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实务真题考点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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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实务真题考点汇总
真题考点
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2019-62)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15%)
(2)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30%)
(3)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到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2、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为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报警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报警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
(2)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的工作。
(3)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4)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消防应急广播。
(5)公共场所宜设置具有同一种火灾变调声的声光报警器;
(6)具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宜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报警器;
(7)学校、工厂等各类日常使用电铃的场所,不应使用警铃作为火灾声警报器。
(8)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或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的工作。
(9)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警报时间宜为8~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10)消防应急广播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
(11)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显示信号阀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不能控制信号阀。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1)区域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集中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
4、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P286)
(1)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2)任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5、总线短路隔离器设置参数: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2019-19)
6、以灭火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适用范围:
(P207-208)
(1)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丙类液体火灾和饮料酒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丙类液体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
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物质是:
1)过氧化物如过氧化钾、过氧化钠;2)遇水燃烧的物质如金属钾、金属钠、碳化钙等。
7、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按传动管内的充压介质不同,可分为充液传动管和充气传动管。
(1)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普通的火灾报警系统为火灾探测器,通过传统的感温、感烟探头或缆式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
(2)传动管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传动管为火灾探测系统,传动管内充满压缩空气或压力水,当传动管上的闭式喷头受火灾高温影响动作后,传动管内的压力迅速下降,打开封闭的雨林阀。
8、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是指保护对象的全部暴露外表面面积。
水喷雾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保护室外的大型专用设施或设备,同时也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的设施或设备,其保护面积可接以下原则确定:
(1)按保护对象的规则外表面面积确定。
(2)当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3)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接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油箱外表面面积确定外还应包括散热器的外表面面积和油枕及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2019-77)
(4)分层敷设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电缆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5)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6)开口可燃液体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液面面积确定。
(7)当水喷雾灭火系统用于室内保护对象时,保护面积可按室内建筑面积或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8)甲、乙类液体泵,可燃气体压缩机及其他相关设备,其保护面积应按相应设备的技影面积确定,且水雾应包络密封面和其他美键部位。
(9)系统用于冷却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着火的地上固定顶储罐及距着火储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地上储罐超过3座时,可按3座较大的相邻储罐计算消防冷却水用量。
着火的浮顶罐应冷却,其相邻储罐可不冷却。
着火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的保护面积可按实际需要冷却部位的外表面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罐壁外表面面积的1/2。
(10)系统用于冷却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时,着火罐及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罐超过3座时,可按3座较大的相邻罐计算消防冷却水用量。
着火罐保护面积应接其罐体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保护面积应按其罐体外表面面积的1/2计算。
(11)系统用于冷却全冷冻式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时,采用钢制外壁的单容罐,着火罐及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同时冷却。
着火罐保护面积应接其罐体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保护面积应接罐壁外表面面积的1/2及罐顶外表面面积之和计算。
9、水喷雾系统喷头设置:
(1)当保护对象为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时,水雾喷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7m。
(2)扑救电气火灾应选用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
(2018-77)
(3)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2019-42)
1)水雾喷头的喷口应朝向球心;
2)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应相接;
3)当球罐的容积不小于1000m³时,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宜相接,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6m;
4)无防护层的球罐钢支柱和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1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
11、远程监控系统性能指标:
(2018-11)
(1)监控中心应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2)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相应时间不应大于20s;
(3)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警报信息的时间不应大于3s;
(4)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2h,并能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
(5)监控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记录应备份,其保存周期不应小于1年,当按年度进行统计处理时,应保存至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中。
(6)录音文件的保存周期不应少于6个月;
(7)远程监控系统应有统一的时钟管理,累计误差不应大于5s。
12、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2019-27)
(2)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13、疏散指示标志(2015-76,P102)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3)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2015-60,2016-39,P103)
(1)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超高层)
(2)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15、应急照明:
集中控制系统的分类和组成(2019-47、2018-52、2018-53)
集中控制型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
(无电池)
(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
1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选择(2019-49)
(1)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
(2)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代替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3)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有限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4)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选择A型灯具;
6)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
7)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
(5)标志灯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2)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
3)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
(6)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17、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控制架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019-61)
(1)系统设置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设置一台起集中控制功能的应急照明控制器;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通过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连接灯具,并控制灯具的应急启动、蓄电池电源的转换。
18、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018-73)
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确定。
名称
耐火等级
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
备注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按5.1.1
1500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可适当增加。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2500
三级
5层
1200
四级
2层
600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一级
/
500
设备用房防火分区不应大于1000㎡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可以增加1倍(2018-41)
一、二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018-40)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19、人防工程:
(2019-57,2018-47)
(1)人防工程内不得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2)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3)旅馆、员工宿舍、医院病房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4)人防工程内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5)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0、人防工程疏散指示标志(2018-48)
(1)沿墙面设置的疏散标志灯距地面不应大于1m,间距不应大于15m;
(2)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的疏散标志灯的方向指示应与疏散通道垂直,其大小应与建筑空间相协调;标志灯下边缘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2.5m,且应设置在风管等设备管道的下部;
(3)沿地面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方向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3m,蓄光型发光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m。
21、人防工程疏散楼梯间
设有下列公共活动场所的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人日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人日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
(3)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如礼堂、多功能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健身体育场所(如溜冰馆、游泳馆、体育馆、保龄球馆、射击馆等)等。
22、人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要求(2019-73)
(1)人防工程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展览厅和健身体育场所;
(2)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丙、丁类生产车间和丙、丁类物品库房;
(3)重要的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和变配电室,重要的实验室和图书、资料、档案库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23、人防工程避难走道设置要求
(1)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只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时,其直通地面的出口可设置1个,但该防火分区至少应有1个不通向该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
(2)通向避难走道的各防火分区人数不等时,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之和;
(3)避难走道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避难走道应设置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24、人防工程防火分区
(1)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
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2)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配套的水泵间、风机房、储油间等,应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一起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隔应为实体防火墙。
(2018-47)
(3)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内丙、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12-1的规定。
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表4-12-1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丙
闪点≥60℃的可燃液体
150
可燃固体
300
丁
500
戊
1000
(4)人防工程内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等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1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
2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
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不得增加。
25、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6、仓库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7、消防负荷(2019-70、2018-68)
(1)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不能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欠电压保护
(2)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或二级的要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并在30s内供电;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火灾确认后要在60s内供电。
(3)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和消防电梯要由变配电站或主配电室直接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以及疏散照明(各楼层)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4)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及消防电梯的两路低压电源应能在设备机房内自动切换,其他消防设备的电源应能在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内自动切换;消防控制室的两路低压电源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自动切换。
(5)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等设备不能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电动机类的消防设备不能采用EPS/UPS作为备用电源。
(6)消防控制室的两路低压电源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自动切换。
(最末一级控制箱内设置自动切换)
(7)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
4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5大型物资仓库。
(8)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2019-45)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28、与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相比,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结构特点是取消了压力表,增加了安全阀,标准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低于充装量的95%就应进行检修。
29、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30、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3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距离要求(2015-74,2016-50,2018-39)
(1)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2)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4)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6)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
32、火灾探测器分类(2019-29、2018-62)
(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按其应用和动作温度不同分为A1、A2、B、C、D、E、F、G型;
(2)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按其敏感部件形式不同,分为缆式、空气管式、分布式光纤、光纤光栅和线式多点型;
(3)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按其响应阈值不同,分为高灵敏型、灵敏型及普通型;
(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按其采样方式不同,分为管路采样式和点型采样式。
33、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2015-7,2015-78,2018-9,2019-67、2019-72)
灭火器配置数量与计算单元内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有关。
计算单元内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与修正系数、计算单元面积和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有关。
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由配置场所危险等级决定,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由其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决定。
(2019-24)
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
Q=K×(S/U)s:
保护区域面积,u:
灭火器单位级别保护面积,k:
修正系数;ABC1-2是1A,3-4是2A,5-6是3A
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多余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4、灭火器设置修正系数
计算单元
K
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
0.9
设有灭火系统
0.7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0.5
1.可燃物露天堆场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3.可燃气体储罐区
0.3
注: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在公式(3-13-1)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30%。
35、泡沫灭火系统结构划分(2019-46)
(1)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或喷头)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移动式系统:
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4)压力比例混合器的单罐容积不宜大于10m³。
36、泡沫灭火系统选择基本要求(2015-26,2016-52,2017-99,2019-41)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为固定式:
(3)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
(4)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5)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2019-41)
(6)烃类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以及水溶性液体的立式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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