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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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廊坊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拟定统计工作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全市普查、社情民意调查及其它重要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全市及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文化产业、资源环境、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企业(集团)、城镇和农村住户、全市二、三产业的抽样调查及有关专项调查、有关企业景气状况及发展趋势专项调查、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企业景气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出口、地质勘查、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组织管理全市统计登记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化规则,指导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数据资源;组织处理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库、信息系统和网络的维护和运行安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设备与网络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
(十二)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指导市、县(市、区)地方调查队业务工作;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省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市、县(市、区)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经费和省、市财政提供的专项经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廊坊市统计局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廊坊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2259.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9.3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廊坊市统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2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99.3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99.85万元;项目支出660.14万元,包括本级支出和对下补助支出,主要为办公用房租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2259.3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68.8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89.4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79.34万元,主要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99.8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电话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7.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1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
与2017年减8.54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车改革后,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支出;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费用。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根据河北省统计局部署,结合廊坊实际,确定2018年廊坊市统计局总体发展规划目标是合理配置和统筹使用统计资源,建立质量可靠、数据协调、组织合理、运行高效的统计管理体系。
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统计能力,扎实推进统计改革,为推动全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重点完成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完成农业普查资料印刷和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扎实推进GDP核算、投资、能源、服务业等各项统计改革;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以实施现代服务业统计和“三新”统计为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强化一套表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单位GDP能耗、企业研发投入、文化产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户抽样调查、人口变动调查、城镇化统计监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统计监测工作,不断完善统计政务管理。
(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摸清我国境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及分布状况,客观反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效益,为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了解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补充完善常规产品统计,为摸清新兴产业基本情况,逐步健全新兴产业统计调查体系等奠定基础。
客观反映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撑。
(四)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是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调查,具有其他统计调查的不可替代性。
投入产出调查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产品的投入和产出总量及结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调查。
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庞杂的系统工程。
自我国和全省实施五年一次的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程以来,调查的广度不断扩展,调查工作量不断加大。
(五)农业普查涉及内容广,普查指标多且复杂,普查难度大,普查数据的开发应用直接反映普查成果,做好农业普查资料印刷及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意义重大。
(六)通过GDP核算、投资、能源、服务业等各项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体系。
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城镇化统计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建立月度数据监测预警制度,高度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单位GDP能耗、企业研发投入、文化产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的走势,及时将各专业重要指标数据及相关对比情况上报市政府,服务领导科学决策。
(七)通过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与维护,反映一个地区各类单位的总体情况,为开展经常性的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类调查提供最重要的抽样框;直观展示行政区域、跨行政区域、特色区域、国民经济各行业和企业统计数据,辅助统计分析。
有助于解决需求与统计供给的矛盾问题;为企业提供可供交流的信息平台,有利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为各项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为政府部门提供宏观决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展为企业与社会公众服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八)通过全市一套表平台建设,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
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调查单位重复填报,有利于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有利于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九)通过全市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掌握和了解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农村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实现进程。
(十)通过能源统计调查,建立能够反映各地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为我市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7廊坊市统计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国民经济核算
33.40
在全市开展GDP核算、资产负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工作。
完成全市年度数据及各县(市、区)年度数据的测算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全市季度数据及各县(市、区)季度数据的测算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必要分析,对相关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1、国民经济核算
33.40
贯彻执行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完成全市年度、季度数据及各县(市、区)年度数据的测算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必要分析,对相关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3
≥2
≥1
<1
专项统计完成率
≥98%
≥95%
≥92%
<92%
调查对象覆盖率
≥98%
≥95%
≥92%
<92%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二、统计调查
426.54
组织国情国力普查和涉及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社科、投资、节能等相关行业的专项统计调查监测,收集、整理统计数据,提供咨询建议。
研究制定资料开发应用计划,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深层次课题研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
1、国情国力普查
271.00
组织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暂行规定》,分年度完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的顺利完成。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3
≥2
≥1
<1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调查对象覆盖率
≥98%
≥95%
≥92%
<92%
普查统计完成率
≥98%
≥95%
≥92%
<92%
2、专项统计调查
141.60
根据部门职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及省统计局、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涉及相关行业数据的专项统计调查。
组织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了解基层情况和动态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业务培训覆盖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采用量(篇)
≥12
≥10
≥8
<8
专项统计覆盖率
≥98%
≥95%
≥92%
<92%
调查对象完成率
≥98%
≥95%
≥92%
<92%
3、统计数据采集决策咨询
13.94
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各级各专业实施以企业一套表制度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
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保障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运行安全平稳。
保证统计数据的顺利报送汇总。
统计信息化系统业务指导完成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率
≥98%
≥95%
≥92%
<92%
统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率
≥98%
≥95%
≥92%
<92%
三、统计政务管理
200.20
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加强全市统计法制建设,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保障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职称考试等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1、综合业务管理
5.20
加强全市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查处统计违法现象,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培训工作,防范统计违法现象的发生;拟定全市统计教育培训计划等,统一归口管理指导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工作。
职称评定完成率
100%
≥95%
≥90%
<90%
培训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法制建设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195.00
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开展纪检监察、计财内审、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党建、后勤、行政事务性管理等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
100%
≥95%
≥90%
<90%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6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27廊坊市统计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6.65
6.65
6.65
廊坊市统计局小计
6.65
6.65
6.65
行政执法设备购置资金
5.20
扫描仪
A020*******
台
1
0.15
0.15
0.15
0.15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36.00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10
0.17
1.70
1.70
1.70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36.00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1
0.20
0.20
0.20
0.20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36.00
传真通讯设备
A02081001
台
5
0.20
1.00
1.00
1.00
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
13.94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
台
6
0.60
3.60
3.60
3.60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统计局(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0.14万元,本年度我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扫描仪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详见下表。
廊坊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廊坊市统计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370.14
1、房屋(平方米)
——
——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
——
2、车辆(台、辆)
3
60.36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4、其他固定资产
——
309.7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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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廊坊 统计局 部门 预算 公开 情况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