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5129276
- 上传时间:2023-07-0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63KB
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docx
《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涣煤矿
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三月
采、掘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采煤、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控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测隐患、排除隐患、预防隐患“的三项职能,进一步促进我矿顶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支护质量,控制顶板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体制与职责
1、成立矿压监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矿压监控的领导和综合管理工作。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采煤矿长、掘进矿长、安监处处长
成员:
采煤副总、掘进副总、技术科科长(副科长)、调度所长、安监处副处长、经管部部长、物管科科长、
主任:
技术科科长
副主任:
技术科科长(副科长)、地测科长
成员:
技术科工作人员
2、管理职责
(1)矿长负责对矿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及行政机构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矿压监控技术管理体系。
矿长是矿围岩综合治理监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围岩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监测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采购、安装及维护管理资金。
(2)总工程师是监测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抓好监测监控方案的制定、审批,组织开展监测技术分析,优化支护技术方案,批准设计的实施。
(3)采煤矿长负责实施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动态监控工作。
掘进矿长是监测管理的现场实施负责人,负责监测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保证质量和效果。
(4)安监处长(副处长)负责组织对采煤矿压、锚杆支护巷道安全质量、围岩治理和矿压监控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责令停止作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采煤、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对矿压观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协助采煤、掘进矿长实施监测,协助矿总工程师抓好监测设计的编制、审查。
(6)技术科负责矿压监测组织与设计、进行巷道支护设计,组织进行采掘工程质量检查,建立施工管理台帐,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负责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分析,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提交分析结果。
对现场布点及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安装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区队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并存档管理。
(7)地测科负责及时提供施工巷道的地质资料,负责制定巷道岩性探查方案并跟踪落实,并根据探查结果及时修改完善地质资料,为支护、矿压监测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8)技术科、调度所、安监处等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的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参加由矿压领导小组组织的突查。
安监处负责参与审查监测设计,监督检查设计的现场落实。
(9)经管部、机电科、物管科负责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监测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10)施工单位是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区队长是现场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监测工作,管理和维护现场相关观测点及相关监测设备、设施、仪器、仪表。
区队技术员负责指导监测工作的现场实施,现场(安设计要求)布点、现场安装,收集监测资料,及时提交技术部门并负责进行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总结。
(11)监测管理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动态监控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工作,负责围岩治理巷道支护设计、监测设计及巷道支护质量监督检查和支护效果检查,以及日常监测记录的分析总结,优化支护设计工作。
①监测人员要认真按照监测要求对采煤矿压监控,围岩综合治理巷道进行抽点观测,做好监测记录工作,并初步把观测数据输入计算机内,以便调取、分析。
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整改;调查隐蔽工程发生和处理情况,并作好记录工作。
掘进重点检查:
锚喷、锚杆支护巷道(包括修护巷道)的光爆成型及后路巷道变形情况;锚杆的角度、外露、初锚力、拉拔力检测,喷层强度、锚索的布置、紧固;锚注锚杆布置、注浆浓度配比、注浆顺序、注浆压力、注浆地点距迎头的距离;架棚巷道的螺母扭矩、壁后充填、腰帮过顶质量和区队、班组的检测记录是否符合实际等情况。
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班可以解决的必须责令现场整改,当班解决不了的限期整改。
④对分管范围内所使用的设备(测压表、锚杆拉力器、扭矩扳手、钻孔探测仪等)工具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全矿所有的锚杆拉力器、扭矩扳手、钻孔探测仪、离层仪、液压枕、监测牌板等的使用管理、指导。
二、监测监控实施
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
1、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动态监控工作,由采煤矿长组织,采煤副总负责实施。
矿设矿压组,由技术科归口管理,负责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工作,不定期抽查指导、总结分析,提出建议及改进意见。
观测人员要经常参加技术培训,提高素质及观测质量。
2、矿压监测要纳入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监测及矿压预报制度,不实施矿压监控,严禁回采。
采煤区队班班设观测人员,积极认真地开展监控工作;区长全面负责,技术人员具体落实。
3、坚持“初撑力第一”观点,重视矿压监控,严格按规定执行。
矿压监控图表将作为顶板事故追查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控工作落到实处。
管理人员必须带表进面,亲自抽测、组织现场整改、严把质量关。
5、单体支柱工作面,严格按照“装面收作棵棵监控,初放期间强化监控,正常生产选测监控,重点区、异常段、特殊点重点监控”的原则,实施科学、合理布点,针对性监控。
装面、收作期间支柱测定率达100%。
初放期间是顶板事故的多发期,要求支柱初撑力测定率达100%,工作阻力测定率不低于30%,并确切掌握支柱增阻情况,分析顶板动态。
正常回采期间要求初撑力抽测率在30%以上,工作阻力抽测率10%,合格率80%,采取均匀与随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均匀布点不少于10个。
对上下出口,过老巷等重点区,构造、悬顶、顶底煤、破碎带等特殊、异常地段要增大覆盖率、重点监控。
6、监测人员切实抓好“检测、补改、验测、填报、处理”五个过程。
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
验测后填写原始记录表并将监控情况及时向采煤矿长汇报,图表报采煤矿长阅示;区值班人员将领导阅示意见和采取的措施及时向职工贯彻落实。
7、矿压观测仪表由采煤矿长负责安排购置、维修和更新。
8、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应做到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
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下底梁或加穿柱鞋。
“三软”煤层工作面必须有二次注液措施。
9、综采面矿压监测不少于10条线。
上下端头不少于1条线,其它监控线均匀布置。
掌握不同煤层、顶底板、采高条件下的矿压显现规律,为安全生产和设备选型提供科学依据。
综采的其它单体支柱执行以上条款。
10、监控实施的总的要求是:
坚持“初撑力第一”的观点,以初撑力、工作阻力为主要指标,通过“检测、补改、验收、填报处理”五个环节,对“四个阶段”实施针对性监控,即:
装面、手作期间棵棵监控、初放顶期间强化监控、正常生产期间抽测监控、异常地段重点监控。
11、监控指标:
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及工作阻力,Ф100mm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要求破碎顶板≮50KN/棵;中等稳定顶板≮70KN/棵,末前排支柱工作阻力≮70KN/棵。
工作阻力≥初撑力规定值。
液压支架每5架1组压力表,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集团公司液压支架初撑力、工作阻力、泵压设计规定)的80%。
12、日常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
(1)正常回采期间
回柱前抽测末前排支柱的工作阻力,测取的数据要标在支柱上。
抽测率不小于10%。
末前排支柱未检测或工作阻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回柱。
新支设的支柱初撑力要分茬抽测,分茬计算合格率,测取的数据要标在支柱上,抽测率不小于50%,分茬合格率不小于95%,并且不允许出现连续3棵不合格支柱。
否则不准交窑。
如施测的支柱初撑力和工作阻力达不到要求,视该支柱与上、下相邻测区点之间所有支柱均不合格,都需补改。
对“异常段”、“薄弱区”、“特殊点”,如过老巷、过顶空、过破碎带、逮煤顶、底空、底软、上下出口、老塘大面积悬顶、支护质量较差等地段要对支柱的工作阻力重点监控,对降阻力支柱要跟踪补液,对危及安全的要求停面整改。
设观测线监视支柱的动态质量,归纳测线的设置和观测要求由技术科确定。
(2)初放期间,初撑力抽测率为100%,末前排支柱工作阻力抽测率不小于30%,装面、收作期间棵棵监控,其他要求同正常回采期间。
2)补改
测压员在施测过程中,发现支柱的支设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当茬作业人员交待清楚,责令其补改。
对拒不补改或不补改好的,测压员要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并同时向跟班区干反映,当班班长必须立即组织当茬作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强制补改,跟班区干要帮助和督促补改工作。
3)验收
对补改后的支柱,测压员要进行补撑力测定,对补撑力仍不合格的,要分析原因,供进一步补改时参考。
4)填报
测压员将测压数据、工作面推进度、工作面顶底板状况、老塘顶板垮落情况、当班解决不掉的问题隐患,填写在原始记录上,特别是不补改或没补改好的,要在表中注明原因及当茬作业人员姓名,经当班班长、跟班区干签字,升井后交区值班审阅签字后及时交技术科矿压组,由技术科及时打印好信息图报生产矿长或生产副总阅示后反馈至采区。
技术科负责建立监控信息图阅示台帐。
5)处理
区值班根据原始记录表和信息图反映的遗留问题或领导阅示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安排整改。
对较大的问题要向区长汇报,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填以台帐上,在三班前会上进行安全质量教育
13、检查和监督
采用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
1、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与采煤有关技术员以上干部进入工作面必须检查矿压监控情况,抽测支护质量,发现不按规定操作,提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要向矿压监控领导小组反映。
2、矿监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工作面的监控质量进行每月不少于3次突查。
3、技术科负责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日常检查,对各采煤工作面每圆班至少抽测一次,主要检查区测压工作实施情况并现场实测支柱初撑力和工作阻力。
检查采用均匀选点和任意选点想结合办法,其中均匀选点每次不少于15组,每组连续4棵支柱,对“异常段”、“薄弱区”采用任意选点办法重点设测。
14、处罚规定
对于矿压监测数据不按要求上交的罚款100元/次。
对测压弄虚作假,不施测就填报,或测不合格而填报合格的,或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整改好又不如实填报的,罚款200元/次。
掘进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掘进矿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规范矿压监控管理,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特制定如下掘进围岩综合治理管理、矿压监测监控及锚固力检查制度。
一、掘进矿压监控由掘进矿长全面负责,掘进副总负责实施。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及矿压监测监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围岩状态:
岩性特征、稳定性类别、煤岩层层位等;
(2)、顶、底板移近量(顶板下沉量、底臌量),两帮移近量(上、下帮收缩量);
(3)、顶板离层量:
巷道顶板深部离层、浅部离层量;
(4)、支护受力:
锚杆初锚力、锚固力、支架受力、卡缆螺母力矩,锚索紧固情况;
(5)、巷道支护状况:
如巷道支护宏观变形状况及特点,支护形式及参数,包括一次支护、二次支护、补强支护等;
(6)、施工工艺变化、工程质量监测;
(7)、宏观观测巷道变形、支护受力状况及围岩条件,如锚杆是否断裂、屈服,支架帮顶变形破坏特点,底臌状况、是否沿空、有构造、淋水、岩性变化等。
三、围岩变形量布点原则及要求:
现场观测点要永久布点与随机布点相结合,随机布点在永久布点中间进行随机抽测。
巷道变形量监测采用“十字”或“双十字”设置,安设时可在围岩表面钻孔,孔内打入木桩,桩头安设测钉,作为测量基点,测点必须生根牢固。
掘进巷道变形量测点设置时距迎头不大于10米,其他监测仪器设备如煤锚巷道顶板离层仪、液压枕等可与变形量观测点成组安设。
岩巷30m一组变形观测点;煤巷炮掘头40m一组测点,综掘头60m一组测点。
现场观测点要统一编号,并设置醒目标志,挂牌管理。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或破坏测点及相关观测设备。
确需重新布点时,必须报经矿技术部门批准。
四、监测监控管理一般要求
1、严格遵循“岗位自律、班组自控、区队自管、专业监控、矿井保安”的安全管理监察模式,坚持“小班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的三级管理制度。
2、巷道支护监测分期进行。
巷道围岩变形监测分三个时期进行,即掘进影响期,掘后影响期、采动影响期。
掘进影响期间应每天进行一次观测(一月之内),掘后影响期间每周进行一次观测,矿压稳定时(三个月以上)可每月进行一次观测。
采动影响期每周2-3次。
具体观测频度在监测方案规定。
3、特殊点、异常段(过地质构造带、沿空巷道、交岔点、淋水段、穿煤段等)要重点监测,矿压显现强烈的必须及时采取支护补强加固措施。
4、区队技术员为专职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观测频度进行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监测数据齐全、真实可靠,宏观表述清楚,严禁弄虚作假。
5、掘进工作面施工期间,区队矿压监测人员必须按监测要求进行观测,每周监测记录表经区队主要负责人阅示签字后,由区队技术员统一汇总交矿技术部门。
6、矿技术部门每周对各基层区队报送的矿压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并建立台帐,标明测线或测点编号、位置(与巷道特征点距离)、测点处围岩及支护情况;巷道开工、峻工时间,测点设置时间及设点时距迎头的距离,设点时巷道初始值,巷道施工区队等。
7、矿技术部门采取动态抽测方式,强化监测监控,对重点地段实施重点监控。
8、现场监测人员有权根据监测情况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现场班队长立即组织整改;不予整改的,现场监测人员有权责令停头。
9、认真抓好“检测、补改、验测、填报、处理”五个过程,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
五、具体规定
1、认真开展巷道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效果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配齐、设置各类监测仪器(表)和工具。
所有锚杆(索)必须实行编号管理,责任到人,以便于事故追查和责任追究。
(1)顶板岩性探查手段:
通过锚杆眼钻进速度和排粉情况判定或通过锚索眼、探测眼钻进速度和排粉情况判定及钻孔探测仪。
(2)探查内容:
岩性变化、煤线及含水情况。
无锚索支护巷道,每5~10m打一探查孔,探查孔深度不小于设计锚杆长度的2倍。
锚索支护巷道每20米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进行岩性探查。
巷道每施工50米由技术科、地测科、施工区队技术员共同到现场探查巷道顶板岩性,根据探查情况,完善支护设计。
(3)监测内容:
光爆成型情况、锚杆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情况,锚索张拉情况,锚杆、锚索安装情况,喷层强度、注浆量及注浆效果,支架螺母扭矩、壁后充填情况、冒顶及其它隐蔽工程处理情况。
(4)监测器具:
扭矩扳手、锚杆拉力计、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测尺或测杆、钻孔探测仪、钢尺等。
2、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认真落实小班自检、区队日检、职能科室检查、矿井抽检制度。
矿负责按规定给掘进工作面配齐检测工具,区队设专用箱妥善保管,丢失或人为损坏由保存单位按价赔偿。
实行锚杆支护巷道的区队矿负责给每头配备一台锚拉力计和扭矩扳手。
3、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认真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制度。
4、班组自检内容要求:
初锚扭矩、锚固剂用量、顶板探查孔眼深及岩性等。
班长负责安排业务熟悉人员对当班安装的锚杆逐根检测,不足的必须及时加扭,确保符合要求。
每小班班组必须对当班施工巷道的光爆成型情况、锚拔力、锚杆受力、顶板岩性变化情况,锚索张拉情况,锚杆、锚索安装情况,注浆量及注浆效果,支架螺母扭矩、壁后充填情况、冒顶及其它隐蔽工程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并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正,必要时及时补打,并做好原始记录交区队技术员整理、保存。
5、区队日检内容要求:
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等。
区长负责指定业务熟悉人员对当天施工的锚杆进行抽测,初锚扭矩抽测不少于30%,锚索施工质量、支架螺母扭矩抽检率不低于10%,其它全面检查。
锚拔力抽测一组(顶1根、两帮各1根),技术员负责组织每日对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及围岩变形量进行观测。
6、矿井抽检内容要求:
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等。
技术科矿压监测组负责对全矿当月施工的所有煤锚巷道的监测工作,每30m抽测初锚扭矩3排、锚拨力1组(顶1根、两帮各1根)。
组织观测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情况,及时资料治理和归档。
7、生产区队认真填写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齐全、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小班自检必须有当班班长、区队跟班干部签字,区队日检必须有区长签字,矿井抽检必须由抽检人员签字。
顶板探查情况及监测发现的问题应记录清楚。
初锚扭矩、锚拔力合格率100%,不符合要求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如补打锚杆、二次紧固、架棚补强支护等)及时处理,以达到规定要求。
对地质构造带及顶板破碎、压力集中等异常地段应加大抽测密度。
8、区队技术员每天将班组自检、区队日检资料收集整理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矿技术科,由掘进副总组织技术科对所有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及信息反馈,支护效果评判,修改完善或改变支护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9、锚拔力测试必须有安全措施,锚拔力测试一般不作破坏性试验,当拉拔加载至设计锚拔力的90%时即为合格。
拉拔过的锚杆要有明显标记,不得重复拉拔,测试锚杆应立即紧固。
10、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观测点的设置应根据巷道围岩条件、巷道断面、矿压大小等因素在支护设计中确定。
一般30~50m设一组测点,软岩巷道、顶板破碎地带、高地应力等地段必须加密测点,掘进初期和回采影响期间应加强监测。
较稳定以上顶板不需安设的,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11、巷道围岩允许变形量、顶板允许下沉速度要在支护设计和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
12、煤巷顶板锚杆及岩巷锚杆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300N.m,锚固力不小于80kN。
煤巷帮锚杆的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200N.m,锚固力不小于60kN。
小孔径预应力锚索预紧力不小于100kN,锚固力不小于200kN,有退锚现象时及时紧固。
锚固力测定应在锚杆安装半小时后进行并严格按措施规定操作。
锚杆锚固力最低值不低于90%,视为合格;锚杆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视为优良。
可缩性拱形支架,采用风动搬手或其他机械搬手将卡缆拧紧,其螺母拧紧力矩≮300N.m,实行动态紧固,并有现场检测记录。
13、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动态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情况纳入矿月度工程质量评级考核,并认真检查小班及区队自查情况。
每月对围岩综合治理巷道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绘图进行初步分析总结,经掘进副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矿主要领导审查、备案。
每项围岩综合治理巷道工程完工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围岩综合治理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14、锚喷及复喷支护巷道喷层强度监测要求:
⑴技术科抽专人负责,用钻取机在已喷好的经28天养护的喷层上,直接钻取直径30mm(或50mm)、长度大于其直径1.2倍的圆柱体混凝土芯样,编号密封包装后交技术科试压。
⑵取芯时要垂直喷层缓慢钻进,保证芯样的直径和长度符合规定,有明显裂纹或结合面的芯样要重新钻取。
⑶每一喷射混凝土巷道(配比不变时),达到养护期后,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每月至少取一组(5块)样芯,其中4块试压,1块封存备查。
⑷当混凝土配比改变时,必须及时取样检测。
技术科负责做好测试记录,并建档保存。
⑸一般锚喷巷道的喷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15Mpa,主要机电峒室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20Mpa。
4、监测人员要认真填写监测记录,监测数据要齐全、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15、处罚规定:
施工单位未按围岩治理管理要求建立小班自检和区队日检制度并进行检测的、未配齐检测工具或各类工具不完好的、未按要求布置观测点或未按规定进行观测及报送资料总结的,罚款100元/次,观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罚款200元/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采掘 监测 监控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