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制发规范.docx
- 文档编号:14177112
- 上传时间:2023-06-21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1.47KB
公文制发规范.docx
《公文制发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文制发规范.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文制发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公文制发规范
篇一:
政府公文字体要求及格式
公文排版字体要求以及印制要求
标题:
小标宋体,二号字
正文:
仿宋,三号字
行间距:
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字间距:
一般不作要求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一般惯例,政府文件用a4纸,党委文件用16k。
保密等级字体:
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
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
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
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
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
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
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
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
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
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
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
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
常用3号或4号黑体[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
抄送机关的字体:
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
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
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
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
(一)
(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1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11、“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1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1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
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指涉密公文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
新《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公文均应标注保密期限。
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
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公文制发规范)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
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
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等。
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函件)。
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标识位置是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25mm处,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在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80mm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还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15mm。
。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政发199982号”,“×政发”指发文机关代字,“1999”指年份,“82号”指发文序号。
整个意思就是××省人民政府
在1999年所发的第82号文件。
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为4mm。
二、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等。
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体字。
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
篇二:
国家公文写作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xx14号,20xx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
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
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
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
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
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
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
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
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
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
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
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
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
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
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
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__________或者规范化
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
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
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
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
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
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
特殊形式的公文用
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
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
的机关。
第十五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
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
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
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
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
篇三:
公文制发管理制度
公文制发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文工作质量,强化公文收发的程序化管理,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文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分为收文管理和发文管理两部分:
一、收文管理
(一)处理各类来文,严格按程序办理,随到随办,急件急办,防止文件积压和逾期不办。
(二)发送来本中心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和保管。
(三)文件到办公室后先进行收文登记,再由办公室主任甄别是否必要进行传阅。
凡与本中心无关的文件、信息由办公室统一留存备查,与本中心有关的文件必须传阅,发送领导个人的文件、资料、信函,由办公室及时送达。
(四)进行传阅的每份文件,都必须附收文处理纸,确保收文传阅到位。
收文处理纸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的人员填写。
(五)阅文阅件后,阅文人要及时将阅件送回办公室做工作件留存,各阅文人或科室不得扣存阅件(领导有特别批示的除外)。
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归档。
(六)凡领导阅批的文件,办公室必须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予以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二、发文管理
(一)公文制发的基本要求
1.中心所有公文以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名义制发,要求严谨、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
2.发文目的要明确,依据充分,概念准确,文字简洁,与本中心的管辖范围和权限相符合,不得超越权力界限和范围行文。
3.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规范汉字和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繁体字、简体字。
撰写、修改和签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4.公文制发的具体方法、程序、行文规则及文种格式等,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公文制发程序
相关科室(拟稿)→办公室(核稿)→主管领导(会签或签发)→主任(签发)→办公室(编号等)→相关科室(打印样稿)→办公室(复核样搞)→相关科室(印制)→相关科室(发送)→办公室(存档)
(三)公文的草拟和审核
1.草拟公文。
科室业务性公文由有关业务科室拟稿,并按照程序将草拟稿送办公室核稿,草拟文稿,要求字迹端整、清晰。
2.办公室核稿时,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行文,文稿的内容是否正确,公文文种及发文级别是否适当,文件格式及语句是否准确,发送范围和机密等级,紧急程序是否适当,做好发文的基础工作。
未经办公室核稿的文稿,原则上领导不予签批。
(四)公文的送审和签发
1.办公室核稿由办公室负责文字工作的同志或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审签。
2.发文文稿按以下办法送领导审签:
①文件内容属于方针、政策、原则范围内的或其他事关全局的,送主任签发;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或重大问题的,由分管副主任会签后再报主任签发;内容在副主任分管权限内的,由分管副主任签发。
②领导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具体时间。
③公文要按规定时间审签、传递,一般文件在一位领导手中不超过2天,紧急公文不在领导手中过夜,特急公文、秘密公文由办公室派出专人传递送签。
(五)公文的印制与发送
1.经领导签批同意发文的公文稿,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复核,在复核中发现不妥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报告签发文件的领导,建议更改,但核稿人不能擅自作主修改。
2.文件复核定稿后,由办公室按程序进行登记编号,确定印刷份数,安排打字、校对、印刷、盖章和分发。
在校对中如发现原稿在内容、格式、文字、发送范围等方面有疑问或错误,应及时通知核稿者,建议其纠正,并按程序批准。
3.单个科室的业务性公文由业务科室分发,事关全局或涉及多个科室的公文由办公室分发。
文件分发要及时、准确、安全;分发密级文件时,要按机关保密工作规定,将分发对象、份数登记清楚,防止失密泄密。
十二、公文制发程序规定
一、公文制发程序包括撰稿、核稿、审核、签发、打字、校对、付印、盖章、装订、分发、归档等十一个环节。
二、各部门凡需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后交办公室核稿,并由办公室送局长或由局长委托的分管领导签发。
《普陀物价》由办公室负责编写,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局长签发。
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更改的,应征领导同意。
《普陀价格监督检查》由检查分局负责编写,由分局长审核后送分管副局长签发。
三、各部门拟写的公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领导意图,文风朴实、主题明确、内容完整、观点鲜明、书写规范、字迹清楚,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并注明发文范围和打印份数。
撰稿、核稿、签发文件一律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和统一的拟文稿纸。
四、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文书编号,并按要求时限打印、分发。
制发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文书盖印后分发,以利于公文的严肃性。
五、本局与外单位联合行文的公文,由拟文部门交办公室核稿后,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由拟文部门送至联合行文单位进行会签。
六、各部门转发上级业务部门的公文,应将上级业务部门公文作为正文附件,便于文书归档。
七、办公室要严把公文核稿关,确保公文的行文、公文格式符合机关公文写作要求,防止公文用语上出现原则性错误。
八、认真做好公文校对工作。
各部门必须对公文进行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校对人在拟稿上签署姓名、日期,打字员方可付印。
九、装订公文由办公室文书负责。
在装订时做到整洁,防止漏页、重页、倒页现象发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文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