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docx
- 文档编号:14302148
- 上传时间:2023-06-22
- 格式:DOCX
- 页数:35
- 大小:39.82KB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docx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村的村容村貌美化、净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使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新农村建设,经村委会研究,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村委会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做到村领导重视,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二、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意识,人人树立“爱我王曲、美化王曲、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三、家户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
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街道两旁不乱堆乱放;厕所清洁卫生,各种设施完善。
日常生活垃圾统一倒入垃圾池内集中拉运,确保池内经常无垃圾。
四、有环卫保洁队伍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完备,运行规范,监督到位,环卫保洁人员待遇落实到位。
五、全村大街小巷两旁不准堆放杂物、乱贴乱画、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六、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卫生管理专职人员要规划区域、地段,按规定认真地做本区域内主要街道、公路、河道等公共场所垃圾清扫工作。
七、保持公厕清洁卫生,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实行专人打扫、专人管理。
八、村干道、主要街巷及住宅房前屋后道路保持整洁、畅通、无杂草、无垃圾、排污管道无阻塞。
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确保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
九、保持村内无污染源,乡村企业、家庭养殖户、家庭作坊三废排放达标。
十、检查评比。
由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每月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检查结果按监督考核办法奖惩兑现。
第二篇: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村环境卫生工作计划
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我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
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我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我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目前我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提高我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具体做法有:
1、出一期关于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标语;
2、在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
3、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4、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发动学校学生清洗墟镇乱张贴的广告,营造爱国卫生的氛围;
5、发放致居民商户的一封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机构。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监管全村卫生环境,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今
年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去抓,积极协调、加大监督力度,力促我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
3、要做好村容整治的长远规划,特别是宅基地、电网、电视线路、供排水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对违反规划乱建乱搭的建筑物,报上级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三)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
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我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多年,任务繁重,为使整治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每月逢农历九日组织专人进行全村环境卫生大检查,发现未清扫的,将对负责该责任区的保洁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实行工资考核制度,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以通报批评。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既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指导,又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监督。
为维护我村环境卫生,保持村容整洁共同努力。
第三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
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
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
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
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第四篇: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修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小组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
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
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
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
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
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五篇:
海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海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乡村环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镇墟和村庄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环境卫生,是指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城乡结合部卫生、公路沿线卫生、镇街卫生、农贸市场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公厕卫生、水域卫生、乡村道路卫生、村庄以及村民庭院卫生等。
第四条镇行政辖区驻地的工厂企业、农场、学校、部队、机场、酒店、旅游景点等,应自觉接受辖区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遵守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按照基本设施由政府购置、基本服务由市场提供、基本管理由镇级负责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每1
年的财政预算。
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和个人适当负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镇住居民以及驻地的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机场、酒店、旅游景点等,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每月向村民收取适当数额的环境卫生管理费。
第七条市环境卫生管理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和采取印发宣传册子,张贴海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良好环境的自觉性和公共道德水平。
第八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全面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村有保洁人员,镇有环卫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
村容镇貌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二章责任区分
第九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指导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开展检查评比。
第十条区人民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协调落实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督。
指导农村合理规划与布置垃圾投放点。
(三)负责农村环卫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四)按标准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管。
(五)督促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镇人民政府对本镇街墟及所辖行政村、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管理负总责。
(一)组织实施辖区镇街道路、集贸市场、公路沿线、河塘沟渠、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居民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镇墟、辖区农村和驻地有关单位,如部队、学校、酒店、工厂企业等生活垃圾的运输工作。
(三)负责环卫设施的运营管理、维修保养。
(四)负责镇墟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
(五)负责辖区农村和有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定期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环境卫生工作负管理责任。
(一)负责本行政村保洁人员的招聘,按标准合理配置保洁人员及按时发放保洁人员劳务酬金。
(二)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指导保洁人员做好村庄、乡村道路、水域、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
(三)合理规划和设置垃圾投放点,负责本村环卫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
(四)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卫生行为,指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导村民按规定地点投放垃圾,督促村民做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洁工作。
(五)负责村民卫生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其收费办法与标准按村规民约的既定执行。
(六)负责村保洁人员的管理,每天对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村民要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乡村卫生。
(一)经常清理自家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污水,管好畜禽粪便,保持庭院内外卫生整洁。
(二)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指4
定的垃圾收集点。
垃圾筒内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炉灰等易损坏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的垃圾。
(三)爱护公共环卫设施,不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环卫设备。
(四)邻里之间相互监督,共同做好村内垃圾管理和卫生保洁,维护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
第三章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村环卫发展建设规划,加快农村环卫基础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起镇有垃圾转运站,村有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运体系。
第十五条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布置合理、规模适宜、配套齐全、实用可靠、操作简便的要求。
第十六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环卫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镇环卫基础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
村环卫设施由市政府一次性配套齐全,交由村民委会管理,后期的维修和置换由区政府负责。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建立包括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企业管理等模式的镇环卫管理机构和适当规5
模的环卫作业队伍。
镇街的清扫保洁应实行“两扫二保”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垃圾积压现象。
第二十条每个村应当配备专职清扫村保洁人员。
可按每个自然村500人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配置,不足500人的按1名配置。
保洁员原则上应当从本行政村聘用。
村保洁人员每天都要对村庄环境进行清扫保洁和及时收集村民投放的生活垃圾,并协助做好垃圾的转运工作。
第二十一条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村民集中投放,村委会统一收集、镇政府负责转运,市垃圾处理场负责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第二十二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置。
需要进入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筑垃圾应当进入政府设置的排放场进行处置,需要就地处置的要妥善管理,不得随意倾倒和排放。
鼓励企业和个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再利用。
第二十三条村镇环卫工人工资、环卫作业经费、垃圾收运经费从政府下拨的环卫管养经费和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村民卫生管理费中支付。
第二十四鼓励具有行业资质资格;有环卫管理经验;有资金实力和具有一定环卫作业设备的社会企业参与农村环境卫6
生的管理和清扫保洁以及垃圾收运工作。
第二十五条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招标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的应制定招标工作方案,并与招标文件一并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进入农村环卫市场的企业,必须通过竞争谈判或参与公开招投标方可取得承包管理权。
招标单位应与中标企业签订承包管理合同,共同确实管理任务、管理标准以及权益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一般不超过5年。
承包期满后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但对在承包期考核总评成绩优良以上,且舍得资金投入的企业可续签承包管理合同。
续签承包管理应由承包企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讨论决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环卫承包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年度考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解除其承包合同,被解除承包合同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准入海口市村镇环卫市场。
第五章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镇墟卫生管理。
主要街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等无垃圾乱堆乱扔现象,“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街容镇貌干净整洁。
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好,垃圾容器摆放合理,垃圾收集运输日产日清。
第二十九条村庄卫生管理。
村庄公共场所、村民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堆、无污水乱流、无明显枯枝落叶堆7
积、无废弃塑料垃圾等现象,庭院、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第三十条公路、道路卫生管理。
镇圩、乡村道路干净整洁,公路、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和污染现象。
第三十一条畜禽养殖卫生管理。
家畜家禽饲养圈舍干净卫生,粪便管理妥当、无污水外流;无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
第三十二条水域卫生管理。
江河、海岸、水库、沟渠、村塘水面无垃圾和飘浮物,岸坡干净;饮用水源地无大型畜禽饲养场所,无垃圾堆放场,无污水排放。
无有毒有害物质侵入饮用水源地。
第三十三条公厕卫生管理。
镇墟公厕建设要达到二类标准,配套设施功能齐全,标识清晰,管理制度规范,粪便清理及时,不满溢无淤塞,定时消毒除臭,无蚊蝇虫蛆,内外卫生干净整洁。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考核的主体。
检查考核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并依据《海口市镇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评。
第三十五条检查考核范围要覆盖全市各镇、行政村、自然村。
检查考评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力避随意性。
检查次数要均衡平等,量分标准要公平公正,考评结果要客观实际。
第三十六条检查考核内容包括。
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镇容村貌、道路卫生、公厕管理、垃圾收运、安全生产等七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第三十七条检查考核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法进行。
通过明察暗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方式,对考核对象实行量化打分,并将每次的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的考核评比。
第三十八条检查考核实行100分量化评分制。
年终考评分值达到70分为达标;达到80分为良好,达到90分为优秀。
年终考评分值达不到70分的为不达标。
第三十九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区人民政府每月对全市所有镇、行政村、自然村进行一次抽查考核,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要随时检查。
镇人民政府每半个月要对辖区行政村、自然村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第四十条市政府每年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年终总结评比。
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镇、村,先进个人采取通报、资金奖励等方式予以表彰。
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第四十一条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及时,致使村容镇貌、环境卫生长期9
得不到明显改善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予以追究。
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按照《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计划
【篇一】
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以下是2021年要执行的社区卫生工作计划。
讲卫生、讲文明、爱护自己的家园一直称作为一种传统美德。
一点也没有错,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卫生做好了,就禁止了“病从口入”。
然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的时候,就解决了“看病难,吃药贵”这一难题。
所以作为社区的管理人员,做好居民的卫生工作重在必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为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目标
进一步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观念转变到位,充分发挥好“六位一体”的功能,强化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服务覆盖面,本年度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力争新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本年度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85%、75%的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完成09年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社区适宜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等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享受服务在75%以上,逐步完善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新建健康档案达到10%以上。
3.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的宣传力度和与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门间的联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信息共享的良好网络化,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20××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亮点,突出各中心的特点,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观念上更新方式、方法,让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社区卫生的服务。
二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势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推广应用卫生部制定的"17项适宜技术"规范;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平台、交流咨询平台和健康教育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区卫生局成立建专家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
2.严格机制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机构,定期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区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随时督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3.促进政策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完善相应政策和省、市、区配套资金,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制定可行性操作方案,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全部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