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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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1.目的
为了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联产2×12MW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本工地范围内所承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电源》〔2003〕153号;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3.3《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
3.4《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1144-2012;
3.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
3.6《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
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中电联标准〔2012〕16号;
3.8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如皋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4.组织机构
4.1人员名单
组长:
李明晶
组员:
邹涛李钰邓少杰
5.职责
5.1专业工地专工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督促技术员和施工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2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3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要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5.4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6.程序
6.1专业工地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专职工程师和技术员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6.2专业工地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6.3专工编制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4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结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6.5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汇总后报工程科审核、总工室批准。
6.6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每月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工程科专业人员参加。
6.7技术员在作业指导书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强制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
编制作业指导书应注意:
其编制依据中应有强制性标准内容;为突出强制性条文,相关强制性条文在作业指导书中的描述,可以直接将条款用黑体标识,也可以将强制性标准的标准号和条款号用黑体标识。
在技术交底时应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点进行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中反映。
6.8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作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施工作业指导书;质量检验人员在工序验收时应检查相关强制性条文是否已实施,不允许出现与强制性条文相违背情况。
6.9专业工地技术员要按照要求填写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
6.10专业工地技术人员要及时做好施工、安装记录,并定期自查是否符合《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检查表》中的支持记录。
6.11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检查台帐。
专业工地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6.12图纸会检时,须审核图纸的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并在图纸会检记录中反映。
6.13分部工程结束时,技术人员对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验收检查,并填写检查表。
7《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检查表》支持性材料
7.1验评资料;
7.2试验报告;
7.3施工、安装记录;
7.4相关文件、材料质保书等。
注:
强制性条文在验评表中未能反映的,可以在验评表结论一览中用文字进行描述。
8检查资料
8.1专业工地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8.2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8.3强制性条文培训记录;
8.4强制性条文清单;
8.5施工组织专业设计;
8.6图纸会检记录;
8.7作业指导书;
8.8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8.9专业工地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记录;
8.10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9附件
9.1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表。
9.2附件2分部工程建设
9.3附件3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清单
附件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抽查时间
序号
抽查内容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条款号
总条数
执行情况
抽查结论
施工单位:
(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章)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件2:
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项
目名称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联产2×12MW工程
单位工
程名称
分部工
程名称
工程
编号
验收
时间
年月日
序号
检验项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验收
结果
施工单位:
(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章)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附件3: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清单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涉及范围
备注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1
4.1.3变压器、电抗器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严重冲击和振动。
电压在220KV及以上且容量在150MV.A及以上的变压器和电压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均应装设三维冲击记录仪。
冲击允许值应符合制造厂及合同的规定。
2
4.1.7充干燥气体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油箱内的气体压力应保持在0.01MPa~0.03MPa;干燥气体露点必须低于—40℃;每台变压器、电抗器必须配有可以随时补气的纯净、干燥气体瓶,始终保持变压器、电抗器内为正压力,并设有压力表进行监视。
3
4.4.3充氮的变压器、电抗器需吊罩检查时,必须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15min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
4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对变压器、电抗器进行器身检查:
2、变压器、电抗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冲撞加速度出现大于3g或冲撞加速度监视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运输和制造厂等单位代表共同分析原因并出具正式报告。
必须进行运输和装卸过程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并确定进行现场器身检查或返厂进行检查和处理。
5
4.5.5进行器身检查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凡雨、雪天,风力达4级以上,相对湿度75%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器身检查。
2、在没有排氮前,任何人不得进入油箱。
当油箱内的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3、在内检过程中,必须向箱体内持续补充露点低于—40℃的干燥空气,以保持含氧量不得低于1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20%;补充干燥空气的速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
4.9.1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7
4.9.2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旧油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8
4.9.6在抽真空时,必须将不能承受真空下机械强度的附件与油箱隔离;对允许抽同样真空度的部件,应同时抽真空;真空泵或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
9
4.12.1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
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3、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5、变压器本体应两点接地。
中性点接地引出后,应有两根接地引线与主接地网的不同干线连接,其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6、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末屏接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线圈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
4.12.2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1、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
11
5.3.1互感器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5、气体绝缘的互感器应检查气体压力或密度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密封检查合格后方可对互感器充SF6气体至额定压力,静止24h后进行SF6气体含水量测量并合格。
气体密度表、继电器必须经核对性检查合格。
12
5.3.6互感器的下列各部位应可靠接地:
1、分级绝缘的电压互感器,其一次绕组的接地引出端子;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接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电容型绝缘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绕组末屏的引出端子、铁芯引出接地端子。
3、互感器的外壳。
4、电流互感器的备用二次绕组端子应先短路后接地。
5、倒装式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金属导管。
6、应保证工作接地点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50149-2010)
1
3.5.7耐张线夹压接前应对每种规格的导线取试件两件进行试压,并应在试压合格后再施工。
硬母线安接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1
4.2.9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电缆支架的配置
2
5.2.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直埋电缆敷设
3
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
3.1.1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接零: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度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十一、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十五、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保护接地
2
3.1.3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三、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直流系统接地
3
3.1.4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接地线
4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二、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三、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敷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匀带;
接地线
5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积,或采用阴极保护的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钢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为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接地线
6
3.2.9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铝皮以及电缆金属保护层作接地线。
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接地线
7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分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接地线
8
3.3.3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分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接地线
9
3.3.4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连接。
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接地线
10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接地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接地线
11
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接地线
12
3.3.12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地母线连接:
1、发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封闭母线的外壳;
2、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10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4、直流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变压器、旋转电机的中性点;
5、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等的接地端子;
6、GIS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接地线
13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接地线
14
3.3.14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
接地线
15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铰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接地线
16
3.3.16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金属屏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所有屏蔽部分和与其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宜与接地干线连接。
与高频滤波器相连的射频电缆应全程伴随100mm2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接地线
17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各盘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地网连接。
用截面不小于100mm22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接地线
18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的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接地体(线)连接
19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接地体(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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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4、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接地体(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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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l条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2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避雷针接地
22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避雷针接地
23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
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避雷针接地
24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
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避雷针接地
25
3.6.l手携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PEN线接地;PEN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手携式电气设备接地
26
3.6.2手携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手携式电气设备接地
27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28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29
3.8.3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厂、站的接地网均压相连。
二次系统接地
30
3.8.8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必须在离变电站接地网边沿50~100m处可靠接地,以大地为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
一般可在进变电站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导引电缆的屏蔽层接地。
接地极的接地电阻R≤4Ω。
二次系统接地
31
3.8.9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引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m以上,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
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二次系统接地
32
3.8.10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应分别就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连接一次;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二次系统接地
33
3.9.1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电力电缆终端接地
34
3.9.4110KV以下三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电力电缆终端接地
35
3.10.2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时,其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等相连。
配电电气装置接地
36
3.10.3引入配电装置室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与配电装置室的接地装置连接,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配电电气装置接地
37
3.11.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3、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
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建筑物电气装置接地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1
2.1.3采用条型底座的电机应有2个及以上的接地点。
旋转电机接地
2
2.3.12电机的引线及出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线及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镀银层不应锉磨;
2、引线及出线的连接应使用力矩扳手紧固,当采用钢质螺栓时,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3、大型发电机的引线及出线连接后,应做相关试验检查,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处理。
旋转电机接地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1
4.0.6成套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成套柜
2
4.0.8手车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手车式柜
3
7.0.2成套柜的接地母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可靠。
成套柜的接地母线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1
3.0.7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通风电机、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室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
蓄电池室安装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1
2.0.4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6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附表一(表2.0.4)的规定:
电器的外部接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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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强制性条文 实施细则 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