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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检测标准模板
环保检测标准
1.概述
本规范详述所有公司的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与产品有关的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中环境物质的控制标准,相关供应商提供给公司的原材料、辅料、包材及生产的制程品必须符合环境物质含量限定标准的分类管理。
2.目的
明确公司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中环境物质(RoHS2.0、PAHs、PFOS、囟素等)的控制标准,以遵守和满足相关环境物质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3.术语
名称
定义
环境物质
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著不良影响(含间影响)的物质。
豁免项目
ROHS指令和其他环境物质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含有
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的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均质物质
不能用机械方法拆分的组成成分均匀且一致的物质(机械方法如:
旋开、切断、
压碎、研磨、磨碎等)。
ND(NoDetect)
用指定的测试方法、以现有的检测设备不能检测到。
N/A(NotApplicable)
指不适用,或无法获得。
有意添加
材料中不应该含有,为了某种目的而有意的加入。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浓度
分析限制物质时,考虑到禁止使用与限制使用的物质进行分析会有误差和含有不纯物质而允许的最大浓度,用百万分之一(ppm)来表示物质的浓度。
4.内容
4.1.环境物质含量限定标准的分类管理:
分类
管理标准
一类管理
符合“表4.5”中所有环境物质含量限定标准并有检测报告。
二类管理
符合“表4.5”中前六项(镉(Ca)及镉化合物、铅(Pb)及铅化合物、汞(Hg)及汞化合物、六价铬(Cr+6)及其化合、聚溴联苯(PBBg)、聚溴二苯醚(PbDEs)、第23项(卤素)环境物质含量并有检测报告。
三类管理
根据材料的物质含量符合“表4.5”中前1至6项(镉(Ca)及镉化合物、铅(Pb)及铅化合物、汞(Hg)及汞化合物、六价铬(Cr+6)及其化合、聚溴联苯(PBBg)、聚溴二苯醚(PBDEs))环境物质含量并有检测报告。
四类管理
无环境物质管理要求。
4.2.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级别
级别
管理级别及要求
一级管制物质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二级管制物质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在一定时期内予以禁止;超过规定的日期之后,不可使用,到达期限时上升为一级。
三级管制物质
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及削减目标,但制定计划削减在部件、材料中含量的物质及其用途。
适用对象外
法令规定对象外或现阶段技术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4.3.测试方法
4.3.1.ICP(Inductivelycoupledplasma:
诱导结合等离子体分析)
往试样中加选酸将塑料或金属成分皆融化、烧尽后,测定所剩成分(主要是重金属)的试验方法、事前处理方法(根据所使用的酸的种类)的结果可能出现误差。
4.3.2.XRF(X-rayfluorescencespectrometer:
荧光X线分析)
是一种简易的非破坏方法,给试样加高压电(50kV)或用放射线照射试样,然后用监测设备感应从试样内重金属的固有波长来测定元素的方法。
测定时间短(需要5分钟),准确度低的时候较多,因而可以用来判断合格与否,但在必需准确计算浓度时则不太适用。
4.3.3.IC(Ionchromatography:
离子谱分析)
是一种分析液态离子物质(阳离子、阴离子)的装置,其原理是可以根据分离管的分离能力来分析所要分析的物质。
4.3.4.UV/VISspectrometer(紫外线/可视光线分光光度仪)
在紫外线,可视光线的波长范围内,测定试样的电子状态变化引起的吸光度(或透光度)来得到吸光谱从而进行定性的、定量的分析。
4.4.环境物质含量检测报告的形式
1、本司自检测、委第三方检测;
2、供方自测、供方委外检测;
3、客户检测;
4、有合法公告声明的(如网络上公告符合欧盟RoHS2.0要求的)。
以上检测依据必须在有效期内;
4.5.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附表(表4.5):
NO
物质名称
物品类别
公司标准
欧盟RoHS2.0标准
1
镉(Cd)及镉化合物
所有原料、塑胶,橡胶,油漆、涂料、油墨
<5PPM
<100PPM
其他普通产品
<60PPM
2
铅(Pb)及铅化合物
所有原料、塑胶,橡胶,油漆、涂料、油墨
<70PPM
<1000PPM
金属
焊锡
<300PPM
<1000PPM
铜合金
<25000PPM
<40000PPM
铝合金
<2000PPM
<4000PM
钢合金
<3000PPM
<3500PPM
其他普通产品
<70PPM
<1000PPM
3
汞(Hg)及汞化
合行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
<100PPM
<1000PPM
4
六价铬(Cr+6)及其化合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
<100PPM
<1000PPM
5
聚溴联苯(PBBs)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
<100PPM
<1000PPM
6
聚溴二苯醚(PBDEs)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
<100PPM
<1000PPM
7
镉+铅+汞+六价铬
包装材料
合计<100PPM
合计<100PPM
以下
8
聚氯联苯(PCB)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9
聚氯化萘(PCN)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10
聚氯三联苯(PCT)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11
氯代烷烃(CP)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12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聚氯乙烯化合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13
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
14
石棉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15
氧化铍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16
特定偶氮化合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不与人体持续接触的产品或零部件(遥控、胶垫、鼠标等),暂可使用
17
甲醛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18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所有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材
禁止使用
三丁基锡化合物无条件禁止
19
氯化钴
硅胶及其它配合剂
禁止含有浓度超过0.01%
(100PPM)
——
20
氯化石蜡
原料、油漆/墨、电镀
禁止使用
——
21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PFOS)
以PFOS作为物质或调剂
浓度<50PPM
同欧盟PFOS指令
半成品、成品中,含有
PFOS结构或特殊部件局部
浓度<1000PPM
涂层(包括镀层)或纺织品
<1ug/m2
22
多环芳香烃(PAHs)
按以下要求(第1、2、3)
苯并(a)芘
PAHs16项总含
同德国PAHs指令
所提供原料或辅料(不包括五金和包材)用于第1类物品时
不得检测到
(<0.2mg/kg)
不得检测到
(<0.2mg/kg)
所提供原料或辅料(不包括五金和包材)用于第2类物品时
浓度<1mg/kg
(1PPM)
浓度<10mg/kg
(10PPM)
所提供原料或辅料(不包括五金和包材)用于第3类物品时
浓度<20mg/kg
(20PPM)
浓度<200mg/kg
(200PPM)
23
卤素
原料、油墨/漆或辅料
氯或溴<600PPM
卤素总含量<1000PPM
IEC61249-2-21
24
六溴环十二烷
PS泡沫塑料、HIPS、粘合剂、涂料、聚丙烯纤维
<1000PPM
挪威POHS指令
25
镍及其化合物
半成品、成品中,含有镍及其化合物结构或特殊部件局部
与皮肤长期重复接触的产品外部件中镍释放率<0.5ug/C㎡
26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
<1000PPM
2015-7-1禁止使用
27
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
<1000PPM
28
氯化阻燃剂(CFRs)
各式用途<1000PPM
备注:
4.5.1.聚溴二苯醚(PBDE)包括十溴联苯醚(DecaBDE)。
4.5.2.PAHs16种化合物为:
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
4.5.3.PAHs第1、2、3类物质说明如下:
1类
2类
3类
直接与食物接触的材料或与鼻口有接触的部件
估计与皮肤接触的时间超过30秒的材料(皮肤长期接触)、或除类别1中包含的其他部件
估计与皮肤接触的时间不超过30秒的材料(皮肤长期接触)、或没有皮肤接触的部件
4.5.4.若客户有更严的要求或有新的更严的环境物质法律法规要求,则以客户要求或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提供最新版本)。
例:
客户富士康有害物质管理标准要求:
4.5.5.受管制的包装材料的具体示例(但不限于):
序号
包装材料名称
序号
包装材料名称
序号
包装材料名称
1
纸箱(含粘附在纸箱上的胶水、印油等)
4
封箱胶纸、捆绑带
7
用于贴标签的胶水
2
保护材料(如气泡袋、珍珠棉等)
5
标签(粘附于标签上的油墨)
8
卡板、刀卡
3
吸塑盒、PE袋
6
防滑垫
9
溥膜
4.5.6.公司认可的环境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
SGS、ITS、CTI、UL,PONY。
4.5.7.环境物质的限用用途:
表环境物质的限用用途
NO
物质名称
用途限定
豁免项目
1
镉以及镉化合物
对豁免项目以外的所有用途为限用,如:
--包装材料及部件
--塑料(包括橡胶、薄膜)材料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涂料、油墨、油漆﹑颜料﹑印刷等
--表面处理(电镀等)、涂层
--小型日光灯、荧光显示件及电阻(玻璃料)等
--要求使用可靠性高的电接点的电镀而没有替代材料的产品
--位于音量大于或等于100分贝的大功率扩间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电气或机械焊点的镉合金
2
铅以及铅化合物
对豁免项目以外的所有用途为限用,如:
--包装材料及部件
--塑料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产品外露部位使用的涂料、颜料、油墨﹑墨水
--部件的外部电极、引线端子等焊接处理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
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5%)
--用于氩和氪激光管防护窗组合件的封玻璃料里的铅氧化物
--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
用于液晶显示
器。
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料中的铅
--电子陶瓷零件中的铅
--阴极管、电子零件、荧光管玻璃中的铅
--作为合金成分含有浓度以下的合金
合金种类
允许浓度
钢材
不超过0.35%(即3500PPM)
铝合金
不超过0.40%(即4000PPM)
铜合金
不超过4%(即40000PPM)
3
汞以及汞化合物
对豁免项目以外的所有用途为限用,如:
--塑料(包括橡胶)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包装材料及部件
--颜料、涂料、油墨﹑墨水等
--塑料中的添加剂
--用汞作为接点的继电器、开关、传感器
--小型日光灯中汞含量不超过5毫克/灯
--一般用途直管日光灯中汞含量不得超过:
盐磷酸盐10毫克
正常的三磷酸盐5毫克
长效的三磷酸盐8毫克
--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4
六价铬化合物
--包装材料及部件
--电镀防锈处理(螺丝、钢板等)等所有用途
--涂料、颜料、油墨﹑墨水等
--塑料(包括橡胶)中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
5
聚溴苯
(PBBs)
--塑料的阻燃剂
—
6
聚溴二苯醚(PBDEs)
--塑料的阻燃剂
—
7
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塑料、印刷电路板的阻燃剂
—
8
石棉
--绝缘材料、填充材料
—
9
特定偶氮化合物
--按照德国日用品规则的试验法将偶氮化合物进行分解,有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胺类化合物,适用于与人体持续接触的部位(如耳机、肩包的肩垫、皮带、绳索等)及不与人体持续接触的部位(如遥控器、胶垫、载运框、鼠标等)
—
10
甲醛
--纤维板、木屑板以及胶合板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机架等)
—
11
有机锡化合物
--涂料、油墨
--防腐剂、防锈剂
—
12
聚氯烯
(PVC)以及聚氯乙烯化合物
对豁免项目以外的所有用途为禁止,如:
--电源线、捆绑带、热收缩软管
--用于产品包装的塑料布(气泡袋、外包装盒、防护袋)
磁性涂料粘合剂
4.5.8.各国和地区环境物质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示例:
表环境物质适用的法律法规
序号
物质名称
法律法规
1
镉以及镉化合物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欧盟·欧盟隔指令(91/338/EEC)及其修订版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2
铅以及铅化合物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丹麦·指令No.1012及其修订版
阿根廷·便携式电气能源法律26,184号及决议14/2007等
3
汞以及汞化合物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中国·有关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
中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办法等
4
六价铬化合物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5
聚氯联苯(PCB)、
聚氯化萘(PCN)
聚氯三联苯(PCT)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日本·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简称化审法)第1种特定化学物质等。
6
短链型氯代烷烃(SCCP)
挪威·对特定有害化学物质使用等相关限制等。
7
聚溴联苯(PBB)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8
聚溴二苯醚(PBDE)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版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9
三丁基锡化合物(TBT)
三苯基锡化合物(TBT)
日本·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简称化审法)第1种、第2种特定化学物质等。
10
石棉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
德国·化学品禁止规则(简称ChemVerbotsV等)
11
特定偶氮化合物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12
甲醛
德国·化学品禁止规则(简称ChemVerbotsV等)
丹麦·指令No.289等
13
重金属(镉、汞、六价
铬)
欧盟·有关包装以及包装废气物指令(94/62/EC)及其修订版
美国·纽约洲等16个洲的包装材料重金属规定等
14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原料及其制品的指令(2002/72/EC)
15
氧化铍
欧盟·WEEE指令(2002/96/EC)及欧盟·欧盟指令(1999/45/EC)等
16
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
欧盟·欧盟法规(2006/842/EC)
丹麦·指令No.552
瑞士·减少化学品风险条例(简称ORRChem)等
17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PFOS)
欧盟·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
18
特定苯并三氮唑
日本·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简称化审法)第1种特定化学物质等。
19
二氯化钴
欧盟·欧盟指令(76/769/EEC)及其修订版等
20
臭氧层破坏物质(ODS)
欧盟·欧盟法规(EC)No.2037/2000及其修订版
日本·关于通过对特定物质的控制等措施保护臭氧层的法律
美国·1990年清洁空气法案修订案
印度尼西亚·RegulationoftheMinisterofIndustryoftheRepublicofIndonesiaNo.33/M/PER/4/2007datedApril17,2007等
备注:
由于法律法规的内容会有所变动,请参照各国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确认详细内容。
4.6.REACH管控标准
序号
物质名称
EC
CAS
可能用途
1
氯化钴
231-589-4
7646-79-9
干燥剂、例如硅胶
2
重铬酸钠二水合物
234-190-3
7789-12-0
金属表面精整、皮革制作、纺织品染色、木材防腐剂
3
五氧化砷
215-116-9
1303-28-2
杀菌剂、除草剂
4
三氧化二砷
215-481-4
1327-53-3
除草剂、杀虫剂
5
酸式砷酸铅
232-064-2
7784-40-9
杀虫剂
6
三乙基砷酸酯
427-700-2
15606-95-8
木材防腐剂
7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201-557-4
84-74-2
增塑剂、粘合剂和印刷油墨的添加剂
8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
204-211-0
117-81-7
PVC增塑剂、液压液体和电容器里的绝缘体
酯(DEHP)
9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201-622-7
85-68-7
乙烯基泡沫、橡胶、耐火砖和合成皮革的增塑剂
10
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染料中间体、杀虫剂、木材防腐剂。
高纯蒽用于制取单晶蒽,用在闪烁记数器上。
11
三丁基氧化锡(TBTO)
200-268-0
56-35-9
木材防腐剂
12
二甲苯麝香
201-329-4
81-15-2
香水、化妆品
13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206-33-9
294-62-2
阻燃剂
14
C10-13氯代烃(短链氯化石蜡)(SCCP)
287-476-5
85535-84-8
金属加工过程的润滑剂、橡胶和皮革衣料、胶水
15
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
202-974-4
101-77-9
偶氮染料、橡胶的环氧树脂固化剂;有机合成的中间体
16
蒽油
292-602-7
90640-80-5
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如提炼蒽、碳黑,也用于炸药的还原促进剂,以及海洋捕捞、防腐。
17
蒽油、蒽糊、轻油
295-278-5
91995-17-4
18
蒽油、蒽糊、蒽馏分
295-275-9
91995-15-2
19
蒽油、少蒽
292-604-8
90640-82-7
20
蒽油、蒽糊
292-603-2
90640-81-6
21
高温煤沥青
266-028-2
65996-93-2
主要用于制作工业电极,少量用于重度防腐、铺路、黏土制作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工业绝缘隔热材料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工业绝缘隔热材料
22
2,4-二硝基甲苯
204-450-0
121-14-2
用于制作甲苯二异氰酸盐(酯)(TDI),进而制造聚亚胺酯泡沫;也用于制造白明胶塑料。
23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201-553-2
84-69-5
增塑剂
24
铬酸铅
231-846-0
7758-97-6
色素,用于塑料、油漆着色
25
钼铬酸铅红(CI颜料红104)
235-759-9
12656-85-8
26
铬酸铅黄(CI颜料黄34)
215-693-7
1344-37-2
27
三(2-氯乙基)磷酸盐(TCEP)
204-118-5
115-96-8
阻燃剂
28
丙烯酰胺
201-173-7
1976-6-1
丙烯酰胺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应用于各个领域,尤其是在废水处理和纸张加工。
丙烯酰胺也有少部分用于包括研究目的制备聚丙烯酰胺凝胶及在土木工程中的灌浆剂。
29
三氯乙烯
201-167-4
1979-1-6
金属部件的清洗剂和去污剂;黏合剂中的溶剂;用于生产氯氟有机化合物的中间体
30
硼酸
233-139-2
10043-35-3
具有众多的用途,例如用于生物杀灭剂,防腐剂,个人护理用品,食品添加剂,玻璃,陶瓷,橡胶,化肥,阻燃剂,涂料,工业液体,刹车液,焊锡产品,胶片显影剂等。
31
四硼酸钠,无水
215-540-4
1330-43-4
具有多种用途,例如用于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洗涤剂剂及清洁剂,个人护理产品,工业液体,冶金,黏合剂,阻燃剂,生物杀灭剂,化肥等
32
四硼酸钠,水合物
235-541-3
12267-73-1
33
铬酸钠
231-889-5
7775-11-3
实验用分析试剂;生产其他含铬化合物
34
铬酸钾
232-140-5
7789-00-6
金属处理及镀层;生产化学品及试剂;生产纺织品;陶瓷着色剂;皮革鞣制剂敷料;生产颜料及油墨;实验室用试剂;烟花制造
35
重铬酸铵
232-143-1
7789-9-5
氧化剂;实验室用试剂;皮革鞣制;生产纺织品;生产感光荧屏;金属处理
36
重铬酸钾
231-906-6
7778-50-9
生产金属铬;金属处理基镀层;生产化学试剂;实验室用试剂;皮革鞣制;生产纺织品;照相平板;木材处理;制冷系统防腐剂
37
硫酸钴
233-334-2
10124-43-3
用于制陶瓷釉料、油漆催干剂和镀钴等。
也可用作饲料添加剂,碱性蓄电池添加剂等。
38
硝酸钴
233-402-1
10141-05-6
用于表面处理、电池、陶瓷颜料、催化剂。
39
碳酸钴
208-169-4
513-79-1
陶瓷、玻璃颜料,饲料微量元素添加剂,微量元素肥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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