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共中士道》笔考复习题1前三部份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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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共中士道》笔考复习题1前三部份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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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共中士道》笔考复习题1前三部份参考答案
《广论-共中士道》笔考复习题
正修下士意乐-1
一、填空题:
1、如是随念当死_及_思死后堕恶趣_之道理,能令其心厌舍现世,于后善趣发生希求。
次由共同皈依及由定解黑白业果,励力断恶修善,则能获得善趣妙位。
(原文:
P143;讲记6P1)
2、《弟子书》中亦云:
“如如于诸趣中起乐想,如是如是痴暗极重厚;如如于诸趣中起苦想,如是如是痴暗极微薄;如如修习净相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炽然;如如修习不净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殄息。
”(原文:
P143;讲记6P7)
3、此说从无始来,执著三有盛事为乐,增益串习诸净妙相。
能治此者,若修苦性及不净相,彼等便息,若不修习便增痴贪,转诸有轮,故修诸有过患为要。
(原文:
P143;讲记6P7)
5、言解脱者,谓脱诸缚。
此复业及烦恼,谓于生死是能系缚。
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三。
以趣分别,谓天趣等或五或六。
依生处门谓胎等四,即于其中结蕴相续,是系缚之体性。
(原文:
P144;讲记6P8)
6、又此解脱,非为惑业诸行生已息灭。
以诸生法,于第二时定不安住,不待修习能治等缘,则不须励力,一切解脱便成过失。
(原文:
P144;讲记6P9)
7、发此之方便者。
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于渴逼,见非爱相。
如是欲得诸取蕴苦寂灭解脱,亦由观见取蕴苦性所有过患。
故若未修三有过患、于彼发起欲舍之心,则于苦灭不起欲得。
(原文:
P144;讲记6P13)
8、次知生死众苦,皆由有漏业生生,其业复由烦恼发起,烦恼根本是为我执,便知集谛。
(原文:
P145;讲记6P18)
9、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
“如病应知断病因,当得乐住应依药,苦因彼灭如是道,应知应断应证修。
”(原文:
P146;讲记6P20)
10、如是四谛,大小乘中皆数宣说,是为善逝总摄生死流转、生死还灭诸扼要处,故修解脱极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须如是次第引导学者。
(原文:
P146;讲记6P21)
11、若未思集、善知惑业生死根本,犹如射箭未见鹄的,是即断截正道扼要,遂于非脱三有之道妄执为是,劳而无果。
(原文:
P146;讲记6P22)
12、如《亲友书》云:
“仁和应厌于生死,欲乏死病及老等,无量众苦出生处。
”应如是修。
(原文:
P146;讲记6P24)
13、诸不共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写皆当善修。
若慧劣弱,可暂舍置所引教文,惟当修习应时义体。
(原文:
P146;讲记6P24)
14、此等虽是思择而修,然除应修诸所缘外,余善、不善、无记等上悉不应散,当于所缘遮心掉等,亦莫令随昏睡沉没增上而转,当令其识极为明净,渐次修习。
(原文:
P147;讲记6P25)
15、如是亦如《解深密经》云:
“慈氏,若诸声闻,或诸菩萨,或诸如来,所有世间___及出出世间一切善法,当知皆是此奢摩他、毗钵舍那所得之果。
”(原文:
P147;讲记6P27)
16、众苦所随故,生为苦者。
谓诸有情那洛迦中,及诸一向惟苦饿鬼,并诸胎生、卵生,如是四类,于初生时,便有无量猛利苦受随逐而生。
(原文:
P147;讲记6P29)
17、粗重所随故,生为苦者。
谓三界一切诸行,为烦恼品粗重所随,无堪能性,不自在转。
三界有情诸行生起,皆为烦恼品类粗重随逐。
总之,由有生住增长烦恼种子随逐流转,故无堪能安住善事,亦不如欲自在而转。
(原文:
P147;讲记6P29)
18、故应思惟如是生时,众苦俱生、粗重俱生_,生复能引衰老病等烦恼死亡,此亦能令受苦道理。
(原文:
P148;讲记6P32)
19、特住胎时,受何苦者,如《弟子书》云:
“极猛臭秽极逼切,最狭黑暗遍蔽覆,住胎犹入那洛迦,身屈备受极重苦。
”(原文:
P148;讲记6P32)
20、所有食味,从母腹中入自脐孔而为资长,渐成羯罗蓝、頞部陀、闭尸、健南,手足微动,体相渐现。
”(原文:
P148;讲记6P33)
21、亦如《弟子书》云:
“此渐如硬压油具,压迫其次方得生,然未尔时即舍命,惟是受苦业力强。
”(原文:
P149;讲记6P36)
22、八苦之中,特于此初及于最后,须殷重修。
故如前说,当以观慧数数观察而善修习。
(原文:
P149;讲记6P41)
23、盛色衰退者,谓腰曲如弓,头白如艾,额如砧板、皱纹充满,由如是等,衰其容貌令成非爱。
气力衰退者,谓于坐时如袋断索,起如拔树,语言迟钝,行步缓慢等。
诸根衰退者,谓眼等不能明见色等,重忘念等、减念力等。
受用境界衰退者,谓受饮食等,极难消化,又无堪能受诸欲尘。
寿量衰退苦者,谓寿多灭尽,速趣于死。
(原文:
P150;讲记6P41、42、43、44、45)
24、身性变坏者,谓身肉销瘦、皮肤干枯等。
增长忧苦、多住忧苦者,谓身中水等诸界,分不平均、增减错乱,身生逼恼、心起忧痛,而度昼夜。
不能受用悦意境界者,谓若有云,诸可意境于病有损,虽欲享受而不自在。
如是诸威仪道,亦多不能随欲。
诸非可意境界受用,虽非所欲须强受用者,谓诸非悦饮食药等须强食用。
如是火炙及刀割等诸粗苦事,皆须习近。
速离命根者,谓见病难治,便生痛苦。
(原文:
P150;讲记6P47、48)
25、思惟死苦分五,谓舍离圆满可爱财位,舍离圆满可爱亲族,舍离圆满可爱朋翼,舍离圆满可爱身体,死时当受猛利忧苦。
(原文:
P150;讲记6P50)
26、思惟怨憎会苦分五。
谓如遇怨敌,便生忧苦。
畏其制罚;怖畏恶名,遭非赞颂;畏苦恼死。
违正法故,畏惧死后,堕诸恶趣。
(原文:
P151;讲记6P51、52)
27、思惟爱别离苦分五,谓若舍离最爱亲等,由此令心发生忧戚,语生愁叹,身生扰恼,念彼功德、思恋因缘,令意热恼,应受用等有所缺乏。
(原文:
P151;讲记6P53)
28、思惟宣说五种取蕴总为苦义分五,谓是当成众苦之器,及依已成众苦之器,是苦苦器器,是坏苦器,是行苦器。
于此诸苦当数思惟。
(原文:
P151;讲记6P55)
29、发生此者,亦随当从从无垢圣语、如量解释,先正寻求清净了解,次须长时观择修习,引发其心猛利变动。
(原文:
P152;讲记6P57)
30、如博朵瓦云:
“于六趣中,随生何趣,其后发生病痛死等众苦恼者,是病者病,是死者死,非彼不应,忽尔而起。
是生死相,或生死性,住生死时,必不能越。
”(原文:
P152;讲记6P59)
31、《亲友书》云:
“父转为子母为妻,怨仇众生转为亲,及其返此而死殁,故于生死全无定。
”(原文:
P152;讲记6P61)
32、如《妙臂经》云:
“有时怨敌转为亲,亲爱如是亦为怨,如是一类为中庸,即诸中庸复为怨,如是亦复为亲爱。
”(原文:
P152;讲记6P64)
33、数数结生过患者,如云:
“虽将地丸如柏子,数母边际未能尽。
”(原文:
P154;讲记6P86)
34、如是六苦总摄为三,谓于生死中无保信处,受彼安乐终无饱期,无始而转。
初中有四:
一、于所得身不可保信者,谓身数数舍;二、作诸损益不可保信者,谓无决定;三、于得盛事不可保信者,谓高下变易;四、于诸共住不可保信者,谓无伴而往。
第三者,谓数数结生,展转受生不见边际。
(原文:
P155;讲记6P100、101)
35、谓譬如极热或疮或痈,若于其上洒以冷水,似为安乐,于生死中所有乐受,若坏灭时,还起众苦,故名坏苦。
此复非惟其受,即此相应余心、心所及为所缘诸有漏境,皆是坏苦。
(原文:
P156;讲记6P102)
36、又如热痈逼切,触热水等变异触时,起极楚痛。
如是当知,苦受随才生起,便能触恼或身或心,故名苦苦。
譬如肾痛。
(原文:
P156;讲记6P103)
37、故于乐受,应观为苦,灭除贪欲。
于诸苦受,应作是思:
“此蕴即是众苦因缘,苦从此生,犹如毒痈,灭除嗔恚”。
于诸舍受,应观无常、销灭为性,灭除愚痴。
不于三受为三毒因。
(原文:
P157;讲记6P109、110)
38、《四百论》亦云:
“如安乐增长,现见反成苦,如是苦增长,然非可转乐。
”(原文:
P157;讲记6P115)
39、又如《资粮论》云:
“恶趣苦无余,人中亦现有,苦逼等地狱,贫如琰魔世。
此中旁生苦,强力于羸弱,制罚及损害,相续如暴流。
”(原文:
P158;讲记6P116)
40、如是思惟五趣、六趣总别诸苦,厌患生死意欲出离,便当观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为因。
(原文:
P159;讲记6P139)
41、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
“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
”(原文:
P160;讲记6P142)
42、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
(原文:
P160;讲记6P144)
43、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
(原文:
P160;讲记6P145)
44、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
(原文:
P161;讲记6P146)
45、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
(原文:
P161;讲记6P148)
46、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在及胜性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
(原文:
P161;讲记6P148)
47、如许萨迦耶见与无明异者,譬如盘绳,略降黑暗,于绳实体不能明了,于彼遂起执蛇之觉。
如是障蔽明见蕴体,由无明暗误蕴为我,从此发生诸余烦恼。
(原文:
P161;讲记6P168)
48、此复由其萨迦耶见,执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别。
如是分已,贪着自党,嗔恚他品,缘我高举,执我常断,于我见等及彼相属所有恶行执为第一,如是便于开示无我之大师,及师所说业果四谛三宝等法,邪见谓无,或复生疑为有为无,是耶非耶。
(原文:
P161;讲记6P169)
49、所依者,谓烦恼之随眠。
所缘者,谓顺生烦恼境界现前。
猥杂者,谓随学恶友非善士夫。
言教者,谓听闻邪法。
串习者,谓增长烦恼昔串习力。
作意者,谓妄增益爱非爱相,及于无常妄执常等非理作意。
(原文:
P162;讲记6P175、175、178、179、180)
50、第四过患者。
谓烦恼才生,先能令心杂染;倒取所缘;坚固随眠;同类烦恼令不间断;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感生等苦;远离涅槃;退失善法;衰损受用。
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
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
临终忧悔,死堕恶趣。
不能获得自己义利。
(原文:
P162;讲记6P184、185、186、187)
51、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
善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
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续中有,此说后者。
(原文:
P163;讲记6P200)
52、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
如是亦如《俱舍论》云:
“福欲界善业,不动从上起。
”(原文:
P163;讲记6P200)
53、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
现证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
预流、一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
是故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原文:
P164;讲记6P203)
54、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
(原文:
P166;讲记6P213)
55、福尽死者,谓如无资具死。
(原文:
P166;讲记6P213)
56、未舍不平等死者,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
谓谓食无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复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医药;不知于己若损若益;非时、非量行非梵行。
(原文:
P166;讲记6P214、215、216)
57、《俱舍》亦云:
“为当本有形,此谓死以前,生刹那以后,同类净眼见,具业神通力,根全无障碍,不转为寻香。
”(原文:
P167-168;讲记6P234)
58、《瑜伽论》说:
“识不住故,于前世身不起欲乐。
”故有说云:
见前世身而生忧苦,亦属增益。
(原文:
P168;讲记6P236)
59、《入胎经》云:
“地狱中有如烧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烟,饿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中有其色鲜白。
”(原文:
P168;讲记6P237)
二、名词解释:
1、共同皈依指大小乘共同的皈依。
2、结蕴相续:
指由业和烦恼的力量,令心相续与蕴身紧紧结合而不断受生。
(讲记6P9)
3、取蕴:
烦恼能执取生死,故名为“取”。
有漏蕴从烦恼生,故名为“取蕴”。
(从因上对色、受、想、行、识五种有漏蕴的命名)。
(讲记6P13)
4、苦谛:
以业和烦恼为因而生起的器情世间。
(讲记6P15)
5、集谛:
烦恼以及依烦恼所生的业,(由于以此能招集生死之苦果,故称为集。
(讲记6P15)
6、粗重:
指留存在心相续中,能使颠倒心识辗转增长的习气势力(以此获取恶趣果,故亦称取恶处)(讲记6P29)
7、苦苦:
刚一产生以及安住时对身心产生逼恼的苦受及与之相应的心王、心所以及所缘的诸有漏境。
(由于刚一产生就能生苦及体性是苦的缘故,所以叫苦苦)(讲记6P103-104)
8、坏苦:
指流转生死者所有的有漏乐受与之相应的心王、心所以及所缘的诸有漏境等,因坏灭时能产生痛苦,所以叫坏苦。
(讲记6P102-103)
9、行苦:
指有漏舍受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王、心所及所缘的诸有漏境;因遍在一切内外诸有漏法中,因此称为遍行苦。
(讲记6P105-106)
10、五死相:
天人临死前的五种衰相:
一、身色退变为不可爱,身光首先退失;二、不能安坐在宝座上;三、华鬘枯萎;四、衣服出现垢染;五、身体(腋下)出汗。
(讲记6P126)
11、异熟障:
指一经受生在非天趣就具有的,终其一生也无法现见四谛。
(讲记6P122)
12、请按《成唯识论》详细解释二十种随烦恼之相
1、忿:
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
(讲记6P324)
2、恨:
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
(讲记6P324)
3、覆:
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
(讲记6P324)
4、恼:
忿恨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
(讲记6P324)
5、嫉:
徇自名利,不耐他荣,妬忌为性。
(讲记6P324)
6、悭:
耽着财法,不能惠舍,秘悋为性。
(讲记6P324)
7、诳:
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
(讲记6P324)
8、谄:
为罔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
(讲记6P325)
9、害:
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
(讲记6P325)
10、骄:
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
(讲记6P325)
11、无惭:
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
(讲记6P325)
12、无愧: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
(讲记6P325)
13、掉举:
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
(讲记6P325)
14、昏沉:
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
(讲记6P325)
15、不信:
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
(讲记6P325)
16、懈怠:
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
(讲记6P325)
17、放逸:
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
(讲记6P326)
18、失念:
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
(讲记6P326)
19、散乱:
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
(讲记6P326)
20、不正知: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
(讲记6P326)
13、善心死;指临终时,自己忆念先前所修习的善法,或者通过他人的帮助使自己忆念,以这种因缘,在粗想现行阶段,信心等善法在心中现行。
(讲记6P223)
14、不善心死:
指自己回忆或者因为他人而使自己回忆生前串习的恶法,在粗想现行期间,追思忆念贪欲嗔恚等,心中显现不善法。
(讲记6P226)
15、无记心死;指不管一个人生前造下的是善业还是恶业,或者善恶都未造,在临终时自己未能回忆起善恶,也没有他人使其回忆,以非善心非不善心而死。
(既不是安详而逝,也不是苦恼而死)(讲记6P230)
16、解肢节苦:
又称“断末摩苦”,(末摩:
指肢节或死穴)指位于有情体内特殊部位的特异肢节或死穴被临死时,水大、风大、火大中只要有一大增盛触及而引发的断绝命根苦。
(讲记6P225)
17、中有;指死亡之后乃至尚未受生之间是中有。
(讲记6P235)
18、生有;指正受生的第一刹那就是生有。
(讲记6P236)
19、本有;指受生后的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后刹那之前是本有。
(讲记6P236)
20、死有:
指临终最后一刹那是死有。
(讲记6P236)
21、结生:
中有灭的同时由于前世阿赖耶识熏习了五色根的种子或功能,依靠这阿赖耶识的功能力,在中有趣入精血时,无间出生后世身体五根部分微细大种,这些微细诸根与同分的精血和合聚集而生,这时识安住在精血当中,就叫结生。
(讲记6P236)
三、解释论文:
1、《弟子书》中亦云:
“如如于诸趣中起乐想,如是如是痴暗极重厚;如如于诸趣中起苦想,如是如是痴暗极微薄;如如修习净相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炽然;如如修习不净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焰极殄息。
”
原文科判:
连接文。
原文:
143页
讲记6----7页
解释:
《弟子书》中也说:
如是如是地对生死诸趣起安乐想,如是如是地愚痴黑暗将极为厚重;如是如是地对生死诸趣起苦想,如是如是地愚痴黑暗将极为微薄。
如是如是地串习轮回清净相极为增长,如是如是地贪欲之焰极为炽盛;如是如是地串习轮回不净相极为增长,如是如是地贪欲之焰极为止息。
这一段由对比显示了非理作意和如理作意在作用上的差别。
2、此说从无始来,执著三有盛事为乐,增益串习诸净妙相。
能治此者,若修苦性及不净相,彼等便息,若不修习便增痴贪,转诸有轮,故修诸有过患为要。
原文科判:
连接文。
原文:
143--144页
讲记6----7页
解释:
以上颂文是说,凡庸众生从无始以来,执著三有的盛事为安乐,增益串习诸净妙相。
能对治此非理作意的方法,就是串习苦性和不净相,由此,愚痴和贪爱就能止息。
如果不这样串习,而一再地妄执是乐、是净,则会增长愚痴和贪爱,转三有轮(不断地转生在三有中)。
因此,修习三有的过患极为重要。
3、又此解脱,非为惑业诸行生已息灭。
以诸生法,于第二时定不安住,不待修习能治等缘,则不须励力,一切解脱便成过失。
故若未生对治,当于未来结生相续。
由其发起对治力故,结生相续即便止息。
原文科判:
明求解脱之心
原文:
144页
讲记6----9-10页
解释:
而且,解脱并不是指烦恼与业以及由烦恼业所造的诸行(内外诸有为法)生已息灭,因为一切依于因缘而生的法,必定不住第二刹那,这并不需要观待修习能对治等的因缘。
如果生而息灭是解脱,那就有一切有情不须努力而自然解脱的过失。
因此,如果没有生起烦恼的对治力量,就会在未来结生相续(系缚);而发起了烦恼的对治力,结生相续就随着止息(解脱)。
4、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于渴逼,见非爱相。
如是欲得诸取蕴苦寂灭解脱,亦由观见取蕴苦性所有过患。
故若未修三有过患、于彼发起欲舍之心,则于苦灭不起欲得。
《四百论》云:
“谁于此无厌,彼岂敬寂静,如贪著自家,难出此三有。
”
原文科判:
发此之方便
原文:
144页
讲记13--14页
解释:
比如,想求得止息干渴之苦,就必须依靠对于干渴逼恼见不可爱相(只有见到干渴的不可爱相,才能发起止息渴苦的欲求)。
如是,希欲获得寂灭五取蕴苦的解脱,也要依靠观见五取蕴苦性的过患。
因此,如果没有观修轮回的过患、对轮回发起欲舍离的心,那么对灭苦也不会生起欲求获得的心。
总之,引发求解脱心的方便,即是观察五取蕴的苦性。
“诸取蕴”:
色、受、想、行、识五种有漏蕴。
《俱舍论颂疏》说:
“有漏名取蕴者,烦恼名取,能执取生死故也。
蕴从取生,故名取蕴,从因为名。
”烦恼能执取生死,故名为“取”。
有漏蕴是从烦恼生起的,因此从因上取名为“取蕴”。
就像水力所发的电取名为“水电”一样。
《四百论》说:
如果谁对五取蕴不生厌离,他岂能希求息灭取蕴苦的寂静。
就像贪著自己的家,就不会离家去别的地方,贪著三有的取蕴,也难以出离三有。
5、此后自见堕于苦海,则于苦海欲求脱离,便见其苦必须灭除。
此复了知未止其因苦终不灭,便念其因复为何等?
由此始能了知集谛,是故集谛于苦后说。
次知生死众苦,皆由有漏业生,其业复由烦恼发起,烦恼根本是为我执,便知集谛。
原文科判:
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
原文:
145页
讲记6----17-18页
解释:
修苦之后,见到自己堕在苦海当中,则自然欲求从中脱离,会意识到必须灭除此苦不可。
而且按照因果律知道,只要还没有止息苦因,苦就终究不得息灭。
于是就想:
什么是造成苦的原因呢?
以此心推动,才开始能了解集谛。
因此,集谛要放在苦谛之后说。
其次了知生死众苦都是由有漏业所生,有漏业又是由烦恼发起,而烦恼的根本唯一是我执。
这样由果寻因,便能认识集谛。
6、若尔,开示苦谛之后,即于解脱发生希求,苦谛之后应说灭谛。
答云无过。
尔时虽有欲解脱心,欣得寂灭众苦之灭,然犹未明众苦之因,未见其因定能遮止,故于解脱不能定执为所应得、定当证灭。
原文科判:
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
原文:
145页
讲记18--19页
解释:
有人问:
开示苦谛之后,就能对解脱产生希求心,所以应当在苦谛之后宣说灭谛。
答:
在苦谛和灭谛之间宣说集谛并没有过失。
虽然在了知苦谛之后,已经有了欲求解脱的心,渴求获得寂灭众苦的灭,然而这时候还不明了众苦的因由,没有见到苦因一定能遮止,所以对解脱不能决定执为所应证得,一定要证得寂灭。
7、如《亲友书》云:
“仁和应厌于生死,欲乏死病及老等,无量众苦出生处。
”应如是修。
此中修习厌生死者,谓思惟彼是众苦根源。
苦者,谓已显说欲乏等四。
“等”字摄四,共为八种。
此八种苦,是薄伽梵于多经中明苦谛时,数所宣说。
原文科判:
思惟八苦
原文:
146页
讲记6----24页
解释:
如《亲友书》所说:
“国王!
你应当厌离生死,因为它是求不得苦、死苦、病苦、老苦等无量众苦的出生之处。
”应当按照这样来修。
其中,修习厌离生死,是指思惟生死是众苦的根源。
所谓苦,即论中已明显宣说的欲乏等四苦及等字中所包含的四苦——生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五取蕴苦,共为八种。
此八苦是佛在众多经典中说明苦谛时,多次宣说的内容。
8、此等虽是思择而修,然除应修诸所缘外,余善、不善、无记等上悉不应散,当于所缘遮心掉等,亦莫令随昏睡沉没增上而转,当令其识极为明净,渐次修习。
《入行论》云:
“虽长夜修行,念诵苦行等,若心散乱修,佛说无义利。
”此说一切散乱善行,其果微少。
原文科判:
思惟八苦
原文:
147页
讲记6----25-26页
解释:
对于这些所缘法类,虽然是以观察修的方式修习,但并不因为是“观察修”,就可以随意散乱,而是除了应当修习的所缘之外,在其它善法、不善法、无记法等上,都不应当散乱。
也就是必须一心专注于应修的所缘上,不向其它所缘上散乱。
应当对自己应修的法遮止内心的掉举等,也不要让心被昏睡、沉没控制,并越来越严重,应当让心极其清明澄净,如此逐步地修习。
所谓沉没,本论后文中说:
“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缓,或不极明,故虽澄净,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
”沉没,即心执持所缘的力量松缓或者所缘行相不是很明显。
所以即便心中澄净,但如果所缘行相不是很明显,也是沉没。
此段宣说了三个要点:
一、所缘应专一,不向它缘散乱;二、对应修的所缘,须远离沉掉,在内心明净的状态中观察;三、须依次第渐次观察修。
前代祖师们说:
修的时候,要在心中忆持“菩提道次第论”的文句。
在远离掉举与沉没后,让文句慢慢在心中显现,然后观察修。
这是道次第殊胜的密意,这样修行非常善巧。
《入行论》说:
“虽然长时间修行念诵与苦行等,但如果是以散乱心而修,佛说这并没有义利。
”这是说一切散乱的善行,其果利微少。
9、粗重所随故,生为苦者。
谓三界一切诸行,为烦恼品粗重所随,无堪能性,不自在转。
三界有情诸行生起,皆为烦恼品类粗重随逐。
总之,由有生住增长烦恼种子随逐流转,故无堪能安住善事,亦不如欲自在而转。
原文科判:
思惟八苦
原文:
147-148页
讲记6-----29页
解释:
二、粗重所随故,生为苦:
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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