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丽都安全防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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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丽都安全防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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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丽都安全防护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华联孔雀城
工程地点:
本工程为河北省青县,项目位于华联路北,文化大街西侧
建设单位:
香河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
太平洋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沧州市渤海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廊坊市城市建筑安装工程二公司
1#、2#楼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
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为底部加强区,自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设置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
其中1#楼车道部分为框支结构,上面为转换层,此处抗震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
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分类二类。
地下室防水二级,屋面防水二级,建筑室内外高差为0.6米。
3#、4#楼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等级为三级,3#楼为地上十四层的住宅楼,4#楼为地上十一层的住宅楼。
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分类二类。
地下室防水二级,屋面防水二级,建筑室内外高差为0.6米。
(1)1#,2#,3#,4#为商住楼,剪力墙结构,5#商业为裙房,地下一层为非然品及设备用房。
(2)主体结构形式:
1#,2#,3#,4#楼为剪力墙结构,5#裙房,地下车库待主楼封顶后再建(因无施工场地)。
建筑面积一览表:
楼号
建筑类别
层数
(地上/地下)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
建筑
高度
(m)
备注
1#
商住宅楼
28F/1D
24389/642
女儿墙顶
84.500
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层以上为住宅楼
2#
商住宅楼
28F/1D
13156/442
女儿墙顶
84.500
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层以上为住宅楼
3#
商住宅楼
14F/1D
9936/670
女儿墙顶
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层以上为住宅楼
43.900
4#
商住宅楼
11F/1D
6006/449
女儿墙顶
35.200
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层以上为住宅楼
合计
55690
二、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业,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
1、保证安全生产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坚持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安全保质量,以安全保工期,以安全保经济效益的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保障机构,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工程要防止一般工伤事故的发生,防止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发生。
开展针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砸伤、中毒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3、本工程确保安全文明工地达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吴玉明(项目经理)
付组长:
张振合(施工队队长)
组员:
何礼德(生产经理)、陈昌全(安全员)、
曹占祥(安全员)、漆克清(木工工长)
李克德(土建工长)、李中兵(库管员)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职责:
(3)对本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4)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上岗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5)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健全和完善用工注册,办证手续,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7)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的组织落实工作。
(8)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落实标准,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参加事故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2、工程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结合工程特点,主持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或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检验工作。
(5)参加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6)参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项目各专业工长(施工员)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协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
(4)负责组织落实所辖班组(包括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4、施工队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申报。
(4)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5)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安全交底向本队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队部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
(7)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
5、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
(3)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讲评,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安全意识、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五、安全生产教育
1、项目部开展现场安全制度和遵纪守法教育。
重点开展施工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紧急情况处理和事故隐患预见与防止知识教育。
2、施工队(班组)开展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班组管理制度教育。
重点开展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制度,防护措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作业环境,作业机具安全技术要求和多发性事故预防与处理报告等教育。
3、利用班前班后,节前节后、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手段,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4、施工现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即:
公司、项目部和施工队(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持证上岗。
六、安全技术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施工方法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编制有针对性,内容全面并有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按照(标准)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独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本工程需独立编制的方案有
(1)基坑支护方案;
(2)脚手架、井字架搭设方案;
(3)塔吊安装及使用方案;
3、工程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分包施工,必须与分包单位签定正式书面合同,并明确规定安全责任划分和有效期限。
4、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安全标志,标牌和警告提示,所设标志、标牌、警示不得随意拆除。
作业条件变化或造成损坏要及时调整更换。
5、施工现场专项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逐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完工必须交接验收。
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个人安全防护: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必须系紧下额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
a.安全帽要符合GB2188—89《安全帽》标准。
安全帽应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停止使用。
b.安全帽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
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2)凡在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a.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安全带》标准。
对新购进的安全带,应有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日期,并定期进行试验。
b.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更换。
c.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
使用3米长绳应加缓冲器。
d.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更换新绳。
安全带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3)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品。
2、基槽、坑、沟的防护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挂密目安全网,危险处以及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并上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施工
(3)在基坑开挖前必须遵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监控,在施工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严禁违章指挥作业。
(4)基坑开挖应遵循分层、分段的原则,边开挖边护坡。
(5)锚杆宜选用螺纹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油垢和浮锈,以增强粘结的握裹力和防止意外发生。
(6)锚固段应设置在较好的土层中,长度应大于等于设计长度。
施工前须测定锚杆的坑拔拉力,验证可靠后方可施工。
(7)锚固段要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并经常检查锚头紧固和锚杆周围土质情况。
3、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脚手架件不得钢木混搭。
(3)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铸铁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他材料棒扎。
(4)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
(5)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6)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7)脚手架施工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时,必须设制一道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的挡脚板,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8)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cm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9)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10)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
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
(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12)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不1:
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6。
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距离不大于30mm。
(1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
(14)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4、井字架的使用防护
(1)井字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2)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3)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的距离不小于3m。
天梁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4)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
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5)卷扬机安装必须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6)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
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7)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采用刚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
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距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8)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
缆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mm。
20m以下的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加设一组,每组4根。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度至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
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9)井字架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
每组四根。
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
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c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10)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的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用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11)井字架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吊笼定拉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进行中不准乘人。
(12)井字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井字架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护。
(13)井字架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小于6m,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5、洞口、临边防护
(1)5m×1.5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2)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
电梯井内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阳台栏杆应随层安装。
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四口
1、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宽于洞口两侧各1m,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高度为3m,多层长度不小于3m,高层长度不小于6m,棚顶满铺5cm厚脚手板,并绑扎牢固,棚顶正上方挂《安全通道》标牌蓝地白字,规格400mm×mm毫米的铁板。
非出入口应封严。
2、建筑物内洞口必须防护,用5cm厚木板并固定牢固。
1.5m以上洞口防护,应沿洞口外侧设1.2m高护栏,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建筑物电梯井口必须设1.2m高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宽于洞口两侧各10cm,用圆14mm钢筋焊成,间距为150mm,刷红白油漆,中间分色下白上红。
井内首层及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电梯井严禁做垃圾道或垂直运输使用。
4、楼梯护栏高度为1.2m,护栏为两道,横杆下杆距踏步50cm,立杆间距为2m,并固定牢固。
五临边
在施工程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无女儿墙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必须设1.2m高双层护身栏,护身栏必须与结构连接牢固,立杆间距为2m,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马道
1、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1:
6(高:
长)。
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为1:
3。
2、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同。
并连续设置剪刀撑,以保证马道的刚度。
3、马道应铺设厚度为5cm厚的脚手架,其斜面应钉防滑条,间距30cm一道,厚度3cm。
4、马道应设1.2m高护身栏和18cm高挡脚板,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高处作业防护
1)、本工程采用双排外悬挑脚手架,立面安全网采用密目网挂在外架外立杆的内侧。
在施工作业层架板下要兜水平安全网,安全网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
2)、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3)、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4)、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
5)、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7、.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1)、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m高围栏进行围挡。
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板必须码放整齐,保证自稳角成为70°-800。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
2)、砖、加气砌块、小钢模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3)、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砂、土、石料严禁靠墙堆放。
4)、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
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8、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颁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表明用途。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四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地和接零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
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护应由专人负责。
11)、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漏、防雨、防砸。
9、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用、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3)、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汇总,定期进行检测。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6)、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7)、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小时,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
行车中严禁带人。
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
8)、蛙式大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操作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9)、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
回火防止器应保持有一定水量。
氧气瓶必得曝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10)、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1)、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2)、平面创(手压创)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3)、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a.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b.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c.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1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规定:
1)、严格限量领料手续。
班组领料必得超过本班一次性作业用量,须材料主管审批后,库管根据总量多少,采用分批付货,严格登记,并指定专人管理,必要时可跟踪检查使用情况。
2)、严禁与明火交叉作业,电焊、气焊、防水保温等。
明火作业时严禁与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物品作业工序交叉操作。
3)、气焊(割)作业严禁将氧气、乙炔瓶进入楼内,作业时两瓶间距不少于5m,瓶把间距不少于10m,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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