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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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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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
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规划概述
1.1规划编制背景
韶关市有悠久的采煤历史,分布着众多煤矿矿山,曾有国营、民营、个体煤矿共约3000余个矿井。
2005年梅州“8.7”矿难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05年第8号《关于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和已受理正在审查的应停产整顿矿井名单(第三批)的公告》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关停全省全部煤矿。
韶关市包括已核定的111家煤矿全部关闭,全市退出煤炭生产行业。
近百年来,煤矿开采时排出的大量煤矸石废弃堆积在各矿井附近,侵占大量耕地、林地和工矿用地,污染环境,破坏地质地貌景观。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区范围不断扩展,煤矸石堆积造成的损失不断增加。
韶关全市退出煤炭行业后,煤矸石废弃堆积造成的影响成为了突出的社会问题。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韶关市政府委托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
1.2规划名称及范围
规划名称:
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韶关市,重点范围为浈江区原曲仁矿务局矿区区域。
1.3规划规模与目标
规划规模:
近期规划利用原曲仁矿务局矿区区域积存的煤矸石,规划建设4台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00MW。
规划利用煤矸石总量约为0.791×108t。
规划目标:
以煤矸石资源为依托,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以各矿区水、电、土地、运输等条件,结合当地电力需求,按照《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的要求,结合各矿区煤矸石的特点,以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为重点,实现煤矸石资源化利用。
1.4规划开发利用时序及利用量
专项规划提出了三种煤矸石开发利用时序方案。
(1)首期工程建设2×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二期规划2×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的方案。
(2)首期工程建设1×60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二期规划1×60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的方案。
(3)首期工程建设2×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二期规划1×60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的方案。
1.5煤矸石资源利用方案
1.5.1煤矸石利用量及取采时序
规划一期电厂以2013投产年运行,取采韶关市浈江区内煤矸石;二期电厂以2015年投产运行,取采韶关市内其它区县的煤矸石。
煤矸石取采时序见下表。
表1.5-1煤矸石取采时序及利用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装机规模(MW)
规划利用煤矸石位置
利用煤矸石量(104t/a)
投产时间
1
一期电厂
600
韶关市浈江区
165.6
2013
2
二期电厂
600
韶关其它区县
165.6
2015
1.5.2煤矸石取采和运输方式
采用自上而下逐级分层的露天取采方式。
对矸石场表面杂草、灌丛等进行清理和整治,沿矸石堆场等高线,根据煤矸石堆场地形地质和堆高,选用半连续取采、间歇取采或拉斗铲倒退取采工艺。
取采后煤矸石通过公路运至煤矸石电厂的贮煤场。
运输路线依托现有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不另建公路。
规划龙塘边电厂厂址紧临S246,各煤矸石堆场原有运煤公路均可直接利用,可以满足煤矸石运输的需要。
1.6掺烧煤供应及运输
规划考虑设计煤种为当地煤矸石掺混山西晋东南无烟煤,混合比例为60:
40。
每台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每年消耗无烟煤约5.5×105t。
煤炭由火车运输到厂址专用铁路货站,再经皮带运输机运至电厂贮煤场。
1.7煤矸石发电厂规划及接入方案
1.7.1发电厂厂址方案
根据韶关市煤矸石分布特征,专项规划进行电厂选址时重点考虑了浈江区犁市镇到仁化县董塘镇一带区域。
规划推荐厂址为龙塘边厂址。
龙塘边厂址位于浈江区犁市镇北面约4.5km龙塘边村的北侧,东面紧靠S246公路,到韶关市区边缘直线距离约12.5km。
厂址的东面为S246公路,西面为山体,山头高程约212m,南面为龙塘边村,距离约500m,北面为宋屋村,距离约800m,厂址场地开阔平坦,大部分自然高程在90m~100m间,南北方向可利用范围约1000m,东西方向可利用范围约600m。
1.7.2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
韶关煤矸石发电项目首期工程2×300MW电力主要就地消化,满足韶关市的供电需要。
首期2×300MW煤矸石发电项目#1机组计划在2013年3月投产,#2机组计划在2013年9月投产,初步考虑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220kV出线2回同塔架设,导线截面初步考虑采用2×400mm2,接入220kV的武江站,单回线路长度约20km。
二期600MW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220kV出线2回同塔架设接入芙蓉站,导线截面初步考虑采用2×400mm2,配套将芙蓉~曲江220kV线路改造成大截面导线。
1.7.3电厂水源、燃料运输和灰场
(1)淡水水源。
电厂拟采用带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拟取自武江。
电厂生活水拟采用城市生活供水系统。
(2)燃料运输。
煤矸石采用汽车运输运至电厂的贮煤场。
山西晋东南煤由火车运输到厂址专用铁路货站,再经皮带运输机运至电厂贮煤场。
(3)灰场。
规划利用横岭灰场作配套灰场,总占地面积约98.4万m2。
1.8环境保护规划
1.8.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电厂确定选用CFB锅炉,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可满足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3时段二氧化硫240mg/Nm3的排放限值。
(2)烟尘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高效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6%时,可满足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3时段烟尘浓度100mg/Nm3的排放限值。
(3)NOX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空预器出口NOx排放浓度不大于200mg/Nm3,可满足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3时段NOX200mg/Nm3的排放限值。
同时,本规划项目预留加装SNCR脱硝装置空间和液氨储存场地。
1.8.2灰渣综合利用方案
韶关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其灰渣量数值为(其中灰和渣各占50%)设计煤种176×104t/a;校核煤种209×104t/a。
拟对其回收利用于水泥厂和砖厂作建筑材料原料,或直接用作混凝土拌合料。
1.8.3废水利用方案
对电厂化学酸碱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锅炉定期排污和冲洗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除灰渣系统飞灰采用正压气力除灰系统、底渣采用干式机械除渣系统,无除灰渣系统冲洗水排放。
2规划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环境质量回顾性评价
2.1.1环境空气质量回顾性评价
2007~2009年间,韶关市区的SO2、TSP浓度呈下降趋势,NO2、PM10浓度先下降后上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相差不大。
从以上数据分析,韶关市近年大气环境质量中SO2和TSP浓度指标表现出优化趋势,其它指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总体变化不明显。
2.1.2地表水质量回顾性评价
2007~2009年间,韶关市区的江河水质总体呈改良趋势,除了Ⅱ类水域达标率先下降后上升外,其它达标率数据逐年攀升。
从以上数据分析,由于韶关市近年加大了排污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主要江河水体污染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1.3声环境质量回顾性评价
2007~2009年间,除韶关市功能区噪声夜间年平均值上升之外,环境噪声年均值、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和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年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
从以上数据分析,韶关市的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并未因生产建设及交通车辆的增多而恶化。
2.1.4生态质量回顾性评价
2007~2009年间,韶关市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个数、面积及其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均有所上升;2008年年初的冰雪灾害后,韶关市的森林覆盖率由2007年末的71%下降至65.5%,年底时回升至66.1%,2009年底回升至66.8%。
2.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涉及水体的pH、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硫化物、砷、汞、镉、铅等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标准。
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涉及的武江、浈江、北江各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均能达到相应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2.2.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对石灰冲、石下及新桥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包括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氟化物、硫化物、砷、汞、镉、铅、六价铬、铜、锌、锰。
监测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位除了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2.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规划区域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花坪镇、大塘镇新桥村、犁市镇镇区、新茶山村、韶关市区、重阳镇镇区、梅村镇镇区等七个监测点的SO2小时平均浓度、NO2小时平均浓度、SO2日均浓度范围、NO2日均浓度、PM10日均浓度和TSP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项目区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3规划区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1)现有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公益林树种单一、森林结构简单,致使生态功能整体水平不高;森林生态功能减弱,局部地区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2)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化肥、农药、地膜及土壤污染危害加剧,饮用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有些矿山长期非法民采和尾矿不合理的堆放,不但破坏了原有矿石的储量,而且引发了滑坡、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矿山采选过程中,来自矿石、废石堆和尾矿坑中的硫化物矿物,经氧化后形成的大量酸性矿山废水引起周围下游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周围水体的严重酸化,直接影响农田和村民食用水的质量。
(4)韶关市水土流失面积911.91km2,其中自然侵蚀面积783.85km2,人为侵蚀面积128.06km2;全市被水土流失危害的农田达33.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6.79%。
(5)部分流经主要城镇的河段由于受纳了沿岸的生活和工业污水,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出现超标现象。
(6)火力发电厂、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和水泥等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曲江等局部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和造成大污染。
(7)工业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处理不规范,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矿渣等固体废物污染加重,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程度偏低。
(8)铀矿床区和放射性核素伴生矿床的开采与水冶造成污染物的外排,产生高放射性区域;部分铀矿山退役遗留下的退役渣堆和设施对周围居民造成附加照射;一些新的伴生矿开发利用项目未开展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3.1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电厂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处理拟采用电袋除尘器,并采用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
电厂的烟气经上述方式处理后,煤矸石电厂除尘效率可达到99.88%、脱硫效率可达95%。
评价区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N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和PM10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花坪镇、大塘镇新桥村和犁市镇镇区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N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PM10最大日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区域规划电厂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仍可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3.2电厂灰渣环境影响分析
(1)灰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贮灰场采用干灰碾压贮灰场。
电厂灰场设置拦灰坝、敷设排水系统、采取防渗措施,同时灰场下游设置沉淀池。
灰场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地区地表水水质产生造成明显影响。
(2)灰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干灰经碾压后具有较高的密实度和不透水性.灰场底部及灰坝内侧构筑土工膜防渗层,防止场内积水会渗透到地下。
灰场正常运行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3)灰场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一般情况下灰场扬尘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均很小,且可以通过加水喷洒提高灰的含水率以避免扬尘。
3.3煤矸石取采作业环境影响评价
3.3.1大气影响分析
(1)机械采装作业粉尘
当矿料含水率为2%,起尘速率低于0.02kg/s时,地面最大粉尘产生浓度约距离产尘点350-500米之间,浓度约在600-1100ug/m3。
通过洒水措施适当增加含水率,可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2)道路运输产生的粉尘
由于矿区运输道路上相对含尘量较高,相对粉尘污染较严重,需做洒水、降尘工作。
在除雨天外均进行4次以上洒水降尘,经此处理后扬尘量可大大减少。
(3)汽车尾气
运输路段NO2日均值浓度贡献值分别在0.001~0.003mg/m3之间。
可见,运输汽车尾气对运输道路沿线空气污染很小。
3.3.2水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影响
煤矸石取采作业场地将设立工人临时驻地。
驻地内的生活污水采取简易化生化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定期清运用做周围农田灌溉。
经生化处理后,取采作业区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2)地表径流水
对产生的地表径流水设置二级沉淀后回用作抑尘用水,并采用即挖即运的工艺,取采作业区内不设临时中转堆场,相应减少地表径流量和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3.3.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一二期电厂全部投产后,电厂年利用煤矸石量为446.8万吨,则劣质煤矸石量的年产生量为239.5万吨。
本评价建议补充劣质煤矸石处理处置方案研究,可考虑在周边建设配套的建材企业,一方面解决煤矸石取采遗留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就业机会。
3.3.4声环境影响分析
自2004年韶关退出煤炭行业以来,居民大多搬迁出矿区范围。
煤矸石堆场附近500m范围内很少有居民居住。
取采机械设备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较小。
运输道路两侧10m范围内噪声均达二类标准,煤矸石运输车辆对道路两侧声环境影响较小。
3.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4.1土地利用变化分析
规划实施后可清理出被煤矸石占用的土地面积约20.32km2。
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善和植被面积的增加,将缓解消除由于煤矸石堆积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煤矸石山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风险将减弱,水土流失的面积将减小。
区域生态系统的生物量和生产力将增加,调控气候和涵养水土的能力将大大增强,有利于增加韶关市域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3.4.2生态景观的影响分析
煤矸石开发利用后,随着生态整治方案的实施,现有杂乱和废弃化的景观将朝自然和半自然化的农、林业生态景观发展。
杂乱分布的煤矸石堆场将被林草地斑块取代,区域绿地的景观连通性将增强,林草地的景观优势度增加。
3.4.3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煤矸石取采完后,复垦和生态整治措施的实施,将直接增加大量的适应动植物繁衍生息的栖息地,有利于动、植物种群的生存条件,优化土壤理化性质和地表水的质量,由此增加生物多样性水平。
3.4.4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量6341t。
规划实施对缓解韶关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韶关市域生态环境具有显著效益。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1矿区生态综合整治规划
4.1.1预防措施
①煤矸石电厂、煤矸石砖厂、建材厂等工程选址选线应避让韶关市区饮用水水源地、韶关市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
②煤矸石取采期间,对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地表水体(如武江、浈江等)、重要乡镇、二级以上等级公路等敏感环境目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③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开挖,地表植被能保留的给予保留。
4.1.2生态修复及重建措施
本评价建议制定配套规划,针对建设与运营期的生态影响制定生态恢复及重建措施。
(1)建设期
①新建的电厂、道路等均应该编制水土保护方案,建设期间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措施执行。
②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区域,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工作,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③对于工程扰动的边坡等水蚀强烈的地段,为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应采取护坡、排水等相应的工程措施。
④电厂建成后,应对厂区及周围进行绿化,生产区绿化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配以灌木,形成立体绿化体系,兼有防尘减噪;生活区设置花坛、草坪等,美化环境。
绿化植物以当地树种为主。
配套建设的公路生态防治重点为路堑与路堤的边坡防护,重点治理区为路基和两侧扰动原地貌区。
一行或几行乔木间种灌木、草本植物,是道路绿化的基本形式。
(2)营运期
1、坍塌、滑坡区的综合整治
首先对韶关市煤矸石堆场进行排查,对堆高较高、坡度大于25º的煤矸石堆,应进行堆顶推平、削坡定级的方式进行整治,并建设防洪沟,以免引起新的水土流失。
同时对区域内煤矸石堆进行监控,建立地质灾害档案,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建立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等。
严禁在煤矸石堆场下方500m内新建房屋、学校等。
2、土地的复垦复绿措施
煤矸石堆占地以坡地为主,以旱地居多。
由于煤矸石已堆存多年,且堆场未采取防渗措施,煤矸石渗滤液对其占用土地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建议根据煤矸石堆场占地的具体监测结果,采取不同的复垦措施。
对监测结果超标的土地应恢复为林地(非果树)、对监测结果正常的土地可恢复为耕地,针对不同的土地类型采取相应的耕地复垦、林地补种、增加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水土保持措施
评价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矸石堆场,随着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矸石堆场逐渐减少,因矸石堆放引起的水土流失量将得到逐步减少。
煤矸石取采过程中,可结合当地的水土流失控制规划,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排矸场地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保持矸石堆的稳定性和减少雨水对矸石的淋溶。
应根据具体情况修筑拦渣坝或挡渣墙,两侧设导流渠,四周布设防护林带,树种选择速生耐贫瘠耐干旱的乔木。
服务期满后进行覆土造田或植树造林。
从矸石堆顶层到底层修筑相连的排水沟,每个台阶呈外高内低的平面,台阶边缘修挡水坎,从而减轻雨水对矸石堆坡面的冲刷。
4、生态综合整治的资金来源与监控保证措施
为保证煤矸石开发建设对区内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费用落到实处,较为可行的运作方式是由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部门,由其负责委托相关机构编制《韶关市煤矸石堆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筹集土地整治费和植被恢复费,确保煤矸石堆存区生态综合整治工作资金落到实处,使煤矸石堆存区土地及时得到治理和恢复,从而切实的完成煤矸石堆存区生态综合整治工作。
4.2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1)煤矸石取采区
煤矸石取采作业场地将设立工人临时驻地,不设永久驻地,用工依托拟利用煤矸石的企业。
煤矸石均采用机械化作业,临时驻地人员较少,工人临时驻地内拟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田灌溉。
(2)电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煤矸石电厂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排污水、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含煤废水及脱硫废水等。
含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及脱硫废水等全部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中和、隔油、絮凝沉淀及澄清浓缩等处理工艺,达标后送复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砖厂及建材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其它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砖厂及建材厂废水产生量小,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及地面冲洗用水,不外排。
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并采取土工布遮盖措施,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尽量使地表处于湿润状态,减少起尘量。
4.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4.3.1煤矸石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1)取挖
煤矸石堆场用电铲取挖。
这一过程必须采用专门的捕尘措施,为了减少推土机和铲运机作业时的产尘量可用自行式水枪装置给矸石堆洒水。
(2)卸载
铲斗往汽车及其它运输工具上卸载时的产尘量主要与物料自铲斗自由降落的高度和物料的湿度有关。
随着降落高度升高、湿度的减小而显著的增加。
因此减少这一生产过程产尘量的基本做法是:
尽量减少卸载的高度,增大物料的湿度。
(3)运输
煤矸石运输过程需对运输车辆加盖雨工布,防止煤矸石滑落和洒出。
4.3.2煤矸石电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厂烟气治理措施主要为采用高效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9%;电厂采用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脱硫效率95%,预留加装脱销装置空间,确保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612-2009中第3时段的要求。
4.3.3水泥厂及建材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材厂窑头熟料破碎设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窑尾设增湿塔,去除部分粉尘和SO2,再经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高烟囱排放。
水泥厂的磨机等生产设备安装静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
4.4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4.4.1施工期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施工场界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
(2)合理科学的布局施工现场,根据场地布置情况实测或估算场界噪声,特别是有敏感目标的一侧,如果超标则应采取加防振垫、包覆、隔声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
(4)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走行时间,尽量不穿过环境敏感点或远离环境敏感点,减小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张贴施工告示与说明,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与谅解;同时施工时应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噪声的噪声污染。
(6)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4.4.2运营期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1)选用设备声源低噪设备,并进行减震处理
应优先选取高效、低噪的先进设备,从声源上采取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减震和隔震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和震动。
电铲和机动运输车除选用先进设备外,运行中还应注意常检查、维修,使运输设备处理良好的工作状况;装载量应在设备额定牵引力范围内,通过敏感目标区时禁止鸣笛、限制通过速度,运输时间安排在昼间能够满足运输量要求。
采取这些措施后可使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2)阻隔声传播途径
①评价区内各规划的项目(煤矸石电厂、建材厂)建设时合理规划整个厂区的总体布局,避免将运行噪声大的设备等布置在厂界处。
厂区内噪声较大的设备通过减震、消声、吸声和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
在厂界处宜种植高大常绿乔木形成绿化带。
厂区总体布局和采取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域噪声值。
②合理布设新建铁路线路和新建公路线路。
铁路选线避免集中居住区。
搬迁铁路保护区内的现有居民,对保护区外的居民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设置隔声屏障、绿化带等,确保居住区的声环境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新建公路选线与沿线的居民间有一定的距离。
(3)受声体防护
①根据现场勘查及规划方案布局方案,各建设项目工业场地、铁路两侧、公路两侧大部分土地尚未开发利用,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在规划这些土地利用方案时,合理规划附近建筑物布局,建议铁路、公路两侧200m内不得规划任何声环境敏感点,以免发生声污染事件;
②对于因铁路、公路选线以及规划建设项目占地不能避让的重要声环境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不能达标的或噪声扰民的,实施门窗隔声、补偿或搬迁等措施,搬迁地以“离乡不离土、不降低生活质量”为原则。
4.5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1)煤矸石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
根据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韶关煤矸石的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是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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