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站新闻管理办法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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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新闻管理办法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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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新闻管理办法三篇
企业网站新闻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
企业网站新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企业网站改版升级,加强网站新闻管理,提高网站新闻质量,规范网站新闻的审核及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公司企业网站上进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第二章新闻分类及定义
第三条为规范网站新闻发布,便于新闻归类整理,各类新闻将分别集中发布于企业网站“新闻中心”栏目下的“企业新闻”、“行业资讯”和“政策聚焦”板块。
第四条企业新闻是指有关企业内部新近发生的事件的新闻报道。
包括对企业内部最新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最新重要成果及业务进展、企业优秀人物等所有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的相关新闻事件报道。
此类新闻发布于企业网站“新闻中心”栏目下的“企业新闻”版块。
第五条行业新闻是指有关行业内部新近发生的事件、最新研究发现、行业评论及行业相关知识的新闻报道。
此类新闻发布于企业网站“新闻中心”栏目下的“行业资讯”版块。
第六条政策新闻是指国际及国内各级政府和行业组织最新发布的有关行业的相关政策的新闻报道。
此类新闻发布于企业网站“新闻中心”栏目下的“政策聚焦”板块。
第三章新闻编写原则
第七条所有于企业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在编写过程中要求需遵守真实原则、及时原则和简明原则。
第八条真实原则,即新闻内容确切反映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无任何与事实不符之处。
在企业新闻中要求:
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新闻元素;新闻语言客观、准确、简练易懂,无歧义;引用相关资料出处及文本内容真实、完整,无删改。
在行业新闻及政策新闻中要求:
转载或引用相关资料出处及文本内容真实、完整,无删改;相应添加的自撰评论应真实、客观,不可歪曲引用文献的原意以致误导读者。
第九条及时原则,即新闻发布要迅速及时,具有时效性,且内容新鲜,有价值。
在企业新闻中要求:
自新闻事件发生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件撰写经过内部初审并上报,如遇特殊情况可最多延至第2个工作日结束前,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原则上将不再接受稿件上报;自新闻稿件上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新闻稿件的终审并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可最多延至第3个工作日结束前,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布。
在行业新闻及政策新闻中要求:
遵循“即有即拟即报”原则——相关(石油)行业及政策新闻、评论一经正式发表,通讯员应即时采集转载或加以自撰评论并及时审核并上报。
对最新相关(石油)行业及政策新闻、评论的上报工作应于自原著正式发表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石油)行业科普知识类文献的采集和上报时限不予限定,但其内容应具备科学性、权威性和先进性。
第十条简明原则,即新闻文本内容简明扼要,一事一报,篇幅不宜过短或过长。
在企业新闻中要求:
新闻文本应包括标题、导语、主体、背景(事件发生的条件、性质和意义)等基本内容;新闻文本总字数应控制在300~600字为宜。
在行业新闻及政策新闻中要求:
新闻文本总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为宜。
第四章新闻上报规格要求
第十一条新闻稿件采用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称为该新闻的完整标题。
第十二条新闻内容包括标题、正文、撰稿人署名三个基本部分(撰稿人署名应包括单位名称及撰稿人姓名);引用或转载文章的应在正文后注明所引资料出处及作者。
第十三条新闻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三号字、居中;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各段首行空两格,行间距1.5倍;注解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详见新闻模板)
第十四条每份新闻稿件应配以相应新闻图片1~4张为宜,要求为JPG或GIF格式、画面清晰、构图合理,文件名称应为“新闻完整标题+照片序号”。
第五章相关人员职能设置
第一十五条建立编辑团和新闻团。
公司总部以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分别设立新闻团,主要负责新闻的采集、编写和内容审核(总部新闻团负责企业新闻,下属各分、子公司新闻团负责各自公司新闻);编辑团由公司总裁办公室相关人员及总裁组成,主要负责新闻的审核以及发布工作。
第一十六条各新闻团设通讯员2~3名、摄影师1~2名、责任编辑1名。
通讯员负责对新闻事件的采访,新闻线索的采集、新闻稿件的撰写,对责任编辑负责;摄影师负责为新闻事件采集现场图片,可由通讯员兼任,对责任编辑负责;责任编辑负责全面审核新闻稿件和图片的内容与质量,保证上报稿件符合发文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行政经理担任,对编辑团审核小组负责。
第一十七条编辑团设审核员3名、总编1名、发文员1名。
审核员负责审核上报新闻稿件是否符合发文标准。
由企业宣传专员、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担任,对总编负责;总编决定是否发布该上报新闻稿件,由公司总裁担任,对发文员负责。
发文员根据总编决定执行发文操作,及时将新闻稿件发布于企业网站并做好新闻归档整理工作,对所发稿件负责。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及业务新闻由各职能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具体设定参照《网站管理办法》。
第六章新闻审批流程
第十九条网站新闻的发布、变更、删除等事项的提交、审批程序全部通过企业内部OA系统完成。
第二十条网站新闻审批流程:
第一步:
各新闻团责任编辑将预审通过稿件经OA系统提交至编辑团审核员小组,由审核员小组进行核实是否符合发文标准;
第二步:
审核员小组初审合格后,提交总编终审;
第三步:
总编进行最终发布审批;
第四步:
通过终审的新闻由发文员及时发布,并归档整理。
否
是
否
是
第七章评估及奖励
第二十一条公司新闻编辑团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新闻稿件的质量和数量情况,于每年定期总结评选出企业优秀新闻通讯员、优秀摄影师和优秀新闻团体等,并给予表彰和相应物质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公司新闻模板》
***************公司
20**年**月**日
篇二:
某公司网络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新闻网页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页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网页新闻类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结合省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网页新闻类信息的维护管理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公司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新闻网页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网站内容更新等方面工作。
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配合进行页面、专栏方面的制作和更新。
第五条新闻网页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及信息的审定由新闻中心负责,主网页链接的各单位和各部室的主页由相应部门负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六条新闻中心负责公司网站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七条各单位须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担任新闻采集和报送工作。
新闻采集和报送人员应熟悉新闻业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报送稿件应当遵循“以新闻类信息为主”的原则,做到信息及时,内容准确,数据真实,能反映省公司发生的重要事件,体现省公司的文化和形象。
第九条新闻网页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运行:
(一)各单位可通过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交重要事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新闻宣传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等形式。
(二)网络新闻编辑负责将提交到OA的信息进行审核、校定、编辑或删除,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三)新闻类内容更新原则一般为一天一至二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新,其它栏目可根据其性质在适当的时间内更新。
第十条对网页上显示的新闻信息和链接,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其是否在网页上显示或者控制其在网页上显示的位置和栏目归属。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关系重大以及职工关心的新闻类信息,提交信息的部门应严格把关,并及时报新闻中心。
第十二条为扩大新闻信息源,增加信息量,除自编信息外,还可通过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转载信息。
转载信息内容必须注明出处或同时做好链接。
不允许转载涉密信息和受版权、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保护而禁止转
载的信息。
第十三条提交到网站的新闻图片为jpg格式,宽高比为4:
3,大小不超过800×600点阵,并按要求附文字说明;不得提交只有图片没有文字说明的信息。
所有以附件形式提交到网站的信息确保无病毒,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所有报送的新闻类稿件,应经本单位主管新闻宣传的部门负责人或领导审批,按照“谁报送,谁负责”和“实名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新闻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应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好上网新闻类信息的政治安全关。
第十五条新闻网页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交到网站的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损害公司系统企业形象的。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凡涉及到省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上网。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为促进省公司新闻网页的建设工作,经新闻中心考核,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省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一)新闻采集、报送、管理成绩突出的;
(二)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质量优良,抓住省公司系统热点问题,能够引起上级领导关注的;
(三)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产生显著的宣传效果,获得评价较好的;
(四)对公司新闻网页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1)新闻内容虚某公司网络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第2页
假或有较多错误,新闻报送不及时或很少报送,经多次提醒仍无改进的;
(2)不按要求报送新闻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产生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对违反信息安全要求并造成后果的,将视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公司新闻中心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
公司网站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公司门户网站功能,弘扬企业文化,展示企业风采,提高企业知名度。
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性。
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息发布内容
网站信息发布包括新闻中心、媒体报道、人才招聘三大版块。
以新闻中心为主,包括企业内部组织活动、领导视察、喜获殊荣等,也可转载其它网站报道企业的内容。
二、信息发布原则
信息发布应坚持准确、安全、及时的原则。
三、信息发布流程
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科室对相关信息的采集发布严格按照公司报批程序执行。
四、信息发布要求
各部门要保持信息发布的清晰完整,并将已上网发布的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同时备存;要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将不合时宜的信息通知信息科删除。
信息科负责对网上信息进行不定期监控和检测,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全面性提出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奖励办法
为激励大家积极参与公司的宣传工作,凡在公司网站上每成功发表一篇新闻稿件,字数在1000字以内奖励30元,1000-5000字奖励50元,5000字以上奖励100元,推荐、转载一篇奖励10元。
信息科每季度汇总、上报,和工资一同发放。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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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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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企业 网站 新闻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