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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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1、工程概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用电设计
2.1、本桥钻孔灌注桩施工期间全部用电设备
①冲击钻机4台55kw/台
②汽泵反循环钻机1台45kw/台
③正循环钻机1台37kw/台
④泥浆泵6台22kw/台
⑤电焊机(交流)7台14kw/台
⑥搅拌站2座55kw/座
⑦切割机1台3kw/台
⑧调直机1台3kw/台
⑨弯曲机2台3kw/台
说明:
由于钻孔灌注桩施工期间为工程施工用电最高峰期,所以本桥用电设计以此期为准。
2.2、用电设备总容量计算
电动机核算容量:
∑P1=4*55+45+37+6*22+2*55+3+3+2*3=556KVA
电焊机合计容量:
∑P2=5*14=98KVA
需要系数K1=0.6,K2=0.6.安全系数取1.05,COSΦ取0.75
P=1.05(K1∑P1/cosΦ+K2∑P2)=528.78KVA
由于照明用电量所占的比重较动力用电量要少的多,所以在估算总用电量时可以简化,只要在动力用电量之外再加10%作为照明用电量即可。
P=1.1*528.78=581.658KVA
因为机械设备不是同时施工,按实际用电是总用电80%计算:
P=0.8*581.658=465.3KVA
根据以上计算选择500KVA(根据业主协调和当地实际电力资源情况,从左幅桩号K0+560处的10KV濑江高压线接入1台500KW变压器)的高压动力线,同时备用1台308KW的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的功率因素是0.8,发电机组所能提供的最大设备容量246.4KW,所以465.3KW<500+246.4KW满足供电要求。
2.3、分路段容量电流和配线计算:
从总配电箱到开关箱共分四路输出供电,分别为Ⅰ路、Ⅱ路、Ⅲ路、Ⅳ路。
Ⅰ路是左幅主墩钻孔桩用电线路,Ⅱ路是右幅主墩钻孔桩用电线路,Ⅲ路是搅拌站用电线路,Ⅳ路是钢筋加工场、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线路,场内架设用电杆统一用8m长钢筋砼电杆,不能架设的采用地伏通过,电杆和开关箱的设置要求具体参照《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各路设备容量电流及导线选用计算如下:
2.3.1、Ⅰ路控制以下设备检算:
⑴容量计算:
Ⅰ路用电主要用于左幅主墩钻孔灌注桩施工(1台汽泵反循环钻机、2个冲击钻、3个泥浆泵),对应设置一个开关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和开关可以依照现时情况设定容量大小,但最大不能超过单条
线路设备容量。
考虑最大的用电容量即所有用于钻孔设备在一条线路上,由于单路控制多台设备,考虑设备使用频率量会加大,需用系数可取K=0.7,同时系数取0.8。
ΣP=45+55*2+3*22=221KW
P=K*0.8*∑P=0.7*0.8*213=123.76KW
Sc=P/cosΦ=165KW
⑵电流计算:
I=Sc/0.38*0.75*√3=334.27A
⑶导线选择:
选用95mm2铜芯橡皮绝缘线,其允许电流为334.27A<345A,满足要求。
2.3.2、Ⅱ路控制以下设备检算:
Ⅱ路用电主要用于右幅主墩钻孔灌注桩施工(1台正循环钻机、2个冲击钻、3个泥浆泵),对应设置一个开关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和开关可以依照现时情况设定容量大小,但最大不能超过单条线路设备容量。
同样需用系数取K=0.7,同时系数取0.8。
ΣP=37+55*2+3*22=213KW
P=K*0.8*∑P=0.7*0.8*213=119.28KW
Sc=P/cosΦ=159.04KW
⑵电流计算:
I=Sc/0.38*0.75*√3=322.19A
⑶导线选择:
选用95mm2铜芯橡皮绝缘线,其允许电流为322.19A<345A,满足要求。
2.3.3、Ⅲ路控制以下设备检算:
Ⅲ路用电主要用于搅拌站,需用系数取K=0.7,
ΣP=55*2=110KW
P=K*∑P=0.7*110=77KW
Sc=P/cosΦ=102.67KW
⑵电流计算:
I=Sc/0.38*0.75*√3=207.99A
⑶导线选择:
选用50mm2铜芯橡皮绝缘线,其允许电流为207.99A<230A,满足要求。
2.3.4、Ⅳ路控制以下设备检算:
Ⅳ路用电主要用于钢筋加工场和办公区、生活区,需用系数取K=0.7,同时系数0.8
ΣP=7*14+3+3+3*2+52.878=162.878KW
P=K*∑P=0.7*0.8*162.878=91.21KW
Sc=P/cosΦ=121.62KW
⑵电流计算:
I=Sc/0.38*0.75*√3=246.37A
⑶导线选择:
选用70mm2铜芯橡皮绝缘线,其允许电流为246.37A<285A,满足要求。
2.4、施工用电设计方案
根据施工现场时间情况,从周边现有的10KV濑江高压线路引入变压器,同时采用308KVA的发电机组作备用为施工电源,其4个支路分别采用95mm2、95mm2、50mm2、70mm2铜芯橡皮绝缘线,通过架空线路由总配电箱分4路引入到搅拌站、施工现场各个开关箱。
在施工现场有条件的采用从高空过线,没有条件的采用地下埋过。
所有的用电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用电规划,配电箱和开关箱选用认证合格铁质配电箱,并且必须符合接地要求。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本保护措施
2.5.1、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见图)。
实行三级供配电、三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的措施。
2.5.2、现场整个用电系统采用保护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采用
角钢打入地下
以下,电阻经测试不大于10欧姆。
2.5.3、所使用的电器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优质产品。
2.5.4、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进行作业。
附图:
3、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3.1、安全技术档案
3.1.1、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1.2、技术交底资料;
技术交底是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
包括总体
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
3.2.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3.2.4、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3.2.5、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3.1.6、定期检(复)查表;
3.1.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
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3.2、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要求
3.2.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3.2.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1所列数
值。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
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1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2.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2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2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3.2.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2.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3.2.6对达不到第2条至第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3.2.7、对第6条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2.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
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3.2.9、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3.3、接地与防雷
3.3.1、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3.3.1.1、接地及其作用
⑴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⑵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边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⑶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
流很大,所以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⑷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
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
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
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成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3.3.1.2、应采用TN-S,不要采用TN-C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既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
3.3.1.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
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⑴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⑵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⑶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⑷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⑸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色、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3.3.1.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3.1.5、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已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
3.3.2、接地与接地电阻
3.3.2.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3.2.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3.3.2.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3.3.2.4、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第4.3.5条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
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燉黄双色。
3.3.2.5、Ⅰ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3.3.2.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3.2.7、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3.3.2.8、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
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⑴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⑵不超过两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3.2.3、防雷
3.2.3.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
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3.2.3.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如在表4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表4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天)
机械设备高度(m)
≤15
≥50
>15<40
≥32
≥40<90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
≥12
3.2.3.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3.2.3.4、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2.3.5、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3.2.3.6、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
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3.4、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3.4.1、配电室
3.4.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3.4.1.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
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4.1.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4.1.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⑵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⑶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⑷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⑸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⑹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⑺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⑻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⑼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⑽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5规定。
母线涂色表 表5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O
黄
绿
红
黑
上
中
下
后
中
前
左
中
右
⑾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4.1.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3.4.1.6、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3.4.1.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4.1.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3.4.2、308KW自备发电机组
3.4.2.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3.4.2.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
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3.4.2.3、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4.2.4、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接地与接地电阻”第1条要求。
3.4.2.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
⑴交流电压表;
⑵交流电流表;
⑶有功功率表;
⑷电度表;
⑸功率因数表;
⑹频率表;
⑺直流电流表。
3.4.2.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3.4.2.7、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3.5、配电线路
3.5.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使用裸线。
3.5.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
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害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3.5.3、架空线路的砼电杆的梢径应不小于20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四线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
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
除上述规
定外,还应满足相序排列的规定:
3.5.3.1、五线导线相序的排列: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3.5.3.2、动力与照明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
L1·L2·L3;下层横担:
L1(L2、L3)·N·PE。
3.5.4、应该采用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TN-C改变为TN-S后,多增加了一根专用的保护零线,这根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
施工现场线路由四线改成五线后,电缆的型号和规格也要相应改变采用五芯电缆。
当施工现场的配电方式采用了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四芯电缆仍然可以使用。
3.5.5、对电缆埋地规范也进行了规定
3.5.5.1、直埋电缆必须是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铺5Cm厚细砂,防止不均匀沉降,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防止误伤害。
3.5.5.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3.6、现场照明
3.6.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3.6.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3.6.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3.6.4、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3.6.4.1、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3.6.4.2、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起过36V;
3.6.4.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4.4、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6.5、碘钨灯
碘钨灯是一种石英玻璃灯管充以碘蒸气的白炽灯,由于他体积小,使用时间长光效高的特点,所以经常被施工现场作为照明灯具采用。
碘钨灯有220V和36V两种,220V只适用作固定式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由于工作温度可达
1200℃以上,所以应距易燃物30cm以上。
当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碘钨灯,按行灯对待。
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碘钨灯,但应按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3.7、配电箱及开关箱
3.7.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3.7.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内总配电屏的装设应符合第五章第一节的规定。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3.7.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7.1.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7.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7.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3.7.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3.7.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3.7.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7.1.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3.7.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7.1.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3.7.1.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3.7.1.1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3.7.1.14、配电箱、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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