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管道代维租用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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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管道代维租用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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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管道代维租用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电信管道代维协议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址:
电信管道代维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330003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330002
根据《合同法》、《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推是电信线路设备的维护改革,保障本地网线路维护规程的落实,达到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电信服务,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商定范围内的电信管道日常维护工作的具体事宜,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维项目范围及维护标准
1.1乙方受甲方委托,对已竣工验收和使用的南昌市辖区的通信管道实施如约维护。
具体路由及管孔数量情况见本协议附件,非本协议附件所列的甲方自有产权的通信管道的维护工作不在本协议之内。
1.2甲方转让本协议的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管道的,本协议对转让后的权利人无效。
1.3管道的维护标准应经甲方认可由乙方组织实施。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维护的通信管道是竣工合格的管线。
第二条乙方代维管线内容明细约定
维护外包的主要项目有:
管道维护、人井手孔的维护、管道人井的巡检、整治维修。
第三条代维费结算与支付方式约定
3.1代维费用标准:
类别
项目
单位
标准
通信线路
通信管道
元/孔公里、月
60
3.2费用的范围包括:
①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②巡查线路、清理人井、路由清障、刷漆喷号;了解社情,发现隐患各种施工,宣传依法护线。
③更换补充人井附件(含被盗),路由加固,过桥涵、通信管道维修。
3.3具体经费项目计算:
1日常维护:
管孔长度165孔公里×60元/孔公里/月=9900元/月
2改迁、增建、政府强制动土施工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的工程经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由甲方支付,按决算经甲方审计结论结算。
3.4付款方式
代维费甲方根据有关考核情况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上季的应付费
用。
管道代维费用支付方法根据甲方委托维护管道实际长度公里数按季以转帐方式予以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指定管线维护中心对在日常工作中代维工作实施考核管理,乙方在业务上按受甲方管线维护中心的指导、监督、考核。
4.1甲方负责编制年度以及省公司规定的阶段性线路维护作业计划,并下达乙方予
以实施。
4.2甲方负责对乙方管道故障查修以及管道维护质量旅社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
反馈。
4.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4.4甲方负责提供本协议附件中甲方自有产权的通信管道及人(手)孔等设施的有
效资料交付乙方备存。
4.5甲方敷设的光、电缆应悬挂标志牌明确标识,并在日常线路维护工作中保证其
完好、准确;如甲方光缆标志牌的缺失、错误的损坏不应作为乙方损坏甲方光缆设施的理由。
4.6甲方在人(手)孔内安装的附件等设施属甲方资产,乙方如需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甲方书面同意,对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使用甲方管孔资源的,乙方须予以制止,否则,属乙方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对签约前既成事实的,乙方必须协助甲方限定第三方撤出甲方管孔资源,并协助甲方追索第三方的侵权赔偿。
4.7甲方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有责任开展护线宣传工作,并要求乙方在代维工作中辅
助宣传。
如甲方获悉因公路改造、市政工程、水利水文等原因,需改迁管道时,应尽快将此信息以电话和书面通知乙方,并共同按《电信条例》规定制订改迁方案。
4.8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人(手)孔标志、编号(人孔编号待
甲方管线资源普查结束后再制定),标志桩的规格,人(手)孔盖的质量标准等事宜,双方应相互配合使维护资料与实际情况一致。
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人(手)孔标志、编号等。
4.9甲方如需进行涉及乙方维护设施的施工工作,乙方应全力配合。
4.10甲方在施工期间如遇第三方的线路实施时应注意保护第三方设施的安全和完
好。
并将竣工资料移交乙方一份,以备乙方维护使用。
4.11甲方设施受到第三方损害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取证向第三方索赔,
赔偿费用到位前修复材料由甲方负责,修复的人工由乙方负责,赔偿金(物)扣除修复已发生的费用后余款归甲方所有。
4.12甲方承诺在委托前解决其拥有通信管道下列问题:
管孔不通障碍的修
复、井盖缺失或损坏的增补、井内污水抽除、人井被填埋的恢复、井围高(或低)于道路标高的升降,费用由甲方负责,总费用按孔数多少分摊(孔多多摊,孔少少摊),由乙方进行修复。
4.13甲方每月对乙方代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并根据代维约定标准
对乙方实施考核确认。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自行培训、考核上岗的人员队伍和维护质量
管理体系,组织相应区域内电信管道维护工作,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根据各区域实际的工作量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以保证代维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各项指标的如约完成
5.2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国电信“本地网线路维护规程”、“中国电信企业服
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管道维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管道日常维护,并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的提高管道的质量。
5.3乙方在业务上应服从甲方代维管理人同的管理。
5.4乙方代维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并服务所属地电信
负责人的管理,乙方代维人员须做到文明作业,不得发生与周围居民、用户、路人争吵、打架事件,不得在用户线路上盗打电话,如出现人身伤亡、民事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介入。
5.5乙方在实施代维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对服务的有关要求,标准,努力提高服
务水平
5.6乙方应定期组织代维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服务技能以及相关规定、通知的学习培
训,不断提高代维人同的技术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5.7乙方在实施代维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管道施工规范以及线路作业安全防范的有
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如出现人身及运输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介入。
5.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务方式将线路设备代维工作分包给第三方或整体转
包;否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追索乙方违约与实际直接损失赔偿。
5.9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电信”标识,不得冒用中国电信或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
活动,也不得利用进行代维工作之便从事超越本协议约定范围的其他活动。
5.10本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访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资料,信
息和基础管道竣工资料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11乙方负责组织对本协议附件中确认的甲方管道进行维护
5.12乙方在通信管道的维护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在维护工作
中如果发现甲方设施出现隐患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13乙方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有责任积极开展护线宣传工作,如乙方获悉因公路改建、
市政工程、水利水文等原因,需改迁管道时,应尽快将此信息书面通知甲方,并共同制订改迁方案。
5.14甲方如需进行涉及代维设施的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
5.1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超出协议范围的维修。
5.16发现通信管道沿线在安全距离内动土施工时,应及时告知业主和施工单位确保管
线的安全,同时做好防护措施加强现场巡杳。
如发现破坏性施工造成管线损坏,应积极配合业主向施工单位追讨造成的损失。
如因乙方盯守不当(例如:
未做标志、未与施工单位交流、人未在施工现场以及经双方确认的主观方面的问题),导致发生破坏性施工,造成管线损坏,乙方除应积极配合业主,各施工单位追讨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相应的维护责任(按各家维护费中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5.17乙方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保护甲方设施安全和完好。
5.18乙方如对代维管道进行了整治、维修、迁改或其它涉及管线资源变更的工作,有
义务配合甲方对相关资源进行变更。
第六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不可抗力因素现像和非双方因素导致的人为
有意无意破坏)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在不可抗力影响削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
第七条安全生产
7.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对自选员工的代维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代维人员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身、设备、车辆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7.2乙方应与代维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建议自行为代维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起生交,期限为一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可自行顺延一年,如一方有异议,本合同如期终止,并办理审计结算。
第九条共同约定条款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突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
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0.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10.2以挂号信件快递邮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10日视为送达;
10.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送达。
10.4如协议履行期限,任何一方主体、资质发生变更,均有义务将本协议移交新的
合法主体。
并告知协议双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调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有争议部份提交南昌仲裁委仲裁会澄清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则
12.1双方约定: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联络人员:
电话:
;乙方联络人员:
电话:
12.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2.3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协议中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协议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备存。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电信管道代维补充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330003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330002
为了确保管道代维价格的市场统一,经双方友好协商,电信管道代维上的单价60元/孔公里/月不作为结算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以50元/孔公里/月为准,今后增加的管道代维单位不得超过50元/孔公里/月,特此订立补充协议,目前,经双方确认的代维管孔数量198孔公里,具体见附件。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
电信代维管道统计表
管道名称
电信
孔数
长度
孔公里
2
0.0405
0.081
4
1.0049
4.0196
合计
198.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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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 管道 租用 合作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