.6%。
建立完善了血吸虫病预防控制长效管理机制与制度。
实行了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五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各个相关部门血防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血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大力推行实施以改造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为主导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策略、措施,加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的力度。
加强了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全省设立了12个国家级疾病监测点,139个省级疾病监测点,加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工作。
加强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
加强血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省血吸虫易感环境增加1.5万个警示标牌,向血防区102万户居民发放了血防宣传画。
全省完成查螺43624万平方米,药物灭螺7560万平方米,查病130.1万人次,治疗及化疗18.2万人次。
有效预防控制了急性血吸虫病,全省报告急性血吸虫病114例,发病数比2004年下降了42.13%,且没有发生成批急感疫情。
血防区居民血吸虫平均感染率比“九五”末下降达20%以上。
慢性传染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得到加强。
组织了对10个县消灭丝虫病达标验收工作,加大了疟疾防治工作力度。
开展了慢非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项目、伤害谱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了沿淮地区肿瘤调查工作。
积极推动牙病防治工作,加快了牙病防治组织体系建设,17个市和8个县成立了牙病防治指导组,完成了全国第三次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完成了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和碘盐监测工作任务,共监测食盐25920份,调查8-10岁儿童16200人,儿童甲肿率3.06%,尿碘中位数269.36µg/L,保持了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了《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试行)》,全面加强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和免疫接种点进行规范化管理。
全省开展了两轮脊灰强化免疫工作,分期分批对1990年1月—2003年12月出生的儿童进行麻疹强化免疫,加强了流脑、乙脑疫苗的预防接种,免疫规划“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针对性疾病得到了进一步控制。
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15.4万例,发病率为239.04/10万。
加强了母婴保健服务技术管理。
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规范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徽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审批产前诊断机构,发放了《产前诊断人员技术合格证书》。
加大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执法监督力度,共查处案件70件,取缔无证经营109户。
制定了《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启动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开展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母婴阻断工作,多次组织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的督查。
召开了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及三网监测工作会议,承办了国家妇幼保健中心数据共享项目总结暨现场经验交流会。
举办了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班、产前诊断技术培训班、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培训班,培训各类技术人员800余人,强化了管理、规范了服务,提高了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
在40个县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灭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IMCI)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进展顺利,对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2005年4月份,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迅速掀起一场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
9月份,在灾区掀起一场以救灾防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11月份,开展一场以防控人禽流感为重点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全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新建卫生厕所10万余座,12个项目县已完成项目任务数的90%。
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继续加强。
继续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在全省农村21个县(市)的监测点开展农村生活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了预防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月活动,完成艾滋病健康教育项目,使用资金674万多元,制作下发宣传材料41个品种,893.5万份,控烟工作取得进展,指导合肥市等开展了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的创建活动。
农村卫生工作继续推行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上划和运行机制改革。
全省已有79个县(市)完成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上划工作,乡镇卫生院内部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程加快,乡镇卫生院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在全省开展了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明确五个方面30条具体内容与标准,提出了开展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宁国市、肥西县、天长市荣获首批示范县称号。
制定了《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和《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全省合理设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国债专项资金7620万元,用于合作医疗试点、艾滋病防治示范和血吸虫病未控制地区共30个县198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房屋面积15.5万平方米。
重点支持了61个县(市、区)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医疗急救的设备与技术建设,使全省县医院的急救、检验、感染性疾病科基本的诊疗设备得到改善,临床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素质和执业能力得到提高。
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急救设备配备项目。
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全省4003名农村卫生在岗人员参加中专学历教育。
继续开展了农村卫生人才招募工作,共招募大专以上毕业生249人。
组织开展了全省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考试补考,全省3711人达到合格。
启动了“百千万工程”,投入项目资金1894万元,为全省培训了2028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18207名村卫生人员。
从61个县医院共选派610名医师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其中,190名国家扶贫重点县医院医师定点到19所三级医院进修。
组织中心卫生院临床技术骨干人员到省直6家医院进修。
卫生扶贫工作不断加强。
完成了第三批赴山南援藏医疗队组派工作。
积极开展卫生下乡,2005年初组织了省直8家医院的30余位临床专家,携带价值10万多元药品到和县乌江镇和凤阳小岗村进行现场义诊。
对霍山县大化坪镇乡镇卫生院、宿县墉桥区医院、六安市金安区、休宁县汪村镇、霍山县下符桥乡镇卫生院、宿州市西寺坡镇大韩村进行了卫生扶贫,支持扶贫经费和专项资金50余万元。
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活动继续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省政府成立了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编委批复成立了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05年2月,省政府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基金核查与审计,实施了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广泛开展了调研,努力完善政策措施。
各地结合实际,在试点工作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医疗救助、卫生服务机构监管、合作医疗能力建设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较好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运转。
全省试点县(市)达到16个,覆盖农业人口756万人,参合农民614万,平均参合率由75.66%上升到81.34%,筹集资金总额1.84亿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6271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6164万元。
另外,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人口13万人参加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达到16个,覆盖农业人口756万人,参合农民数614万,平均参合率上升到81.34%,筹集资金总额达到1.84亿元。
参合农民中有119万人享受到医疗补偿,住院补偿受益面从2004年的2.6%上升到3.14%。
其中,有8600多名医药费用在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得到高额补偿,有效地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
完成了2006年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肥东县、长丰县、濉溪县、怀远县、颍上县、潘集区、全椒县、庐江县、南陵县、泾县、青阳县、贵池区、怀宁县、祁门县等14个县(区)为2006年扩大试点县,覆盖农业人口927.44万。
14个新增试点县于2006年1月1日正式运行。
卫生执法监督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加大卫生执法力度。
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了系列专项“卫监行动”。
2005年2月份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卫监1号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年夜饭”卫生状况,全省共执法检查承办“年夜饭”的饭店宾馆1371家,抽查餐具7308件,检查食品索证4981种、从业人员29126人,行政处罚91起,罚款78600元。
4月份开展了“卫监2号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非固定用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71人次,检查企业810家,其中国有企业22家,三资企业78家,乡镇企业106家,私有企业604家;共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非固定用工劳动者41159人,其中接受过由职业健康检查16450人,体检率仅为39.97%。
对于未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卫生行政机关依法查处216家,并责令整改。
6月份开展了“卫监3号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情况,全省共检查学校食堂2247家,从业人员10981人,其中卫生许可证持证率55.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85.8%,立案查处95家。
8月份开展了“卫监4号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游泳场(馆)卫生状况,全省共监督检查游泳场(馆)109家,媒体曝光24户次,责令整改38家,依法对13家游泳场(馆)实施了行政处罚。
9月份开展了“卫监5号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中秋、国庆餐饮业卫生状况,全省检查餐饮业单位7487家,从业人员44457人,其中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82.6%,餐饮具消毒设施能使用率94.4%,食品原料索证率54.4%,全省共立案查处441家餐饮业经营单位。
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监管模式,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省评出食品卫生A级单位153家。
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工作,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5大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进行清理与整治。
全省共检查5大类食品生产企业968家,完成监督量化分级评定129家,实施行政处罚158起,其中限期整改148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0家,罚款3.07万元。
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已获批准的9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开展了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美容美发店494家,药店234家,1148种化妆品。
严厉查处了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全省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6439家,行政处罚30家,罚款4万多元。
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省共查处案件2683起,罚款2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2户,暂停执业781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6人,追究行政责任23人;取缔无证行医3089户,罚款54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万元,没收器械3775件,没收药品3447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3件,追究刑事责任21人。
依法从严管理血液,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推进无偿献血。
启动了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筹建了血液质量监督检测实验室,加强了全省血液质量监督抽检及其相关研究。
加大血液安全管理的培训力度,组织举办了多次培训班,从不同层面对血液安全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
组织对全省17所中心血站、10所单采血浆站、4所中心血库以及部分县级采血点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血液安全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努力提高血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全年调剂无偿献血95个批2.7万多个单位。
依法严肃查处了南陵县单采血浆站频采、超采行为。
无偿献血再上新台阶,全省有27万多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共34万多单位,占全省血液采集总量的97%。
依法加强人员和技术准入。
完成了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实践技能考试23920名考生参加了笔试。
完成了直属单位1106名取得执业医师人员注册管理工作。
全省42600名护士再次注册,4707名护士首次注册,495名护士变更注册。
依法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组织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清查整顿工作。
组织制订了开展器官移植技术标准,加强并规范了医学利用器官移植技术管理。
省政务中心省卫生厅窗口受理各类初审、许可、核发等批件2173件,已办结2181件,提前办结率100%,窗口获得优秀称号。
中医工作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在全省中医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
开展了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评为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肥西县中医院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清理整顿中医医疗市场,进一步净化了中医医疗环境。
严格医疗广告审批,进行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省中医文献所门诊部等中医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中医特色建设进一步加强。
安徽省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中医学科和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通过中期评估,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呼吸内科、肾内科、老年病科、肝豆病专病和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的针灸科建设成效显著。
全省特色中医院及重点专科(专病)第一周期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了,全省55个特色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通过了评估验收。
亳州市谯城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通过国家复核。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进展顺利。
泾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评,祁门县、庐江县、阜南县正在按计划实施。
继续在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颍州区、利辛县5个县(区)进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治疗艾滋病病人493例,发放中药102829袋。
实施了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得到加强。
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明显。
完成了第二周期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启动“江淮名中医”培养计划,评审确定了93名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骨干。
组织了全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中期评估。
实施了农村基层优秀中医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总结及推广项目,14名优秀乡、村中医临床中医人员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优秀基层中医。
继续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3名优秀培养对象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5期专题学习班。
举办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165人。
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354名乡村医生被录取入学。
对全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考试资格进行考核,97人获得了考试资格。
开展了对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工作,16人认定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中医药科研水平稳步提高。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各承担1项科技部“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基于信息挖掘技术的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总结和传承方法研究”,目前课题研究正在进行之中。
安徽中医学院和省医研所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5年度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各1项。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农村中医人才需求摸式及培养方案的研究”课题,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
对2000年以来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7项科研课题进行检查评估,完成课题6项,中止1项,按计划继续研究10项。
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创建力度,社区卫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10项具体措施。
召开了全省社区卫生发展规划会议,制定下发了全省2005—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加大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安排了30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和发展专项经费。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省已培训管理干部1000余人、全科医师1500余人,社区护士500余人,全省已有1124名医生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425名护士取得《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证书》。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示范区(中心、站)活动,发挥典型引路、示范作用。
合肥市瑶海区被正式命名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马鞍山市雨山区、芜湖市新芜区、亳州市谯城区接受了国家的复核评估。
创建省级示范中心(站)15个,30余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创建省级示范中心(站)。
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形成,2005年全省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余个,超额完成了“新建1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开展了卫生体制改革调研,2005年8月份,组织有关人员赴江苏省进行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学习调研;10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研,指导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了医疗机构体制改革。
省、市、县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后勤服务社会化、用人分配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化。
合肥、宿州、巢湖、宣城、马鞍山、黄山、池州、六安、滁州等市在用人制度、干部任用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面推行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了省直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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