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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大教育管理本科专业
甘肃电大教育管理(本科)专业
毕业论文
论文标题:
浅谈平凉市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挽救策略
分校(工作站)平凉分校灵台工作站
届别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是否申请学位否
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开题报告…………………………………………………………………………………………8
内容摘要…………………………………………………………………………………………9
关键词…………………………………………………………………………………………9
正文…………………………………………………………………………………………9
一、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调查分析……………………………………………………9
二、在校青少年犯罪心理与调适方法………………………………………………………15
三、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挽救策略…………………………………………………18
参考文献…………………………………………………………………………………………26
开题报告
一、选题意义和目的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世界的第三大公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之一。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尤其是近年来在校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使校园这片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圣地与净土被污染,使青少年原本美好的年华变成了灰色的记忆。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20个部委共同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主要围绕加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确定了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实施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组织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巩固和发展家长学校、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甘肃省也在扎实推进“为了明天工程”,加强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诸方面的研究,为我进行“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及预防挽救策略研究”提供了前提条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生力军与接班人。
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关系到国家民主与法制的推进。
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涉及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的有二十四条之多。
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以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学生的公民道德、价值观念意识,探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目的,旨在调研分析市内外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研究总结预防、挽救、遏制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策略,为制定和实施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的具体政策及预防对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从根本上促进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并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我校是一所庆城县北部开发区的新建小学。
由于学校处于城乡交界处,加之周边环境的混杂与学生家长文化素质的普遍偏低,在2005年9月,也就是刚刚建校一月内,就发生了2期9人学生团伙偷盗案件,为学校的治校重锤一击。
本着构建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目的,我进行了此项研究。
参加本研究和实验的年级主要以庆华小学、逸夫小学、团结小学的五、六年级学生与庆城中学、陇东中学、西川中学等校的初一至高三学生,共有实验班32个,实验学生2100名。
本项研究目的为:
1.总体目的
本研究以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本,以培养健全的人格为目的,通过探寻在校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总结预防、挽救对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网络,初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促进受教育者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使犯罪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让其他学生引以为戒。
进而基本解决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教学生做人的问题,为创建文明、卫生、安全、和谐的平凉做出贡献。
2.具体目的
一是使庆华小学、逸夫小学、团结小学、庆城中学98%以上的学生明辨是非,抵御邪恶,沿着健康的轨道成长;二是使平凉市90%以上的青少年进一步自觉抵御违法犯罪行为,使甘肃省乃至更大范围的失足青少年能改邪归正。
二、研究方法
我主要运用调查研究法、观察实验法、案例分析法、活动教育法,采用了“五步”、“六式”、“七学会”的操作板式。
“五步”即在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价值观念、法制观念教育具体实践时采用的五个步骤:
环境熏陶—正面引导—警示教育—综合实践—自我提高;“六式”即在进行实践与研究时采用榜样示范、说服教育、情境感染、意志磨励、社会实践、齐抓共管等六种操作方式;“七学会”即学会“忠孝”、学会诚信、学会尊重、学会负责、学会关爱、学会公平、学会守法。
三、研究进度计划
计划用九周完成毕业论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周,查找资料,初步确定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讨论文题目。
2、第二周,根据论文题目进一步查找资料,完成开题报告及论文提纲,交指导老师批阅。
3、第三周继续查阅资料,完善论文提纲。
4、第四周,依据论文提纲完成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阅。
5、第五周,完成论文修改稿,交指导老师批阅。
6、第六至八周,完成论文三稿。
7、第九周,定稿打印,准备答辩。
四、论文提纲
一、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调查比较
(二)调查发现的学生新特点
(三)犯罪缘由分析思考
二、在校青少年犯罪心理与调适方法
(一)逆反心理的影响
(二)性心理的影响
(三)闭锁心理的影响
(四)归属需求的影响
三、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挽救策略
(一)筑实家庭防线,让家庭为“花季”营造温馨的港湾
1.取消孩子在家中“特殊”地位。
2.科学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与管理
3.营造温馨、友爱的家庭氛围。
4.实施家庭安全承包制。
(二)巩固学校防线,让学校为“花季”撑起保护的大伞。
1.更新教育观念。
2.提高教师素质。
3.转变教育行为。
(三)加强社会防线,让社会为“花季”保驾护航。
1.强化教育、净化环境,从源头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2.完善立法,健全机制,为青少年的成长做好法制保障。
3.开辟新领域,构建防治体系,严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4.加强研究,侯建策略,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四)筑牢自我防线,让花季少年成就自我。
1.力行“十诫”,用自律筑牢自我防线。
2.掌握应对技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
五、参考文献
1.《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其对策》
作者:
邹光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陇东报》第20卷第3期。
2.《构建和谐社会与青少年犯罪预防》
作者:
曹文慧《武警学院陇东报》第21期第4期,出版时间:
2005年8月。
3.《略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及司法对策》
作者:
邵磊《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报》第1期,出版时间:
2005年3月。
4.对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
作者:
梁志强《贵州教育》出版时间:
2005年17期。
5.《司法与犯罪心理学》
作者:
邱国梁出版社:
中国检查出版社出版时间:
1998年
平凉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挽救策略
08春教管本科20081620060126刘文婷
内容摘要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涉及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的有二十四条之多。
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我们进行《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及预防挽救策略实验研究》以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学生的公民道德、价值观念意识,探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目的,旨在调研分析市内外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研究总结预防、挽救、遏制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策略,为制定和实施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的具体政策及预防对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从根本上促进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并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相应对策
一、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调查分析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世界的第三大公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之一。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我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2005年以来某市法院办理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案件情况向该区十所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学校发放了3000份调查问卷,认真剖析在校学生犯罪的原因,提出了建立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机制的对策。
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调查比较
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年,某市法院受理起诉涉嫌犯罪的在校学生共43人,
其中,抢劫32人、故意伤害6人、盗窃4人、强奸1人。
如下表:
2005下半年—2006年受理起诉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情况表(单位:
人)
年份
犯罪性质
年龄
户籍
合计
抢劫
故意伤害
盗窃
强奸
未成年
成年
本市
外来
2005年下半年
8
8
6
2
7
1
2006年上半年
22
15
5
2
19
3
20
2
2006年下半年
13
9
1
2
1
8
5
13
合计
43
32
6
4
1
33
10
40
3
从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在校学生犯罪特点表现为:
一是犯罪呈上升趋势。
2005年下半年受理起诉的在校学生只有8人,2006年上半年急升到22人,2006年下半年也多达13人。
二是恶性暴力犯罪增多。
以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为主,其中,抢劫占总数的74.4%,故意伤害占总数的14%。
三是犯罪趋于低龄化。
在43名犯罪的在校学生中,未成年人有33人,占总数的76.7%。
2005年下半年在校学生犯罪的最小年龄为16岁,人数为2人,占该年在校学生犯罪总数的25%;2006年上半年最低年龄为15岁,人数为9人,占该年总数的40.9%;2006年上半年最小年龄再降为14岁,人数为5人,占同期在校学生犯罪总数比例高达50%。
四是犯罪方式多以结伙作案为主。
这些人员有的跨年级、班级,有的来自同一地区、同一学校,有的出自同一个宿舍,有的校内外勾结,时分时合。
五是作案次数多,手段趋于成人化。
一些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时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多是“屡抓屡放”。
有些在校学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策划和犯罪过程中组织实施显得成熟老练,犯罪手段不亚于成年人犯罪。
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李因其女朋友杨某与被害人刘某性问题发生纠纷,遂纠合其他三人到出租屋对被害者进行殴打,致被其死亡,并将尸体抛于附近小巷,手段相当残忍。
六是犯罪目的不稳定。
在校学生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殊性,使他们违法犯罪的目的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
(二)调查发现的学生新特点
1.独生子女越来越多
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独生子女逐年增多,他们被两代家长视为“掌上明珠”,把对他们的痛爱变成“溺爱”,把对他们的关心变成“包办”,导致他们性格逐渐变得十分刚愎。
2.单亲家庭子女越来越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维发生变化,离婚率不断上升,单亲家庭子女越来越多,他们得不到父母的亲情,甚至不少孩子失去了父爱和母爱。
干脆把教育子女的义务甩给了学校,他们缺乏自律力,多数孩子性情变得孤辟。
3.“以我为中心”者越来越多
独生子女“小皇帝”的地位居高临下,单亲家庭子女“天马行空,独来独往”。
“以我为中心”的劣根性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发展与健康成长。
4.抗挫折能力差者越来越多
由于溺爱,多数学生动手能力差,抗挫折能力更差。
他们受不起丁点儿苦,经不起打击,心理十分脆弱。
对别人有反感,一次考试失利,就会消极不堪。
他们只适应于一帆风顺,在逆境中就无所适从。
5.“价值观发生变化大”者越来越多
其特点主要表现是在价值上追明星,在消费上讲品牌,在接受新观念上喜欢新潮前沿,在了解知识上广泛猎奇。
6.逆反心理越来越严重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的不断加强,对他们的行为的约束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逆反心理。
随着以上六种类型学生的逐年增多,广大教育工作者无疑面临一种新的挑战。
(三)犯罪缘由分析思考
1.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误入歧途。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52.8%的学生认为:
吸烟、早恋、奇装异服、沉迷网络游戏等是当前在校学生比较突出的不良行为;64.7%的学生认为沉迷网络游戏是其中最突出的不良行为。
调查中也发现,维系不良行为需要超出日常的费用,在家里不能满足其需求的情况下,这些人只好四处想办法弄钱。
。
调查中得知,89.2%的学生表示自己没有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导致不懂法、不知法,是非界限不明,罪与非罪认识不清,法制意识淡薄。
所以,我们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主要是:
①道德意志薄弱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
这一时期,青少年正处在高度的社会化进程中,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注一掷”、“偏激浮躁”、“报复仇视”等心理,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②是非、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青少年的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和法制意识,在他们心理上最容易表现出:
一是重感情。
往往以哥们义气代替健康的友谊,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见,“从众同流”心理严重,不知不觉就造成了违法犯罪;二是易冲动。
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感情用事,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③价值观念扭曲
由于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一部分青少年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
“浓缩人生”、“老实吃亏”、“法不责众”等错误的价值观,而互助友爱、无私奉献却被他们视为傻瓜,自私自利、唯权唯钱成为了他们的价值取向。
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必然导致不良的行为,成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2.客观原因
①.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在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以这么说,家庭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真可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现代社会,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更为丰富。
现代家庭在经受各种诱惑的同时,也逐渐在发生变异。
这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了重大冲击,各种心理“畸形”的孩子应运而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压力。
这主要表现在:
家长的生活方式不当或行为不端。
如家长挥霍浪费、无限制地给予孩子零花钱、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对孩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给其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思想基础。
家长监护不力,寄存、留守孩子较多。
这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现象,父母打工在外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就将孩子寄存在别处——外婆家、奶奶家、亲戚处,让孩子从小就感受不到他们的爱,给孩子心灵造成了阴影。
形成“妒忌心理、孤僻性格”,使外界的不良诱因有了可乘之机。
据资料记载,近几年的各类青少年犯罪中,寄存、留守孩子犯罪数占到了20—30%的比例,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家庭环境恶劣。
父母离异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中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
据统计,近年我国离婚率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
父母离异后,许多孩子无人照管,即使有人照看,也是要遭受到“后妈”、“后爸”的冷眼和排斥,给孩子心理留下痛苦的创伤,形成孩子“仇恨心理”“报复心理”。
家长教育方法不当。
家长无原则的溺爱、袒护,使孩子对自己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让孩子形成“以为恶小而为之”的心态,等孩子问题成堆后则采用极端粗暴的压制,甚至是棍棒交加,赶出家门。
许多青少年的失足与此有关,最初是长辈的喜爱、夸奖,周围人们的称赞,使孩子产生了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态度。
等到罪错成堆,家长感到没面子,就采取无情地谩骂毒打。
这样孩子就从对不良行为的“合理感”未经任何思想转化突然变成“犯罪”,成为大众指责的对象,引起了孩子剧烈的心理矛盾,随即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将孩子“推”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可以说是现代父母教育孩子的一个怪圈。
②学校教育的缺陷
一是学校教育。
二是学校管理机制不完善。
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学习、食宿等环节管理松懈;对学生喝酒、抽烟、赌博等不良习惯制止教育不力。
三是校园文化建设薄弱。
一些学生在学习压力猛增的同时,厌学情绪骤增,思想上的“盲点”得不到开导,充沛的精力得不到合理的宣泄,社会上的“黄、赌、毒”就乘虚而入,侵蚀他们的心灵。
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如果说家庭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土壤,那么,学校就是孩子心灵成长所需的营养,是塑造孩子美好心灵的生态场。
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生态,必将对孩子心灵后天的成长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
我们通过调查分析得出学校教育的缺陷主要表现为:
教育思想不端正。
调研得出,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重知识灌输,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
有些学校变相地分快、慢班,不当分配教育资源。
由于升学的压力,倡导了好多年的素质教育改革又成了完全的形式主义,依然被应试教育的反弹所占据,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学习压力重,厌学情绪严重,甚至为保少数“尖子生”而将后进生拒之门外,遭受歧视,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低龄化”,其重要原因就是大部分青少年中学毕业后,升学不能,又不愿进入职业技术教育,只好走向社会不分是非“随波而混”。
学校监管不力。
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对后进、顽皮学生缺乏爱心、耐心,鼓励表扬的少,批评指责排斥的多;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处置不当,放任不管,或以劝退、勒令退学等方式,将其推向社会。
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
教育方式不当。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性知识教育及法制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然而,从现实来看却不容乐观,95%以上的基础教育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即使少数学校有,也只是做个样子,完全放在“副科边缘”的位置。
另外,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不动就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轻则讽刺挖苦、罚做作业、状告家长,重则谩骂殴打、处予罚款、赶出学校,致使学生畏惧,最后干脆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或者违法犯罪。
③社会诱因的侵蚀
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在一定层面上也诱导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腐化的“泊来品”蜂涌而入,加上我国体制转型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恶化,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混乱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一方面,社会不良环境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抵毁作用。
如校园周边开设电子游戏室、网吧、卡拉OK厅等,部分业主唯利是图,播放各种恐怖、枪杀、抢劫、强奸、绑架、色情等影片,吸引青少年出入其中,以致染上不良习气。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小群体的吸引和束缚,使部分青少年不能自拔。
这些小群体的青少年游离于犯罪边缘、行为异常,对一些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具有影响驱动作用。
这种小群体通常由社会闲杂青年和流失生组成,经常三五成群地在学校周围活动,吸引和拉拢学生加盟。
小群体中,参与结伙打架,偷盗勒索、赌博淫乱等违法犯罪的情况不胜枚举。
他们往往重哥们义气,经常一起吃喝玩乐,青少年一旦入伙,难以自拔。
调查中,87%的受访学生认为导致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包括“拜金主义”的毒害,一些色情、暴力录像制品和书刊、网吧等严重毒害学生的心灵。
另外,社会帮教体系不健全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之一。
越来越多辍学者加入了待业青年、无业人员的行列。
当前,融帮教、复学、就业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必要的预防和减少学生犯罪尤其是防止其重新犯罪的措施。
综上所述,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症。
除其自身因素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力的监护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诱因;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混乱的人文环境和错位的学校教育,是造成在校青少年犯罪的间接原因。
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棍棒教子”逼出了儿童犯;是“应试教育”压出了青少年犯;是“环境浸染”诱出了未成年犯……
二、在校青少年犯罪心理与调适方法
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
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逆反等心理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通过调查得出在校青少年主要是受以下几种心理的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一)逆反心理的影响
随着自我意识、独立性的增强和尊重需要的发展,青少年强烈希望有自己的人格地位,因而对别人的评价十分敏感,对年长者的教育影响易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常以批评、审视的眼光看待家长和老师的教育,显得任性而不耐烦,表现出抵触倾向、对立情绪和较明显的叛逆性特征。
这种心理特征和心理倾向给实施道德教化造成困难,使其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比较薄弱,从而影响其品德社会化的正常发展。
同时,青少年自身又具有易兴奋冲动、任性固执、争强好胜、喜欢刺激、分辨能力和自制能力较差等心理特征,外显表现为对社会道德标准认识不高,缺乏对社会或学校行为规范和文明习惯的正确理解,在学习目标、模仿偶像、做人标准等方面认识朦胧模糊,甚至有的良莠不分,美丑不辨,意志、性格缺乏理性的控制,极易受坏人教唆和不良文化环境的影响而走入歧途。
(二)性心理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第二性征和性意识的发展,提高了他们的性意识和对性的关心。
对异性的关注具有明显的好奇性、实验性、模仿性和盲目性。
同时,由于缺乏正确渠道的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对性意识认识欠缺,极易受不良文化环境的影响。
如黄色书刊、色情录像、不良分子引诱等,很可能使他们对性由神秘、好奇、期望了解到由不良的性爱心理引起内心冲突,而去冒险、尝试,以致出现反常行动,违背社会规范。
有的甚至走入歧途,违法犯罪。
(三)闭锁心理的影响
据调查,90%以上的青少年有心里话要说时,排在第一位的交流对象是同学,然后才是家长和教师。
青少年时期特有的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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