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水取样系统及附属设备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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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取样系统及附属设备技术规范书
汽水取样设备买卖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超超临界机组的化学汽水取样设备,本次协议范围为两台机组所配备的化学汽水取样设备。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该系统的功能设计、设备制造、性能检验、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卖方执行本技术规范书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若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规范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在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之前,卖方在设计上予以修改,但价格不作调整。
1.4卖方对汽水取样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5在合同签定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权利,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具体项目和条件双方共同商定。
1.6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KKS的编制原则由买方提出,具体标识由卖方编制。
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分包和采购件)和构筑物等,由设计院统一协调。
1.7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阀门等的接口应和买方的规格和材料一致,如有不一致,卖方提供过渡段。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阀门等最终应满足业主要求。
1.8对于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应考虑和提供与PLC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PLC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9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协议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买方确认。
1.10本技术规范书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是产品质量保证和验收的依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本市城东北约24公里的长江南岸。
本扩建工程场地在本工程厂区西南区域内。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汽水取样系统
每台机设1套水汽取样装置,包括取样架、仪表屏、控制系统。
3.2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1气象特征
气象特征
本市气象站距电厂厂址约24km,区间地势平坦,属同一气候区。
本市主要气象要素: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1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1.3(1977.01.31)
3.2.2本期工程场地所在地区地震活动强度不大,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期工程场地地震安评报告、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经验及审查意见以及本期工程可研审查意见,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9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3.3安装运行条件
3.3.1水汽取样装置高温取样架和仪表屏分室布置,均布置在主厂房0.00米层17米(长)10米(宽)4米(高)。
3.3.2设施条件
(1)冷却水水质
水源:
闭式除盐水
水质:
除盐水
水压:
~0.6MPa
最高水温:
38℃
(2)电源
买方只负责提供50Hz、380VAC,三相三线总电源,如卖方需要其他类型(如交流220V等)的电源均由卖方自行解决。
卖方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缆管或电缆槽盒均由卖方提供完整的清册并供货。
4技术条件
4.1取样点分析仪的配置及水汽分析装置的组成
4.1.1取样点分析仪的配置及功能
取样点
分析仪
功能
凝结水泵出口
氢离子电导率仪
PH表
溶解氧表
钠表
手操取样
监视凝结水的综合性能和为凝汽器渗漏提供参考指示。
监视水的酸碱度。
监视凝汽器的密封性能氧的加入量。
监视凝汽器泄漏。
除氧器入口
手操取样
精处理出口母管(加药点后)
氢离子电导率仪
比电导率表
pH表
溶解氧表
手操取样
监测凝结水质量。
凝结水加氨控制信号。
监视加氨后水的酸碱度。
监视加氧后凝给水中的溶解氧量。
除氧器出水
溶解氧表
手操取样
监视除氧器的除氧效果。
省煤器进口
氢离子电导率仪
比电导率表
pH表
溶解氧表
二氧化硅表
手操取样
钠表
监视锅炉给水纯度。
(给水加氨控制信号)
监视给水的酸碱度(给水加氨控制信号)
监视给水溶解氧量,以此调整给水加氧量(溶解氧模拟量送化学加药系统)
监视给水中二氧化硅的含量。
主蒸汽(左侧/右侧)
氢离子电导率仪
钠表
二氧化硅表
溶解氧表
手操取样
监视蒸汽纯度的重要参数。
监视过热蒸汽的钠盐携带量。
监视二氧化硅的携带量。
监视加氧后主蒸汽中的溶解氧量。
再热蒸汽(左侧/右侧)
氢离子电导率仪
二氧化硅表
手操取样
监视再热蒸汽的质量。
监视二氧化硅的携带量。
启动分离器排水
比电导率表
手操取样
监视启动排水的品质。
辅助蒸汽
手操取样
高压加热器疏水
氢离子电导率仪
手操取样
监视疏水水质。
低压加热器疏水
手操取样
监视疏水水质。
闭式冷却水
比电导率表
pH表
手操取样
监视闭式冷却水的品质。
发电机冷却水
比电导率表
pH表
手操取样
监视发电机冷却水的品质。
凝结水补水箱
比电导率表
检查补水水质
4.1.2汽水取样装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每机一套,共2套):
a、高温高压架:
为完成高压高温的水汽样品减压和初冷而设,至少应包括减压阀,冷却器,阀门等整套的设施和部件。
b、低温仪表取样装置及恒温装置:
由低温仪表盘和手工取样架两部分合二为一。
至少应由实现样品测试、取样、报警、信号传送及自动保护等功能全部部件、管路、电气、控制、阀门等组装而成。
4.2设备性能要求
4.2.1卖方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满足发电机组水汽系统的连续取样,并能进行在线仪表分析和人工取样分析。
4.2.2卖方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水汽监测,应能准确及时分析、显示水汽品质和相关参数,并对监测对象的异常工况进行报警。
4.2.3卖方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水汽质量异常诊断系统、技术档案库。
4.2.4卖方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能提供信号给精处理系统PLC,用于给水加药系统自动控制、报警和连锁,包括加氨、加氧连续控制系统。
4.2.5卖方提供的水汽取样装置应具有样水超温、超压、冷却水断流的自动隔离保护措施,并能声光报警。
4.2.6卖方提供的恒温装置应能满足全部分析仪表样水的恒温要求。
4.2.7每台机组配备1套完整的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包括高温高压架、仪表屏、恒温装置、人工取样槽以及装置范围内的取样管和取样管架、冷却水管、排水管、电缆等。
4.2.8不锈钢高温高压阀门,高、中压减压阀,超温关断阀,稳压泄压阀、样水断流保护设备、冷却器(过热蒸汽、再热蒸汽、省煤器给水)选用进口产品。
4.2.9装置设置的取样点、配置仪表及取样点的温度、压力参数见下表:
取样点名称
取样点参数
配置仪表
压力MPa
温度℃
SC/CC
pH
O2
pNa
SiO2
H2
M
凝结水泵出口
4.5
50
/Ö
精处理加药点后
4.5
50
/
除氧器入口
4.0
158
除氧器出口
1.6
186
省煤器入口
34
310
/
主蒸汽(两点)
26.25
605
/
再热蒸汽(两点)
6.0
603
/
启动分离器排水
30
375
/
高压加热器疏水(两点)
10
300
/
低压加热器疏水
0.65
161
辅助蒸汽
1.2
369
发电机定冷水
0.4
45
/
闭式循环冷却水
0.6
常温
/
凝结水补水箱
常压
常温
/
注:
表中CC带有氢离子交换柱的电导率
SC比电导率
pNapNa表
pHpH表
O2溶氧表
SiO2硅表(四通道/台机组)
两点—进入高温架为两点样水,人工切换至冷却器
4.2.10取样装置管道及阀门的最大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应满足机组相应取样点的最大压力和最高温度要求。
4.3设备制造要求
4.3.1取样调节系统(包括恒温冷却系统)、化学分析仪、指示器、信号器等应全部封闭并安排在仪表盘上。
所有分析仪表选用在国内有良好运行业绩的进口表:
导电度表使用品牌,按每台机组12台配置;PH表使用品牌,按每台机组5块配置;钠表使用美国ORION品牌,按每台机组3块配置;氧表使用品牌,按每台机组5块配置;硅表(4通道)使用品牌,按每台机组1块配置,同时硅表需配置一体化减压过滤器和不锈钢气源球阀。
4.3.2盘应是独立的,牢固的并用冷轧钢制造。
所有的盘在布置上应注意安全,以便于检查,维修和校验。
4.3.3卖方应提供所有的减压阀、取样冷却器、压力释放阀、压力表、温度计、针形阀和高压阀等,这些部件都应在工厂中装好、固定好,以防运输过程中遗漏或丢失。
4.3.4每条取样管路设置超温熔断式自动保护装置及超压释放装置,保持仪表水样稳流稳压的减压阀、背压阀。
每块仪表前设一个样水切断阀。
4.3.5卖方在每个减压装置的减压侧配上一只压力表。
在需要测量温度的位置配置温度指示器。
4.3.6高温高压样水管应设置安全阀,并应将排出口接至排水点。
4.3.7电气设备采用印刷电路或固体元件,不能用电子管或滑线电阻。
4.3.8装置应设有供电用的配电箱或配电柜,并有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应采用进口或合资产品,电气产品选型应经买方认可,每一仪表应装设分路开关并应设有自动保护装置。
4.3.9卖方应为每台机组提供一套完整的和功能齐全的取样分析装置。
盘应是一个独立的部分,应接好线、接好管道、仪表和进行校验。
仪表盘应有后门及检修通道和内部照明。
4.3.10汽水取样装置除了可输出化学加药系统所需的4~20mA分析信号以外,买方还可以从取样系统仪表板端子上接出所有汽水取样化学分析信号(4~20mA)输入到凝结水精处理控制系统,另有部分信号(设计联络会时定)还需输入到DCS系统(买方采购)。
4.3.12所有仪表盘尺寸的大小要考虑到操作者的方便和装运方便。
4.3.11卖方供应的仪表应保证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度。
有上、下限控制指标的测点应配置具有报警功能的仪表,其报警精度应为测量范围的±1%。
4.3.13卖方提供的这个系统应可以自动地完成规定位置上的取样或操作者随意的人工取样。
此外,此系统应能连续的工作,以使为保证汽水质量而进行正常的或突击的监测,这个系统在现场能容易调节,不用关掉机器而能除去或更换分析仪或部件。
4.3.14卖方应提供一张需经常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清单,这张清单要表明这些寿命短的材料和部件在正常的工作环境下的预期寿命。
4.3.15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在本规定的条件下工作,它们的质量和尺寸在整个的流程和压力范围内均能满足要求。
4.3.16卖方提供的仪表应具有仪表的自动保护装置,样品的温度、压力过高自动切断样品水,以保护仪表。
并能进行报警。
4.3.17冷却系统应保证样品出水温度小于40℃。
恒温装置应保证样品出水25±1℃。
冷却水设断流保护并报警。
4.3.18取样设备安装在一个独立的盘板上。
应设有高温样品的初冷器、阀门、减压器和排水装置,所有必须的样品分析仪、控制器、信号传输和一个报警系统。
为了安全,设备的设计应考虑避免操作者在就地取样不被样品的意外喷射所伤害。
4.3.19所有样水,冷却水通过的管道、冷却器、阀门、测量池、管接头及其它部件均应至少采用与接触介质相适应的耐腐蚀的不锈钢304SS材质,其中主蒸汽、再热蒸汽、启动分离器排水、省煤器入口取样点在进冷却器前的材质均采用ASMEA213TP316HФ16×3.2不锈钢管,冷却器后的材质采用304SSФ14×3不锈钢管。
每个取样点管路的管径选用应能满足各后续分析仪表和人工取样所必需的水样流量。
4.3.20离子交换柱和化学仪表发送器都应安装在表盘后面,保持盘面美观大方。
4.3.21高温架的排水温度要小于40℃。
4.3.22两台机取样装置的形式对称布置,整套设备采用大面板结构。
4.3.23取样装置颜色由买方提供色标。
4.3.24高温盘上主蒸汽、再热蒸汽、启分疏水、省煤器、高架疏水、辅助蒸汽一、二次门使用的高温高压阀门应选用美国swagelok公司阀门(公称压力38Mpa,温度650℃),每台机组共计不少于18只。
其阀口和阀尖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高压的合金钢。
阀门连接方式为焊接方式。
4.3.25高温盘装置内的样品管管径选用Ф8×2,高温盘与低温盘管路连接及其管材由卖方负责。
4.4仪表和控制要求(I&C)
4.4.1取样系统采用PLC控制,取样系统的PLC控制柜、卡件等硬件设备由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供货商提供,卖方协助组态。
取样系统不带监控上位机,系统通过设置于凝结水精处理控制室的上位机进行监控。
在凝结水精处理上位机的LCD上能显示取样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测量参数,控制对象状态,也能显示成组参数,当参数越限或控制对象变化时,有不同颜色显示,并有声响提示。
系统可以完成报表的自动生成、自动存贮、自动打印和人工打印,所有监控信息都能记录打印。
在画面组态时,卖方应采用凝结水精处控制系统相同的画面风格、图例等。
4.4.2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取样系统的所有硬件设备配置资料(包括IO点数、种类等)、程控系统组态所需的逻缉图以及满足程控系统组态所需的所有资料,配合买方完成程控系统的设计和组态。
负责设备的调试投运,而不另外发生费用问题。
4.4.3温度计和流量计分别采用智能数字温控仪和微动流量传感器。
设备选型最终由买方确定。
高温架工业水进水母管上应设置流量变送器,并配置仪表阀门(一次门和二次门)。
冷却水断流能将信号送至仪表屏光字牌,并进行声光报警。
4.4.4高温高压取样点(除闭冷水、凝补水箱外)的所有仪表应设超温超压保护,其中电磁阀采用TZ19F,卖方承诺电磁阀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电压等级为24VDC。
4.4.5设有贵重仪表的样点设置样水断流保护装置。
设备选型最终由买方确定。
4.4.6装置应设有供电用的配电箱或配电柜,并有自动空气开关。
每一仪表应装设分路开关并应设有自动保护装置。
所有电控柜采用不锈钢,防护等级为IP55。
柜内低压元件按Schneider或同档次产品选择,端子选用Weidmüller的产品。
设备选型最终由买方确定。
4.4.7卖方提供的仪表应保证介质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度。
4.4.8有上、下限控制指标的测点应配置有上、下报警功能的仪表,其报警精度为测量范围的±1%。
4.4.9所有显示仪表应为盘装仪表。
4.4.10所有仪表管路是不锈钢的,除仪表和阀门接头外,所有管路是焊接的,当选用仪表的接头是英制时,均采用公/英制转换接头。
4.4.11卖方提供取样部分所有的化学仪表,并完成取样装置范围内的所有的仪表和信号接线。
4.4.12化学分析仪表的输出信号应为4~20mADC,所有报警信号为无源常开接点信号。
所有信号由卖方送至取样装置专用的信号输出/输入端子排。
4.4.13取样系统的控制和加药系统的控制统一由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供货商完成,因此取样系统的控制不在供货范围内,但所有就地控制设备由卖方提供。
卖方应完成全部就地设备的调试,并配合需方完成控制系统与取样设备的联调。
4.4.14卖方应提供控制所需的所有资料:
包括控制逻辑图、检测报警保护联锁要求、P&ID(管道和仪表图)、I/O清单(包括KKS编号、信号名称、类型、报警限值等内容)、仪表清单(包括KKS编号、厂家、型号、量程范围等内容)、就地设备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等。
4.4.15除氧器氧表、定子冷却水导电度、主蒸汽阳导的报警信号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信号(设计联络会时定)应接至DCS。
4.4.16化学分析仪表应采用进口优质产品(见4.3.1)。
所有分析仪表应是供货时制造厂的最新产品,同时提供安装测量附件和必须的预制电缆。
硅表需配置一体化减压过滤器和不锈钢气源球阀。
4.4.17卖方供货范围内的电动机以及其他用电负荷均由卖方所供的配电柜和/或动力箱进行供电,买方只负责提供380VAC,三相三线总电源,如卖方需要其他类型的电源均由卖方自行解决。
卖方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缆管或电缆槽盒均由卖方提供完整的清册并供货。
4.5标准
4.5.1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范与标准:
(1)《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准》DL/T665—1999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
(3)ASME《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第Ⅷ部分》
(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2000版
(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4.5.2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并能承受1.3.2节中的所提供的地震数据。
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油漆、包装、运输标准。
4.5.3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
如果卖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标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4.5.4从订货之日起至卖方开始投料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5.5卖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买方提供一份执行GB/T19000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以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规范与标准的目录清单。
4.5.6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采用国外有关标准。
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4.6性能保证
设备保证满足下述性能:
设备使用寿命:
30年;
噪声:
离开设备外表面1.0米距离处,噪声小于85dB(A)。
所有设备机组168调试完成后质保一年。
4.7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4.7.1材料试验
设备的材料应进行冲击试验。
4.7.2工厂试验
卖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协议书中的要求。
ASME第Ⅷ部分第I分册中的所有要求均得到满足。
4.7.3现场试验
买方将在卖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求。
5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卖方负责水汽取样装置的设计和水汽取样装置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
5.1卖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5.1.1卖方对水汽取样装置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5.1.2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
卖方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5.1.3卖方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5.1.4卖方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的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5.2买方技术配合
5.2.1买方无偿向卖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5.2.2买方为卖方的现场技术服务提供方便;
5.2.3买方组织总体验收。
5.3接口
5.3.1卖方提供的部件与非卖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配合或系统中卖方提供的部件与非卖方提供的部件间热力参数的配合,在它们的衔接处即形成接口。
卖方负责至接口处,并负责解决接口的连接和性能、参数等的良好匹配,并保证接口范围内供货设备的完整性。
卖方提供的部件与非卖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适应性。
凡遇个别特殊情况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
5.3.2机械部分的接口遵循低规格、低参数适应高规格、高参数的原则
6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6.1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
刷二道底漆(环氧富锌漆)、三道面漆,油漆颜色由买方确定。
另外,卖方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
6.2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6个月)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6.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
6.5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1.4.6的有关规定。
6.6卖方应随技术协议文件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6.7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
6.7.1包装与保管
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卖方应按照规定和本附件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卖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
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卖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水、耐风侵蚀的措施。
所有合同设备的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并不造成设备损害。
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附件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卖方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卖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应随技术协议一同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买方进行审查确认。
技术协议中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
6.7.2组装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卖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
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
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卖方在技术协议文件中应对合同设备的组装情况、需进行现场拼装的合同设备应作出详细说明,以便买方进行审查。
7数据表
卖方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作为正式的文件,包含在本规范中,以表明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连接特性,结构特点。
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它与买方规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适合性,均由卖方负完全责任。
(以下按一台机组数量统计)
7.1取样装置
外形尺寸:
7290×2230×2000mm(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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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汽水 取样 系统 附属 设备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