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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提纲廉政
汇报提纲
(2010年2月3日)
首先,欢迎文喜市长和各位领导来宁河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按照《通知》要求,就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简要汇报。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互促共进。
一、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廉政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突出抓了“三个到位”:
1、责任分解到位。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乡镇委局也建立完善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
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表》,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县级领导、30多个牵头单位和100多个责任部门,明确了工作标准和目标要求,并与分管县级领导以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工作责任状,各乡镇委局与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
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保增长”的各项方针政策,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2、责任考核到位。
重点抓了两个层面的考核:
一是县级领导自查考核。
定期对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由县委主要领导审查,掌握情况,个别沟通。
二是乡镇委局专项考核。
坚持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对乡镇委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个体系”考核,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底评杯评奖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纳入行风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
去年11月底,县委组织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600余人对47个县直部门进行了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并首次将百名科长纳入考核评议范围,这一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市纪委办公厅简报作》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3、责任追究到位。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了《宁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关于违反宁河县村级承包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和村民代表议事规定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追究程序,严格区分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集体领导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依据问题轻重、责任大小,准确定性、依规办事,综合运用党纪、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处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2009年以来,对因监管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3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谈话教育;对因不履行民主程序造成影响的2名村干部进行了处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县委从规范运行机制入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惩防体系。
重点健全了“四项机制”:
1、健全教育机制。
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县委“大宣教”格局,组织纪检、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习培训,把反腐倡廉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六进”活动,拍摄并巡回播放了《廉政清风吹沃土,民主和谐谱新篇》等纪实专题片,倡导勤政廉政、弘扬新风正气,芦台镇光明新区、丰台镇南埋珠村被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创建示范单位。
二是强化党纪条规教育。
在领导干部任职和在职培训中开设了廉政教育课程,定期举办党纪条规培训班,认真学习县委汇编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并制定了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每季度讲廉政党课制度,实现了以学促廉。
三是强化案例警示教育。
结合近年来各地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深入进行案例分析,先后2次组织全县干部收看反腐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很大触动。
2、健全监督机制。
积极整合各种监督资源,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使权力运行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之下。
一是抓好党内监督。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上级对下级监督、班子内部监督,针对党政“一把手”等重点人群,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的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权力干净运行。
二是抓好社会监督。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完善了《开展乡镇委局领导干部述廉评廉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村级干部述廉评廉的实施意见》,推动述廉评廉制度向乡镇村街和新经济、社会团体延伸。
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评议乡镇委局领导干部,组织村队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评议村“两委”班子,促进了各级干部干净干事、依规办事。
三是抓好舆论监督。
在县电视台开办“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组织乡镇委局党政“一把手”和重点科室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话承诺、谈措施、表态度,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通过一系列的监督,各级各部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各级干部深入基层协调解决各类难题956个,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压缩幅度达到50%。
3、健全问责机制。
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出台了《宁河县乡镇委局党政一把手问责办法(试行)》、《宁河县窗口单位办事规定》、《宁河县行政审批超时行为问责办法》“三项问责”制度,以乡镇委局党政“一把手”、窗口单位办事人员为重点,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强化刚性措施,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有效提高了各级干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问责制度实施以来,先后对招商引资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的32家单位、科所站队长培训期间无故退场的16个单位24名参训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国税局1名工作人员因脱岗延误办件进行了严肃处理,累计问责干部26名。
今年年初,我们又对“三项问责”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编印了《宁河县问责制度汇编》小册子,并对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分批次进行了集中培训,推动了问责制的深入实施。
《中国纪检监察报》、《市委办公厅作风建设年简报》专题刊发了我县实施问责制情况。
4、健全惩治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河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督办工作办法》、《宁河县关于领导干部涉纪涉法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和《宁河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联查协作办法》等制度,整合办案力量,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2009年,共初核案件47件、立案22件、结案20件,处理党员24人,增强了法纪的震慑作用。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风执纪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对知难而进、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小失误的干部给予应有的保护,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抓实重点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上水平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宁河实际,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着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1、抓管理,规范行政行为。
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这个核心,强化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一是坚持以制度选人。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以及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009年,我县共提拔处级干部61人、平职调整处级干部52人;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大学生村官126名,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按制度办事。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领导干部子女就业、出国(境)考察旅游、买卖住房、公车使用以及个人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都及时向组织申报。
2009年,共取消出国(境)团组4批次,减少无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参观、培训活动12人次;全县公车燃油费开支同比下降27.42%,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4.02%。
三是坚持用制度管钱。
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凡大宗公务用品坚持政府集中采购,防止了干部采取虚开列支或开单提成等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定下发了《宁河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6个督查小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清理各单位“小金库”11个,涉及金额531.33万元。
2、抓监管,堵塞腐败漏洞。
针对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多的实际,重点强化了对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
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今年以来,先后对津芦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宁河县医院外科住院楼、宁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宁河县芦台第四水厂一期工程、宁河县农产品质检站等主要工程进行了监管,没有发生一起腐败问题。
二是强化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
制定了《宁河县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各项减负政策规定落实情况,以及粮种补贴、设施农业补贴、农机具补贴、畜牧补贴等上级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严防了减负政策不落实和惠农资金被扣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全县1000多万元粮食直补全部按规定发放到农户手中,设施农业建设补贴资金、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体“三个一”工程资金也都全部拨付到位。
三是强化对重点工程的监管。
针对工程等腐败案件易发区,坚持开工先开廉政课,加强工程责任部门的廉政教育,对征地用地、地上物调查及补偿、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设立“廉政红线”,并以流程图的方式现场公示,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
3、抓纠风,改善发展环境。
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纠风力度。
一是着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严格监督检查基层学校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先后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试卷费、信息采集费和教师课本费等不合理收费。
二是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从药品采购环节入手,在市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确定的71家企业为遴选合格商业公司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实行药品阳光采购,防范商业贿赂问题。
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医院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反药品集中采购、变相加价、加重百姓看病费用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医疗行业从业行为。
4、抓基层,加强村务管理。
着眼规范村务管理,在2008年启动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5132”工程的基础上,去年进一步加大了“三项监管”力度,突出在财务和合同监管上下功夫。
在财务监管上,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乡镇财务合同监管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切实杜绝了不合理开支。
2009年,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财务合同管理办公室共拒签不合理开支50.87万元,全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在2008年下降72.5%的基础上又下降了8%。
在合同监管上,建立了各乡镇招投标中心,规范了“一审三会两公开”程序,即:
村级项目发包工作必须经乡镇审批,经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党员会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经张榜公示和公开招投标后方能签订合同,保证了村级合同签订的阳光和规范,避免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和营私舞弊行为。
《中国纪检监察报》、《天津日报》、《经纬线》、《天津农业信息网》,以及《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等媒体刊物,刊发了我们实施“5132”工程的做法和经验。
5、抓信访,维护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下基层“排隐患、解难题、化疑案”活动。
2009年,排查化解基层不稳定因素96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5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51件,解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及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11件,解决重信、重访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5件,实现了农口区县信访举报最少,保持了敏感时段进京赴市“零上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的讲,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主要表现为:
全县各单位之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单位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行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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