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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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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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定稿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开工报告签发前必须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具体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审核。
2、开工报告由工区工程管理部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报出。
3、管理机构成员及相关施工作业人员已经到位。
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得相关单位审批通过。
5、相关安全协议已经签订,安全质量体系已建立。
6、施工设计图纸基本齐全,工程量核对、现场调查、施工测量放样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
7、施工测量及复测工作的进行以及施工桩橛以完备。
8、分部征地、拆迁工作和涉及环保、城市规划手续已经完成。
9、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工程)具备连续施工条件。
10、分部施工所需的近期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到货,施工机械、机具已经到场。
11、施工现场总体布置需合理,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有利于保证质量。
12、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已经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检查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13、工程的创优规划已制定。
14、监理工程师已经到位;
15、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6、严禁没有开工报告擅自开工。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工程管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应及时组织审核,做好图纸审核记录并提交审核报告。
2.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3.审查的目的:
通过对管段内各项施工设计、征地拆迁协议及其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得到解决。
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使施工趋于合理;优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4.审核程序:
本着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则,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程序进行。
5.审核的重点:
重点工程与项目总体平、纵断面的相对关系,构造物、特殊路基的技术安全要求及其设计图纸与施工方案的正确性;工程数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大临工程设计等。
二、审核内容
1.设计说明:
阅读掌握了解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设计原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2.相关标准图:
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范围都应全部收集,与施工图对照阅读。
3.平面图:
各点坐标(里程)、线形要素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采用的技术条件;里程、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夹直线长度、长短链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平面图数据与交桩资料、专业图核对,结合纵、横断面及专业图、查看有无改善设计的条件。
4.纵断面图:
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条件,设计标高与既有建筑物之间的关系,设计标高与水位标高的关系,建筑物纵向尺寸与其相对应的平面图的对应关系。
5.横断面图:
设计路肩(路面)标高与平、纵断面对照;设计边坡的稳定性;断面尺寸;排水沟位置标高与排水系统图对照;挡护、桥、隧等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断面数量。
6.地亩、拆迁图:
设计地界和平、纵、横断面对照,注意桥涵出入口、基础扩大开挖及附属建筑增扩部分;改移道路及河道与实地对照;拆迁工程范围和数量的变化。
7.排水系统图:
与横断面对照是否恰当、是否漏项;排水口位置、沟头尾衔接是否合理。
8.设计土石方调配:
土石比例,取弃土场位置和运距、运输条件和实际对照(有无变化),对环境的影响。
9.设计图要求的施工方法、工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是成熟的技术,是否需要进行攻关试验或中间扩大试验;施工方法是否恰当;是否与自有技术能力相适应。
10.工程数量:
对设计图全面复核,汇总后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对照,作为设计变更,调概索赔的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
(1)为工程创造施工条件发生的数量:
征地、拆迁工程数量;大临工程项目及数量;改移道路及改沟、改河等。
(2)工程实体数量:
土石方(含挖基)及其土石成分、运距;排水系统各类沟渠;基础的开挖和圬工;结构圬工和钢材;特殊材料和设备(如锚具等);防排水结构;铁路轨道工程;地基处理;建筑装饰;各专业的设备和工艺管道等。
(3)在形成工程实体过程中消耗的数量:
排水工程;临时支护;基坑支护;截桩;线路加固;桥涵顶进后背;防洪措施;环保措施;施工过渡工程等。
三、审核问题的处理
1.一般性“差、错、碰、漏”问题函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确认,凡影响建筑物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未确认前暂停施工。
2.需改变设计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3.经第二人复核确认存在问题时,应在图上简要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审核人、复核人签认,并注明日期。
4.经建设、设计单位确认的修正意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作相应标识;如有新图代替,原图加盖“作废”章。
5.审核无问题时审核人要签字,标注日期,加盖“已审核”章。
6.未经审核的设计图纸,不得使用。
四、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管理。
1.设计文件及图纸应设专人管理,建立收发台帐。
2.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后必须有审核记录,建立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帐。
3.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标识,确认有效性。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工程技术人员直接向施工作业人员工区工程的几何尺寸,施工工艺方法、施工质量、安全具体措施等技术交底,可使作业人员掌握工艺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内容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工区总工程师对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工区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各作业队的技术负责人对图纸进行会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4、工区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它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
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5、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长期、大量、反复的进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额,是技术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技术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仔细核对交底内容,技术交底执行技术复核制。
6、技术交底要求:
6.1重点工程,必要时由上一级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6.2工区总工程师应组织对作业层(作业队)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
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6.3工区工管部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6.4设计变更批复后应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6.5技术交底下发后应跟踪服务,并按技术交底检查、监督、指导施工。
7、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受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8、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8.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工区总工程师签发。
8.2作业队技术交底由作业队技术人员编制,工区工程部长复核。
8.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9、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
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10、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队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11、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复制若干份。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12、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工程范围内技术交底台帐,台帐内容主要为:
交底日期、工程管理部位、内容摘要、交底人、接收人。
13、所有工序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交至作业层所有人员,完善签字手续。
14、工区工程部应每月对技术交底情况及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记录,建账管理。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
以编制范围分: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综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报局审批。
(2)工区需编制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工区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质、物资、机械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编制工作,并及时报送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业主审批。
(3)针对各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可根据其特点、规模,进行调整、增减,以满足合同或相关方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方案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数据准确无误,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性强,图表清晰。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部署。
施工方法、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以及关键的辅助施工(生产)设施(设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实施中因工程条件或其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要随时进行调整,及时补充完善,使其自始至终真正起到指导工程施工的作用。
4、对于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一时难以确定的,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可预留接口,待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另行报审,并作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
5、在施工设计图纸没有完全到齐的情况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分步编制报批。
先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之一“总纲”,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工程概况、组织机构及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思路及进度安排、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含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质量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措施、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等;按照图纸到位情况,再分专业编制之二、之三……;最后汇总成“实施性施工组织总设计”。
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施工部署、工期安排、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以及重点施工设施设计;方案与组织并重,在组织方面要强调资源配置、资金运作、工序关系、施工流向等;要综合考虑效益、工期、安全、质量、产值、资金投入、企业形象、拆迁及利益均衡等诸多方面的复杂要求,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的可实施性和针对性;要做到重点突出,简洁实用。
7、在编制前工区长应主持召开由行政领导、工区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组织设计研讨会,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主体思路,进行编制分工。
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各自负责相关内容编写,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管理要素,提高编制质量。
8、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要进行专门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邀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集中群众智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9、在各种主要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施工方案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要特别重视结构计算、工序能力计算、临时工程设计等。
文字、图纸、计算书必须签字齐全,所有CAD附图必须按《中铁上海工程局工程制图实施性指导意见》进行绘制;计算书如采用软件计算的,需进行备注并将计算模型等作为评审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审核单位。
10、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工区长应主持召开由行政领导、工区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组织设计自评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可实施性做好充分论证,直到修改完善。
最终定稿后,由各职能部门会签,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署后报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编制过程中的讨论、自评,编制后组织的专家讨论等均需形成纪要,作为附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一并上报。
1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要尽早策划,新中标项目2个月之内要完成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重点方案研究、讨论及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工作;3个月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急需施工的专项方案的评审,在施工过程中再完成后续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工作。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难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应在项目开始实施前1个月编制成稿并报批;如建设单位另有具体要求,编制成稿日期应满足建设单位的时间要求。
12、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实施中因工程条件或其它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完善,使其自始至终真正能起到指导工程施工的作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1、明确责任制
(1)将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各方面内容分两个系统明确其职责,分解实施。
(2)工区长是施工组织设计能否贯彻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工区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负责。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系统中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职能分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四、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以及涉及到的外部成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沟通和协商。
2、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判断影响程度,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1、为严肃施工纪律,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
2、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调整的应说明理由。
3、对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设计修改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施工工期、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变化,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内容和措施。
4、对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按会签程序和权责限定进行审核(查)批准,并分级监督其落实情况。
五、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1)明确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及审批权限,在相关工程开工一个月前完成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2)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因施工条件变化,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研究制定调整措施,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后实施。
(3)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高风险隧道、深厚软基和岩溶处理工程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专项施工文件编制后,工区应组织内部评审,评审合格后报项目部相关部门评审,经项目部评审合格,总工程师签字后执行。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内部评审合格后,上报局工程管理部,经局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下发执行。
(5)公司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由工区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专家论证审查
4.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4.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4.4专家应当考虑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4.5专家组根据论证情况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出结论,每位专家组成员在专家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论证结论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可行、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不可行等四种情形。
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的,专家论证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档,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专家论证的专家组组成、专家论证程序和过程等实施监督,并录入监督档案。
隐蔽工程签证和旁站制度
1.为强化施工过程安全质量控制,防止和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2.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工程安全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必须实行由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旁站的“内部旁站制度”,以实现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全过程的监控。
3.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区所有在建、待建的工程项目。
并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对工程项目检查时,将“旁站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4.项目开工前,工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组安排,参照《隐蔽工程旁站关键工序表》编制旁站计划,对于表中未列出的旁站工序由项目部自行增列,明确旁站内容符合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及旁站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完善、调整。
经工区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核备。
5.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均需实行严格的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工程管理部必须将每月旁站记录汇总一次,并将汇总表存档。
6.旁站记录应将整个实施过程记录在案,详细描述。
旁站记录包括旁站项目名称、施工部位、施工起止时间、完成的工程数量、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法、工艺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及试验情况、安全质量控制情况和现场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记录的文字要工整清晰,措辞要严谨专业,数据要详细准确,关键部位配图片记录。
7.工区总工程师应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旁站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并保持内部旁站人员的稳定。
8.工区长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旁站制度执行情况负总责,生产副工区长负责具体实施。
一是必须掌握本项目所有的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及旁站人员清单;二是必须加强对旁站工作的监督检查,凡是到施工现场是均应检查旁站执行情况,并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确认。
9.旁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技术交底、验收标进行安全质量监控管理,并认真做好旁站记录和工作交接,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对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和工艺标准施工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有权停工并出具罚款单;问题严重的,可建议撤换队伍。
对现场突发事件或没有能力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工区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进行旁站工作评估,对检查结果奖惩兑现并及时通报,以实现持续改进。
11.工程竣工后,将旁站记录表整理成册与竣工文件一起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管理制度
一、机构和职责
作业指导书由各分部工程部编写,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
二、内容、程序、时间
1.作业指导书的基本内容:
1.1与该作业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1.2作业内容的描述,包括加工的产品及其工序、操作步骤、过程流程图;
1.3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包括材料型号、规格和材质;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规定和维护保养规定;
1.4检验和试验方法,包括计量器具要求、调整和校准要求;
1.5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以及安全和水环保方面的要求。
2.作业指导书的版面格式要求包含的内容:
业主指导文件的名称、统一的标准编号、编写依据、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制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正文等。
3.编制原则和要求
3.1作业指导书的编制首先需要遵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原则。
3.2确定性:
作业指导书的重点内容应该是解决如何作业的问题,应列出具体操作的详细过程,包括每一步所使用的原材料、仪器设备以及过程作业的结果和判定标准等。
3.3实用性: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形式应以实用为原则,尽量简洁、易懂,而且要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
以文字叙述作业过程时,应选择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达,方便各个层次人员的理解和领悟。
同时尽量多采用图表、图示、流程图和照片等形式,或图文并茂,更容易被使用者接受。
3.4必要性:
没有必要每个岗位、每个活动都必须有作业指导书,应该充分考虑活动的复杂性、活动的方式、完成活动所需的技能、人员和资源要求等,以便确定最能适合组织运作需要的作业指导书。
3.5协调性:
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应认真分析现有文件的特点和适用性,以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作为编写依据,同时也应注意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并非一定要限制在所依据的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还可以包括对其他业务活动的控制要求。
4.作业指导文件的编写注意事项:
4.1协调好作业指导书和程序文件之间的关系;
4.2作业指导书的编写要以程序文件为依据;
4.3程序文件一般都用于管理层,主要规定实施某一项活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步骤等;
4.4工作步骤所涉及到的具体的纯技术性的细节则要在作业指导书中加以细化和展开;
4.5作业指导书的形式多样而写法各异;
4.6有的作业指导书可能只针对某一特定的岗位、产品或加工工序;而有的则可能只针对设备、工装或检验试验活动;
4.7控制的对象不同就导致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形式和方法不同;
4.8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应根据欲控制的对象,决定控制的内容和要求,并选取相应的表达方式;
4.9作业指导书应切合实际并全面控制;
4.10作业指导书是为了指导实际工作而编写的,因此要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运行情况;
4.11作业指导书应注重全面性,每一项活动其实都可以对特定事物质量的控制、指导和评价作用,每一项活动其实都可被视为一个过程,过程必定有输入和输出,所以要想使过程受控,就必须全面分析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明确对各个环节的要求,这样编写出的作业指导书才具有可操作性;
4.12在实际运用当中,也会反映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应根据实施情况和活动的结果加以研究分析,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实现增值和持续改进。
三、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及实施
1.《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工区总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作业队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编制作业指导书必须针对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5.工程管理部必须对路堤填筑、路堑开挖、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及支护、隧道衬砌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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