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4795988
- 上传时间:2023-06-27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6.59KB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docx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1、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2、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3、临床营养科护士工作职责
4、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5、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6、采购员工作职责
7、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8、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9、值班员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一)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1、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2、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3、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4、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5、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
6、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
7、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
8、静脉营养混合液配制室消毒隔离制度
9、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0、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管理制度
11、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2、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
(二)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1、住院患者营养评价工作流程
2、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3、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4、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5、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6、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7、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8、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流程
(三)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1、原材料采购准入制度
2、仓库进货、出库制度
3、病人饮食制度
4、饮食查对制度
5、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6、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7、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8、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9、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
4.负责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开设营养门诊、参加危重病人及特殊营养治疗病人的查房、会诊,组织营养查房且每周1~2次,组织科室病例讨论等。
5.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医师和营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监督肠内营养治疗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肠内营养医嘱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积极支持和鼓励营养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7.示范基地医院还应承担教学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8.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医用营养品有索证确认的责任。
9.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索证确认。
10.指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事故发生。
(二)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
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2.负责所管病区病人的营养查房:
下列病人初级医师每天查房1~2次:
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肠内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当日的病人、特殊病人。
除前述病人外的其他管饲病人、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病人,每周查房一次。
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参与营养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对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治疗膳食、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的制定必须由临床营养科会诊后进行专科处方。
4.完成营养门诊工作:
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1次/周。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6.参与营养制剂的进货及质量的监管。
(五)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和加工要求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2.完成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六)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食堂、餐厅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
2.在营养师的指导下,负责各种饮食制作和配送的监督管理。
3.负责食堂各岗位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制订。
4.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和核算,上报伙食费月报,及时分析每月收支月报表。
5.负责考察市场,参与食品定价洽谈。
6.负责食堂设备和厨餐具的管理。
7.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签合同及其管理。
8.参与征求患者意见,负责病人投诉的处理。
(七)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堂仓储食品的出入库、保管和质量控制。
2、负责食品的验收入库工作,严禁过期、霉烂、变质、有毒、有异味、含有毒化学成分和受污染的食品入库。
3、落实出入库存管理规定,确保出入库存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4、按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做好食品的验收、入出库和储存工作。
5、负责仓储食品的出库月报工作。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八)采购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品采购工作。
2.做到按计划采购,确保医疗营养膳食按时制作与供应。
3.熟悉食品质量标准,按要求定点选购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的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食品。
4.负责购回食品经验收后的分类入库。
5.负责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支票和有关票据,预借采购用款,主动与核算员结清公款及票证,不得拖欠。
6.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按营养师制定的食谱及病人膳食原则负责病人各类饮食的制作。
2.负责各类饮食原料采购的定量。
3.负责各类食物原料的洗、切等粗、细加工,并控制成本。
4.负责包干区的卫生,每天小扫除,每周一大扫除。
5.按分工负责爱护餐具和厨具的维护和保管,节水,节电,节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
烹调、分发过程中防止污染,生熟用具分开。
6.值班厨师负责非正班时间病人饮食的制作与配送,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超出处理范围时及时上报。
(十二)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各类食品的加工。
2、对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的食物不得加工。
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必须无血、无异味。
所加工食品不得混合存放。
3、负责加工区域的整洁卫生,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底、边)。
4、负责操作切肉机、绞肉机,保证用后机器清洁卫生。
5、在厨师指导下做好蒸菜,掌握蒸菜上笼、下笼时间及当餐数量。
错。
(十五)值班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非正班时间和节假日的值班。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科室工作不间断进行,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管理员报告,并有相应人员代岗方可离岗,不得擅自脱岗。
如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3.完成每日工作任务,热情接待来访、来电,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并负责卫生间、电梯间、办公室日常清理工作。
4.值班室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不准晾、挂衣物等。
不准在室内吸烟、饮酒、会友,禁止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留宿,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各工作间及办公室。
5.非工作时间内,定时巡视各楼层、检查水电、门等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
6.节假日白天设干部值班,值班干部要忠于职守,做好考勤,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巡视各工作间,查对治疗饮食单,确保病人就餐质量。
负责处理紧急事宜,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运转。
如有特殊、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汇报。
7.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一、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病房护士/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用营养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电子病历时由营养医师直接录入)。
3.临床营养科主任或副高级职称以上营养医师负责监督确认肠外全营养混合液医嘱的合理性。
4.营养护士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各制备部门。
5.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相关人员配制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6.营养护士应遵守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7.医师到病房监督检查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肠内营养制剂和肠外营养混合液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四)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营养技师在接到会诊电话和会诊邀请单后、了解受邀会诊情况后,前往会诊。
2.院内普通会诊须在约定会诊时间24小时内前往会诊科室,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保证患者当日就餐,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有会诊单或辩症施膳要求者,须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3.院内急会诊是指疑难病人,由医务部组织的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后,经科室领导同意,由主治以上(含主治)医生按时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即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有会诊单或辩症施膳要求者,须在12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4.院外会诊,必须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前往。
二、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一)住院患者营养评价工作流程
1.临床营养科组织实施,由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各病区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对新入院患者、定期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筛查和评价。
2.对于其中存在营养风险且有营养治疗适应症的患者,由主管床位医师开具营养会诊单,24小时内主治以上或有会诊资质的营养医师进行会诊(填会诊单),包括营养诊断、营养治疗。
3.对长期住院患者应定期进行营养筛查和评价。
有条件的应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效果评价或出院前营养状况评估。
(二)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1.经管营养医师应每天对所负责病区接受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营养查房,了解病情变化,查看相关检查结果,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并与临床医师进行必要的讨论,提出进一步检查和营养治疗意见。
对疑难复杂情况应向上一级营养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2.经管营养医师根据查房结果和上一级营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意见,经主管医师委托书写治疗医嘱和病程记录。
3.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营养医师(或副主任营养医师)或主治营养医师应按三级查房制度进行查房。
4.病房护士/营养护士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当日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用营养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
营养护士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4.做好房间、物品清洁、消毒工作。
5.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11.填写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
(三)病人饮食制度
1.临床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下达饮食医嘱,治疗饮食及试验饮食还须开治疗饮食书面通知单,并注明诊断、民族、致敏食物、能量及营养素需要量,及时送交营养科按医嘱和饮食通知单制作,患者不得自行调换饮食。
2.营养科医生及时提取全院病人饮食医嘱,根据病人病情取相应的食谱,由订餐员发食谱给病人,病人根据食谱订餐。
3.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应经常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开饭时应当检查治疗饮食分发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应立即与营养科联系解决。
4.危重病人、管饲病人的营养支持,由营养科分管医师下科查房,根据病人情况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出营养治疗医嘱,营养配制室按营养治疗医嘱配发营养液。
5.新入院及转科病人由临床科室及时通知营养科,营养科及时安排就餐。
(四)饮食查对制度
1.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
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七对”:
即核对科室、床号、姓名、营养素名、剂量、时间、用法。
2.非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
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六对”:
即查对科室、床号、姓名、食物名、数量、时间。
(五)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第一条、食品卫生: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不合要求的原料
(2)仓管员不收不合要求的原料
(3)厨师不用不合要求的原料
(4)服务员不出售不合要求的食品
2.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
(1)生食盆与熟食盆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盛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清洗过关
(2)刷洗过关
(3)冲洗过关(4)消毒过关
4.抓落实“四定”制度
(1)定人员
(2)定任务
(3)定时间(4)定质量
第二条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3、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举动(如抓头、挖耳、擦鼻涕);在工作前,大小便后应洗手。
4、分装和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不准用手或不洁净物品接触食物,掉在地面或台面的食品不得出售。
第三条环境卫生
1.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2.日常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坚持检查制度,管理员和班长每天例行检查环境卫生情况,科里每周组织检查评比一次。
要求做到“六面”(台面、桌面、墙面、地面、玻璃、灶面)无灰垢、无蝇、蚊、老鼠、蟑螂,餐厅桌椅厨房用具摆放整齐、清洁,下水道、排水沟畅通无臭味。
第四条冰库(冰箱)卫生
1.冰库(冰箱)卫生责任到人,保持冰库(冰箱)清洁干净,无异味;
2.定期检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每天检查登记显示温度;
3.食品摆放整齐、规范,生熟分开,无过期;
4.不放腐烂、变质、有毒有异味挥发性物品。
第五条炊具、器具和熟食间卫生
1.各种食具(如盒、碗、碟、筷子、勺等)应在餐后洗净,用前消毒,专柜保管,摆放整齐。
2.砧板和菜刀、夹子、勺子等应生熟分开分别保管。
3.熟食间专人操作,使用专用食具和器具,用后清洗,用前消毒,每餐下班后进行清洁消毒,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熟食间。
(六)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1.厨房设备设专人管理,定位使用,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清洁、无油污、生锈等,每次作业前后要清洁消毒。
2.冰箱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无异味、无霉锈、无食品洒落在箱内,储存食物用标签标名进货日期,每周1次大清洗并化霜,不能使用钢丝球或金属刷子。
3.电器、燃气设备每次使用后确认所有开关都已关闭,并清洁干净。
4.运水烟罩每周一次拆洗,每季度彻底清除油垢,防止火灾。
5.蒸气柜(笼、锅)做到每周一次冲洗储水箱,清理水垢,保持水、汽畅通。
6.操作台:
成品、半成品、生熟分开摆设;开始工作前和每一项操作后,台面要清洁;存放调料的容器每周一次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7.厨房橱柜、食物柜内物品分类整齐摆放,清洁有序,并关好防尘门。
(七)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水使用管理规定
1、全体人员应该节约用水,做到人离关水。
2、经常检查水阀,对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防止滴、漏水现象,减少浪费。
第二条、电使用管理规定
1、各种电器、电源线路开关不得随意拆卸、更改。
2、电器设备使用前要做到查电源线路,查开关,在正常情况下才能使用。
3、设备在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要做到人离机关、断电。
4、电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条、煤气使用管理规定
1、煤气使用前严格按照操作四步聚进行(开风机、风门;开总阀;点火种;开气阀)。
2、操作中严禁离岗,做到人离气关。
3、检查气阀气门,防止松脱。
禁止用重器、锐器打气管、气阀和不当的操作行为。
4、定人在下班前检查,做好查后登记,防止未关气阀和漏气的现象发生。
5、节约用气,防止浪费。
第四条、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1、蒸气使用前检查阀门开关是否正常,防止漏气,防止烫伤。
2、使用时做到先将需蒸食品上笼,上柜后再开蒸阀,不得带汽操作。
3、保持蒸笼(柜)清洁卫生,水循环系统正常。
4、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清理水箱污秽,保持汽管通畅。
5、节约用汽,防止浪费。
(八)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第一条严格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准穿拖鞋。
4、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5、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6、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并严格注意食品卫生。
7、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第二条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1、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2、采购时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5、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第三条严格库房管理制度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2、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3、建立出入库食品登记制度。
仓管员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出入库食品登记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
5、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
6、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
7、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第四条严格凉菜(熟食)制作管理
1、凉菜(熟食)必须专人、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制作。
2、每天制作前,按规定对刀、砧板、抹布、操作台面等相关用具消毒。
3、腌卤、凉菜原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销售无证熟食品。
4、不准制作出售生拌凉菜,所有肉、禽类、素菜必须加热熟透后才能制作凉菜。
5、生食品不得进凉菜(熟食)专间,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
6、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要保持冰箱整洁,盛有菜的盆、盘等餐具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7、拌切菜和销售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第五条严格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严格检查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
3、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盛装后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4、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5、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原料、成品、半成品与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以防交叉污染。
7、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高温彻底加热、经过试尝后方可出售。
8、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干净。
第六条严格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程序
1、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同时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根据餐具、用具、器皿的类型,选择相应的蒸汽高温消毒、药物浸泡消毒及消毒柜消毒方式,并保证消毒效果。
3、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4、待消毒完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将其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餐具的二次污染。
第七条严格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等进行抽查,做好记录并反馈给受检个人或小组:
①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③食堂的设施、设备使用情况;④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流程进行规范操作;⑤检查食品及调味品的卫生质量。
3、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第八条严格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1、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年对员工定期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
3、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4、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九)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病人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值班室和院务部领导,并逐级上报。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②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等标本,以备送检;③立即送急诊科或在各科室监护室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清肠;④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如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衡,使用特效解毒药,防止心、脑、肝、肾损伤等。
第二条有毒食品的处理
有毒食品可能剩余很少,也可能很多,处理包括:
①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②采集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③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④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三条中毒场所的处理
要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处理主要包括:
①接触过有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煮沸或蒸气消毒,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②对病人的排泄物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③中毒环境现场,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的卫生清理,以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
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
标准化临床营养科工作流程
临床营养科(室)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卫生部医管司
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概述】
利用食物中的成分来治疗疾病,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随着营养学与医学的发展,临床营养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科学的营养膳食在调节生理功能、增强人民体质以及在防治疾病中的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营养治疗在医疗上是对患者进行综合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可或缺。
营养科作为医技科室,也是医院医疗部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评价标准】
(一)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由执业医师和专职营养师从事临床营养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目的】
设置营养科。
【解释】
医院营养科是医技科室之一。
它的任务是向患者提供符合其营养需要的食物与其它营养制剂,以满足患者需要的营养。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营养科实行业务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
营养工作人员由通过国家临床执业营养医师(营养师,下同)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注册证书者担任。
配备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有医师、技师、护士、厨师、护理员等)营养专业人员。
建立健全并落实临床营养工作管理制度与开展临床营养工作的基本条件。
【考核要素】
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并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师、技师、护士、厨师、护理员等)营养专业人员。
2.各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符合要求:
(1)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
200。
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2)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3)营养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4)营养护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营养 各类 人员 工作 职责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