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加固改造鉴定及一般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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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加固改造鉴定及一般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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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加固改造鉴定及一般标准
鉴定目的和范f
第四章鉴定标准及一般方法
4-1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一般方法
1、鉴定的目的和内容查清造成事故的原因对事故的危害性作出估计
排除法:
先排除那些不可能的损.伤成因类型,在剩余类型中再找可能的原因。
证据反驳法:
针对可能的损伤成因类型,要找到足够的支持证据,否则,可转向新的成因。
现场初步调查
HI
图纸资料:
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建筑物历史:
如原始施工、历次修缮、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考察现场:
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和结构损伤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2建筑结构质量评定标准
K《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50144-2008)以承载力计算为依据,综合专家经验基础上进行评定的。
a、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分为四级;
一级——基本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二级——承载能力略低于规范要求,但尚可保证使用要求,个别构件可能要采取措施。
三级——承载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要采取措施,个别构件可能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U1
四级一一承载能力严重不满足规范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b、结构可靠性评级按u子项“、“项目”、“评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均按四级进行评定。
子项:
(第一层次)
对于地基基础,是指地基,基础、桩和桩基、斜坡稳定;对碇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的构件'是指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变形、裂缝等;
对于围护结构系统等,是指屋面系统、墙体和门窗、地下防水、防护设施。
项目:
(第二层次)
地基基础、结构和结构构件属基本项目
项目
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结构承重系统、围护结构系统属组合项目
单元:
(第三层次)
是指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
子项
例混凝土结构的质量评定
子项评定:
承载能力评级: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以R/Y。
S来表达。
栓构件承载力分极标准
构件种类
R/Y°s(
a
b
c
dI
屋架、托架、屋面梁、平台主梁、柱、中(重)级工作制吊车梁
^1.0
M0・92
NO.87
<0.87
一般构件(包括楼盖、现浇板、梁等)
^1.0
NO.9
NO.85
<0.85
裂缝评级:
仁与受力主筋相交的裂缝
I级钢筋配筋的构件裂缝宽度分级(mm)
构件的工作条件
a级
b级
c级
d级
一般构件
W0.40
W0.45
W0.70
>0.70
室内正常环境
屋架、托架
W0.20
W0.30
W0.50
>0.50
吊车梁
W0.30
W0.35
W0.50
>0.50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W0.20
W0.30
W0.40
>0.40
II、III、IV级钢筋配筋的构件裂缝宽度分级(mm)
构件的工作条件
a级
b级
c级
d级
一般构件
W0.20
W0.35
W0.50
>0.50
室内正常环境
屋架、托架
W0.05
W0.10
W0.30
>0.30
吊车梁
W0.05
W0.10
W0.30
>0.30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W0.02
W0.05
W0.20
>0.20
碳素钢丝、钢纹线、热处理钢筋、冷拔低碳钢丝配筋
预应力构件裂缝宽度分级(mm)
构件的工作条件
a级
b级
c级
d级
一般构件
W0.02
W0.10
W0.20
>0.20
室内正常环境
屋架、托架
W0.02
W0.05
W0.20
>0.20
吊车梁
—
W0.05
W0.20
>0.20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
W0.02
W0.10
>0.10
2、主筋锈蚀产生的延筋裂缝
a级——无裂缝;b级——无裂缝;
c级<2mm;
d级>2mmo
构件类别
a级
b级
c级
d级
单层厂房屋架、托架
Wlo/500
Wlo/450
W1/400
>lo/400
多层框架主梁
^1(/400
Wl()/350
Wlo/25O
>lo/250
其它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
lo>9m
Wlo/300
Wlo/250
Wlo/20O
>lo/200
7mvl()W9m
W1()/250
Wl()/200
Wlo/175
>lo/l75
l()<7m
W1()/200
Wlo/175
Wlo/l25
>lo/125
吊车梁
电动
Wlo/600
Wlo/500
Wlo/400
>lo/400
r动
Wl()Z500
Wl()Z450
W1/350
>lo/350
风荷载下多
层厂房
框架层间水平位移
Wh/400
Wh/350
Wh/300
>h/300
框架总体水平位移
WH/500
WH/450
WH/400
>H/400
单屋厂房排架柱平面外倾斜
WH/1000且H>10m时W20mm
WH/750且H>10m时W30mm
WH/500且H>10m时W40mm
>H/500且H>10m时>40mm
碇构件变形分级标准
变形评级:
构造和连接评级:
(1)预埋件的锚板和锚筋的构造合理、使用安全、经检查无异常(无
变形或位移)者,可根据承载能力评为a或b级;当预埋件的锚板有明显变形或锚板、锚筋与磯之间有明显滑移、拔脱现象时,视其严重程度可评为c或d级。
(2)对连接节点的焊缝或螺栓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和使用要求者,可评为a或b级;当节点焊缝或螺栓连接有局部拉脱、剪断、破损或较大滑
難谭爨彎聽見黔郦繼等级,考虑权重综合考虑。
(1)当变形、裂缝、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相差不大于一级时,以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中的较低等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2)当变形、裂缝比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低二级时,以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中的较低等级降一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3)当变形、裂缝比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低三级时,可根据变形、裂缝对承载能力的影响程度及其发展速度,以承载能力或构造和连接中的较低
等级降一级或二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单元评级
1
9以厂房为例^单元的综合评定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
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
按A、B、Cv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C级——含D级且小于35%;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35%。
承重结构传力树评级
取树中各基本构件等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
当非基本构件低于基本构件二级时,降一级;当低三级时,则按降二级确定。
承重结构系统评级
A级——含B级传力树且不大于30%;不含C、D级传力树;
B级——含C级传力树且不大于15%;不含D级传力树;
C级——含D级传力树且小于5%;
D级一一含D级传力树且大于或等于5%。
建筑工程综合评级
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综合评级:
1.当各组合单元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2.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3.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4.综合评定中宜结合评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状态等综合判
定,可对上述评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
2、《民用房屋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99)
标准适用范围:
1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其中包括危房鉴定及其它应急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分类:
1安全性鉴定(含耐久性)
2正常使用性鉴定
3可靠性鉴定(为前两个鉴定的和)
需要做可靠性鉴定的情况: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的情况: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的情况:
1)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2)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
现场初步调查
史按樹舞絃卷損鷗蝎畳逵爆箱粪離懂、昴集禅藕簡那环施畀逼、
接褂羁况裁両壤辑癸奨赏髓簿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
评定分级:
层
层
构
件
俎、久、q、du
按地基变形或承载力、地•基稳定性等检査项目评定地基等级
鉴定单元
安全性鉴定
上
部
承
重
结
构
按同类材料构件各检査项目评定单个基础等级
按承载:
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戦的位移或残损等检查项目评定单个构件等级
每种基础评级
每种构件评级
结构侧向位移评级
地基
基础
评级
按结构布置.支撐、圈梁、结构I'uJ连系等检査项目评定结构整体性等级
鉴定单尤安全性评级
层次
—•
二
■1■
层名
构件
子单元
鉴定单元
等级
A$、B$、Cx
比八B驚、Css
地基基础
—
按上部承車结构和围护系统工作状态评估地基基础等级
地基基础评级
鉴定单元正常
使用性评级
部車构
上承结
按位移、裂缝、风化、锈蚀等检査项目评定单个构件等级
每种构件评级
上部承重结构评级
结构侧向位移评级
围护系统功能
按屋面防水、吊顶、墙、门窗、地下防水及其他防护设施等检査项目评定围护系统功能等级
围护系统评级
.D
按上部承垂结构检査项目及步骤评定围护系统承垂部分各层次使用性
3级心b、c、dA、8、C
等级
1
I、II.UKIV
可靠性鉴定
地基基础
以同层次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评定结果并列表达,或按标准规定的原则确定其可靠性等级
鉴定单元可靠性评级
上部承車结构
围护系统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总则=
以预防为主,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籐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健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
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
满足抗農规范的“三水准两阶段”设计要求三水准: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1=
在遭受预估的第一级水准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预估的第二级水准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预估的第三级水准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两阶段:
弹性阶段的变形验算保证结构不坏,弹塑性阶段的变形验算保证结构不倒
小震、基本烈度、大震之间的大致关系:
小震较基本烈度低55度,大震比基本烈度高1度
U!
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靈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达到在遭遇预估的第三水准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鉴定目标。
2乙类建筑,除9度外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选择其合理的后续使用年限并符合相应的抗理鉴定要求:
1)在8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现有建筑,应至少采用后续合理使用年
限3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40年或50年。
2)在9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应至少采用后续合理使用年限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当本地区设防烈度高于原设计的设防烈度时,也应允许采用30年。
3)在2001年及以后建造的现有建筑,应采用50年;当本地区设防烈度高于原设计的设防烈度时,也应允许采用40年。
执行标准:
1)后续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30年,应按A类建筑进行抗農鉴定。
2)后续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40年,应按B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3)后续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50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1搜集建筑的勘探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
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宜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对现有建筑整体抗農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農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综合抗震能力compoundseismiccapabiIity整个建筑结构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力等因素所具有的抵抗地軽作用的能力。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区别对待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
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重点部位是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農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
3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仅有局部影响的构件,在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分别对待。
对砖混结构,很重要的部位是纵横墙的拉结与咬槎砌筑情况,形成空间刚体的情况
抗農鉴定分级(工作层次)
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農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A类抗震鉴定时,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
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本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二级鉴定做出
判断。
B类抗震鉴定时,应进行两级鉴定做出判断。
第一级鉴定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最大值。
2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農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建筑的规则性
3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
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JR鉴定要求。
4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
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股鉴定要求o
第一级鉴定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5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6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
求;位于出入口及临街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
7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最低要求。
8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
根据建筑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作下列调整:
1I类场地上的乙、丙类建筑,7〜9度时,构造要求可降低—度。
2IV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可提高抗震鉴定要求。
3建筑场地为川、IV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7度
(0.15g)和8度(0.30g)的地区,各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采用。
4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建筑,可降低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
5对密集的建筑,包括防震缝两侧的建筑,应提高相关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场地、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鉴定
6、7度时及建造于对抗農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抗震鉴定。
我省大部分校舍应属这种情况
7~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斜坡的坡度及建筑场地与坡脚的高差均较大时,应估算局部地形导致其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
不利
地段
危险
地段
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如故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等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地基和基础
符合下列情况的建筑,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1丁类建筑。
26度时各类建筑。
37度时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的乙类、丙类建筑。
48、9度时,不存在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的乙类、丙类建筑。
我省大部分校舍在不存在明显地基不均匀沉降现象时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多层砌体房屋
适用于烧结普通粘土砖、烧结多孔粘土砖、混凝土中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
目前省内砖混结构校舍应属无筋砌体范畴,对部分墙垛可能有采用网状配筋砌体的情况
重点检查部位抗震鉴定时,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抗震墙的厚度和间距、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和砌筑质量、墙体交接处的连接以及女儿墙和出屋面烟囱等易引起倒塌伤人的部位应重点检查;7~9度时,尚应检查墙体布置的规则性,检查楼、屋盖处的圈梁,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构造等。
我省的建筑抗震设防历史:
1988年我省大部分地区列入抗震设防地区,以哈尔滨为例,1991年开始考虑设防,1993年才基本得以贯彻执行,因此1993年前的构造柱、圈梁设置大部分不满足要求。
对构造柱、圈梁应进行重点检查和检测。
多层砌体房屋的外观和内在质量
墙体不空臓、无严重酥碱和明1支承大梁、屋架的墙体无竖向f交接处无明显裂缝。
h
对支承大梁下砌体存在局压站木楼、屋盖构件无明显变形、I混凝土构件符合本标准第6.1・I
区分方法:
局压裂缝位于梁下500mm以内墙体位置,竖向短裂缝或梁侧八字裂缝,单侧支承梁内侧存在裂缝,外侧没有,只在非常严重时(内侧裂缝很宽时)存在外侧裂缝
竖向承载力不足裂缝为多道竖向平行裂缝,或间断存在
A类抗震鉴定——第一级鉴定
A类抗震鉴定〈B类抗震鉴定<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第一级鉴定——以构造措施检查为主
站碍*问i-旦卷fr右1卜#
丁隔”冋'第二级鉴定—以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计算为主辰致且比规定降低Sm竹一伝。
墙体类别
墙体厚度
mm
6度
7度
8度
9度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普通砖实心墙
>240
24
八
22
七
19
六
13
四
180
16
五
16
五
13
四
10
三
多孔砖墙
180〜240
16
五
16
五
13
四
10
三
普通砖空心墙
420
19
六
19
六
13
四
10
三
300
10
三
10
三
10
三
普通砖空斗墙
240
10
三
10
三
10
三
混凝土中砌块墙
>240
19
六
19
13
四
混凝土小砌块墙
>190
22
七
22
七
16
五
1房屋实际的高宽比和横墙间距应符合下列刚性体系的要求:
1)房屋的高度与宽度(对外廊房屋,此宽度不包括其走廓宽
度)之比不宜大于2.2,且高度不大于底层平面的最长尺寸。
2)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2房屋的平、立面和墙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
1)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规则均匀,立面高度变化不超
过一层,同一楼层的楼板标高相差不大于500mm。
2)楼层的质心和计算刚心基本重合或接近。
楼、屋盖类别
墙体类别
墙体厚度
6、7度
8度
9度
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混凝土
砖实心墙
>240
15
15
11
其他墙体
>180
13
10
装配式混凝土
砖实心墙
>240
11
11
7
其他墙体
>180
10
7
木、砖拱
砖实心墙
>240
7
7
4
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
1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7.5,且不低于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中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小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5。
砖、砌块的强度等级低于上述规定一级以内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比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o
2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三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0.4,当7度时超过三层或8、9度时不宜低于M1;砌块墙体不宜低于M2.5o砂浆强度等级高于砖、砌块的强度等级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砖、砌块的强度等级采用。
整体性连接构造
1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连接,当不符合下列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GJ
1)墙体布置在平面内应闭合;纵横墙连接处,墙体内应无烟道、通风道等竖向孔道。
2)纵横墙交接处应咬槎较好;当为马牙槎砌筑或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时,沿墙高每10皮砖(中型砌块每道水平灰缝)应有24>6拉结钢筋;空心砌块有钢筋混凝土芯柱时,芯柱在楼层上下应连通,且沿墙高每隔0.6m应有04点焊钢筋网片与墙拉结。
2楼、屋盖的连接应
1)混凝土预制构件应有座浆;预制板缝应有混凝土填实,板上应有水泥砂浆面层。
E3
2)木屋架不应为无下弦的人字屋架,隔开间应有一道竖向支撑或有木望板和木龙骨顶棚;当不符合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3)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表5.2.4-1的规定:
构件名称
混凝土预制板
预制进深梁
木屋架、木大梁
对接標条
木龙骨、木檳条
位置
墙上
梁上
墙上
墙上
屋架上
墙上
支承长度
100
80
180且有梁
垫
240
60
120
3圈梁的布置和构造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无圈梁。
位置和配筋量
外墙
屋盖
内墙
除层数为二层的预制板或有木望板、木龙骨吊顶时,均应有
同外墙,且纵横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分别不应大于8m和16m
均应有
均应有
外墙
横墙间距大于8m或层数超过四层时应隔层有
楼盖
纵横墙上圈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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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结构 加固 改造 鉴定 一般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