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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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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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就业。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2.负责各项保险工作,完善整个社保体系。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3.管理人事工资政策,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4.组织落实县直机关公务员工资政策落实,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和组织落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5.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县级
财政拨款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19071.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71.75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收入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907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7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779万元,主要为上级提前下达专款经费;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19071.7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895.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15.76万元,主要为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增加24778万元,主要为2017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专款资金。
详见附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0.8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4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6.5万元减少了3.1万元。
其中:
(一)公务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有2点:
1、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得相应压缩;
2、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乡到村,扶持困难人员,鼓励全民参入养老和医疗保险。
加强各项保险稽查宣传力度,按时发放保险金。
2.通过小额贷款援助企业及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
高效使用再就业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救助城镇就业困难家庭,挖掘创业典型,为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
培训、输出双管齐下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3.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仲裁股接待劳动纠纷案件,都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
4.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网络公开招聘信息,系统自动筛选符合条件人员,考试全程保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全局各股室人事档案都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安全。
6.工资管理加强人员的审核和政策的及时传达落实。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3东光县人社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促进就业政策、管理及实施
956.00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及管理
235.00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派遣工作等。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派遣工作等。
公益性岗位补贴到位率
100%
≥90%
≥80%
<80%
社会保险补贴到位率
100%
≥90%
≥80%
<80%
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721.00
建立健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工作、就业服务指导。
实施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服务指导培训次数
>2
<12
新增就业人员数量
≥500
≥480
≥460
<460
就业服务到位率
100%
≥90%
≥80%
<80%
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职业培训能力建设
落实职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按国家和县政府要求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培训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提高劳动者素质,打造我县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实现稳定就业
职业培训人数
≥1000
≥950
≥900
<900
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16823.00
制定我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
同时,对全县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进行监管。
全面开展参保登记,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6243.00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养老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养老金发放到位率
100%
≥90%
≥80%
<80%
养老金扩面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实施及管理
10580.00
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医疗服务实时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医疗服务实时监控水平,逐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夯实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础管理,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到位率
100%
≥90%
≥80%
<8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0%
≥80%
<80%
工伤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负责县级工伤保险征缴及赔付工作。
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已参保的工伤保险待遇到位率
≥95%
≥90%
≥80%
<80%
工伤保险国家计划完成率
100%
≥90%
≥80%
<80%
失业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制定全县失业保险统一标准、待遇。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县失业人员待遇落实。
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完成率
≥95%
≥90%
≥80%
<80%
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生育保险政策实施
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生育保险待遇到位率
≥95%
≥90%
≥80%
<80%
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评审、鉴定、继续教育等。
统筹推进全县政府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我县人才发展规划。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考试、选拔次数
3
2
1
0
高技能人才的管理
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称管理。
提高我县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培养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率
≥95%
≥90%
≥80%
<80%
人事管理
承办全县各类人员的选调和安置。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组织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机关单位及公务员管理
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公务员考核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府绩效评估、培训、监督以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县政府机关职位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任职机关公务员考核、评比、监督工作完成率
≥95%
≥90%
≥80%
<80%
机关公务员考核、培训完成率
≥90%
≥80%
≥70%
<70%
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
继续实行公开招聘公共、教育、卫生等分类考试。
全面推行新版聘用合同,做到“应签尽签”。
做好事业单位考核、奖惩、申诉控告、岗位统计等工作。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提高公开招聘科学性,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95%
≥90%
≥85%
<85%
事业单位公开聘用考试完成率
≥95%
≥90%
≥85%
<85%
新版聘用合同推行签订率
≥95%
≥90%
≥85%
<85%
军转干部管理
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及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组织全县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并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和稳控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落实率
≥95%
≥90%
≥80%
<80%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落实率
100%
≥90%
≥80%
<80%
军转干部解困到位率
≥95%
≥90%
≥80%
<80%
工资基金及流动人员管理管理
落实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审核工资基金。
完成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优化干部到位结构。
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增长。
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促进人力资源有效流动和合理配置。
人员调配档案审核率
≥95%
≥90%
≥80%
<80%
工资基金审核完成率
100%
≥90%
≥80%
<80%
工资政策落实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企业工资政策和管理
完善全县企业工资调控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
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水平。
企业工资审核率
≥85%
≥80%
≥75%
<75%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管理
落实公务员工资政策,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为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加强工资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与预算编制对接,实现高效快捷审核。
退休手续办理及时率
100%
≥90%
≥80%
<80%
工资政策落实率
≥95%
≥90%
≥80%
<80%
劳动关系管理
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劳动关系政策落实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90%
≥80%
<80%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事务管理
组织和实施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信访。
提高调解仲裁办案质量。
劳动仲裁到期结案率
≥90%
≥85%
≥80%
<80%
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信访完成率
≥90%
≥85%
≥80%
<80%
劳动监察事务管理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90%
≥85%
≥80%
<80%
人社政务管理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推进部门依法行政。
保障政府服务、信息化、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保障政府服务、信息化、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
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综合业务管理
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务服务、12333电话咨询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社保基金综合管理。
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完成率
≥95%
≥90%
≥85%
<85%
政务服务、12333电话咨询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95%
≥90%
≥85%
<85%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办理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统计、科研和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信息化保障支撑度
≥95%
≥90%
≥85%
<85%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1
1
1
1
办公设备购置
1
办公设备
台
2
0.5
1
1
1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末固定资产为775.9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333万元,车辆为3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411.2万元。
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万元,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均已列入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详见下表。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775.98
1、房屋(平方米)
333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333
2、车辆(台、辆)
31.8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
4、其他固定资产
——
411.1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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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光县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