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查询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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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查询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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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查询服务
建设工程档案查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
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介绍信、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
利用未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查阅城市建设档案,简化利用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二、承办机构
凤台县住建委城建档案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公检法、业主和施工单位开具介绍信
五、服务流程
公检法、业主和施工单位携带介绍信到县住建委档案室,档案室人员接到介绍信后安排专人查阅。
需要复印件的小型纸质文档直接复印,大型的图纸档案室人员陪同,由查阅方出资外出复印。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城建档案室
电话:
8682819
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机关申请复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二、承办机构
凤台县住建委公用事业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主动服务
五、服务流程
水务公司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公用和事业科的监督下开展水质检测,结果予以主动公布。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公用事业科
电话:
8683060
公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
情况的检查结果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二、承办机构
凤台县住建委公用事业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主动服务
五、服务流程
水务公司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公用和事业科的监督下开展水质检测,结果予以主动公布。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公用事业科
电话:
8683060
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二、承办机构
凤台县住建委建管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主动服务
五、服务流程
对经过专业认可的新型墙体建筑材料,予以推广使用。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建筑管理科
电话:
8682006
出具工程监督报告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二、承办机构
凤台县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站
三、服务对象
建设施工单位
四、服务条件
经批准的造价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五、服务流程
建设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县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流程实施监管,竣工经组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后予以备案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建筑管理科
电话:
8683758
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七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人民防空专业队集结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结合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
二、承办机构
县人防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收费依据
免费
五、咨询方式
凤台县人防办
电话:
8683108
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查询服务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县住建委执法队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经提出申请,即可查询
五、服务流程
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查阅记录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执法大队
电话:
868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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