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docx
- 文档编号:14894310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7.11KB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docx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陈仓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陈刑初字第130号
公诉机关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海文,男,47岁,1961年2月11日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略)。
20XX年5月至今任陈仓区潘溪镇张家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XX年6月14日被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监视居住,同年6月19日被刑事拘留,6月26日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陈仓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虎平,男,43岁,1965年2月18日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陈仓区财政局国产中心干部,住(略)。
20XX年10月被下派至陈仓区潘溪镇张家岭村担任党支部书记。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XX年6月14日被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监视居住,同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闫金虎,男,60岁,1948年5月9日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略)。
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任陈仓区潘溪镇张家岭村村民委员会会计。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XX年6月18日取保候审。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宝陈检刑诉字8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XX年8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王小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XX年初,时任潘溪镇张家岭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张海文,趁出售本村槐树林之机,向买林人康铁军索要好处费30000元,张海文将要好处费一事先后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李虎平和村会计闫金虎的意见,李、闫二人同意要好处费。
20XX年12月13日,张海文和李虎平在陈仓区新世界三楼茶秀包间内收受康铁军送给的30000元好处费,同时张海文还单独在包间外楼梯口收受康铁军送的好处费5000元,张海文和李虎平将收受30000元中的10000元平分。
随后张海文打电话叫来闫金虎和村上现任会计闫玉祥,4人将剩余20000元予以平分,每人分得5000元。
被告人张海文共得好处费15000元,被告人李虎平分得好处费10000元,被告人闫金虎分得好处费5000元。
三被告人均将分得的好处费据为己有。
案发后赃款已追回。
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提请依法判处。
审理中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
20XX年初,时任潘溪镇张家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被告人张海文,趁出售本村槐树林之机,向买林人康铁军索要好处费30000元,张海文就索要好处费一事先后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李虎平和当时的村会计闫金虎的意见,李、闫二人表示同意。
20XX年12月13日,在陈仓区新世界三楼茶秀包间内,张海文和李虎平收受康铁军所送的好处费30000元,同时张海文还单独在包间外楼梯口收受康铁军送的好处费5000元。
张海文和李虎平将收受的30000元赃款中的10000元平分。
随后张海文打电话叫来闫金虎和村上现任会计闫玉祥,4人将剩余的赃款20000元予以平分,每人分得赃款5000元。
被告人张海文共得赃款15000元,被告人李虎平分得赃款10000元,被告人闫金虎分得赃款5000元,均据为己有。
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所证实:
1.陈仓区潘溪镇张家岭村村民委员会证明、宝鸡市陈仓区潘溪镇人民政府当选证书、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任职证明、中共宝鸡市陈仓区潘溪镇委员会文件以及证明证实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的身份。
2.被告人张海文供述:
20XX年7月,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出售村集体的槐树林。
20XX年下半年,康铁军联系买林时,他给康说其他人答应给20000元好处费,康说其给30000元好处费。
后他将向康铁军要30000元好处费的事给李虎平作了汇报,李让他看着办,他给当时的村会计闫金虎具体没说多少钱。
同年7月,他给康铁军说村会计换了,让其再给5000元好处费,康铁军答应了。
20XX年12月13日,在陈仓区新世界三楼茶秀包间内,康铁军提出给30000元好处费,买林款先给20000元,余款10000元伐林时再给。
他不同意就走出了包间,康铁军和他弟紧跟着出来,在吧台处康铁军之弟给他裤兜里塞了一沓钱,康铁军说这是单独答应的那5000元,并答应30000元买林款一次付清。
他们又回到包间,康铁军和他弟等人和李虎平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李虎平拿出用纸包的东西说这是康铁军给的30000元好处费,问他咋办呢,他提出他和李虎平每人先拿5000元,剩下的20000元由他和李虎平、闫金虎、闫玉祥4人平分,李虎平同意了。
他和李虎平每人就先拿了5000元。
后他给闫金虎、闫玉祥打电话让他们到新世界茶秀包间来,他对闫金虎、闫玉祥说康铁军买林子给了20000元好处费,他们4人平分。
李虎平提出以工资的名义给大家发了,闫金虎说可以。
他让闫玉祥造了一张“张家岭村干部预领工资表”,他在上面签字“同意发放”,4人在表上签字后每人分了5000元。
3.被告人李虎平供述:
他不知道张海文单独收受5000元的事情。
其余基本同张海文供述。
4.被告人闫金虎供述:
张海文曾给他说康铁军买林给好处费的事,并说给他一份,具体没说多少好处费。
20XX年12月13日下午,张海文给他打电话让他到新世界茶秀包间来,他赶到时看到包间内有张海文、李虎平、闫玉祥3人,张海文说康铁军给了20000元好处费,由他们4人平分,分钱时李虎平提出造一个工资单子,闫玉祥就造了一个工资单子,大家把名字都签了。
5.共同作案人闫玉祥供述:
20XX年12月13日下午,张海文给他打电话让他到新世界三楼茶秀商量卖林之事,他到茶秀后张海文、李虎平说买林人给了20000元好处费,看咋办呀?
张海文提出每人5000元分了。
他把钱数了一下,分成4份,每人拿了5000元。
李虎平提出造一个工资单子,万一有啥事好说,他就造了一个“张家岭村干部预领工资表”,张海文在上面签字“同意发放”,大家把名字都签了。
6.行贿人康铁军证词:
20XX年1月的一天,他到张家岭村找张海文联系买林之事,张海文提出要30000元的好处费,他答应了。
20XX年7月的一天,张海文说以前村上办采伐证时花了一些钱,村上的老会计不干了也要给些好处费,让他再给5000元的好处费,他勉强答应了。
20XX年12月13日下午,他和他弟康岳军、李丙社、刘欣将李虎平约至新世界三楼茶秀一包间内,在等张海文时,他弟把用报纸包着的30000元放在李虎平的桌面上,他说这是好处费。
张海文来后,他提出买林款先给20000元,余款10000元伐林时再给。
张海文不同意就走出了包间,他和他弟紧跟着出来,在吧台处他弟给张海文裤兜里塞了一沓钱,他给张说这是单独答应的那5000元,并答应30000元买林款一次付清。
后他们就走了。
第二天把购买树林的合同就签订了。
他给李虎平说过给好处费的事,李没有反对。
7.证人康岳军证词证实的事实基本同康铁军证词。
8.证人李丙社证词:
20XX年12月13日下午,在新世界三楼茶秀一包间内,康铁军之弟把30000元现金放在了茶几上,后村长和康铁军及康铁军之弟出去了一会。
他听当时意思大概是钱给了以后第二天与村上签合同。
9.侦查人员提取的“张家岭村干部预领工资表”印证了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以及闫玉祥分赃的事实。
10.书证购销合同及收款收据证实了张家岭村村民委员会向康铁军出售集体林的事实。
11.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扣押物品清单及收款收据证实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本院认为:
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利用其担任村干部经手卖林事务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海文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虎平、闫金虎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
被告人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海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即自二00八年 月 日起至二0一一年 月 日止)。
二、被告人李虎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即自二00八年 月 日起至二0一0年 月 日止)。
三、被告人闫金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即自二00八年 月 日起至二00九年 月 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 邵 伟
审判员 王小兵
审判员 景兰芳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雪 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张海文李虎平闫金虎非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