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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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编制依据:
a)《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b)《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95号)
c)《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机电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国家、行业、宁波市、指挥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我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通号系统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文明施工管理,必须遵守《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与《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
第五条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争创“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力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项目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的成立,施工管理职能;
2、按文明施工要求对机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
3、组织策划文明施工所需的资源配置并实施;
4、严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生产;
5、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负责制;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宁波市有关标准、规定和制度。
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副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2、结合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3、加强对员工文明施工的教育并做好记录,提高员工素质,争当文明员工;
4、每月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5、带领员工积极开展争创宁波市文明工地的活动。
6、对不文明行为按相应的奖惩细则给予处罚。
三、文明施工检查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2、做好本部门及周围员工的文明施工宣传工作,以身作则。
带头做文明员工,并做好文明施工所担负的具体管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文明施工的现场和内业资料,并完成与文明施工有关的工作;
4、在生产区和生活区检查中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对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要做坚决制止。
第六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环保的管理与宣传,任命专职人员,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工地的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污染、扰民而引起的投诉和通报,要加强宣传工作,获得市民和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1.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成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环保员一人。
2.建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及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园林局的联系,保证有效运行。
3.不定期地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宁波市及电务公司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等,使每个人清楚的了解宁波市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内容。
4.施工队进场时,集体进行环保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经过环保考核者不得上岗。
5.日常采用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地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
6.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施工中实施。
7.认真做好每月的环保自检和固体废弃物、污水排放,准确真实地进行记录,对自检发现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整改。
8.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上报有关部门。
9.凡违反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20-100元的处罚。
第七条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指挥部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有关文明施工的条款及《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场容必须规范化,施工场地总平面布局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根据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予以科学、合理地布置,首先要方便施工生产,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同时要做到便于管理和使用。
3.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内外通道、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少于C15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5m,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
上述以外的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铺石粉、炉渣、砾石或作其他处理。
4.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用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的硬质材料,如采用砌体作围挡材料的应进行压顶;主要路段以及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具体要求见《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施工材料、机具等除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位置放置外,尚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6.施工承包单位不得在围墙面、围护设施面和施工现场书写或悬挂商业性的宣传广告、标语、彩旗、气球、充气拱门等,应做到简洁、整齐、和谐、实效。
7.施工现场建设材料和设备不得堆放在围墙外,如确需在围墙外占地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一旦条件许可,材料和设备要转入临时施工用地内。
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m。
8.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生活用房、仓库)统一采用新型装配式轻质防火板房,做到整齐、美观、减少二次污染,室内用白色,要求宽敞、通风、明亮、整洁,外墙四周应设散水或明沟,以利排水。
9.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
场地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
泥浆、废水必须经硬底壁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符合排放要求,未经处理禁止排入水道或河涌。
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外行,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10.施工现场办公区会议室的室内应在醒目处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余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1.在可能情况下,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12.靠近教学区、生活区的轨道交通建设工地,必须作好防尘措施、防噪音措施,使用的施工机具应选用声音较少的机械,如发电机及噪音较大的施工机具要配备消声设施。
在噪音较大施工时,如砼浇注,要与当地联系认可后做出具体方案和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13.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不得使用有毒物体作燃料,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气味的废弃物,或不行把这些废气物土方回填。
14.建筑垃圾、废碎钢筋、木糠木屑、余泥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
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气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
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
15.在村民居住以及在使用中的校舍相邻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部门报告并应向城管部门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序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院校通报说明,取得理解和配合。
16.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历史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砍伐树木必须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17.施工现场内的厨房必须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有关建筑工地厨房卫生要求的规定,申办“卫生许可证”。
炊事员和茶水员上岗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口罩、白衣帽及袖套。
洗、切、煮卖、存等环节要设置合理,生熟要严格分开,餐具用后随既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18.施工现场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有盖、加锁和有标志。
夏季施工应当有防暑降温措施。
19.人数超过500人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医疗室,其他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有效的医疗急救箱,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20.施工现场应当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21.施工现场内要设男、女厕所、浴室,厕所的设置要按宁波市文明施工标准。
内墙应当铺贴高度不低于1.5m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铺贴防滑地砖。
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设自动冲洗设备将粪便直接排入排污管道或化粪池。
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异味。
二、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
6.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有组织地抢救伤员;
②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
③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
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
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5.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
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五、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粉尘控制措施:
(1)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2)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3)严禁向施工场地以外抛掷垃圾;
(4)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清理垃圾、渣土及易产生扬尘的废弃物,必须采用容器装卸,严禁抛洒;
(5)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6)工程垃圾和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载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等措施。
车辆严禁洒漏、带泥上路。
噪音控制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1.遵守宁波市规定:
早六点前,晚十点后不准施工条文。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音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
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音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将施工机械和现场用房布置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以减少噪音影响。
施工时间控制早6:
00---晚10:
00时。
2.在施工中尽量减少扰民噪音,对产生振动噪音的木工机具、混凝土泵,振动器等安排在白天使用。
采用钢木模周转材,螺丝紧固,不用锒头敲击;砂浆搅拌站搭封闭棚围护,降低噪音,指挥不用口哨,使用对讲机;木工房有隔音措施;并教育工人文明施工,轻拿轻放,不大声喧哗。
支拆模板,搭设外脚手架等必须安排白天进行,除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混凝土浇筑外,一般情况下夜间及午休时间不加班,保证周围正常的工作次序及正常的休息,必须夜间连续施工应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手续,同时向周边通报,以求谅解。
3.材料运输车辆应派专人指挥,运输车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并且限速5km/h。
指挥设专人指挥,应用对讲机联系,避免大声呼叫哨声。
4.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
特别是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下料。
冷拉、弯曲、切断等尽量安排在白天。
5.教育职工不要大声喧哗。
6.夜间关闭大灯,防止光污染。
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1.由于本项目处于南方沿海城市,宿舍保暖采取空调取暖,不使用碳炉等取暖措施。
厨房煤气严格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项目为每个职工宿舍配置空调,并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等防中暑药品,施工时间上也做出调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保证项目参建人员平安过夏。
3.防蚊叮咬方面,我项目给职工发放风油精、花露水、蚊香等防蚊叮咬物品,综合部定期对驻地进行消毒,杀蚊虫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门卫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
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加强对工人的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加强民工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要求,认真落实班组活动内容,设置内容新且较规范的宣传橱窗,有浓厚创建文明工地氛围。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专人管理和负责。
2.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的工作。
4.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作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5.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6.食堂工具每餐用后应清洗,保持洁净,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和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库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洗浴人员按规定操作浴室设施,爱护公物。
2.节约用水,欲后及时关水、管电,防止滴漏。
3.不随意丢弃废弃物,保持浴室清洁。
4.卫生责任人每日彻底清扫冲洗,做到无垃圾、无积垢、无异味。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如厕人员必须做到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篓,便后冲洗。
2.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扔烟蒂。
3.定期放药消毒杀虫,保证无蚊蛆。
4.卫生责任人必须每日彻底清扫冲洗,做到无垃圾、无积垢、无明显臭味。
5.如厕人员随手关门。
第八条项目部每周、每月及经常性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九条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坚持每月召开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同时戴好安全帽。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穿硬底鞋、穿裙子、光背、赤膊、赤脚及高声喧哗。
第三章临时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规范化,施工场地总平面布局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根据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予以科学、合理地布置,并实行“三区”(作业区、材料区、生活区)隔离,三区设置要安全标准,标识要清楚醒目,要方便施工生产,确保场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同时要做到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推行硬化制。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内外通道、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少于C15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5m,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
上述以外的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铺石粉、炉渣、砾石或作其他处理。
施工现场做到标语、标志、警示醒目,并设置宣传栏、读报栏、安全教育等宣传设施。
同时,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设置娱乐室、卫生室等文化、卫生设施。
施工现场要达到美化和绿化标准,不得擅自毁坏公用树木和绿地,要充分利用出入口内外侧及生活区内场地空间栽花种草,美化、绿化场区环境,做到无裸露地面。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到场地平整,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设施畅通。
施工场地应做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流,不堵塞下水道和河道,工地内无积水。
第十五条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管理,周围设置标准、规范的围墙或组合装配式彩钢围档,要整洁美观,围挡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做到美观整齐,旗展灯亮。
2、临时围挡采用砖砌或彩钢围档,采用砖砌时统一采用砖砌18墙,高度为2.5米以上并压顶(包括砖砌基座0.5米),顶端安设LED可塑带,每隔10米安设一个白炽灯外加乳白色灯罩,墙面要求抹灰并刷涂料,并每间隔5米喷涂1个宁波地铁标志;采用彩钢围档时,彩钢板厚度必须达到0.8mm,每块彩钢宽度为0.9米,分为蓝色和白色两种,其比例为4:
1(每4块蓝色中间夹1块白色),白色彩钢板上喷涂宁波地铁标志,围档高度为2.5米,包括露出地面的条形砖砌基座高0.5米,条形基座外墙面要抹灰并刷涂料或贴瓷砖,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
3、在宁波市重点街道和繁华地区现场周围除设置围墙或组合装配式喷涂彩钢围挡,可将邻街一面设置为公益广告墙(不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要求,规格高度为2.5米,包括砖砌基座0.5米,基座外墙面要求抹灰并刷涂料或贴瓷砖)。
4、施工现场围墙或围档外的拐角处及大门外侧夜间要设立红色警示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围墙或围档外拆迁损坏的路灯要求施工单位恢复临时照明,确保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出入口大门
1、大门宽度不少于6m,材料采用2寸水管做架,双面铁板做面,红丹打底面漆,焊接要坚固、耐用、平整。
大门口要设保卫室,保卫人员要对出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出入口大门由施工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设置,大门上要有企业标识,两侧门柱要有电脑喷绘字样的规范标语,顶部要插彩旗或设彩灯,做到美观大方。
3、大门口(含工地所有车辆出入口)应设洗车台和沉淀池,用混泥土制成宽300mm、深400mm沟槽围成宽3m、长5m的洗车场地,设沉淀当和高压冲洗水枪,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许夹带泥砂,污染路面。
砖、水泥、砂子、碎石、残土等散装物料要采用专用散装物料运输车运输,砂、石料及残土等现场堆放要整齐并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门口要张挂施工铭牌及“七牌一图”(既工程概况、施工现场组织机构牌、安全制度牌、消防保卫牌、危险源公示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民工维权公示牌和总平面布置图)。
材料堆放要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用不同的颜色线划定,标识清楚。
易燃易爆物分类、隔离存放。
标牌要统一用宁波市建委标定的式样,悬挂高度为1.2m。
施工现场区域内应设置厕所(具体要求见《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995]甬政发第256号)。
第十八条施工材料、机具、安全物资、应急物资等除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位置放置外,还需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围墙面、围护设施面和施工现场书写或悬挂商业性的宣传广告、标语、彩旗、气球、充气拱门等。
应做到简洁、整齐、和谐、实效。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建设材料和设备不得堆放在围墙外,如确需在围墙外占地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一旦条件许可,材料和设备要转入临时施工用地内。
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m。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生活用房、仓库)统一采用新型装配式轻质防火板房,做到整齐、美观、减少二次污染,室内用白色,要求宽敞、通风、明亮、整洁,外墙四周应设散水或明沟,以利排水。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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