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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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招标代理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5年9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2
一、交易须知修改表2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3
(一)交易文件3
(二)网上报名3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4
第二章摇珠办法6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6
二、摇珠办法7
第三章合同条款10
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11
第五章施工图审查发包价费率计算表16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现文:
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9.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设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13其他费用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3.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3.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相关规定,按服务招标类型并下浮20%计取。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
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网上报名
3.报名:
3.1报名方式:
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凭企业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选择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人员,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资格审核
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公告和合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
5.4在报名截止期后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
5.5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的,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5.6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6.参加摇珠会
6.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6.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7.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8.发包通知书
8.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8.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8.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9.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设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0.履约担保
10.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10%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设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2.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13.其他费用
13.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3.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相关规定,按服务招标类型并下浮20%计取。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
14.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4.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5.摇珠程序:
15.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5.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5.3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第1至第3名承包候选人。
16.确定承包人
16.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6.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6.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6.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6.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16.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另册)
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
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一、审查人员要求
(一)审查人员总体要求
凡参加审查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不应低于承诺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均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勘察、建筑、结构专业的审查人员应分别具有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资格。
所有参加审查的人员(不含联络员)应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
(二)各专业人员人数要求
1、从事规划文件审查的:
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2、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
结构专业不少于2人,建筑、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节能环保、勘察、造价、装修等专业各不少于2人;
3、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防洪、河涌、市政道路、市政给排水、10kV供配电、污水处理站)的:
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人;
4、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
勘察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5、从事其他专业审查:
人防、消防、燃气、外电外水等各不少于1人;
6、从事总协调工作的联络员:
1人,负责联系、收集整理审查意见及送审交换图纸资料等工作;
7、相关专业工程审查,若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中标单位负责总协调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的质量管理
1、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设计文件审查(含主要设备材料需求书、造价文件)并提出书面报告,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相关设计管理办法及相关设计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完成性、符合性、经济合理性审查,并对可实施性提出审查意见,分阶段形成书面报告。
同时依据国家、地方规定和甲方相关技术要求对勘察设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2、按照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条文以外的部分强制性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以及甲方编制的有关规定和设计通则,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审查。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现行规范,严格把关,保证审查质量。
3、审查设计资料关于甲方的设计要求(如设计任务书、甲方转发的评审会专家意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设计单位按要求落实设计。
4、协助甲方审查勘察设计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协助解决勘察设计阶段出现的技术问题,促进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展。
5、按照项目建设总控计划,配合提交各类审查意见,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编制和报备案工作。
(二)协助招标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与调控
1、协助甲方研究、讨论、评选和确认重大设计方案、主要系统设备材料选用方案,严格控制设计内容和深度。
2、协助甲方完成对设计图纸和资料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备工作。
3、协助甲方进行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会审施工图纸,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的接口和设计问题。
4、协助设计单位处理好施工中的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包括方案变更、重大设计修改、合理化建议、材料代用等。
(三)勘察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1、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对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各种资源的来源及耗用,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总图及交通、主要构建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生活区建设,环境、生态保护与“三废”治理,防洪、抗震、消防措施,新技术的应用;对于单位工程而言,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建筑场地和总平面的关系,平、立、剖面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等进行质量控制。
其目的是:
确定指定地点和规定的建设期限内,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确保正确选择建设场地和主要资源;正确拟定项目主要技术决定;合理地确定总投资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施工图设计阶段
质量控制是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对施工图进行审查。
将施工图的审查分为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程序性审查是对建设单位报送材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技术性审查是对施工图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四)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依据(相关本文件需要根据最新颁布的文件更新):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2)《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粤建设字〔2001〕111号);
(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
(4)国家、省、市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5)《广州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深度规定》;
(6)《广州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通则-规划、市政、园林篇》;
(7)《广州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通则-建筑篇》。
(8)甲方所发的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
2、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对岩土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阶段),必要时应附原始资料及计算书;
(3)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经审查合格的、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
(4)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等);
(5)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8)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9)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0)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人防、绿化和燃气专业,以及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对于特殊专业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可获得发包人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实施。
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2)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主要包括工程量、定额或指标、材料价格、各项费用等;
(3)审核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
主要包括设备清单中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准确;非标准设备原价及标准设备原价的审查;设备运杂费审查、进口设备费的审查、工器具购置费的审查等;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查;
(5)概算文件组成方面的审查;
(6)其他方面的审核。
(五)造价控制工作
1、项目设计的图纸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
因此,施工图审查单位除了以上第(四)条做技术性审查内容之外,尚应满足以下内容的审查工作:
(1)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对项目总目标系统进行认证;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准备阶段的投资、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2)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清单进行审查,保证各部分设计符合质量控制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保证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保证工程造价符合投资限额。
(3)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必要时还须参加后期现场服务。
(4)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造价不突破限额目标。
并要求配合施工及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A、审核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工作量的审核、材料和设备变更的审核。
B、当图纸存在问题时,责成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C、参与质量事故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方案与措施的确定,或对处理方案、措施进行技术鉴定。
2、施工图审查单位应根据甲方限额设计的目标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造价控制的管理,严格对投资进行控制:
(1)对限额设计的纵向控制
A、在初步设计阶段,要重视对方案的选择,按照审定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进一步落实投资的控制;
B、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和管理;
C、配合甲方树立动态管理的观念,每个专业、每道工序都要把限额设计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查,明确限额目标,实行工序管理。
(2)对限额设计的横向控制
对由于以下情况而造成的投资增加,施工图审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A、经原审查单位同意的永久建筑工程、永久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设备数量、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的增减、型号、规格的变动造成的投资增加;
B、根据国家规定的现行政策、制度、定额、费用标准确定投资额度,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建设和永久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标准,增列初步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而施工图审查单位却未能把好这方面关,造成的投资增加;
C、由于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工作深度不够,或设计标准选用不当,设计单位提出的主要设计方案与工程量虽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原则同意,但在下一设计阶段,工程量、机电金属结构设备数量及型号、规格仍有较大变动,且经原审查单位同意导致增加的投资。
(六)工作成果
1、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上述内容的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甲方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2、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第
(一)至(五)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单位盖章。
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4、提交成果时限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1)施工图设计审查,在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委派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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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 总部 新区 工作 一期 首批 建设项目 施工图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