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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读
第一周
谁不是一边不想活了一边努力活着
小左
【导读:
朴树的眼泪,是每个成年人在深夜才敢诉说的脆弱;朴树的《送别》,是藏在我们心里不敢碰的故事,谁不是一边不想活又一边努力活着……】
最近,朴树在录音棚开唱《送别》,当音乐缓缓响起,朴树唱着唱着突然失控大哭,一度哽咽失声。
朴树那么洒脱,那么酷,仿佛早已看透一切。
他平和,也炙热,他是不曾改变的少年,像永远不会被打败。
朴树,你怎么了?
朴树说:
一生能写出这样的歌词,死而无憾。
《送别》是一首怎样的歌呢?
弘一法师在俗时,有年冬天,大雪纷飞,好友许幻园站在门外,喊出李叔同和叶子小姐。
说:
“叔同兄,我家破产了,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挥泪而别。
李叔同看着昔日好友远去的背影,在雪里站了很久,随后,李叔同返身回到屋内,让叶子小姐弹琴他含泪写下: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人到了某个年纪会突然懂得一首歌,其实生活就是不断“送别”的过程。
朴树,44岁了,他的一生也经历过太多离别了。
他送别过年少的自己,曾经,他也是意气风发,那时候,他被称作“当红歌星”,那时候,大街小巷都在唱《那些花儿》,街边的小吃店,喧闹的步行街,四处都被朴树的声音包围着。
突然而至的名利,让这个羞涩的大男孩不知所措。
他总是低着头,沉默不语,他觉得歌星朴树,不是自己,于是他消失于公众视野沉寂下来。
那一天,他送别了年少无忧,只顾燃烧自己的朴树,他懂得生存啊,原来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他送别过挚友。
2011年年底,那一年最大的事情,是他的吉他手程鑫,被诊断患上了胰腺癌,朴树开始带着他四处治疗,看过各大医院名家,问过中医,回天乏术。
他曾经极力挽留。
朴树的经纪人问他:
这几个月治疗,花掉了你几年的收入,你要想清楚了,你卡里的钱根本不够。
朴树早就想到了,他说:
不够我们就去签公司嘛!
跟救人比起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又算什么。
几天后,这位友人去世了,朴树最后对他的承诺是:
我会照顾好你妈妈。
最终留不住,只能离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朴树的第三张创作专辑《猎户星座》,从2010年开始筹备到2017年发行,整整用了七年的时间,他再次出现,一如当初的少年。
其实那消失的时间里,他在郊区的房子里,寂寞地送别了自己的老伙计,他最好的朋友——一只名叫大象的金毛犬——它陪伴了朴树十几年。
爱犬去世时,朴树整日以泪洗面,仿佛失去了至亲至爱。
他曾在镜头前,温柔说,都爱你啊,象。
只是,最终也是离别和失去。
只是他也渐渐学会了,在人前不动声色,开开玩笑,唱唱歌。
成熟原本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朴树是,我们也是。
我们来到这人世间,磕磕碰碰受了伤、烫了疤,长出茧,心尖上厚厚一层,七分的痛透过这厚厚的死皮只感到了三分,十分的欢喜要到心里也被挡去了部分。
但总有一些人,执拗地掀走死皮磨去角质,露出血粉色的新肉。
我们试着在“归来仍是少年”的朴树身上,找到我们遗失的少年心气,但当听懂《送别》,听懂流着泪唱《送别》的朴树,只想拍拍那些故作坚强的肩膀:
“人到中年却还活得像个少年,一定很不容易吧?
”
朴树的眼泪,是每个成年人在深夜才敢诉说的脆弱;朴树的《送别》,是藏在我们心里不敢碰的故事。
谁不是一边不想活又一边努力活着,对朴树来说是,对你我来说都是如此。
谢谢朴树,把脆弱唱给我们听,因为我们心底也有一个想笑又想哭的人生。
只要你认为可能
吴淡如
【导读:
个人的方向盘操之在己,为什么不能?
走在自己要走的路上,其实一点都不苦,最苦的是走在你不要走的路上,还得在众人推挤簇拥下到达你不要去的地方……】
在一次演讲会之后,有一位讲话声音一直发抖的男子跑来对我说:
“你怎么……可能……十年来……每天平均写三千字……你还要……主持节目……你还要……演讲……怎……怎么可能?
”我明白他的问题根源:
他认为自己不可能做到这些事,也认为我不可能。
我回答他的是:
我可能。
因为我从没想过,我不可能。
我们的脑袋常分裂出看不见的敌人,来阻挡我们自己。
其实,我们才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
如果你处处扼杀自己的可能,你一定会过得很辛苦,而一无所获。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发现,别人对我说“不可能”或“你做这行没饭吃”,常只是他们认为,他们不可能,他们做这行没饭吃,不代表我不可能。
每一次打破别人对我说的不可能,都是我成长的勋章。
个人的方向盘操之在己,为什么不能?
走在自己要走的路上,其实一点都不苦,最苦的是走在你不要走的路上,还得在众人推挤簇拥下到达你不要去的地方。
你一定会听到很多质疑,如我一样……比如,为什么你学法律不当律师而当(无用的)小说作者呢?
为什么你不讲(有用的)励志人生成功学,而专注(无用的)男女爱情呢?
……
舒曼曾说,只有小提琴,组不了一整个管弦乐团。
这个世界因个人所爱不同而灿烂美丽。
我知道我爱,所以可能。
在自己的路上选其所爱,爱其所选,选错了跌伤了再爬起来,就是成长。
成长是唯一的希望。
在爱中,或在失去爱的时候,在频遭冷嘲热讽的低谷期别忘了,你认为你可能。
至少你会继续成长,即使未必成功。
成长本身就是生命最丰厚的犒賞。
望蓟门
祖咏
燕台一望客心惊,笳鼓喧喧汉将营。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曙色动危旌。
沙场烽火侵胡月,海畔云山拥蓟城。
少小虽非投笔吏,论功还欲请长缨。
【译文】登上燕台眺望不禁感到震惊,笳鼓喧闹之地原是汉将兵营。
万里积雪笼罩着冷冽的寒光,边塞的曙光映照着旌旗飘动。
战场烽火连天遮掩边塞明月,南渤海北云山拱卫着蓟门城。
少年时虽不像班超投笔从戎,论功名我想学终军自愿请缨。
【注释】⑴蓟门:
在今北京西南,唐时属范阳道所辖,是唐朝屯驻重兵之地。
⑵燕台:
原为战国时燕昭王所筑的黄金台,这里代称燕地,用以泛指平卢、范阳这一带。
客:
诗人自称。
⑶笳:
汉代流行于塞北和西域的一种类似于笛子的管乐器,此处代指号角。
⑷三边:
古称幽、并、凉为三边。
这里泛指当时东北、北方、西北边防地带。
危旌:
高扬的旗帜。
⑸烽火:
古代用于军事通信的设施,遇敌情时点燃狼粪,以传警报。
⑹投笔吏:
汉人班超家贫,常为官府抄书以谋生,曾投笔叹曰:
“大丈夫当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
”后终以公封定远侯。
⑺论功:
指论功行封。
请长缨:
汉人终军曾自向汉武帝请求:
“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
”后被南越相所杀,年仅二十余。
⑧一去:
一作“一望”。
⑨危旌:
高扬的旗帜。
⑩请长缨:
汉终军曾自向汉武帝请求,“愿受长缨,心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
”后被南越相所杀,年仅二十余。
缨:
绳。
【创作背景】唐代的范阳道,以今北京西南的幽州为中心,统率十六州,为东北边防重镇。
它主要的防御对象是契丹。
公元714年(唐玄宗开元二年),即以并州长史薛讷为同紫薇黄门三品,将兵御契丹;734年(开元二十二年),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斩契丹王屈烈及可突干。
这首诗的写作时期,大约在这二十年之间,其时祖咏当系游宦范阳。
【作品鉴赏】这首诗写作者到边地见到壮丽景色,抒发立功报国的壮志。
全诗一气呵成,体现了盛唐诗人的昂扬情调。
燕台原为战国时燕昭王所筑的黄金台,这里代称燕地,用以泛指平卢、范阳这一带。
“燕台一去”犹说“一到燕台”,四字倒装,固然是诗律中平仄声排列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起笔即用一个壮大的地名,能增加全诗的气势。
诗人初来闻名已久的边塞重镇,游目纵观,眼前是辽阔的天宇,险要的山川,不禁激情满怀。
一个“惊”字,道出他这个远道而来的客子的特有感受。
这是前半首主旨所在,引出下文三句。
客心因何而惊呢?
首先是因为汉家大将营中,吹笳击鼓,喧声重叠。
此句运用南朝梁人曹景宗的诗意:
“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
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表现军营中号令之严肃。
但仅仅如此,还未足以体现这个“惊”字。
三四两句更进一步,写这笳鼓之声,是在严冬初晓之时发出的。
冬季本已甚寒,何况又下雪,何况又是多少天来的积雪,何况又不止一处两处的雪,而是连绵千万里的雪;这些雪下得如此之广,又积得如此之厚,不说它是怎样的冷了,就是雪上反映出的寒光,也足以令人两眼生花。
“万里寒光生积雪”这一句就这样分作四层,来托出一个“惊”字。
这是往远处望。
至于向高处望,则见朦胧曙色中,一切都显得模模糊糊,唯独高悬的旗帜在半空中猎猎飘扬。
这种肃穆的景象,暗写出汉将营中庄重的气派和严整的军容。
边防地带如此的形势和气氛,自然令诗人心灵震撼了。
以上四句已将“惊”字写足,五六两句便转。
处在条件如此艰苦。
责任如此重大的情况下,边防军队却是意气昂扬。
笳鼓喧喧已显出军威赫然,而况烽火燃处,紧与胡地月光相连,雪光、月光、火光三者交织成一片,不仅没有塞上苦寒的悲凉景象,而且壮伟异常。
这是向前方望。
“沙场烽火连胡月”是进攻的态势。
诗人又向周围望:
“海畔云山拥蓟城”,又是那么稳如磐石。
蓟门的南侧是渤海,北翼是燕山山脉,带山襟海,就像天生是来拱卫大唐的边疆重镇的。
这是说防守的形势。
这两句,一句写攻,一句说守;一句人事,一句地形。
在这样有力有利气势的感染下,便从惊转入不惊,于是领出下面两句,写“望”后之感。
诗人虽则早年并不如东汉时定远侯班超初为佣书吏(在官府中抄写公文),后来投笔从戎,定西域三十六国,可是见此三边壮气,却也雄心勃勃,要学西汉时济南书生终军,向皇帝请发长缨,缚番王来朝,立一下奇功了。
末联连用了两个典故。
第一个是"投笔从戎":
东汉班超原在官府抄公文,一日,感叹说,大丈夫应该"立功异域",后来果然在处理边事上立了大功。
第二个是"终军请缨":
终军向皇帝请求出使南越说服归附,为表现自己有足够的信心,他请皇帝赐给长带子,说是在捆南越王时要用它。
祖咏用了这两个典故,意思很明白,更有豪气顿生之感。
末二句一反起句的“客心惊”,水到渠成,完满地结束全诗。
这首诗从军事上落笔,着力勾画山川形胜,意象雄伟阔大。
全诗紧扣一个“望”字,写望中所见,抒望中所感,格调高昂,感奋人心。
诗中多用实字,全然没有堆砌凑泊之感;意转而辞句中却不露转折之痕,于笔仗端凝之中,有气脉空灵之妙。
此即骈文家所谓“潜气内转”,亦即古文家所谓“突接”,正是盛唐诗人的绝技。
【作者简介】祖咏唐代诗人。
洛阳(今属河南)人。
生卒年不详。
少有文名,擅长诗歌创作。
与王维友善。
王维在济州赠诗云:
"结交二十载,不得一日展。
贫病子既深,契阔余不浅。
"(《赠祖三咏》)其流落不遇的情况可知。
开元十二年(724),进士及第,长期未授官。
后入仕,又遭迁谪,仕途落拓,后归隐汝水一带。
第二周
我从他的字句里懂得爱和死亡
闫红
【导读:
接下来,会有很多人人对他进行多角度的点评,会以自己的标准,尝试着对他进行盖棺定论。
而我,在这里想说的,只是在我的少年时代,感受到的陪伴,我感谢这陪伴。
】
窗下种了两棵蜡梅,这两天开得正好,早晨站在花下,芳香似有还无地拂过,香得那么中国。
由不得想起余光中的诗句“母亲一样的蜡梅香”,也只有这五个字能形容了,蜡梅香真是一种乡愁的芬芳。
中午便在朋友圈看到余光中先生去世的消息。
余先生享年90,算得上高寿,他自己也说对于做人瑞没兴趣,所以谈不上什么伤感。
但心里还是狠狠地震了一下,似乎有个一直高高地放在那里的什么打碎了。
身为70后,知道接下来必然要送别爱过的一位一位,但这种破碎感总是在所难免,他们离去了,有些记忆就真的成了过去,褪色了,发黄了,不能时常翻检了,必须收入高阁。
对于余光中先生有所感,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时小城的广场上,有一大片书摊,比新华书店更齐全,上新也更快。
其中最西头那家格调最高,老板也最为傲慢,总是袖着手,爱答不理地在坐着,像是早早看穿了一切。
就是在那个书摊上,我买到第一本余光中诗集,好像是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的,青色的封面,书名叫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
余光中当时是最著名的台湾诗人,电视上电台里经常朗诵那首《乡愁》,还被谱了曲,在晚会上演唱,我虽然不算特别喜欢这首诗,但买一本余光中的诗集回家总是不错的。
就在书摊老板傲慢兼猜疑的注视下,我付了钱,取了书,晚上在灯下翻看,竟如不经意中踏入长而幽深的甬道,一走就是许多年。
起初的最爱是那首《等你,在雨中》:
等你,在雨中,在造虹的雨中,蝉声沉落,蛙声升起,一池的红莲如红焰,等你,在雨中
你来不来都一样,竟感觉,每朵莲都像你,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
永恒,刹那,刹那,永恒,等你,在时间之外,在时间之内,在刹那,在永恒
“等待”也算是悠久的主题了,如《氓》之“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如《子衿》之“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皆等得各种煎熬。
余光中这首却不同,他不为等待所苦,爱意犹如一种酶,化平凡为神奇,所及之处,皆如梦似幻,最后,你来不来都一样,因为这等待本身,已经让我足够迷醉。
只有毫无功利心的少年,才能够享受等待本身,才能生出那种又寂静又明亮的“刹那”与“永恒”的交错感。
其时灯光如水,漫漶了白纸黑字,我不由灵魂出窍,宛然已入文字间,和诗人一样,怔怔地望向细雨对面的无穷尽。
余光中总能把我说不出的感觉,用最逼真而又最美妙的方式说出来,那首《一夜的雨声说些什么呢》也是如此:
一夜的雨声说些什么呢?
楼上的灯问窗外的树,窗外的树问巷口的车
一夜的雨声说些什么呢?
巷口的车问远方的路,远方的路问上游的桥
一夜的雨声说些什么呢?
上游的桥问小时的伞,小时的伞问湿了的鞋
一夜的雨声说些什么呢?
湿了的鞋问乱叫的蛙,乱叫的蛙问四周的雾
说些什么呢,一夜的雨声?
四周的雾问楼上的灯,楼上的灯问灯下的人
灯下的人抬起头来说,怎么还没有停啊
那时我家住在小巷里,我的窗前就有那样的树,我的巷口就有那样的车,我小时候也曾无所感地踩着湿了的鞋,撑着伞,从巷子里踢踢踏踏地跑过,而有一天,我也将在被夜雾围拢的某个窗口,抬起头,问这么一场雨,怎么随随便便就下了这么多年。
凉意不由打心底透出,再看身外一应事物,都像已经被时光做旧。
我暗暗告诫自己认真地看一看它们,也许在将来,我会无能为力里地怀念,因为再也寻它们不着。
余光中的文字里有少年感,即便是沧桑,也是少年式的沧桑,清澈、敏感、多思,而不带一丝油腻。
他写冷雨,“走入霏霏更想入非非”,说冷雨将将台北的长街短巷,变成一部黑白片;他对心上人表白:
“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他写夜晚来临,是“黄昏那偷渡客,是怎么越境的呢,而黑衣帮的夜色,又怎么接应的呢”,又说“所谓夜,不过是边陲的城堡,夜读人是孤戍的堡主,一弯灯光流过来,便成美丽的护城河了……”
余光中惠我的,不只是审美上的润泽,还有爱与死亡的理解,像那首《伞盟》,他说“如果死亡是一场黑雨凄凄,幸而我还有一段爱情,一把古典的小雨伞,撑开一圈柔红的气氛”。
这诗句让我想起贾宝玉,他对于林黛玉的爱情,他无时无刻不感到死亡的威胁,虚无的威胁,使他需要一段爱情,一个女子的眼泪,将他从这虚空中打捞出来。
这爱情于他是一种救赎,就像诗的最末一段:
“如果夜是青雨淋淋,如果死亡是黑雨凄凄,如果我立在雨地上,等你撑伞来迎接,等你……”
在《双人床》里他写得更直接:
让战争在双人床外进行,躺在你长长的斜坡上,
听流弹,像一把呼啸的萤火
在你的,我的头顶穿过
穿过我的鬍鬚和你的头发
让政变和革命在四周呐喊
至少爱情在我们的一边
至少破晓前我们很安全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你急切想要拥抱的血肉之躯,随时有可能变成战争的炮灰,但这一刻,你还在我怀中,“仍滑腻,仍柔软,仍可以烫热,一种纯粹而精细的疯狂”,若我们之于彼此是珍贵的,那么,我们的存在就是有着重大意义的。
相形之下,《乡愁》在他的作品里,实在算不得优秀,我更喜欢那首《乡愁四韵》,“蜡梅香”正是出自于这首:
“给我一朵蜡梅香啊蜡梅香,母亲一样的蜡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愁的芬芳,给我一朵蜡梅香啊蜡梅香”,罗大佑给它谱上了曲,深夜里我曾听了一遍又一遍,连衔接处,吉他忽然而起的一声锵然,都让我再三回味。
在物质生活和精神食粮都很匮乏的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余光中承包了我精神层面上的很大一部分,我借助他的诗句感受我的生活,也借助他的诗句遥想不可企及处,那篇《记忆像铁轨一样长》,让我羡慕到惆怅,他写在芝加哥坐老火车:
“太阳把一切成熟的东西焙得更成熟,黄透的枫叶杂着赭尽的橡叶,一路艳烧到天边,谁见过那样美丽的‘火灾’呢?
过密西西比河,铁桥上敲起空旷的铿锵,桥影如网,到暮色在窗,芝城的灯光迎面渐密,那黑人老车长就喉音重浊地喊出站名:
Tanglewood!
”
我恍惚间觉得,我也见过那样一个老车长。
也许,余光中之于我,有着跟三毛、琼瑶相似的意义,他提供了一个生活范本,我羡慕他的一切,飘荡的少年,“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
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羡慕他在美国和欧洲大地上的游历;羡慕他懂得如何感受风晨雨夕、感受生与死与爱的浩荡,他是我想成为而不得的那一类人,还好,他把自己在文字里展示得比较充分。
少年时候,崇拜一个人,就会有点夸张,那时就想,一个人若活在唐朝,怎么着也得见见李白杜甫,活在宋朝,怎么着,也得窥视一下苏轼,活在当今呢,跟余光中晤个面才不算冤枉,至于怎么才能见到他,我却无法想象。
就这么傻傻想着,有一次,居然在电视上看到他了。
他回大陆,央视的记者陪着他,一路做着访问,忘了记者都问了他些啥,反正在我看来,全部不在点子上。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记者的那种平淡口气,我想,他大概不知道面前站着的,是一位什么样的人吧。
他们一块儿到了哈尔滨,余光中说,多年来,他一直听那首歌里唱:
“我的家在松花江上”,说着,他突然咳了一下,用手捂了一下嘴,我感觉他哽咽了。
那个主持人居然还在喋喋不休地问这问那,我隔着电视也想一把推开他,说,放开他,让我来。
可是,即使见到余光中,我又能问什么呢?
跟他说我读过的诗句还是我度过的岁月?
前者如阿谀,后者太自我,估计还是什么都说不出,倒不如让这个没心没肺的主持人来问他。
又过了许多年,我不复少年,而立之后,对他的喜爱转淡。
也许是读得太熟了,而他又表达得太充分,是可以充分吸收的那种,不像有些诗人会带着拒绝,那么一点距离感,让人可以读了又读而不厌倦,比如我后来爱上的洛夫。
然而,在这个凄风冷雨的中午,听到他的离去,心中犹有震撼。
像有寒风从某处刮来,有什么从高处跌落,这些散乱文字,就是我面对的一地碎片。
可以想象,接下来,会有人对他进行多角度的点评,会以自己的标准,尝试着对他进行盖棺定论。
而我,在这里想说的,只是在我的少年时代,感受到的陪伴,我感谢这陪伴。
第三周
梦想只是六便士,追寻梦想才是月亮
【导读:
迈出了追求梦想的脚步,就能得到月亮;停留在原地痴想,那所谓的梦想也就只是普通的六便士……】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勇气去追寻梦想的人是极其少的,甚至连拥有梦想的人都是少数。
绝大多数时候,我们摸着手里的六便士,为下个月的房租而发愁。
在这样的情景下,我们很难会想起来抬头看一眼那天上的月亮,所以思特里克兰德的形象会让许许多多的人敬仰,因为他实现了自己的追求,过上了自己想过的人生。
可是毛姆想表达的,应该不是梦想如同月亮、华丽而遥远,他要表达的绝非这么简单。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艺术家,但小说不仅仅是写给艺术家看的。
每一个读完它的人也许都会陷入一种沉思:
对自己来说,什么才是自己的月亮,自己的六便士又是什么。
思特里克兰德追寻梦想的勇气深深地打动着每一个读者,甚至可以说,他正视自己梦想的勇气就已经令人钦佩不已。
他所憧憬的生活最终在塔希提岛上得以实现,尽管这样的生活在世俗眼里是卑微的,但是真正执着于梦想的人,又怎会在乎世俗的眼光呢?
即便在当今,大溪地已经成为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基础设施已经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在岛上寄居一生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
而他做到了,并且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走完了自己的余生。
小说最后他在那里完成了人生最完美的作品,而又在身后嘱咐爱塔将其付之一炬。
那副标志着思特里克兰德追寻多年的艺术境界的作品,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他要追寻的月亮。
但实际上,这种观点依然是世俗的眼光,并且和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哲学背道而驰了。
即便没有这副作品的诞生,思特里克兰德也追寻到了属于自己的月亮,从他放弃在伦敦的优渥生活那一天起,他已经开始走上了登月之旅,他放弃了在巴黎的画室和深爱他的女人时,他熬过在马赛的艰难时光,然后前往塔希提,当这个天堂般的岛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已经把月亮揽在怀中。
最终在岛上的那一段生活,无非是给予了他艺术上的成功以及被后世人们敬仰的充分理由。
思特里克兰德最初的那种生活是绝大多数人的追求,或者说就是他们眼中的“月亮”。
一个事业有成的券商,有令人羡慕的收入和生活,有一个忠诚得体的太太和一儿一女。
在世俗的眼光中,这样的生活是幸福而成功的。
当然,会有不少人在看了小说之后言不由衷地羡慕思特里克兰德能够视物质生活如粪土,然后感叹一句:
“唉,我不是天才,没有这么纯粹的梦想”。
但小说毕竟是小说,思特里克兰德对物质的贬低,并不代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摒弃追求物质生活。
思特里克兰德有他自己的活法,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活法。
并不只有甘于清贫追求艺术的梦想才有意义。
梦想就是梦想,无论它看上去像是像月亮那样高远还是像硬币那样平凡,都没有关系,一项事物究竟是美还是丑本来就没有定论,但追寻自己的梦想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崇高而美好的。
所以直面自己的内心,平静地思考自己的梦想究竟是什么?
也许是成为设计大师,也许是身价亿万,也许是抱得美人归,也许是天伦之乐,或者只是一趟筹谋许久的旅行。
这个梦想的具体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勇敢地承认这就是自己的梦想,这就是自己的追求,这件事对自己非常重要,它就是自己人生的价值所在,然后,勇敢地去追寻它,勇敢地去实现它,不要顾忌现实的困难和他人的眼光。
迈出了追求梦想的脚步,就能得到月亮;停留在原地痴想,那所谓的梦想也就只是普通的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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