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防洪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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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防洪应急预案
贵港市防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我市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总体规划》和《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郁江北堤城区段初步设计报告》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专业规划,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贵港市范围内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全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我市位于桂东南的浔郁平原,东接梧州市,西至南宁市,南接玉林市,北至来宾市。
地理位置在东经109°11′~东经110°40′,北纬22°39′-24°02′,总面积10606km2。
行政辖区有:
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耕地面积19.61万公顷。
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夏长冬短。
多年平均气温为21℃左右,最高气温39.5℃,最低气温-3.4℃。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mm左右,降雨在年内分配不均匀,4~8月份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75%左右,9月~次年3月雨量占全年雨量的25%左右。
郁、浔江河段自西向东贯穿全市,南北面为丘陵和山区,中部为广西最大的平原——浔郁平原,西江水系的干、支流,黔、郁二江相汇在桂平市城郊下游约2.0km处,(下称西江的浔江河段)。
郁江在我市境内长185km,黔江、浔江在贵港市境内分别长60km和80km。
2.2社会经济
我市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郡,又是一个充满生机的新兴内河港口城市。
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地级市,辖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总面积10606km2。
我市区位优势独特。
地处广西东南部,位于南宁、柳州、北海、梧州四市的几何中心,北回归线横贯中部,黎湛铁路、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324和209国道以及西江贯穿全境,南广高速铁路正在修建中,是华南地区水陆联运的交通枢纽、大西南地区东向出海最便捷的通道之一。
贵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海关等口岸联检机构齐全。
西江航道一年四季可通行千吨级船舶,从贵港出发30个小时即可到达粤、港、澳,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内河港口。
我市经济发展快速。
建市以来,围绕把贵港建设成为桂东南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具有南国特色园林港口城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快发展步伐,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勃勃生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形成了以制糖、造纸、电力、建材、化工、饲料以及港口运输等支柱产业和以冶金、机械、食品、医药、服装为特色的地方工业体系,其中贵港糖厂是全国八大糖厂之一。
据2011年末统计,全市总人口503.31万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生产总值631.70亿元,财政收入43.3亿元。
2.3洪涝风险分析
2.3.1暴雨洪水特性
暴雨:
自1959年有气象资料记录以来,日降雨大于50mm的暴雨,平均每年达5.9次,一年四季都可能有暴雨出现。
但基本集中在汛期4-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80%,日降水量最大是1971年5月31日达开库区的奇石乡24小时降雨达617.0mm,是我市有记录以来日降雨量强度最大的一次,为广西罕见。
1996年6月30日桂平市金田水库24小时降雨也达359.3mm,1983年9月10日桂平日降雨330.1mm。
2002年7月1日平南官成水库12小时降雨达392mm;同年8月19日覃塘镇至蒙公乡一带6小时降雨达217mm,暴雨强度大。
洪水:
洪涝灾害主要有外江洪水、境内暴雨造成内涝和外洪加内涝成灾三种。
其中,山洪瀑发成灾年年有,特别是浔江,由于受静止锋和台风的影响,洪水往往呈双峰复峰状态,洪水叠加或外洪加内涝造成的洪灾特别严重。
郁江的洪水,由于地理位置不同,发生洪水的时间比浔江迟,频率低,但峰高、量大、历时长。
1994年7月郁江的贵港市区洪水过后积水内涝长达半个多月未消退,浔江一个月内先后两次出现20年一遇左右的洪峰,桂平市一个月内两次受灾。
郁江的贵港水文站集水面积为8.5148万km2,多年平均径流量467亿立方米,年最大平均流量9000m3/s,经调查,最大洪水是1913年水位达48.90m(1985国家基面,本预案中除水位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外,其余所有高程除另有标明外均采用1956年黄海基准面,余同)相应流量19400m3/s;郁江的贵港站建站以来,实测最大洪水是2001年7月10日最高洪水位46.93m,超警戒水位5.73m。
桂平江口水文站集水面积为28.8544万km2,多年平均径流量达1860亿m3,年最大平均流量27100立方米每秒。
建国以来,贵港市境地内浔江河段桂平江口水文站实测最大洪水是1994年6月23日,最高洪水位达38.28m,相应流量40800m3/s。
2.3.2洪涝风险分析
我市沿江两岸地势平坦,地面高程大部分在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如果没有防洪堤的作用,每遇较大洪水即处于受淹状态,为此,贵港市已列为广西五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将集中越来越多的财富,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就越严重。
我市虽已建成沿江防洪堤390km,各种防洪涵闸513座。
但由于这些堤防的防洪标准普遍较低,目前,除贵港、桂平、平南三大城区通过抢修可防20年一遇洪水以外,其余仅可防10年一遇左右的洪水,半数以上水闸已严重老化,而我市洪涝灾害频繁,1994以来,几乎每隔两年又遭受一次洪灾的袭击,损失惨重,仅1994年6~7月的那场特大洪灾,就造成全市直接经济损失92.92亿元。
2.4洪涝防御体系
贵港市全境分别属郁江防洪区和浔江防洪区,浔、郁江河段自西向东贯穿全市。
经过全市人民多年来的努力,已建成沿江防洪堤390km,各种防洪闸513座。
一般洪水可保护耕地160万亩,保护人口164万人。
城区堤防及部分乡村堤防在1994年大洪水后对沿江防洪堤390km进行了加高加固,目前大部份已达10年一遇洪水标准。
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根据1998年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复的贵港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贵港城区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桂平、平南城区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乡村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了部分防洪工程,使我市防洪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现有的主要防洪堤、排涝闸和排涝泵站情况详见附表一~附表三。
此外,全市有大小水库286多座,其中大型水库4座,总库容9.6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7座,总库容4.68亿m3;小型水库265座,总库容2.55亿m3。
其中:
4座大型水库中有六陈、平龙水库2座属三类险库,病险率占50%;17座中型水库中有港南茶山、桂平马皮、平南东平、官成,覃塘三渌、甘道水库共6座属三类险库,若大、中型水库失事可直接影响耕地82.9万亩,160万人的安全。
而265座小型水库中也有218座属三类险库。
这些病险水库,主要是坝身单薄,达不到设计要求;排洪道欠宽,无衬砌,崩塌损坏严重;坝体渗漏严重等等。
这些病险水库若得不到及时的除险加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水库运行水位,使有效蓄水量锐减,造成灌溉效益下降;另一方面也严重威胁着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有的病险水库及其存在主要问题详见附表四。
2.5重点防护对象
我市洪涝灾害频繁,受灾面广,人口密度大,往往洪灾造成的损失比其他自然灾害惨重。
为防灾减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防洪保护的主要对象:
一是城市,即已列入自治区重点防洪城市的贵港、桂平和平南三城区,特别是党、政、军机关所在地为重点;二是黎湛铁路及324、209国道和省道南梧公路等交通干线以及重要工矿企业、军事设施等。
防洪重点:
一是达开、平龙、六陈、武思江四座大型水库和其他中小型病险水库,二是重要防洪堤、闸及城区排涝工程。
其中:
(一)城市防洪,列入自治区重点防洪城市的有贵港、桂平、平南三城区。
1.贵港城区:
(1)现有堤防标准偏低。
虽然近年来建设有少部分50年一遇标准的堤防,但因未形成封闭,未完全发挥应有的防洪效益;
(2)堤防不完善。
城北防洪区的郁江北堤部分堤段未兴建;城南防洪区的江南大堤仅完成1.1km;鲤鱼江右堤保护大型企业贵糖集团公司和西江纸厂段未建设,属半设防的城市;
(3)部分泵站虽已建成,但部分泵站电源问题尚未解决,未通过竣工验收和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泵站难以发挥相应效益,将造成部分城区排涝能力不足;
(4)城建排污口建设不完善,没有设置闸门设施且排污管网复杂,高洪水位时造成洪水倒灌入城;
2.桂平城区糖厂至勒高阜、船厂、三角嘴至镇幼儿园堤段有局部变形、崩缺,未达设防标准;
3.平南城区从乌江水闸至印刷厂到平田湾段堤防未达设防标准。
(二)水库主要是达开、六陈、平龙、武思江四大水库和其它中、小型三类险库。
(三)大中型水闸:
全市20座大中型水闸经2009年安全鉴定,有15座中型病险水闸列入中央专项除险加固计划内,其中桂平(6座)江儿口、历江、摩天河、宁江、万江、永江水闸,平南(5座)白马、丹竹、河口、思旺、下渡水闸,港北(1座)小江闸,港南(3座)画眉、木桥坑、南兴水闸,保护面积都在万亩以上。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3.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洪抢险工作,执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命令,拟订全市防洪抢险预案和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水利局。
3.1.2 指挥机构领导主要职责
3.1.2.1 总指挥长职责
负责督促、指导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防汛抗洪指挥工作的领导,在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协调市区及所辖县(市、区)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强化防汛工作的责任。
对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挥、负总责,统一调度全市力量进行抗洪抢险,根据防汛形势作出防汛决策,签发有关指令。
3.1.2.2 指挥长职责
协助总指挥长对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挥,根据指挥部决议,调度全市力量进行抗洪抢险。
3.1.2.3 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职责
一、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
分管水利工作副市长
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根据指挥部的决策和领导的指示,起草、发布防汛工作中的各项命令、指令以及电视讲话稿和雨情、汛情公告。
3.负责设立报险、报灾热线电话,组织人员24小时接听、记录报来的险情并转技术参谋组派人查勘并作出抢险处理方案交指挥长决策后组织实施。
4.做好指挥部有关文件的起草、送审、印发等工作;做好指挥部有关会议的通知、组织、会务、记录等工作。
5.组织对汛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包括: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的组织机构、防汛预案、防汛物资、抢险突击队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制作和分发巡堤查堤人员、技术人员、指挥部相关人员等标志。
7.检查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值班巡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8.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汛情测报组分析的雨情、汛情结果。
9.负责市级防汛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及管理。
10.协调各部门、单位以及辖区之间的相关事宜,协调指挥部各职能组的工作。
11.根据灾情统计组的报表上报灾情。
12.督促防汛通信的汛前准备工作。
13.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抢险突击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贵港军分区司令员
副组长:
贵港军分区参谋长
成员:
武警贵港支队支队长
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二)主要职责
按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调驻贵部队,并组织驻贵部队、武警贵港市支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基干民兵、抢险突击队以及其他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学生、驻贵中区直单位人员进行紧急抢险处理,按堤段落实好抢险物资堆放地点、现场抢险人员(含装包人员)和预备队,确保抢险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和工程技术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本地抢险单位和人员必须保证接命令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三、抢险物资运输供应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粮食局局长
市供销联社主任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落实抗洪抢险所需的土、砂、石、麻袋、油料、工具、救生衣具、冲锋舟和照明灯具(移动式)等抢险物资的存放地点和调度方案,确保接命令后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现场。
2.负责派出人员到土方储备场、砂场、石场和抢险物资的存放点组织装运到抢险现场,并要保证装运人员安全。
3.负责对市级抗洪抢险物资进行储备调度,并做好登记造册检查工作。
4.落实至少3个加油站点,确保抢险车船的用油。
5.负责接收和调用外地支援贵港抗洪抢险的物品、机具等。
四、通讯保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信息通讯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信息通讯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
市无线电管理处
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经理
电信贵港市分公司副经理
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经理
(二)主要职责
做好防洪抢险期间通讯的保障工作。
当水位超过47.50m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应急通信车投入运行,保证要害部门、堤防抢险现场的通讯畅通。
五、防洪工程巡查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水利局分管城区防洪工程副局长
成员:
市防洪管理处主任
市防洪管理处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穿着救生衣上堤巡查防洪工程,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马上组织抢险工作,出现重大险情时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组织有序撤退。
退水时负责把堤上的泥、沙、石料和所有的抢险泥袋等物料转移到指定地点堆放。
六、抢险经费及后勤保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市民政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保证抢险救灾所需的经费。
2.负责接待上级到我市检查、指导抗洪抢险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负责安排参加抗洪抢险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其他抗洪抢险人员的生活安置,做好指挥部值班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并落实专项经费。
七、宣传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委宣传部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部长
成员: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贵港日报社社长
贵港电视台台长
市新闻办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督促媒体及时公布汛情、雨情等信息,宣传抗洪抢险知识;及时公布防汛抢险的各项指令,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负责对外发布防汛信息、对外宣传稿件的把关,做好外来媒体的接待和采访安排工作。
八、灾情统计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
市统计局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九、防汛督查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监察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监察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监察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和指挥部的要求,对相关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指挥部。
十、市区指导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
港北区区长
港南区区长
成员:
市住建委主任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二)主要职责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市区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十一、车船调度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贵港海事局局长
成员: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农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车、船、工程机械的调度,落实抢险现场、土方储备场、石场、砂场和抢险物资运输所需的车、船、工程机械,并解决人员转移和后勤保障所需的车辆和船舶。
2.负责对征用的车、船、工程机械进行造册登记、跟踪检查,确保调用时万无一失。
3.落实至少三个车辆机械维修站点,确保抢险车辆机械出现故障时能及时维修并投入使用。
十二、技术参谋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员: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市住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市政局分管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工程技术参谋小组,分区域负责巡堤、查堤和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对出现的险情进行现场查勘、分析并作出技术判断。
2.根据反馈回来的险情,提出初步的抢险处理方案以及所需的抢险人员、抢险物资、机械的种类和数量,报指挥部领导决策,供指挥部参考,组织抢险人员、抢险机械和车辆、抢险物资赶赴出险现场,并组织技术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3.了解和掌握堤防、排涝设施、闸门以及与防洪工程相关的市政设施、建筑物、管线、电气设备的主要参数、标准及交叉衔接情况,检查、指导其正常运行。
4.根据各类防洪工程的具体情况及运行状况,提出洪水期间防洪设施运行的相关指标和方案,特别是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预测性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5.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十三、汛情测报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员:
贵港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及时通报水情、雨情信息及变化情况,通过宣传报道组在各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及时与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以及流域内相关的主要水文站点联系,准确地做出水情预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做好指挥部决策的参谋。
十四、紧急疏散救援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贵港海事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中级法院分管副院长
市检察院分管副检查长
贵港军分区参谋长
桂平市市长
平南县县长
港北区区长
港南区区长
覃塘区区长
(二)主要职责
依据汛情和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公安、民政、司法、交通运输、海事、武警、法院、检察院、民兵预备役等人员,在指挥部规定时间内对实施紧急疏散区域的人员、物资进行疏散、清理,对受困、遇险的人民群众实施紧急救援,并确保在疏散转移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十五、救灾安置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
市工信委副主任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粮食局副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市红十字会会长
桂平市副市长
平南县副县长
港北区副区长
港南区副区长
覃塘区副区长
(二)主要职责
1.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灾区灾民安置点和做好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工作,确保不死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
2.负责组织、落实临时救灾物资。
3.负责社会各界支援救灾款(物)的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4.做好洪水期间的市场物价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物资平抑物价,稳定市场,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的行为。
十六、卫生防疫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的药品、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疫苗、消毒物品和器材的正常供应,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现场、灾民安置点设立固定的或流动的医疗点,为抗洪抢险工作人员和灾民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各医院、医疗点、医药门市部正常营业,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加强救灾期间食品检测工作,组织送医下乡,为灾民义诊,确保无传染病流行与蔓延。
十七、治安保卫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
市治安支队支队长
桂平市公安局局长
平南县公安局局长
港北公安分局局长
港南公安分局局长
覃塘公安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洪水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偷、砸、抢等不法行为,维持社会稳定,维护防洪设施的安全。
2.负责洪水期间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汛期防汛指挥车、防汛工作车和防汛抢险、灾民转移、防汛物资、抢险人员所用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顺利通行。
3.负责洪水期间来贵指导工作的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安全管理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
市工信委副主任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市政局副局长
市农机局副局长
贵港海事局副局长
贵港公路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分类核实本市港区船舶、浮动设施就地锚牢或迁移的类型,制定船舶、浮动设施转移和停泊地点、管理措施的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不同的水位,在规定时间内,把规定范围内需迁移的船舶、浮动设施等转移到指定地点停泊锚牢。
发现对堤防、桥梁有影响的漂浮物,组织拦截,必要时进行摧毁,确保洪水期间的水上安全。
2.负责对就地锚牢的船舶、浮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与其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渡汛。
3.负责洪水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制工作。
4.负责督促市内各大桥业主在汛期设立大桥防汛安全观测点,确保大桥安全。
5.确保洪水淹没区的供电、用电、供水、用水安全。
6.做好洪水期间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7.检查、督促洪水期间相关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市容清洁组
(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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