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问答50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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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问答50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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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问答50条
财务知识问答50条
财务知识问答50条
一、财务报销方面
1.什么叫“一支笔”审批?
“一支笔”审批是指每个经费项目只能由一个财务审批人签字,它是办理各种财务报销手续必备条件之一。
如果“一支笔”审批人因特殊情况外出时,经授权可委托另一审批人暂时行使“一支笔”审批权,其授权必须在财务处办理备案手续。
2.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有哪些规定?
(1)学校及部门经费按项目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
“一支笔”审批人对经费开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按照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学院及党政部门、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实行院长、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学院院长、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学院、部门(单位)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院、部门(单位)财务工作负总责。
各经费项目审批人对所在学院院长、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对经费使用结果负直接责任
(2)所有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项目审批人签字,且经手人、证明人、项目审批人不能为同一人(财务报销单据封面的项目审批人、证明人、经手人是必须填写的,而校领导、财务负责人只是在个别情况下需特别审批而填写的);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开支,除项目负责人审批外,须按经费性质由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签;项目负责人不得审批自己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上一级领导审批。
(3)用统一领据或发放表开支的款项,项目负责人审批后,须经财务处审核同意,方可报销。
数额较大(10000元及以上)者,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凡属个人所得均要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4)从税务部门开具的劳务发票以及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要注明事由并有经领人签字,经主管校领导、项目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审核后,方可报销。
3.财务报销的票据有什么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报销单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印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包括:
客户名称(如:
南通大学)、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或费用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金额大小写须一致)。
除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外,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一次套写完成,同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仅盖有单位公章的票据无效,原则上不予报销。
(2)票据的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原则上当年的票据应在当年度报销,特殊情况最多延长至次年的3月31日之前。
过期票据原则上不再予以报销。
(3)票据的内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填开。
票据内容如为“办公用品、文具、工具、图书资料”等必须提供出票单位加盖印章的明细表或购物清单作为附件;票据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的,报销时须在票据背面注明或单独附有说明。
(4)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
票据内容如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金额记载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票据上更正。
4.各类票据不慎丢失,怎样办理报销?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不慎丢失,须取得原出票单位的发票存根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经办人写明原因,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长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凭证不慎遗失,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内容包括所乘坐的车次、轮班、航班以及票价,经同行人员签字证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和经财务处长审核
后,方可办理报销;若无同行人员,须由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批,经财务处长审核后,按相应标准报销。
乘坐飞机购买的航空保险单据丢失后不予报销。
5.经费开支内容和范围有哪些规定?
(1)学校预算经费按经费预算的内容和范围开支,原则上不得交叉使用。
部门、学院的公用经费不得列支校内人员经费和餐费等。
(2)各类专项经费必须按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内容列支,专款专用。
(3)部门及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创收分成的发展基金,可用于弥补本部门公用经费不足及改善教学、科研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出;福利基金可用于有关劳务酬金、津贴、加班补贴、福利、招待等方面的支出。
6.款项支付有哪些规定?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现金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且严格审批程序,控制额度。
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连号发票视同一张发票)以内,可持发票直接到财务处报销现金,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报财务处领导批准。
通过银行支付的款项,开票单位必须与银行收款单位一致。
大额(30000元及以上)付款需附相关证明和协议。
7.实施无现金结算后,报销人员需提供什么信息?
从2010年10月起,财务报销实施无现金结算方式
后,报销人员须提供银行卡户名或收款单位户名、开户行、账号或卡号等信息,不能有误。
所有银联卡均可用作报销结算,但最好是工商银行卡和建设银行卡,转账结算后即时到账,而其他银联卡结算需隔日到账,且学校需加付跨行转账手续费。
8.发放给个人的报酬等如何办理支出手续?
凡发放给个人的各项劳务报酬,如:
临工工资、兼课金、劳务费、评审费、考务费、加班费、研究生助研津贴、咨询费等,均需进行纳税申报(南通大学网T财务管理T劳务酬金发放系统),如未达纳税基数标准可进行零申报,凭申报后的发放表履行审批手续,经财务处长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发放给学生的各类款项有哪些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助研津贴等款项的发放及退
给学生的各类款项,均采取直接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卡办法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学生个人信用卡信息。
10.校内部门或经费项目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怎样处理?
校内部门或经费项目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一律实行内部经费转账,由付款部门填写内部指标转账单,大额
(10000元及以上)需附明细清单,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
续后,到财务处预算科办理转账手续
11.通过外币结算的业务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通过外币结算的业务,需提供经济业务发生当天的此外币与人民币换算汇率,连同外国(区)的收据或发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长审签后方可报销。
12.购买仪器设备、家俱等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使用学校各种经费购买仪器设备、家俱及其他购买性支出,均须招标采购。
购买设备、家俱等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需持正式发票到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经验收人、经办人、项目审批人签字后,凭发票及固定资产验收单(购置设备10000元以上需附合同或协议、50000元以上需审计处审签)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报销手续。
购置的设备配件一般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13.购买低耗品、试剂、材料、图书资料如何办理报销?
购买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材料、图书资料等,除须提供正式票据、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外,还须办理验收手续(用学校预算经费购买图书资料,到图书馆或学院资料室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报销。
14.零星基建、维修项目如何办理报销?
零星基建、维修项目办理报销必须附有工程结算单。
超过30000元的维修工程须附合同或协议及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后,方可至会计核算科办理报销。
15.职工因公借款和结算有什么规定?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学校在职职工因公办事原则上不予借款,采用公务卡直接支付方式。
确需借款者,应事先填写“预付款申请单”(一式三联),写清借款人、借款用途、借款方式(指现金、转账)、经费项目名称及代码、大小写金额(金额须一致)及相关领导签批。
如采用汇款方式,应填明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帐号。
借款人办理借款时,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于不合理的借款或暂付款的支取方式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借款,财务处有权拒绝借款。
借款人在办完公事后应及时办理报销与还款手续,没有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者,财务处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还。
二、差旅费报销方面
16.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包括哪些?
怎样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车票、船票或飞机票等)、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订票手续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会务费及培训资料费等。
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员按出差起讫日期顺序填写:
出差人如果是多人应填写所有出差人姓名,出差人如果是学生应填写学院及学生人数;出差人的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只包括该次出差)、住宿费、会务费等按票面金额填写,财务审核人员按规定审核;出差补助费由财务审核人员按差旅费管理规定计算填列。
17.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出差期间的住宿有什么规定?
工作人员出差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际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
住宿费如因特殊情况出现超标的,须说明理由并由主管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此专门签署同意后才能报销。
(交通工具和住宿费等级标准见通大财[2006]4号文)
18.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有哪些规定?
除校领导、正高职人员因公出差可乘坐飞机外,其
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
确因工作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者,应事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19.搭便车及私车公用出差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出差搭便车及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均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人员搭便车,须提供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出差补助;经批准的私车公用出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汽油费、路桥费等折成城际交通费报销。
20.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报销须出示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或培训资料费须凭会议主办方出具的食宿费自理和会务资料费标准证明与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可单独报支。
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等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
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说明理由并由主管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此专门签署同意后才能报销。
21.本市的住宿费和会务费如何报销?
本市的住宿费和会务费报销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等,须凭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据实报销;
二是校内部门主办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等,须由主办部门提供会议日程安排等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是来校专家接待,其住宿费、会务费等,须提供详细清单,经主管校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及财务处审核后方可报销。
22.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如何报销?
本市出租车费如何报销?
为避免重复报销,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有两种办法选其一:
一是据实报销出租车费,不再给予市内补助费;二是按出差自然天数给予公杂费补助,不再报销出差期间的出租车费。
外地出租车费一律与出差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支;本市出租车费须填写经费报销单据封面后据实报支;连号出租车费票据不得报销。
23.不发补助的出差如何报销?
离开南通市区(不含所属市、县)出差,不管是否发放出差补助,均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4.哪些人员出差不发补助?
除学校在册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发放出差补助外,其他人员出差一律不发出差补助。
25.学生实习、社会实践、课题调研等的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造册领用,是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学生实习、社会实践、课题调研等的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造册领用的,无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6.职工探亲费报销有哪些规定?
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已婚工作人员探望配偶,一年可报销一次差旅费;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四年可报销一次差旅费,报销额度为超过本人工资30%以外的部分
乘坐车、船和住宿的等级标准按照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三、科研经费管理方面
27.科研经费如何管理?
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按课题实行项目核算与管理。
其中,自然科学横向项目,学校委托“南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进行管理和服务,即自然科学横向项目经费转入科研开发中心核算与管理,同时遵守科技开发中心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8.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及项目负责人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预、
决算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财务处具体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制定和完善校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科
研管理部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审核项目决算,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预算使用经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负全责。
同时,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29.从外单位取得的科研经费怎样开票入账、建立经费项目卡?
从外单位取得的科研经费(财政拨款除外),须提供科研协议或付款单位证明,经科研管理部门确认课题经费性质后,财务处作为科研经费入账,并开具收据。
财务处根据科研管理部门的课题立项通知,按课题名称设立科研经费项目,以实际到账金额按规定拨入项目,并办理经费使用卡。
分期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到帐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确认并通知财务处拨入相应课题经费项目。
30.各类科研经费项目卡如何管理?
科研课题费原则上设A、B、C三张经费卡进行管理。
各类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校级各类课题经费等拨入A卡进行专项管理;根据学校科研政策给予市厅及其以上科研课题匹配的经费拨入B卡进行专项管理;根据学校科研管理规定从匹配经费中提取的科研立项奖和特殊支出经费拨入项目负责人特支卡C卡专项管理。
横向项目按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提取的特支费也划入项目负责人特支卡C卡专项管理。
31.科研经费使用有哪些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项目来源单位和《南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南通大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立项时的预算进行开支。
(2)科研经费必须用于课题项目研究,要符合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不得开支与科研课题无关的费用。
不得将课题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不得用课题经费经商办企业。
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套取科研资金或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谋取私利。
(3)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
(4)科研劳务支出(含研究生助研津贴)须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长审批;结题验收专
家鉴定费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2.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何管理?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科研设备购置及管理按《南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结题后如需作为科研成果移交有关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和对方单位提出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通知财务处调账予以核销。
33.科研经费转拨有哪些规定和手续?
所有转拨科研经费必须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科研项目批复、项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等复印件。
34.科研项目结题需作哪些准备?
课题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
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
对于准备结题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通过财务管理平台查询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实事求是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由财务处复核签章。
35.科研经费结题后,结余经费如何处理?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三个月后,财务处将根据科研管理部门的结题通知及相关规定,分配项目结余经费,并按项目负责人设立结余经费项目专卡(D卡),并同时取消原科研经费项目。
同一负责人所有科研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均转入D卡专项管理。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用于科研设备运转的维护、人才培养及其他课题项目的预研和启动等。
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
36.科研课题变更项目负责人怎样办手续?
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须经科研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根据科研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及时变更经费项目负责人。
37.受资助课题因故中止和撤销,怎样处理?
受资助课题因故中止和撤销,财务处按照科研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清理账目,停止项目开支,并按规定转出项目结余经费,取消课题经费项目。
四、其他服务方面
38.报销单据如何下载?
除预付款申请单外,财务处不再提供其它报销单据(经费报销单据封面、差旅费报销单、统一领据)。
报销人员可登陆财务处网站“相关下载”下载各类报销单据。
39.财务处各科室主要对外服务内容有哪些?
财务处的三个校区办主要对外办理各种报销及零星收费业务;财务管理科主要提供学生收费服务;预算科主要提供职工工资发放查询、设立经费项目卡、项目之间的结转、收入分成等业务;会计核算科主要提供收费项目的申请、修缮、固定资产购置及预开票据等服务;资金结算中心主要提供汇票申请单、现金支票的开具、来款查询等服务。
40.部门、学院及个人预借票据如何办理?
部门、学院及个人因公业务需预借票据的,可通过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预借票据申请书,按规定要求填写后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预借票据手续。
待款项到帐后凭合同或协议办理财务入帐手续。
41.经费项目负责人变更如何办理?
经费项目卡遗失怎么办?
因工作需要变更经费项目负责人,由变更学院或部门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具申请并加盖公章后,将书面申请及原经费项目卡,送财务处预算科办理变更手续并制作新卡。
因不慎遗失经费项目卡,需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
请,送财务处预算科办理新卡。
4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之和。
我校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及单位缴存额标准为分别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其中平均工资上限为上上年度南通市区平均工资三倍。
43.职工提租补贴如何计算?
为什么有些教职工有,有些教职工没有?
根据南通市文件规定:
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其购房时实行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同时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9%享受在职职工住房(租金)补贴,直接发放列当月工资“提租补贴”栏目;离退休人员,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1%享受职工住房(租金)补贴,直接发放列当月工资“提租补贴”栏目。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的14%逐月计发住房补贴,其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直接汇入个人公积金帐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再另发租金补贴。
44.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
在职教职工提取公积金,可至财务处的三个校区办公室开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辞职、调离、去世及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可至财务处预算科开具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凭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财务处对职工开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的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
00-11:
00、周四下午2:
00-4:
00。
45.财务处为什么要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在我校获取收入的所有人均是纳税义务人,按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财务处代表学校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46.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9号)要求: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本单位各部门及本单位当期直接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
收入明细表等资料
我校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三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48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7.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终后为什么还需再自行纳税申报?
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
什么责任?
根据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按税法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是税务部门监管的重点,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0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49.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
申报时要报送哪些资料?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每年度的所得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工农南路158号易初莲花超市南面)申报;纳税人可至上述地点领取,也可至地税局网站()上免费下载;纳税人申报时,须携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代扣税单位出具的扣缴税款证明并加盖公章。
50.职工如何进行个人纳税查询及打印完税证明?
职工可以通过登陆南通地税局网站
(),点击“办税服务厅——个税查询”,输入您的身份证件号码及年度完税证明一起寄送的查询密码即可查询缴税信息。
如丢失密码可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重新设定密码。
从2011年起,地税部门将不再寄送纸质完税证明,通过网上查询了解自己纳税情况。
如需正式完税证明,可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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