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溪乡学校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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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溪乡学校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
善溪乡学校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教发[2009]40号),《溆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考核分配的范围与对象
实施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是学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校长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除外)。
四、绩效考核的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即师德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其中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即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
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及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工作量与出勤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考核,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重点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1)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履行全面育人职责、参加班级活动和主动关爱学生的情况。
(2)教学常规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
重点包括教师备课及课前准备(实验准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学生学习成效评价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情况。
在具体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引导教师认真提高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现新课程教学目标。
(3)教学效果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为依据,考核指标包括学生行为品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所取得的成绩、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等,不得把学生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4)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改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教后反思及对学生成长过程行为和教育方式的研究以及教改教研成果等。
在具体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引导教师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果,鼓励优秀教师传承教学经验。
(5)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自主学习和更新教育新理念、新知识等。
3、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班主任工作单独进行考核。
4、教师工作量与出勤情况。
教师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基本工作量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的工作量。
教学基本工作量按学校有关工作量的规定执行。
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上下班制度、上下课制度情况等。
对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情况均要配情扣分,且扣分不封底。
5、根据学校实际,学校本部与村小分开考核。
(二)、管理人员(含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及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及工作量与出勤。
各学校要按照其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
五、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分值分为基本分和特殊项目加分两部分。
教师考核基本分等于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工作量与出勤等考核分值之和;管理人员(含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分等于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及工作量与出勤等考核分值之和。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考核组评议等方式,同时要通过座谈等方式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意见。
学校管理人员(含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学校行政领导相关考核依据。
采取自评、教师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等方式,以学生、教师为服务对象的还要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
个人自评只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不记入综合考核结果。
承担多个岗位工作的教职工,按所承担的岗位分别参加考核,再按各岗位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综合计算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学年度考核以两个学期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考核划等。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教职工对照学校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
2、考核小组考核。
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评分细则,根据教职工的考核依据进行逐项打分,写出考核评语。
3、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考核结果公示。
经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对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公示5-7天,接受教职工的咨询和监督。
教职工对考核分数有质疑的,可向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查。
5、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考核结果审查,实行一票否决。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查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时,对在师德、教育教学、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报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学期绩效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按照考核基本分不同的分数段确定不同的等次。
(二)、学期内学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⑴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⑵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
⑶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⑷学期内旷工或无不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以上的;
⑸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⑹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⑺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⑻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⑼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⑽拒不参加学期考核的。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
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
对学期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按照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年年初由学校上报表册,交教育局审核,报人事、财政备案,由财政按月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异动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从异动下个月起执行。
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
对学期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根据不同的考核分值,发放不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学期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方法:
(1)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村小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
教职工个人考核分值=考核基本分值+特殊项目加分分值
(2)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的分配方法是:
班主任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全校班主任考核总分数×班主任个人考核分数。
(3)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设立边远山区、条件艰苦的村小教师津贴。
(刘家、金龙、青龙村小每人每月加2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由学校抄表、教育局审核、交财政每学期发放一次。
上半年原则上在8月份发放,下半年原则上在春节前发放。
㈢、下列教职工绩效工资按如下规定进行分配:
1、经县教育局同意(安排)退出行政职务的教职工,参加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经县教育同意的,县内学校之间借调(借用)教职工,由用人学校考核、发放,农村教师补贴按用人单位的标准执行;借调(借用)到县内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的教职工,只发放一般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借调(借用)到县外的教职工,不发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审批的带薪留职在县内创办企业的教职工,从审批之日起三年内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精神病、癌症病患者,参照合格等次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全额发放,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病假累计达到一个学期(不含精神病、癌症病患者)的教职工,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事假的,依据文件规定,每天扣发当日绩效工资。
6、财政停发工资的教职工不发绩效工资。
7、拒绝参加绩效考核的教职工不发绩效工资。
八、组织领导与实施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周余清同志任组长,罗高清为副组长,伍芬云、刘让桂、刘利民、罗长平、周元进同志为成员。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罗高清任组长,伍芬云为副组长,刘让桂、刘利民、罗长平、周元进、罗守仁、刘仲芬、刘仁安、胡小卿为成员。
考核成员中,村小教师成员不参与本部考核工作;本部教师成员不参与村小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考核时采取本人回避制度。
2、根据《溆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制订善溪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制订好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及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根据村小教师的不同情况,单独制订村小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实施方案》、《评分细则》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投票)通过,报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送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实施方案》、《评分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的,修正案则放在下学年度初,并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
3、建立良好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依据程序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考核、分配过程要透明,考核、分配结果要公开,原则上要求对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在校内公示5-7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数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偏低的(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4、绩效工资实施以后,学校不再另设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附件:
善溪乡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2009年10月
附件:
善溪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
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是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3、折合系数。
以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4、周课时量。
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
(二)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1、小学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美术体育思品社会信息
校本课程
地方课程
折合
系数
1.20
1.00
0.9
0.9
2、初中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地理
思想品德
音乐、体育、
美术、艺术、
综合实践活动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折合
系数
1.4
1.17
1.07
1.00
1.00
(三)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计算办法
1、行政领导工作量=管理工作量+教学工作量。
根据溆教发[2008]32号文件规定,行政领导每周管理工作量具体标准如下:
行政职务
每周管理工作量
备注
23个班1150个学生以下
23个班1150学生-36个班1800学生
36个班1800学生以上
校长(专职书记)
8课时
9课时
10课时
副校长(专职工会主席)
6课时
7课时
8课时
中层正职
6课时
7课时
8课时
总务主任
8课时
9课时
10课时
中层副职
4课时
5课时
6课时
2、教研组长工作量
教研组长每周1节。
3、村小主任教师管理工作量
村小主任教师每周1节。
行政领导兼任其它职务的,只计算一个职务的工作量
四)教辅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1、图书管理员周工作量每周一节。
2、体育器材管理周工作量每周一节。
善溪学校
2009年10月
附表2
溆浦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审批表
方案形成经过
及教代会讨论
情况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绩效
考核
绩效
工资
分配
工作
领导
小组
审批
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溆浦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表
方案形成经过及教代会讨论情况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教育局法
制股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月日
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月日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溆浦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聘任
职务
任教班级及科目
考核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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