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事项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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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事项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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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事项分表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行政强制类2项)
单位:
曲亭镇
序
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
依据
实施
对象
承办
机构
收费(征
收)依据
和标准
前置
条件
行使
情况
行使
层级
部门意见及理
由
审核
意见
备注
项目
子项
1
行政强制
6200-C-00100-141024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拆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公民
镇政府
镇级
2
行政强制
6200-C-00200-141024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强制实施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三十三条:
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公民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镇级
曲亭镇行政强制类职权事项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问责依据
备注
项目
子项
1
行政强制
6200-C-00100-141024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拆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1、催告环节:
在乡、村庄规划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环节:
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环节: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拆除。
4、事后监管:
现场检查停止建设以及改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合法依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四)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强制措施的;
(五)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2
行政强制
6200-C-00200-141024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强制实施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三十三条:
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1、催告环节责任:
在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环节责任: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3、执行环节责任:
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4、事后监管责任:
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改正情况。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三条:
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合法依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四)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强制措施的;
(五)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强制类—在乡(镇)、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拆除流程图
政府发出停建通知书
属于自
留地的
属于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
补全建设手续,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发送限期拆除通知书
收
到通知书后1月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
开工建设
承办机构:
镇政府
服务电话:
6690108
监督电话:
6690108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强制类—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强制实施流程图
依法根据规定进行现场核查
制作强制措施决定书
送达当事人并监督执行,需上报的上报主管部门
承办机构: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服务电话:
6690108
监督电话:
6690108
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
行政强制类—在乡(镇)、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拆除风险防控图
政府发出停建通知书
审核用地性质
防控措施
风险点
属于自留地的
属于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
发送限期拆除通知书
补全建设手续,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收到通知书后1月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
风险点
防控措施
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
行政强制类—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强制实施
廉政风险防控图
风险点防控措施
风险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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