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中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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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中介合同
劳务中介合同
篇一:
范本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话:
地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话: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派遣期年,试用期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
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
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
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
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
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
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其他必要资料。
篇二:
劳务中介协议书
劳务中介协议书
上海佳务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推荐家政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第二条甲方要求推荐家政人员条件如下:
1)18~40岁的女性公民(年龄可适当延长)户籍不限。
2)身高150CM以上、体形正常不能太胖。
3)五官端正、外貌整洁、四肢健全、无残疾、无跛脚。
4)初中毕业或以上、会讲流利普通话。
5)视力在以上(裸视)、无斗鸡眼、斜视、白内障、青光眼、色盲等眼科疾病。
6)无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勤劳朴实、品德良好。
7)无家族精神病史。
8)无腰椎疾病(曾受创伤康复者不宜)。
9)无肝脏、心脏、甲状腺、肾脏、肺等脏器疾病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包括妇科病)。
10)无富贵手(手接触水或洗涤剂、清洁剂不会起泡甚至溃烂)、无灰指甲。
无关节风湿痛或风痛症。
11)无皮肤疾病、严重过敏症、无狐臭或体味。
12)至乙方报到时应备齐本人由公安局开具『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初中以上毕业证、『健康证』(由县级以上医院、防疫站出具)体检证明、婚育证、自备来沪旅费。
乙方为甲方推荐符合上述条件愿从事家政职业人员,并对家政人员说明从事家政行业之正确职业定位与职责;乙方之家政人员得自愿接受甲方家政理论、技能教学和员工行政管理。
第三条乙方派出家政人员到甲方公司完成报到手续后,甲方负责家政人员的食宿、专业家政培训课
程,同时与家政人员签订『家政服务(实体)与家政服务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签订日起三日内为考虑期,三日后该协议书正式生效。
第四条乙方推荐家政人员应于事前通知甲方其家政人员到站班次/时间。
由甲、乙双方在上海火车站
『西南出口』处办理交接,再由甲方陪同赴公司办理报到手续。
第五条乙方有责任向家政人员说明入住甲方培训基地应自备下列费用;
家政学员报到后每人须交胸卡、文件制作工本、个人文具、制服、大小脸盆、拖鞋、个人用品置物箱、被褥、垫被、床单、枕头/套、餐具等用品;讲义、办理上海临时居住证费用(¥25元),总共合计¥75元(任何情况不予退还)。
家政学员报到后须交纳伙食/住宿费(10天期)人民币¥150元(依照培训期长短、伙食/住宿费多退少补)。
甲方为准家政学员安排各项家政技能、理论、实践课程、心理素质等培训(7-10日课程)
第六条家政学员完成家政培训课程通过考核后,由甲方保证『全职住家』岗位安排推荐上岗。
第七条甲方安排家政员工于上岗后投保『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第八条经甲方培训合格之家政学员,结业后甲方保证工作岗位协议一年,于协议期内乙方输送之家
政员在遵守“协议”情形下,甲方不得无故与家政人员解除协议书,如提前解除“协议书”,甲方应补偿家政员一个月之月薪(按家政员上月实收薪资标准)。
第九条家政员(全职住家)上岗薪资制度说明:
(¥:
RMB)
家政员工培训合格评级后,由甲方公司安排上岗。
家政学员培训期依照学员个人学习能力、效率,可提前推荐上工或延长培训期限
甲方发现家政员工之文化程度未达初中毕业、或因个人原因家政技能评定未达〝初级〞
者,工资以〝始级〞薪资¥600-¥750元任用。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家政员工参加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符合资格时生效)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期限为一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公证)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劳务中介服务合同
劳务中介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住址:
受托人:
根据甲方驻国外工作需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提供劳务中介服务事宜,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上及费用
1、乙方提出申请赴务工。
甲方向乙方提供出国务工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出国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中介费用人民币元。
2、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护照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机票和签证费合计26000元人民币暂由甲方垫付,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15000元人民币,半年之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15000元人民币)乙方确认,甲方一旦为乙方办妥上述出国手续,乙方无论何时或何种原因未能出国或出国后中途返回国,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押金等其它费用都不退还)。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务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自乙方离京之日起至工作期满回国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
3-2、每天工作9小时,加班另算。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抔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关系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回向乙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由乙方及甲方授权代表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根据合同签定协议,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出国务工,责任由甲方承担,并退还乙方全部费用元,并视情补偿损失元。
附: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可在同等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该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
篇四: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请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供给劳务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请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派遣期年,试用期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供给劳务的方法:
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断定派遣劳务人员。
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断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正《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
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断定,并由甲方向乙方供给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
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产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盘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盘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情势,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供给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法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断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菏攀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请求乙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请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背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丧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结束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断定和调剂劳务人员/hetong/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巧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任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巧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请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诉、教导、管理督查的任务;
(二)为劳务人员供给必须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请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请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况之外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准后,方能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掩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任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请求结束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吸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请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干规定盘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当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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