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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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小学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义务教育阶段定州市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
学生姓名:
李亚军
学号:
指导教师:
年级:
分校:
定州电大
提交日期: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学生姓名
李亚军
学号
入学年级
2010秋
专业
小学教育
所属学习中心
名称
河北保定定州电大学习中心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义务教育阶段定州市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评分: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评审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义务教育阶段定州市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
内容提要
义务教育应是一种均衡教育,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自身发展的不平衡性、父母对子女的高期望、打工潮的涌现等原因,出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在定州市近些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问题日益严重,城乡择校环境出现了“异化”,出现了“具有定州市特色”的择校现象。
本文通过近期对定州部分小学的调研,梳理小学生择校的特点,探究其择校问题的相应解决策略。
关键词:
定州市,义务教育,小学生,择校现象
目录
内容提要………………………………………………………………………………………
关键词…………………………………………………………………………………………
一、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现状………………………………………………………1
二、目前对待择校的政策及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的特点与原因……………1
(一)我国目前关于择校的主要政策……………………………………………………1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的特点…………………………………………………2
(三)产生择校的主要原因………………………………………………………………4
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利与弊………………………………………………………………5
(一)“择校”的好处……………………………………………………………………5
(二)“择校”的弊端……………………………………………………………………5
四、对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择校问题的思考与建议…………………………6
(一)政府要实事求是是加大奖励与惩处力度,规范办学行为………………………6
(二)对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缩小学校间的差距………………………………………7
(三)加大宏观调控,规范“民办公助”学校的管理…………………………………7
(四)逐步完善择校就学制度,明确“择校费”标准…………………………………7
(五)通过舆论宣传,科学引导家长的择校需求………………………………………8
结论………………………………………………………………………………………8
参考文献………………………………………………………………………………………9
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现象的分析
一、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现状
定州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海河流域平原西缘。
是河北省中部地区规划建设中的地域性中心城市,定州地势平坦,一望无垠。
沙河、唐河自西而东穿越全境。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微倾斜,其自然景观相应为山麓洪积冲积扇平原、冲积平原和海滨平原三个景观地带,加之暖温带季风气候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等物候条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城市化建设投资的风水宝地。
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学校点四百多所,在校学生近20万人,教职工近万人。
自2007年起,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享受了两免一补的惠民政策,到2007年年底,小学阶段人口入学率达到100%。
关于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问题,因私立学校的盛行,比如新华小学、睿智双语学校、童星双语等能寄宿私立学校的成立,逐步出现了学生择校现象。
在2000年以前,初中生择校情况比较突出,而小学生的择校率偏低。
但定州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就近入学)政策以来,小学生的择校现象越来越明显,随之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成为本市人民关注的热点。
二、目前对待择校的政策及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的特点与原因
(一)我国目前关于择校的主要政策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仅限于民办小学和初中,而且政府没有给予民办学校以财政补贴,择校费用全部由学生家庭承担;政府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公立学校中的进行选择,视对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的择校为违规行为,但是实践中这却大量普遍存在,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腐败问题。
“政府对高中阶段的择校也是严格限制的,实行“三限”政策,即:
限分数(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不得挤压招生计划指标,变相扩大择校人数。
即“择校生”数量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比例)、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由教育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
”④“如2003年北京市严格控制高中择校生的比例,对高中择校生除按规定收取不超过3万元的择校费外,一律不准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教育部有关择校问题的主要文件如下:
1999年6月13日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
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
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可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这个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办公助学校,吸引近半数择校生
从对多个小学校的校长、教师代表以及学生家长的访谈中,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即民办公助学校近些年异军突起。
尤其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民办公助学校发生了“变异”,成为了“具有定州市特色”的民办公助学校。
每年几乎都能吸引接近一半的择校生入学。
据了解,这些民办公助学校一方面以私立学校的身份,每学期都向择校生收取一定数目的择校费、学杂费;另一方面向上级申报为公立学校,享受着同公立学校同等的地位;还有的私立学校借着市及局领导的支持,从公立学校抽调的教师干着私立学校的工作,接受着公立学校的待遇。
这就意味着:
这些学校既可以得到国家的部分教育资金,又可以向学生收取择校费。
单就资金方面来说,是公立学校无法比拟的。
因此这些学校就可以把充足的资金用于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和引进优秀教师、提高教师工资福利方面。
此外,这些学校大多是封闭式的住宿学校,这就更受因外出打工而无法照顾孩子的父母的青睐。
因此尽管学校的收费标准居高不下,每年还是会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这些学校就读。
2、择校条件与费用
定州市不论是外出打工人员,还是上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不能照顾和及时管教孩子的人员,随着他们收入的提高,再加上“望子成龙”的心理驱使,他们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于是纷纷把孩子送到城市内私立或部分公立学校,尽管收费很高,更多的则是想办法把孩子送到城市里面的“名校”就读,希望孩子的成绩更好,以后能考个好大学。
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给农村学校的招生和教学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是先把“考试”这一条件作为筛选学生的第一道门槛。
公办学校每次考试结束后,都会划出一条录取分数线,但这条线基本上只能保证录取它实际能承受的转入学生的一半人数。
由于教育局2008年公开要求:
城内的公办学校不准收取择校费,那么不够分数线的学生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入学。
而民办公助学校和私立学校则提出的是“考试+择校费”的入学条件。
即考生分数达到该校划分的合格线以后,每一学期都还要交纳一定数目的择校费。
择校费的收取标准虽然对外公开说的是根据定州市的物价水平来定,但实际上各个学校的择校费各不相同,各校的择校费基本处于3000元至5000元之间。
例如新华小学属于民办的全封闭式的住宿小学,它收取的择校费会附加住宿费等一并缴纳,一学年要缴纳4000多元。
3、“择校大战”,家长各显神通
无论是哪类学校,择校生都要经历“考试”这一环节,但是“考试”对择校生的家长而言,只是一个“分流器”,大多数择校生都要被排斥在校门之外。
这个时候,家长就会各显神通,竭尽全力让孩子挤进“名校”的大门。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
通过中间人给校长送红包。
近几年,城市内“名校”的校长大多为了“避嫌”,会回避和家长的直接见面。
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中间人来打通关系,而这些中间人大多是由该校校长的朋友、亲戚甚至其他生源不好的学校校长来担任。
那么家长往往要付两份的金钱,即一份交给中间人,作为“辛苦费”,另一份“大红包”则需要中间人转交给校长。
这是大多数家长会采取的方式。
第二种方式:
找关系、“递条子”向校长施压。
对于一部分认识市领导的家长来说,通过这些领导的关系,向该校校长打招呼、施压,让孩子到“名校”就读,是一种比较稳当的捷径。
第三种方式:
将城郊学校作为进入“名校”的“跳板”。
农村的家长如果面临“名校”的名额已满或通过其它的途径没有顺利使孩子进入“名校”就读的局面时,他们往往采取的方式是:
将孩子转入处于城乡结合处的小学就读,把这所学校仅仅作为一块“跳板”,等待下一学期的再次择校。
深入分析、切实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三)产生择校的主要原因:
1、打工潮的涌现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工作、学习的环境是相对稳定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商品流通,原单位解体或分化,劳动力流动频繁,劳动者子女随迁,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条件发生变化,要求在新住所附近就学。
农村劳动力进城,不可能总是单身一人,有家庭就会有孩子,有孩子就要受教育,受教育就要找学校,找教育质量高的学校。
在借读费低于教育成本的情况下,永久性居民也可能“自愿”当流动人口,用交借读费的办法达到择校的目的。
2、离异父母的补偿心理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婚姻家庭的关系比较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与年轻人分家另住,不能帮助子女照看孩子。
年轻的夫妻忙于工作,只好把孩子托付别人照料。
受国外生活方式影响,离婚率上升,离异家庭的双亲(特别是有监护权的母亲)寄希望于子女受良好的教育,产生择校倾向。
住房私有化以后,人们在教育质量高的学校附近购买高价房,也是变相择校。
3、殷实的经济基础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生活水平都不高,大家享受平均的教育福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和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拉开了差距。
先富裕的人们不会满足现状,在生活的消费中必然处处表现得与众不同,包括在子女受教育方面,富裕的人在解决温饱之后要上新层次,当然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产生择校愿望也是情理之中的。
有人把子女择校看作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能择校,不惜重金。
城市居民家庭独生子女比重上升,几乎所有家庭为了孩子都不惜一切财力、物力择校。
4、父母对子女的高期望值产生择校
在过去,人口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每家生4个以上孩子不嫌多。
人口多了,对子女期望值不敢有高要求。
过去,全国文化比较落后,一个乡见不到一个高中毕业生。
与周围环境适应,孩子初中毕业就不错了,对子女期望值不敢有高要求。
过去,找工作对文凭的要求不算高,如今,就业对学历的要求悄然上升。
每位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的心态。
过去反对过择校的人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子女择校。
负责治理择校的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员,也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子女择校,希望能学有所成,为将来更好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政府的功利行为产生择校
有些政府不按办学规律鼓励优秀者,违反公平的原则把钱挪给所谓的“重点校”,造成公办校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差异越来越大,必然会给一些家长造成择校的前提条件。
一般地讲,“择校”并不是现代教育独有的现象,可以说古已有之,人们耳熟能详的“孟母三迁”典故就是最早的“择校”行为。
在交通信息发达、资源流动加快、人口迁移频繁的现代社会,异地求学更是普遍现象。
然而,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条件下,“择校”现象背后却有着特定的原因。
总体上看,“择校”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利与弊
任何事物的出现,都存在利弊得失,人们出自不同的利益,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必然得出不同的认识。
我认为,择校的利弊得失如下:
(一)“择校”的好处
1、有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学校也反映了垄断特征。
没有竞争必然导致倒退乃至消亡。
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学校管理水平高的,学生大批转入,校长和老师都格外受尊重;学校管理水平低的,学生大批转出,特别是尖子学生转出,校长和老师都脸上无光。
社会上就择校现象谈论和评价学校,就会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2、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仅仅依赖于政府和办学单位,社会投资较少,原来学校经费不充裕。
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有一部分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惜高代价,用高于教育成本的投入赢得入名牌院校的机遇。
现在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给公立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有了较大的资金的支持和保障,大量的投入必然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推动学校上台阶。
学校为了保证本校优质生源不流失,不得不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学校的硬件建设。
3、有利于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分配靠调令,教师本身没有就业自主权,学校也没有用人权,人员难于流动,收入上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学生能择校,教师也应能择校。
在择校过程中,真正的人才价值得到体现,水平高的教师受到应有的尊重。
在择校过程中,教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择校”的弊端
1、“择校”进一步拉大了“名校”与普通校的差距
所谓“名校”或私立学校借其现有的条件和名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吸引更多的生源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其学校在教师福利、教师外出培训、聘请专家来校交流上都拥有与普通校无法比拟的优势,使重点校的教师享受到高层次的专业训练。
2、“择校”容易造成学校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每年的三到八月份是各校大力宣传自己教育教学质量,打造自己教育品牌的黄金时期。
为了招生、为了吸引好的生源,每校都组织强有力的招生宣传小组,上报纸、在大街小巷张贴招生广告,深入社区,甚至深入到居民家中做招生宣传。
作为管理人员的我,也被形势所逼参与到招生宣传的大军中,每每此时总怀着一种为教育而辛酸的感觉,作为教师的神圣感与光荣感荡然无存!
没办法,学校要生存,没有生源怎么行?
更为甚者,不惜攻击、诋毁其他学校的“业绩”,为自己学校的成绩“注水”!
可叹那些学生在小学阶段老师苦口婆心地教导了。
这难道就是我们教育所追求的最终结果吗?
3、“择校”造成了学校师生的心理差距
“择校”带来的正面效应背后也有负面的影响:
①家长对学校和教师过高的期望值。
②班额、学额过大造成管理以及班级授课的困难,对学困生关注不到位。
“③老师的心理压力大,无论是教师技能比赛还是学生竞赛,私立校的教师都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只争第一的愿望特别强烈。
4、“择校”可能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私立学校管理学生过于严厉,每天作息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分别安排早自习、晚自习(通常晚自习还上两节课)。
小学生从6岁开始就在这种高压力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可想而知他们的身心是受到怎样的摧残,根本谈不上孩子们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得到智力的广泛开发了。
三、对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针对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择校呈现出来的特点,我有一下几点的思考和建议。
(一)政府要实事求是加大奖励与惩处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对凭自身良好的管理和教师共同努力办成的特色学校,名优学校要鼓励、要表彰、要宣传,不能做到默默无闻。
对办不好的学校除了对校长责罚外,还要加强对学校领导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对不合格的教师要予以培训提升,再不行的就淘汰。
只有这样,才能给广大教师和管理者以巨大的压力,才能激发他们工作热情,才能使更多的学校越办越好。
同时,政府建校也要有特色和差异,没有差异就不可能有素质教育,但不能把重点学校办过了头,扶过了头,宠过了头,第一,要用三到五年时间对薄弱学校多补,对那些达到什么级别的学校“冻结基建项目”,在合理调整布局的情况下,改善设施,选举领导班子,一句话,对薄弱学校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第二,取消各类重点学校的头衔。
为了义务教育的相对公平原则,要立法禁止人为的制造名校。
当取消了各级重点学校后,择校的负面效应也就消失了,这时择校现象反过来可成为学校管理好坏的晴雨表。
这时,教育管理机构就应该做到该表彰的表彰,该推广经验的推广经验。
(二)对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定州市近些年,城乡学校间、甚至城区学校之间的悬殊巨大,两极分化日益严重。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政府要保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的教育经费,所有学校的校舍条件、师资水平尽量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
具体做法是:
政府财政应调整对重点学校、普通学校的补贴比例,不再向名校倾斜,也不平均发放,而是要重点资助薄弱学校。
既要确保薄弱学校的建设资金不被挪用,又要使其在硬件、软件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
例如加大对薄弱学校师资培训的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只有当学校间的实际差距不再那么明显,教育实现了均衡发展时,才能逐步消除不正常择校的现象。
(三)加大宏观调控,规范“民办公助”学校的管理
由于定州市内“民办公助”学校的畸形发展,已经损害到公办学校和择校生家长的利益。
针对这种现象,市政府应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规范对“民办公助”学校的管理。
首先撤去对“民办公助”学校的袒护,向社会公开此类学校应有的的范围和权限,恢复其“民办”的本来面目,使它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其次,对此类学校乱收择校费的现象,加以规范和调整,制定出收取“择校费”的统一标准和具体数目,把每一学期定期收取“择校费”改为一次性收取,减轻择校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只有这样做,才能扭转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不均衡发展的态势,也才能逐步使市义务教育呈现出良性发展的趋势。
(四)逐步完善择校就学制度,明确“择校费”标准
市政府在坚持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的同时,逐步完善择校就学制度。
相关的管理部门要依据本市的实际情况,针对择校问题制定出明细的、操作性强的规则来规范择校行为。
比如根据学校的类型、办学质量和教育资源,规定其录取择校生的人数、分数、收费标准,并保证所有行为都公开、公平和公正。
同时,面对市内“择校费”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政府应参照国家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来对“择校费”的标准进行规范,并严格按市内人均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择校费”的收费标准。
同时,对“乱收费”要准确的界定并明确划定底线。
若“择校费”数额超过了“乱收费”标准的底线,则严厉惩处。
以此把“择校费”拉回到正常的水平线上。
(五)通过舆论宣传,科学引导家长的择校需求
长期以来,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校时,一味只选择所谓的“重点学校”、“实验学校”,只考虑“名校”优越的学习条件,优质的教育资源等客观因素。
而相对的忽视了孩子自身的特点和兴趣爱好,忽视了择校可能会给孩子心理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给孩子学习上带来的障碍。
这很可能导致孩子达不到父母所期望的标准。
所以家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孩子择校问题应该慎重。
教育部门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正确引导,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水平,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教育质量观,让广大家长认识到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才是好学校。
结论:
当前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内小学生择校的现象比较突出,凸现出来的问题也值得进一步的去深入探究。
以一斑而窥全貌,据调查显示全国范围内小学生择校问题也呈越演越烈之势,已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深思。
实现教育公平、机会均等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治之策,其中,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的差距是解决小学生择校问题的关键,也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平息如今我国义务教育混乱局面,小学生择校现象也才能最终消失。
参考文献:
①曹淑江.中国基础教育中择校问题报告研究[M].《人民教育报》2006年564期
②好思者.基础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
③陶志广《再谈择校问题》(《中国教育学刊》1997.6)
④张子广《择校利与弊》河北师大1996.1
⑤汪明.解决“择校”问题出路在哪[M]《文摘报》2007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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