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项目省标准化工地评优内容及相关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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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项目省标准化工地评优内容及相关要求
29项目省标准化工地评优
内容及相关要求
总则:
1、省级标化工地评价的主要依据是:
(一)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省级标化工地评价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工程项目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结果达到优良的;
(二)按照《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分表》(见附件1)实得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
3、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分表
序号
评价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1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
75分—79分得50分;80分—84分得55分;85分—89分得60分;90分—94分得65分;95分以上得70分。
70
2
执行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其标准化建设规定的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不健全或不落实的,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不按照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进场查验或验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管理施工安全资料有缺项的,不按照规定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扣5-10分。
30
一、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一般项目应包括:
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7其他
1)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4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应包括: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
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
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
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
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2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4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
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60°;
5)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1)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2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层间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4)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4构配件材质
1)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五、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一般项目应包括:
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基坑工程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
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2支撑拆除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作业环境
1)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4)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4应急预案
1)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六、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
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模板支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2)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5)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3支架构造
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支架稳定
1)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施工荷载
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交底与验收
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模板支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连接
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底座与托撑
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3构配件材质
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支架拆除
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七、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
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临边防护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洞口防护
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通道口防护
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移动式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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