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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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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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1
蓝天集团中央公元一、二期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公司(以下称甲方)蓝天集团中央公元一、二期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标准,现对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通用规定
1.1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责任主体,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1.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1.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施工。
施工单位有责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
在未得到甲方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发现后除责令其整改外,视情节严重每项罚款2000-5000元。
1.4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施工规范施工,遵守施工程序,违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技术标准和品牌范围内采购,否则不得进场使用,违者视情节罚款2000-10000元,并限期清退出场。
1.6施工单位应对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试验检验,并履行报验,合格证、现场监理取样等质量资料做好记录台账,未经试验检验报验或试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不执行上述要求,每次视情节严重罚款5000-10000元。
1.7施工单位必须实行技术交底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准施工;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8施工单位不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1.9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自控,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和签认,做到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
1.10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21天向监理、甲方报送施工组织(总)设计,经批准后开工;分部工程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开工前14天向监理、甲方报送并经批准后开工。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监理、甲方审核,就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视情节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1.11实行样板引路制度。
土建及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必须做样板,装饰工程必须做样板间,经甲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
没有做样板的每项罚款3000-5000元。
1.12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单。
监理、甲方验收后在申请单上写明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
如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1000-3000元。
1.13甲方、监理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时,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及时完成整改。
对整改不及时或有意推脱的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
1.14对质量问题隐瞒、掩盖不及时上报、擅自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0-5000元。
1.15工程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如发现被破坏,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处。
1.16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时应落实工程保修责任,并对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施工质量负责。
1.17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
申报工程进度应同时报告相应工程技术质量资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土建工程规定
2.1建筑物每层放线后发现柱、墙筋移位的超出规范的,每处罚款1000元。
并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2结构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
若经验收不符合要求,除按规定整改外,每处焊点罚款200元,每个绑扎点罚款50元。
2.3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汇报,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1000元。
2.4在隐蔽工程验收中发现缺筋、搭接、锚固长度不够或尺寸型号不对而不积极整改的,除按要求整改外,每处罚款1000元。
2.5模板经检查标高、尺寸存在误差,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2.6主体结构上下层墙体错位的,超出规范偏差1.5倍的发现一处罚款500-2000元。
2.7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5000元。
2.8模板表面脱模剂污染钢筋的,经发现每处罚款100元。
2.9浇筑砼时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指挥,必须设看筋、看模、看水电人员。
若发现四者其一不到场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10顶板模板拆除应书面报监理批准,没有报批的每次罚款5000元;拆除模板后发现有开裂每处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
2.11混凝土浇注前须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交监理、甲方审核,并且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签署浇注令,现场要核对商混型号并做取样影像资料,若未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签字而浇注混凝土,每次罚款3000-5000元。
2.12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禁私自加水,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2.13混凝土浇注必须严格按规定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罚款1000元,并在监理监督下处理。
2.14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施工,对违反规范施工的,每处罚款500元。
2.15不需设置施工缝的,混凝土必须连续浇注,杜绝冷缝现象。
违者每处罚款500元。
2.16混凝土浇注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2.17预留洞口漏留或留错,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改造费用。
2.18钢筋复试合格才允许使用,混凝土必须留试块,否则每次罚款2000元/次。
2.19在砌筑过程中,若砖等需要提前润水材料未湿润而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须全部拆除,并每次罚款1000元/次。
2.20砖、加气块墙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结筋,及存在其他质量通病而不积极整改的,每处罚款500元。
2.21二次结构顶部斜砌要等下部砌完间隔14天后再砌筑,如有直接砌到顶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2.22内墙抹灰要及时喷水养护,如养护不及时造成墙面起砂、空鼓、开裂现象每处罚款1000元。
2.23在抹灰工程中,基层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处理或砂浆未按设计要求配比,已抹完部分须全部铲除,并每次罚款1000元/处。
2.24抹灰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或存在其他质量通病而不积极整改的,每处罚款500元。
三、装饰装修工程规定
3.1铝合金门窗必须根据设计图纸详图及甲方指定厂家、品牌、样式定货,按甲方确定的样品验收。
如有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全部清退出场,并按进场成品半成品价值的10%进行罚款。
3.2施工前应编制铝合金窗制作、安装方案,铝合金门窗三性试验方案,并进行铝合金原材和三性试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制作样板间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如有违犯每次罚款2000——5000元。
3.3安装前应逐樘检查核对其规格、型式、表面颜色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在验收中如出现本条安装差错必须立即纠正,并且每处罚款300元。
3.4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安装前对标高、预留洞口的基准线要进行复合。
在验收中如有本条安装错误应返工,并视情节每处罚款200-500元。
3.5铝合金窗与墙体等主体结构连接固定的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安装后,必须在抹灰或装饰施工前,对安装的牢固程度、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和防锈处理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在隐蔽工程验收中如有违犯本条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3.6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如有违犯每处罚款200元。
3.7框与墙体缝隙填嵌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门窗表面无污染、痕迹、腐蚀等影响外观现象。
验收中如果发现本条规定缺陷必须整改,每处罚款300元。
3.8干挂石材应根据建筑设计规定的形式、尺寸、风格等要求由幕墙专业公司进行二次设计,其设计成果应经甲方认可及结构设计师审查后制作样板间经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3.9幕墙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批准后实施。
没有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没有经过批准施工的必须停止施工,视情节罚款2000-5000元。
3.10幕墙的石材、型材、钢材、配件、结构胶和耐候胶进场前应提供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进行现场检验,按规定有复试要求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视情节罚款2000-10000元。
3.11幕墙放线后必须经过监理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
违反本条规定罚款1000元。
3.12后植埋件必须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构件上,不能固定在砖砌体上。
违反本条规定每处罚款1000元。
3.13钢结构安装前应对膨胀螺丝进行拉拔试验检测,干挂石材前应对钢结构进行结构验收。
违反本条规定每次罚款5000元。
3.14石材的品种、防腐、规格、形状、平整度、几何尺寸、光洁度、颜色等必须符合设计和样品要求。
违反本条规定每处罚款100元。
3.15石材安装应牢固,其表面应平整、洁净,缝格均匀、通顺,接缝填嵌密实,宽窄一致。
违反本条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3.16突出物周围的板采取整板套割,尺寸准确,边缘吻合整齐、平顺。
违反本条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3.17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清晰美观。
违反本条规定每处罚款100元。
3.18装饰涂料产品应经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应根据设计的涂料性能、品种、色彩及建设单位确认的样品组织采购,进场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未经捡验或捡验不合格的涂料禁止使用,违者罚款5000-10000元。
3.19涂料施工准备期间应根据工程情况、涂饰要求、基层条件、涂饰机械等编制涂料施工方案,经监理及甲方批准后实施。
没有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施工的,视情节罚款2000-5000元。
3.20大面积涂料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做好实物样板或样板间,工艺做法和实物经甲方及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展开施工,样板或样板间应保存到竣工。
样板或样板间未通过验收认可就大面积施工的罚款10000-20000元。
3.21涂料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凡基层有起壳、裂缝、缺棱掉角、凸凹不平应修补平整,外墙外保温系统基层养护不应小于14天;若出现空鼓必须将空鼓部分凿除并修补平整;表面垃圾、油污、浮灰残浆应清除后修补平整。
外墙涂料还应对基层的粘结强度、清洁度、平整度、表面缺陷、含水率(溶剂型涂料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乳液型涂料不大于10%)、PH值(不得大于10)等质量进行验收。
施工前未进行上述项目进行检查或检查后未对问题处理就施工的,发现每项、处罚款200元。
3.22外墙仿石、仿砖涂料应对工序进行验收,上道工序没有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序验收顺序为:
清理基层、基层处理、涂饰底层涂料、墙面分格、涂饰主层涂料、涂饰罩面涂料。
违反本项规定每次罚款5000元。
3.23涂料验收同一墙面涂层色调应一致、色泽均匀,不得漏涂、不得沾污、漏底,接茬处不应出现明显涂刷接痕。
验收中发现有本条缺陷的要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后重新验收,并每项、处罚款200-500元。
3.24外墙外保温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和甲方批准后实施。
无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罚款10000元。
3.25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经备案并进行型式捡验,主要组成材料性能、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进行复检。
未进行复检的保温材料就施工的付款5000元。
3.26外保温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门窗框或附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线和空调器等的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没有按本条要求实施的视情节罚款5000-10000元。
3.27保温基层应坚实、平整,保温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处理。
出现本条问题未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
3.28保温板与基层墙体必须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XPS板与基层墙体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0mpa;保温板(包括隔离带)安装应上下错缝,各板间应挤紧拼严,拼缝应平整,碰头缝不得抹胶粘挤。
出现本条问题未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
3.29锚栓数量、锚固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锚固现场拉拔试验。
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3.30薄抹面层施工时玻纤网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搭接不得外露;抹面胶浆与保温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皮、空鼓、面层无裂缝。
出现本条问题未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
3.31外墙外保温施工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保温板粘结或固定;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隔离带的数量、位置;锚栓、玻纤网铺设;抹面层厚度;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没有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的每项罚款2000元。
四、给排水、消防工程规定
4.1设备安装前必须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按安装程序规定运输就位,否则依据设备重要程度罚款2000-5000元/次。
4.2压力管道穿楼板必须设钢套管,并高出装饰地面5cm,未做的以每个罚款500元,并拆除后重做;钢性防水套管必须按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00元,并按翼环套管返工。
4.3管件必须与管材配套(注:
同种材质同一厂家)违者拆除重做,处以2000-5000元罚款。
4.4排水地漏应选用水封高度符合规范的指定产品或加设存水弯,确保水封高度不低于50mm,违者应重做,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4.5预埋给水管在隐蔽前要分段试压并有真实记录,未作每次罚款2000元。
4.6给水、消防等供水系统均按试压要求,严格作水压试验,违者罚款1000元/次;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水压试验,不经试压不准进行安装,违者罚款500元/个。
4.7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3000元/次。
4.8给水、消防管道,在使用前吹洗仍未达到设计规范规定,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为止。
4.9排水管道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球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款20元/m,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4.10消防箱现场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如出现必须更换并处以2000元罚款;消防箱、消火栓安装错误应拆除后重新安装,不得焊接改正,违者处以2000元罚款;
4.11设备、管道的减振、隔绝、保温和加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及其整改不彻底者,罚款500元/处。
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五、电气安装工程规定
5.1、设备进场后,应向监理提供有关资料,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如有设备或原料损坏应立即退换。
5.2、电力变压器安装: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中对变压器的各项规定以及产品说明的要求,如不按工程交接验收标准执行,每次罚款1000元。
5.3、配电盘成套柜安装:
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如没做好记录必须补做并罚款500元。
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必须返工。
5.4、设备验收时,应提交: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及安装图,安装技术记录,调整试验记录,试车记录。
在验收时上述资料不全部补交,每次罚款2000元,并限期补交。
5.5、母线安装
5.5.1母线安装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有无腐蚀和损伤、裂纹等,并做好记录,提出补救措施,报送监理。
如安装后发现上述情形之一者,罚款300元/处,并令其补救。
5.5.2母线及其金属构件应按施工规范安装。
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罚款2000元。
5.6、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与制作,应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的各项规定,并做好施工记录。
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除限期整改外,每次罚款2000元。
5.7配线工程
明、暗配管应按施工规范的各项标准实施。
施工人员认真检查,管线敷设后发现违反规范标注,除限期整改外,根据情节罚款300元/处。
5.7.1预埋管除按规范施工外,应按要求做好隐蔽记录并做好工程报验单提交监理,经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如不报验、检查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款1000元/次。
5.7.2管内穿线,必须在土建墙体顶棚抹灰后进行。
如发现未抹灰而进行管内穿线,令其全部拆除,罚款500元;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验核,否则不准安装开关、插座、灯具及其他用电设备。
未经测试和验核进行安装,罚款1000元。
5.8桥架安装
5.8.1桥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甲方对桥架进行外观检查,未经监理、甲方验核,不准安装。
违者罚款2000元。
5.8.2桥架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做好标高和路径,如因与其他专业有冲突时,需通知甲方专业负责人、设计院和监理确定方案后,接到技术联系单方可施工。
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安装,罚款2000元,并令其调整。
5.9电气照明安装
5.9.1工程所用灯具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的规格、型号选购,并把样品送交甲方和监理,确定后方可安装。
违反上述规定罚款1000元。
5.9.2对于特殊的安全出口灯、楼梯疏散灯及应急灯必须有消防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
如由无生产资格的厂家供货并且安装,发现后令其全部拆除,罚款1000元。
5.10开关和插座安装
5.10.1工程所用的开关、插座需先出具样品及合格证。
甲方专业负责人和监理认定后,方可安装。
如发现已安装的开关插座与样品不符,每次罚款2000元。
5.10.2开关插座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规范规定的评定标准。
如超出标准,且不积极整改者视数量和程度罚款300元/处,并令其调整。
5.11建筑物防雷接地
5.11.1防雷接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接雷器、引下线接地极所用钢材必须保证材质和截面。
不经甲方、监理和设计部门同意,私自用其他材料代替,发现后令其拆除,每次罚款2000元。
5.11.2防雷接地应随土建做好预埋,并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如不及时报审,每次罚款2000元。
5.11.3接闪器、引下线、接地极、均压环各跨接线必须按规范规定焊接,如发现局部漏焊和焊接不符合要求,令其整改。
仍不符合要求时,每次罚款200元/处。
5.11.4接地装置应及时测试接地电阻,如检查发现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填写阻值与验核阻值偏差太大,需再做二次验核。
如仍不符,视为慌报阻值,令其重新加补接地极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每次罚款1000元。
5.12电梯安装
5.12.1在电梯安装前提交各种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安装。
未经确认即行安装罚款2000元。
5.12.2电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地)出厂说明书的各项技术指标,如经调试确认达不到技术标准视为不合格产品,令其拆除,工程费不予支付。
5.12.3电梯进场后甲方、供货单位、监理及安装施工单位共同安装箱明细单开箱检查,四方认定无误方可安装。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即开始安装,罚款5000元。
5.13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没有资质证明的单位,不准进场施工安装,监理令其终止合同。
5.14电梯安装属于特种作业,安装单位必须完善自检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5.15电梯安装后,由负责电梯安装的单位进行质量自检、并委托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出具电梯产品质量监测报告报,完成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备案工作。
5.16动力箱、照明配电箱
5.16.1工程所用动力、照明箱生产厂必须有当地电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如没有许可证不准使用和安装,全部工程费不予支付。
5.16.2动力、照明箱应按施工图纸安装。
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和规范安装,发现后通知整改而不彻底者,罚款1000元。
5.16.3动力、照明箱内的元件不按设计要求或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而私自组装,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立即更换。
5.16.4支架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并作完防腐处理才能安装,违者罚款200-2000元;
5.16.5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少一处处以500元罚款,并补做;
5.16.6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应增加人工接地装置到接地电阻要求,并处以每点500元;
5.16.7避雷针带、均压环、接地平支线焊接时,圆钢与圆钢、圆钢与扁钢应从面焊接,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与扁钢应不少于三面施焊,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
接火焊缝连续饱满,焊渣清除干净。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接头应防腐良好,违者罚款2000元;
5.16.8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件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引下线连接可靠;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的焊缝饱满、无虚焊、无遗漏;防雷接闪器装置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完整并刷银粉漆两遍,避雷带应平整顺直,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固定点支架间距均匀,水平直线部分0.5—1.5m,垂直部分1.5—3m,弯曲部分0.3—0.5m,固定可靠,违者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重做;
5.16.9线管进箱盒时,用开孔器开孔,不得用其他工具开孔违者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5.16.10线管需在砖墙上开槽预埋,应保证槽深度足以把线管埋在砖墙内,并每50cm加以管卡固定,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5.16.11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结构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5.16.12配电箱、盘、屏、柜严禁电气焊开孔,须使用电动工具开孔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5.16.13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浅蓝色,相线用:
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5.16.14箱(盘)内配线应绑扎整齐,无纹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无接头、垫圈下螺丝两侧的导线截面积相同,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六、附则
6.1本规定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有违犯本规定时,除按照规定条款接受罚款外,还要根据合同被追究违约责任。
6.2本规定的解释权为甲方项目部。
6.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
临城海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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