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对外贸易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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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对外贸易政策
第五章对外贸易政策(上)
第一节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概念
对外贸易政策是各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是各国总的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为各国经济基础和对外政策服务的。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保护本国的市场
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
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积累资本或资金
维护本国对外政治关系。
三、对外贸易政策的结构层次
对外贸易总政策,其中包括进口总政策和出口总政策。
它是一国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政策。
进出口商品和服务开放政策。
它是根据对外贸易总政策、经济结构和国内市场状况分别制定的政策。
国别对外贸易政策。
它是根据对外贸易总政策,依据对外政治和经济关系的需要而制定的国别和地区政策。
四、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主要考虑的因素:
本国经济结构与比较优势
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本国与别国在经济、投资方面的合作情况
本国国内物价、就业状况
本国与他国的政治关系
本国在世界经济、贸易体制中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各国政府领导人的经济思想与贸易主张。
五、对外贸易政策的要素
1.政策主体——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一般来说就是各国或地区的政府
2.政策客体——贸易政策所规划和指导的贸易活动以及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3.政策目标——贸易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4.政策内容——贸易政策的具体指向,它反映了贸易政策的倾向、性质、种类和结构等
5.政策手段——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六、对外贸易政策一般通过以下方式执行:
通过海关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
国家广泛设立各种机构,负责促进出口和管理进口;
国家政府出面参与各种国际贸易、关税等国际机构与组织,进行国际贸易、关税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对外贸易政策的两大类型
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产品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
八、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15-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西欧各国普遍推行的是典型的保护贸易政策。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美国、德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主义垄断时期,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自由贸易成分则相对来讲越来越强。
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它不再是为了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
它更多是保护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
保护的手段转向进攻性,保护的措施趋于多样化
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的贸易自由化时期。
战后贸易自由化不同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它是一种有选择的贸易自由化。
表现在:
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农产品;
机器设备等资本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工业消费品;
区域性经济集团内部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外部;
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其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
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有如下特点:
贸易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为主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所取代;
保护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双边和多边谈判与协调成为扩展贸易的重要手段;
从国家贸易壁垒转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实行区域内的共同开放和区域外的共同保护;
贸易政策向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
九、发达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趋势
协调管理贸易政策日益成为贸易政策的主导内容
对外贸易政策与对外关系相结合的趋势加强
“公平贸易”、“互惠主义”将代替“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
政府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和鼓励出口成为推动外贸活动的主要手段
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导措施
通过贸易集团化实行共同对外贸易政策的趋势加强
A.协调管理贸易政策:
协调管理贸易(ManagedTrade),即“有组织的自由贸易”。
产生时间——20世纪70年代
基础——新贸易保护主义
含义——它是以协调为中心,以政府干预为主导,以磋商谈判为轴心,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易关系进行干预、协调和管理的一种国际贸易体制。
性质——既有别于纯粹的自由贸易政策,又不同于完全的贸易保护主义。
目的——既争取本国对外贸易的有效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他国利益,达成双方或多方均能接受的贸易折衷方案,以限制贸易战及其破坏程度,共同担负起维护国际经贸关系的相对稳定和发展的责任。
B.管理贸易政策的主要表现:
1.发达国家通过贸易立法,使贸易保护主义向合法化和制度化发展。
2.双边、区域多边贸易协调日益加强,并与国际多边贸易协调体制相交织。
3.跨国公司逐渐成为管理贸易的主体
管理贸易政策的八种类型:
(1)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安排下,通过商品综合方案和各种长、短期合同所进行的贸易;
(2)在国际组织协调下,通过国际商品协定、国际纺织品协定及多种纤维协定所进行的贸易;
(3)欧洲联盟在欧洲煤钢共同体和共同农业政策管理下所进行的贸易;
(4)石油输出国组织通过产量限制与价格协议所进行的石油出口贸易;
(5)各种双边贸易与对等贸易;
(6)各种自愿出口限制安排下的贸易;
(7)各种有秩序销售安排下的贸易;
(8)西方发达国家进出口管制下的贸易;
C.管理贸易政策的产生的背景
首先,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和扩张,产生了系列负面连锁影响,要求各国政府和国际贸易组织参与贸易管理,并使外贸政策法律化。
其次,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形式发生了很多变化,原来的关贸总协定的许多条款已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失效。
在此情况下,各国贸易政策的立足点转向了双边互惠和区域内多边协调的贸易关系,变自由贸易为“公平贸易”,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贸易与经济利益。
第三,冷战结束后,国际贸易和投资又成为经济争夺和控制的主要领域,因此,各国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加强对贸易的干预和管理,以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最后,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往往以保护环境为名而行贸易保护之实,因此需要各国共同努力,达到有序管理贸易的目的。
D.管理贸易政策的历史作用
积极作用:
它产生于70年代以来新贸易保护主义日益严重的背景之中,适应了发达国家既要遵循自由贸易原则,又要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的现实需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极端形式的贸易冲突,减缓了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
消极作用:
因为管理贸易体制毕竟包含了保护贸易的诸多措施和因素,尤其是它使贸易保护主义制度化和法律化,同时国际多边贸易关系也在向双边和区域内多边协调关系方向发展,这就为西方发达国家加大贸易保护力度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和合法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管理贸易政策又是进一步引发新的贸易争端的重要制度因素。
十、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实施的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主要有两种:
进口替代发展战略与保护政策
出口替代(导向)型
为加强自己的竞争力量,部分发展中国家也采用横向联合政策,通过组建经济集团和相互协调、共同行动来与发达国家相抗衡。
A.进口替代发展战略与保护政策
a.概念:
进口替代发展
战略(ImportSubstitution),有时也称内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LookingInward),是指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制造业,实现对进口制成品的替代,以达到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减少对国外经济依附的目的。
b.背景:
最早出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等几个国家,作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德国也曾一度加以推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政治独立的发展中国家面临摆脱外国资本控制,以经济上的独立确保政治上独立的紧迫任务,因而大都把经济多元化和快速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
把工业化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实现战略目标的主要途径,故此,许多国家都树立起明确的工业化目标,采取了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
c.实施状况:
拉丁美洲国家实行此种战略的时间较长,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80年代。
东亚国家和地区在50年代初至60年代初、东南亚国家在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也曾主要实施过这种战略。
非洲国家独立后,在实施初级产品出口战略的同时,也推行了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但主要是发展以本国原料为主的加工工业和日用品生产。
进口替代发展战略的两个阶段
特点
行业
需求
难度
第一阶段
建立和发展一般消费品工业
收音机、自行车、纺织品、一般家用电器和食品加工
较少的资金和专业人才需求
容易实施和成功
第二阶段
建立和发展重工业
炼钢轧钢、石油提炼、机械设备制造等工业
经济规模大,较多的资金和专业人才需求
难度较大,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尚未完成这个阶段。
进口替代发展战略的主要经济措施
(1)加强进口限制,提高进口关税。
对国内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品的进口课以高额关税,并在数量上予以严格限制;
对进口替代工业所需的生产资料尤其是原料和机器设备等则课以较低关税,在数量上也尽可能放宽。
(2)对替代产业实行减免的税收政策。
(3)高估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
※进口替代经济发展战略的效果
积极效果:
进口替代发展战略的制订和实施,不仅使战后初期困扰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高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等日趋得到缓和和抑制,而且增强了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实力,为以后的经济起飞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也有力地促进了拉丁美洲国家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首先,它是一种内向型的经济战略,主要依靠内需来带动经济的发展。
其次,它着眼于当前需要的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大多是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换汇能力有限,加上需要进口大量的原材料和机器设备,因此极易导致国际收支的严重失衡。
最后,它要求采取高度的贸易保护政策,在短期内,这些措施有利于国内相关部门免遭外来商品的冲击,得到正常的发展,但是从长期和根本上来说,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劳动生产率无法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和根本性的改观。
出口导向发展战略与扶持政策
概念:
出口导向发展战略(ExportOriented),有时也称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LookingOutward),其主要特点是以大量的商品出口为导向,把经济活动的重心从以本国或本地区市场为主转向以国际市场为主,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或地区经济的发展。
产生背景:
从国内看,时间不等的进口替代战略为它们的战略转换创造了良好条件,如工业基础较好以及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等等。
从国际方面来说,当时出现了极其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科技革命的发生、资本主义技术工业产品生产的周期规律、国际贸易的扩大、能源及原材料的廉价供应等等,都为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实施状况:
1959~1964年期间,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先后从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转向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使各自的经济得到了起飞,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也随之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出口导向发展战略的主要经济措施
1.政府对商品出口事业高度重视。
2.放宽进口限制,降低保护关税。
3.对出口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甚至退还政策。
4.在金融政策上给予特殊待遇。
5.促使货币进一步贬值。
※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战略对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有利影响:
1.它为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起飞创造了条件,并加速了这一重要经济发展阶段的进程。
2.使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运行被纳入到整个世界经济的循环体系之中,大大提高了它们的国际经济地位和国际竞争能力。
3.产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4.扩大了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的规模。
不利影响:
较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使得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较严重的受到了世界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的影响。
当发达国家经济景气,需求旺盛,推动出口增加时,亚洲四国和地区的经济便随之跃升;而一旦发达国家经济陷入萧条困境,需求锐减,使出口萎缩,四国和地区的经济则会随之走向衰落。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采取了一些减少对外贸易依存度的政策措施:
(1)进一步分散出口市场,开展全方位经济交流。
如,大力开辟欧洲市场,努力拓展日本市场,积极发展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关系,迅速推进与中国大陆的贸易关系等。
(2)推行经济发展自由化和国际化政策。
即一方面尊重市场价格机制,减少国家行政干预,另一方面则进一步扩大经济活动空间,放宽进口限制,开放内部市场,促进内外经济、科技与文化的交流。
(3)加速进行工业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加强自身的科技开发能力,同时积极发展跨国公司,以对外投资形式占领国际市场。
但是这些努力遇到了一些困难,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韩国由于大量引进短期外国资本,同时出现严重的政府失灵现象,结果被深深地卷入了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之中。
第二节鼓励出口的主要措施
1、出口信贷(ExportCredit)
概念:
出口信贷是国家为增加本国商品的出口,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厂
商、外国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一种优惠货款。
目的:
向国外推销商品时,吸引资金不足的进口商进口其商品。
特点:
1.所贷款项仅限于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资本货物、技术或劳务;
2.贷款利率一般低于银行普通贷款利率,其差额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3.出口信贷的发放一般与国家提供的信贷保险相结合;
4.贷款偿还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种,其中短期出口信贷偿还期以1年为限,中期为1—5年,长期为5—10年。
分类:
按照银行提供贷款的对象不同,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形式。
发展:
1976年西方七国首脑会议达成了一项协调各国出口信贷额度、利率和期限的“出口信贷君子协定”。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类别
概念
用途
做法
性质
卖方信贷(Supplier’sCredit)
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金额大、期限长的交易项目
买卖双方在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后,由进口方预先支付买卖合同金额的15--20%作为订金,其余货款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并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出口商凭出口单据和国外进口商开出的汇票,向本国专业银行申请取得中长期货款,作为生产的垫付资金以利周转。
待国外进口商归还货款后,出口商再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向银行偿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一种出口商从供款银行取得货款后向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风险较大。
买方信贷(Buyer’sCredit)
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货款
货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以促进商品出口
当出口方银行将款项直接贷给外国进口商时,进口商先用自身的资金,以即期付款方式向出口商交纳买卖合同金额15--20%的订金,其余货款以限期付款的方式付给出口商,然后再按货款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向供款银行还本付息。
当出口方银行将款项货给进口方银行时,进口方银行也以即期付款的方式代进口商支付应付的货款,并按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供款银行归还贷款和利息等。
进口商与本国银行的债务关系,则按双方商定办法在国内结算清偿。
约束性货款
(Tiedloan)。
银行信用,风险较小,透明度较高。
目前比较流行。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CreditGuaranteeSystem)
概念:
出口国为了扩大商品出口,设立专门的保险机构,对出口商或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出口信贷进行担保,如果发生收不回贷款或不能如期收回贷款的风险时,由担保机构负责偿还贷款,承担外国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风险。
风险种类:
政治性风险,承保金额约合同金额的85-95%
经济性风险,承保金额约合同金额的70-80%
担保对象:
出口商/银行
信贷期限:
短期——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中、长期——2—5年,时间长金额大,逐步审批。
3、出口补贴(ExportSubsidies)
概念:
又称出口津贴,指一国政府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以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分类:
直接补贴(DirectSubsidies)——现金补贴
间接补贴(IndirectSubsidies)——财政优惠
现金补贴可以弥补出口商品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所带来的亏损,或者补偿出口商所获利润率低于国内利润率所造成的损失。
当补贴金额大大超过实际的差价或利差时,这已含有出口奖励的成份,不属于出口补贴的范畴。
财政优惠的方式:
1.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的销售税、增值税和盈利税等国内税收,以减轻纳税负担。
2.对某些商品,如原材料或半成品,如果确定其不是用于国内消费,而是经加工制造后用于出口的,则允许其暂时免税进口,以降低制成品的成本,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3.若对进口的原料或半成品征收了关税,政府退还其加工制造的成品出口时的进口关税。
4.对出口商品一般都予以免征出口税,即使对某些商品仍征收出口税,在世界市场商品价格下跌时,也往往予以取消。
此外还有延期付税、运费优惠、低息贷款、采用复汇率等等。
4、商品倾销(Dumping)
概念:
一国以低于国内市场的正常价格在国际上销售商品的行为。
目的:
打击竞争对手,推销国内的过剩商品,拓展或垄断国外市场。
分类:
(1)偶然性倾销。
(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
(3)长期性倾销。
影响:
对出口国来说,出口生产企业往往通过提高国内售价,将低价竞销的损失转嫁给了国内消费者,从而损害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对受到商品倾销的国家来说,其同类商品的生产会受到冲击和损害,从而影响这些产业的正常和健康发展。
受倾销国家的消费者虽然在短时期内可以享受较低价格的商品,但从长远看,随着其国内工业的被破坏和国外商品对国内市场的垄断,消费者也将逐渐被迫接受垄断高价的剥削,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5、外汇倾销(ExchangeDumping)
概念:
一国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来扩大出口、限制进口的措施。
当一国货币对外贬值后,出口商品用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降低,而用本国货币表示的进口商品价格就会上涨,从而起到扩大商品出口和限制商品进口的双重作用。
条件:
1.货币贬值幅度应大于国内市场物价上涨幅度。
外汇倾销须在国内价格尚未上涨或上涨幅度小于货币贬值幅度的前提下进行,其成效方可得以发挥。
其作用是暂时的和有限的。
2.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它的报复性措施。
3.产品需求弹性大,则外汇倾销的作用大。
对于出口商品结构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国家来说,外汇倾销的作用较大;而出口商品结构以初级产品为主的国家,则外汇倾销的作用则相对较小。
六、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1)成立专门组织,研究出口商品发展战略和具体的贸易政策,协调政策制定与落实情况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2)建立商业情报网络,为出口商提供所需的商业信息和资料。
(3)设立贸易中心,组织贸易博览会。
(4)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加强国际间的经贸联系。
(5)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对企业出口成绩优秀者给予精神奖励。
(6)资本输出,即政府、企业或个人对国外进行投资,以此带动大量商品的输出.
(7)外汇分红,即政府允许出口商从所得的出口外汇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外汇用于出口,以鼓励其积极性。
(8)出口奖励证制,即政府对出口商出口某种商品后发给一种奖励证,持有该证可以进口一定数量的外国商品,或将该证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或出售,从中获利。
(9)复汇率制,即对不同的出口商品运用不同的汇率,以促进某些商品的出口。
七、地区开放形式
目的:
发展转口贸易或鼓励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加工制造业,开拓出口贸易,增加外汇收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
做法:
一国在其关境境外划出一定的区域,进行地区开放。
也叫经济特区。
形式:
1.自由港(FreePort)和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
2.保税区(BondedArea)
3.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
4.自由边境区(FreePerimeter)和过境区(TransitZone)
5.科学工业园区(Science—BasedIndustrialPark)
1.自由港(FreePort)和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
自由港,有时也称作自由口岸,是外国船舶和货物可以自由进出的港口。
自由港一般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港口条件,可以很好地发挥商品集散中心的作用。
自由贸易区,有时又称对外贸易区或自由区,是自由港的发展和延伸,即它以自由港为依托,并将范围扩大到自由港的邻近地区。
自由贸易区侧重于商业贸易活动,以促进转口贸易及为转口贸易服务的商品储存和简单再加工为主要功能
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共同点:
(1)贸易自由,即没有贸易管制,不存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没有国籍限制,除了少数国家禁运商品以外,大部分商品都可以自由进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而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和缴纳关税。
如果港内或区内的外国商品要转运至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则必须办理报关手续和缴纳进口关税;
(2)金融自由,即外汇自由兑换,资金出入、转移及经营自由,没有国民待遇与非国民待遇之分;
(3)投资自由,即投资不受因国别差异导致的行业限制与经营方式限制;
(4)运输自由,即船舶入港免办海关手续,移民、卫生检查手续从简;
(5)业务活动自由,即对于允许进入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可以依据具体需要进行储存、展览、拆散、分类、分级、修理、改装、重新包装、重贴标签、清洗、整理、加工和制造、销毁、与外国的原材料或所在国的原材料混合、再出口或向所在国国内市场出售。
2.保税区(BondedArea)
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它是海关所设置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并受海关监督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也不缴纳出口税。
运入区内的商品可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加工和制造等。
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区构成了保税业务体系。
保税仓库系境外货物不须办理通关手续,就可进仓存储,在储存规定期限内,不必缴纳关税,出仓转口和再出口也免征关税,但仓内货物进入海关管制区则要照章纳税。
保税仓库的特点是不进行加工、组装和生产的业务。
保税工厂则具有出口加工区企业的功能特性,即进口机器设备、原料和中间产品,以及经加工或制造后的制成品出口,均可享受关税豁免待遇。
但保税工厂的设置不像出口加工区的企业那样集中,而是比较分散。
保税仓库区即保税区同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相比,占地面积更大,经营范围更宽,区内既可储存,又可加工生产。
从其功能作用和经营业务来看,保税区实际上是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的融合体,可视作一种小型的出口加工区。
3.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
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本实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出口加工区和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区别:
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是一种贸易型的经济自由区,其传统功能是通过对进出口商品免税和提供设施与便利条件,来发展转口贸易,增加商业性劳务收益。
出口加工区是一种融贸易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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