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专业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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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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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技术要求
给排水专业技术协议
3.1.给排水设计通用要求
3.1.1户内厨卫、公共卫生间、泵房、水箱间、水处理间、消防水池及其余设备间,均应有给排水详细的平面大样及系统图;所有系统均要求画轴测系统图;给排水立管及商铺用水点位置应在平面图中表示(其中立管应有定位尺寸及编号)。
3.1.2应按本设计任务书要求选用材料及设备设施,用水定额按地方标准的接近下限选取,并将其在设计说明中作详尽表述;主要设备表上的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参数。
设计说明中应有给排水各系统的设计流量与工作压力等参数的表述。
3.2.给水、排水系统
甲方应在施工图开始前提供市政给水点和污水排放接入点的具体位置及标高。
3.2.1在小区给水引入管后分设住宅给水、公建给水(包括商业、会所、幼儿园等)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并设水表单独计量。
3.2.2室外各水景、绿化给水、消防补水、室外消火栓从室外给水管网接入并分别设置计量水表(其中室外消火栓不设置计量水表)。
3.2.3住宅每单元可设专用给水管道井,多层建筑住户用水的计量装置均集中安装在楼外检查井内,做到分户计量,抄表出户;水管井应合理布置,满足检修抄表的空间需要(平面图画详细)。
3.2.4甲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提供本小区的市政供水压力,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高区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系统,根据水压需要可设计变频加压供水系统,应满足整个小区高区供水。
3.2.5住宅设置厨房、卫生间排水、分体空调冷凝水、屋面雨水等排水系统;会所、商业、幼儿园等房间设置相应的给排水系统。
3.2.7排水系统采用重力自流排出室外,地下室污废水均汇至地下室的集水坑,然后用潜污泵提升排放;卫生间不作同层排水。
3.2.8当二层或一层单独排水干管跨越架空层(含商铺)或地下层且水平跨度较长时,应分别将该排水横干管接入楼上层排水横干管的下游,接入点在距楼上层最近排水主立管大于2.0米~3.0米处,用45°斜三通接入。
3.2.9室外分别设置雨水(含分体空调排水)、污废水系统,其中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2.10卫生器具均选用节水型;每户住宅的卫生间内只设置1台电热水器,厨房设1台燃气壁挂炉,同时保证卫生间能用燃气壁挂炉的热水洗澡;燃气壁挂炉排烟管穿墙的预留洞D100,中心标高距地为+2.30米;幼儿园设置电热水器为小朋友供应生活热水。
3.2.11考虑燃气立管的位置,并参照当地相关规定预留户用燃气水平支管管洞;给、排水管、燃气管应尽量布置于隐蔽部位,给水支管不允许穿越卧室;应注意各管道不发生冲突,立管不遮挡排风等留洞,不影响开窗。
3.3.设备设施配置
3.3.1室外给水管网宜尽量在地下室内明装,并均在每单元、每栋地下室内设控制阀,每单元的控制阀设于管道井内给水立管上。
3.3.2室外雨、污水、给水管道及各类检查井应尽量避开回填区,设置于硬质原状土中,且在给水阀门井内的阀门前设一相同口径的橡胶软接(K×T-11.0MP),以便于检修。
3.3.3场地排水需依据总图设计进行,雨、污井位置不得一半位于绿地一半位于道路,并尽量避开单元门前区域;面积较大的绿地内也应设雨水口,雨水蓖子尺寸宜为350×500MM。
3.3.4总平面中给水总表及化粪池的位置,应较隐蔽、不影响通行方便,并由设计方拟初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设计。
3.3.5室外消防设计应充分利用市政室外消火栓,并根据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及消防规范规定的最大间距、保护半径、与水泵接合器的距离等确定消火栓布置.
3.4地下车库
3.4.1车库内设置1个清洁用水点(DN25),清洁用水点设置1个计量水表,用水点位置设在不妨碍交通及集水坑附近,以便于排水。
3.4.2根据雨水排放、地面积水排除、及消防要求设置集水坑、及设备要求:
a.消防电梯基坑单独设置集水坑,其有效容积大于2m3,集水坑设置两台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双水位启动。
b.根据建筑找坡要求设置地面排水集水坑,每个坑配潜水排污泵一台。
c.水泵房设集水坑,配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
d.地下室配电房电缆沟,引至配电房外,设集水坑,配潜水排污泵一台。
3.4.3根据雨水排放、地面积水设置截水沟及设备要求:
a.地下室下行车道出入口起端、末端应设置截水沟。
b.当下行车道暴露部分长度大于3m且暴露部分末端距地下车道末端距离较长(大于3米)时,应在暴露部分末端设中段截水沟。
c.地下室出、入口楼梯起端直接开口室外,且起端高于室外地坪不足100mm时,在其起端(室外)应设置截水沟。
d.地下室出、入口楼梯起端直接开口室外,且开口端无雨棚或雨棚未能有效防止暴风雨侵入时,应在其中间平台或其楼梯末端应设置截水沟(该截水沟应在结构设计方案时体现)。
3.4.4电梯基坑及截水沟与其集水坑间、相邻电梯基坑间设DN150连通排水管(采用作防腐后的焊接钢管)。
3.4.5潜水泵出口设K×T-11.0MP橡胶软节、闸阀及旋启式止回阀等管件。
3.4.6明确钢管的防腐及涂色要求。
3.5住宅
3.5.1每单元设专用管道井,所有需设于公共区域的给排水立管均宜设于该管井内。
3.5.2户内厨房排水可与生活阳台洗衣机排水共用立管,立管优先设于生活阳台墙角及外侧位置,不得影响洁具正常使用及采光,排水立管应有降噪措施。
3.5.3.建筑室内排水立管布置:
排水立管在户内设置,设于卫生间内的排水立管及通气立管位置设置于门背后或墙角处,尽量远离卧室,排水支管沿墙走,普通住宅厨房、卫生间不设管道井。
3.5.4除给水管在厨卫内水平支管为明敷外,电梯管道井至入户门的给水入户支管及户内给水管均在地面垫层内暗埋敷设。
3.5.5室外明设的给排水管道(管道井、地下室、泵房管道除外)均应作防结露保温,采用10mm厚聚乙烯泡沫制品(PEF)保温,管道外设PAP保护层。
3.5.6开敞阳台、外廊等应考虑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不宜直排到作为屋顶花园使用的裙房屋面上。
3.5.7户内热水系统按厨卫共用设计,按燃气壁挂炉预留冷热水接口(燃气壁挂炉及燃气表的位置由设计方初拟方案,甲方书面确认,配置强排电源插座)。
3.5.8户内卫生间及厨房按建筑专业提供的洁具布置图配备给排水接口,厨房不设地漏,卫生间设置地坪地漏,洗衣机设专用地漏(洗衣机在厨房及卫生间时,普通地漏应与洗衣机地漏合并设置)。
3.6底层商铺
3.6.1各家商铺的水表应在商铺外检查井内集中设置,每户设1个DN100地坪地漏,设1根DN20给水支管,装DN20铜球阀和水表1只;商铺排水应单独排出室外,排水方向以便捷、有利于外网设计为原则。
3.6.2用水点位置,应靠柱设置并设于较隐蔽且便于使用处。
3.6.3商铺顶板下设置的给排水横管,应沿墙或主梁贴顶布置并尽量不横跨房间。
3.6.4公共卫生间应考虑给水计量,选用带水封蹲便器,水表位置应便于查表不影响使用,给水管道均墙内暗设。
3.7材料选用
3.7.1.生活给水干管及立管采用衬塑钢管,当管径DN≤80时,丝扣连接,当管径DN>80时,法兰或沟槽式连接;室内生活给水支管采用PP-R给水管,热熔连接.
3.7.2.雨水管、排水管选用:
室内排水主立管采用防噪音螺旋式UPVC塑料排水管,其他立管及水平管为普通UPVC塑料排水管,雨水立管采用普通UPVC塑料管.
3.7.3出屋面部分、出楼栋的水平排水管道采用UPVC塑料排水管,地下室排水泵压力排水管采用焊接钢管(作防腐处理)。
3.7.4室外雨水管、污废水管:
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造价经济原则优先选用混凝土管道。
3.7.5消防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水箱,生活给水箱采用不锈钢装配水箱。
3.7.6变频给水设备为厂家成套供给,要求泵为全不锈钢立式多级管道离心泵,配多台工作泵、一台小型辅助泵及气压罐(设计确定容积),并要求有水箱低水位停泵、高水位报警安全保护功能,同时有无用水时停泵功能,变频器为进口,配用压力变送器。
3.8消防系统
3.8.1符合现行有效的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3.8.2按消防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设施。
3.8.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尽量设于绿化带并采用地上式.
3.8.4消防立管有条件时应设于建筑的管道井内。
3.8.5室内消火栓箱在简便、易取、明显的墙上采用嵌入式暗装(地下室可明装),不能影响商铺橱窗有效宽度,不影响外立面效果。
3.8.6无吊顶的库房采用直立型喷头,无吊顶的区域有宽度超过1.2米的风管时应在图中画出风管下加设喷头的布置,直立型喷头应注意避开结构梁。
3.8.7消火栓管道选用焊接钢管,外刷红丹两遍后再按工程要求涂调合漆两遍。
3.8.8所有喷淋管要求选用热镀锌管:
口径≤DN80,选用丝扣连接;
口径>DN80,选用卡箍连接。
3.8.9泵房位置应优先利用地下室死角、尽量不占据停车位,且宜尽可能远离居住建筑下部区域,以避免噪声扰民。
3.8.10消防泵房应和消防水池邻近布置,给水泵房应与水箱间相邻,以缩短吸水管长度,并靠近用水大户。
3.9设备及管道布置
3.9.1地下水泵房内应设置排水坑,湿式报警阀排水用管道接入排水坑内,地面找坡(坡度2%)至排水坑,并设置潜水泵排水。
3.9.2消防水泵的布置宜使其满足自灌吸水的条件。
3.9.3当只有一个水箱或消防水池时,每台水泵应单独从水池吸水;当有二个水箱或消防水池联合供水时,应将两个水箱(或水池)出水管(分别设控制阀)连通后设给水总管,每台泵均从此干管吸水。
3.9.4泵基础均应高出泵房完成面100mm,泵的安装应采取相应的消声隔振措施。
3.9.5所有消防泵基础与基础、基础与墙,水箱与墙,给水成套设备与墙间均有0.5~0.7米的通道,消防泵吸水侧基础与水池、给水成套设备吸水侧基础与墙间距离还应满足阀门的安装要求,水箱进水侧宜留1.0米的检修通道。
3.9.6设备操作面应留1.0米的操作通道。
3.9.7泵体顶部离梁或泵房顶板宜留不小于0.8米的检修空间。
3.10消防水池布置
3.10.1小区按1个消防水池设计,当其保护距离不够时应设延伸的取水口来满足。
3.10.2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应设于较隐蔽处并有防雨及防鼠措施。
(四)暖通
4.1每户配备燃气壁挂炉提供热水,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选用的暖通设备及管件等应表达出规格、型号等设计参数。
4.2住宅室内的采暖管道暗敷于垫层内,埋地管材采用采暖用PPR塑料管材。
厨房、阳台、空中花园不设采暖。
4.3幼儿园、物业办公用房、底商、会所、地下车库等不设置采暖系统;分、集水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电气各种插座。
4.4按规范要求需设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应设计单独的排烟及排风合用系统。
通风和排烟采用消防风机,排风和排烟系统合用,平时排风,火灾时排烟;地下室的风机房宜布置在风系统的中心部位,尽量利用地下室汽车道出入口自然补风。
4.5排风烟管道材料采用镀锌钢板,其规格尽量按国标规格选取,风管尽量贴墙靠柱敷设。
4.6有运转噪音、振动的水泵等房间布置时应尽量远离住宅主体建筑的下部,以免扰民。
4.7送、排风土建竖井位置应尽量不影响楼上住宅的销售面积,并保证合理的有效通风面积,地下风井的地面风口尽量贴建筑物布置。
4.8排烟系统应有完整的系统一览表和系统控制要求。
4.9地下室的变、配电用房设置独立的排烟通风系统,机房内通风管道的平面布置应与相关设备专业协调。
4.10住宅卫生间应考虑带止回阀的管道式吸顶换气扇,小时换气次数10次,并在吊顶高度以上的外墙或排风竖井上预留排气孔;公共卫生间应设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应保证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小时;会所、幼儿园等公建尽量采用自然通风。
换气扇由用户自理。
4.11住宅、底商、会所等设置分体冷暖空调机,预留空调的室内、外机位置,分体空调的室外机位应充分考虑室外机通风换热和排水的要求;幼儿园、消防控制室的分体冷暖空调机设计到位。
冷暖空调机由甲方或用户自定。
4.12暖气片布置应考虑好于插座、立管等的冲突。
(五)强电
5.1基本要求
5.1.1暂定产品设计品牌,应以兼顾大多数厂家产品为准,实际采用建设单位根据情况确定。
5.1.2设计单位在设计计算中,主要系数取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向有利成本取值。
5.1.3电气平面图中,开关的平面定位在说明中写,凡居中的灯具可不标尺寸,插座和偏中的灯具应有(1:
50)水平定位图,有明确尺寸标注,不得按建筑套型出图,应按建筑组合平面出图。
电气竖井应有平面布置放大图(有电气设备安装的明确尺寸标注)。
5.1.4商铺照明需设计出详细管线、灯具、插座等,以满足竣工验收需要。
5.2变、配电系统
5.2.1负荷分级:
工程消防、安全防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排污泵、生活泵、电梯及人防通信、人防动力照明等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
5.2.2供电电源:
从工程外部10KV开关站引单回路(或双回路)10KV电源供至高压配电房供本小区用电。
(户表工程例外)
5.2.3本工程高、低压配电房设于地下室一层,是否分散设置高、低配电室视总容量定。
5.3应急电源
5.3.1工程一、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由第二回路10KV高压电源提供。
(待定)
5.3.2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安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重要的计算机系统等采用在线式UPS电源作后备电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采用逆变电池作后备电源。
5.4高、低压配电系统
甲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供当地供电部门批复的供电协议。
5.4.1集中配电房高压开关柜采用中置柜或环网柜,高压进线电缆根据计算选。
5.4.2高,低压配电柜(箱)需出具二次原理图及柜(箱)体尺寸,并出具材料表,采用标准图应注明其图名、图号、页号。
5.4.3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联接,母线间设联络开关;主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均设电气联锁。
5.4.4为保证重要负荷的供电,变电所变压器低压侧均设有应急母线段,专供消防负荷及保障性负荷用电。
须考虑备用电源除必需确保消防用电外,平时还接入其它保障负荷;市电停电时,备用电源供给保障负荷用电,而市电停电又有消防灭火要求时,由火警信号自动切断保障负荷的用电电源,保证消防用电。
5.4.5继电保护
高压配电室主进线真空断路器采用速断及过流保护,总容量≥4000KVA时,设综合保护仪;低于此容量,设反时限保护。
变压器采用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或真空断路器(视变压器容量,配反时限保护)作过流及短路保护,并设超温报警和超高温跳闸。
变压器低压侧进线设框架断路器,配长延时和短延时两段式保护;其它出线按负荷特性设置保护。
5.4.6操作电源及信号
10KV进线真空断路器采用电动分合闸,就地控制,电源采用DC110V直流电源;10KV负荷开关采用手动合闸,电动分闸,就地控制,电源采用AC100V交流电源。
总容量≥4000KVA时,值班室内设后台机。
5.4.7计量
5.4.7.1变电所高压侧设总计量、低压侧设电力、商业,照明(非居)计量。
住宅每户设分计量。
住户电费计量按集中抄表设计,可分单元、分段或分层考虑。
5.4.7.2用户电度表箱应有至每个住户的分支断路器及计度电度表。
表箱内分支断路器采用2极或4极。
5.4.8功率因数补偿
在变压器低压侧设静电电容器自动补偿装置集中补偿、气体放电灯就地设补偿电容器分散补偿;补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达到0.94以上。
5.5电力配电系统
5.5.1生活泵、电梯、风机等设备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5.5.2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回路专用电缆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切换方式采用双电源自投不自复。
5.5.3车库出入口预留道闸电源及供电接线盒;如设机械化停车装置,则在相应位置预留电源。
5.5.4自动控制
5.5.4.1消防泵、喷淋泵可以采用直接起动、星三角降压启动或自耦变压器降压启动。
火灾时,消防泵由消防控制室发来信号自启动或消火栓起泵按钮启动;喷淋泵由压力开关直接启泵,消防控制室均能手动直接启泵。
在消防泵房也能对消防泵,喷淋泵实施就地手动控制。
5.5.4.2排烟排风机采用双速风机。
排风时低速运行,可手动,自动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发来控制信号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5.5.4.3排污泵由水池水位自动控制,水位检测采用浮球开关(KEY)执行。
双泵控制采用双水位控制,超限水位双泵同时运行,不采用时间继电器切换。
5.5.4.4消防水池,水箱水位检测由数字水位仪执行,自动控制消防水池给水阀门的开闭;并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水池的实际水位,并在高,低水位报警,超高水位停泵。
5.5.4.5防火卷帘门等由厂商配套供应控制箱(电源引到控制箱处)。
5.5.4.6非消防电源的切除通过低压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来实现。
5.5.4.7屋面风机等设备设就地检修控制盒。
5.5.4.8各类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如手动、自动、电源、停止及运行等)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5.6照明系统
5.6.1主要场所照度标准
变电所200Lx,水泵房.风机房100Lx,电梯机房200Lx,滑轮间100Lx,消防控制室300Lx,车库75Lx。
5.6.2住宅用电量标准
5.6.2.1住宅面积
一室二厅一卫4KW
二室二厅一卫5KW
二室二厅二卫6KW
三室二厅一卫7KW
三室二厅二卫8KW
跃层8~10KW,视情况而定。
5.6.2.2如有底层商铺,每间商铺用电负荷及回路标准按如下要求:
商铺总体负荷按照每平米100W考虑。
配电按照照明、空调(配中央空调商铺除外)、普通插座、店招4种用途设置回路。
考虑其它工程用途,分商业和非居用电各预留1~2个回路,并单独计量。
5.6.3灯具
5.6.3.1公共区域照明灯采用嵌入式灯具或吸顶照明灯,车库照明采用简式荧光灯(含应急照明灯),光源为18W节能灯或40W高效节能荧光灯管。
5.6.3.2走道内灯具为吸顶照明灯。
5.6.3.3住宅普通照明为平灯座配白炽灯泡,商铺照明为简式荧光灯,功率40W
5.6.3.4住宅卫生间镜前灯为壁灯座,安装高度1.9米,接地线由就近等电位盒引来预留。
5.6.3.5封闭阳台均安装白炽灯,不封闭阳台为吸顶灯,楼梯间为吸顶灯。
5.6.3.6水泵房等潮湿场所选防水防尘灯(配蓄电池式应急电源)。
5.6.3.7消防控制室,高、低压变电所采用带补偿电容器的高效节能荧光灯(配蓄电池式应急电源)。
5.7灯具控制
5.7.1车库大面积照明由接触器控制,采用分时控制。
5.7.2电梯前室照明(声光控开关)控制,公共卫生间照明用翘板开关控制。
5.7.3楼梯间采用声光控延时开关控制白炽光源的灯具或由自带声光控延时开关控制的吸顶灯具自控,并可在应急时自动转为强制应急照明。
5.7.4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及高、低压配电室照明电源取自本室电源柜内,且以保证工作照度为目的,为应急照明配置逆变电池。
5.8户内配电箱
5.8.1安装:
置于入户内较次要位置,底边距地1800mm,表箱暗装。
5.8.2户内配电箱要求
5.8.2.1户内配电箱的进线开关采用双极断路器,四极断路器。
5.8.2.2断路器、漏电保护开关、隔离开关品牌待定。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
照明回路用一个单极断路器,除壁挂式空调外其它插座回路共用一个总的漏电保护开关,各分支回路仍用单极断路器。
5.8.2.3户内配电箱箱盖采用阻燃PC成品,品牌暂定为商议品牌(开关模数16位及以上,商铺三相电源配电箱除外)。
5.8.2.4原则上不考虑备用回路。
5.8.2.5户内配电箱的客厅空调插座回路和各普通插座回路采用下出线方式,其它空调插座回路和照明回路按上出线方式设置。
5.8.3配电箱预留孔洞尺寸需要注明。
5.9应急照明
5.9.1在变电所、弱电控制室、电信机房,防排烟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车道、楼梯、电梯前室、门厅、地下车库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
5.9.2在楼梯、走道、车库、安全出口等处设疏散指示标志灯。
应急照明均采用灯具自带应急蓄电池供电(暂按18W/套设计)。
5.9.3应急照明采用灯具+分散式应急电源方式,疏散指示灯采用LED光源产品或采用电致发光板。
5.9.4按照使用场所明示其规格,型号(品牌待定)。
5.9.5高层建筑物顶按规定设航空障碍灯。
5.10室外照明
小区室外设路灯、庭园灯、并根据草坪及住宅间小路结合景观设计设置一定数量的草坪灯;室外照明单独计量。
不用LED光源及太阳能供电装置。
5.11照明控制
照明采用就地或配电箱上集中手动控制;路灯、光彩工程采用时间控制器控制。
5.12照明系统的配电方式
5.12.1高层住宅每三到四层设一个电表箱,采用树干式向其供电,干线采用预分支电缆。
地下车库等公共建筑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向各用电分区供电。
路灯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5.12.2应急照明配电均以双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给各应急照明箱,并在最末一级配电实现双电源自动切换。
5.12.3建筑物内分段箱、层箱和户箱可不设浪涌保护器(高档住宅除外)。
5.13室内部分开关插座位置及做法
5.13.1空调插座
客厅柜式空调插座安装高度0.3米,其余壁挂式空调插座比空调穿墙洞中心低0.1米安装,水平距离0.15~0.2米。
5.13.2厨、卫插座
抽油烟机插座安装高度2.2米,燃气报警器电源由抽油烟机插座引;室内厨房燃气壁挂炉插座(强排通风用),垂直距地2.2米,水平距热水器0.2米。
厨房插座(抽油烟机插座除外)安装高度为1.4米;除电热水器插座安装高度为2.2米外,卫生间其它插座安装高度为1.5米,均为带盖防溅型,其中洗衣机插座必须位于洗衣机配水点同侧墙上相应位置,其余普通插座均为带安全门型。
带洗衣机阳台设带盖防溅型插座,其它阳台设1插座,下沿距地1.4米。
封闭阳台设普通插座,非封闭阳台设带盖防溅型插座。
所有卫生间均设浴霸或排风扇接线盒,如果装排风扇,可由接线盒引线,将浴霸开关改为排风扇开关。
布置有电热水器的卫生间内设置插座。
照明开关宜设于门外。
5.13.3房间插座、开关
考虑家具,布置卧室床和衣柜间的插座距端墙应留有适当距离(如1米);同理,电话插座距侧墙、距门边也应留有适当距离;其余开关、电源插座距门边、墙边、转角柱边按0.20米安装;强弱电插座间距按0.20米安装;跃层户内楼梯间灯具开关为上下层单联双控。
此距离要求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房间内开关、强、弱电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智能化等)、暖气片位置,应统一考虑,协调布置。
5.13.4插座、开关凡与燃气表同墙面安装,其与燃气表的水平,垂直距离必须相距300mm以上。
5.13.5相同套型内布置应保证一致,不同户型出线回路数如下:
一室一厅一卫:
四个回路(一路照明,一路空调,一路厨卫,一路普通插座);
两室一厅一卫、两室二厅一卫:
六个回路(一路照明,两路空调,一路厨房,一路卫生间,一路普通插座);
三室一厅一卫:
六个回路(一路照明,两路空调,一路厨房,一路卫生间,一路普通插座)。
三室二厅一卫、三室二厅二卫:
八个回路(一路照明,三路空调,一路厨房,一路卫生间,二路普通插座)。
住宅非空调插座设置:
客厅4只,卧室及书房各3只,厨房4只,
卫生间2只,餐厅1~2只。
5.13.6网络插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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