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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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
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
道路和排水工程
(简本)
1.0总论
1.1项目背景
光谷三路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09年12月8日东湖国家自主创业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成为继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后的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光谷三路北接王青公路,南至牛山湖地区,是东湖示范区与青山及江夏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在示范区内部是联系生物创新园、光谷现代服务中心、新能源产业园、富士康产业园、保税物流园、凤凰山产业园及中华科技产业园等区域的南北向交通性城市主干路。
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项目北起沪渝高速公路以南,南至凤莲大道,道路全长3.785km;沿线与泉岗北路、泉岗中路、泉岗南路、光谷大道、纸龙公路相交,泉岗北路至光谷大道段采用主线高架上跨,辅道平交的交通组织方式,高架桥段长1.522km。
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50~60.5m。
为积极推进东湖示范区沪渝高速公路南部地区凤凰山产业园、中华产业园的建设,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武新管建[2013]13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受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根据线路方案,评价组对道路沿线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委托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监测,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地方环境保护规定和工程资料于2013年9月编制完成《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⑴拟建项目是充分保障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发建设的必要条件
2009年12月8日东湖国家自主创业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成为继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后的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在园区建设中,基础设施要先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发展规划中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基础设施的载体是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工程。
只有建好完善功能的市政基础设施,才能有效地带动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才能吸引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产品附加值高的新型企业落户,才能不断地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化发展。
东湖示范区内存在大量的天然及人工建筑,山体、湖泊的影响和铁路、快速路的阻隔,对区域交通的组织形成了障碍,对用地空间的拓展形成了分割,对东湖示范区的发展形成了制约。
同时东湖示范区内有许多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大学园和居住区,由于园区需要较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城市道路在这些园区控制的路网密度偏低,新建道路网络的不均匀性造成该区域高峰时段产生“潮汐”交通。
东湖示范区内部交通采用城市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组成的综合交通体系,但轨道交通投资大、技术要求高、施工周期长,日常运营成本高,一时又难以形成系统。
因此,近期交通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上,尽快完善路网,已成为东湖示范区当务之急。
⑵项目建设是满足该区域交通要求的必要条件
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光谷三路北接王青公路,南至牛山湖地区,是东湖示范区与青山及江夏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在示范区内部是联系生物创新园、光谷现代服务中心、新能源产业园、富士康产业园、保税物流园、光电产业园及中华产业园等区域的南北向交通性城市主干路。
随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启动建设,外环线以南地区未来的发展将要面临经济规模、人口、车辆数及交通量的剧增,要实现“人便其行、车捷其疏、物畅其流”的交通环境,就必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
本次设计光谷三路南起凤莲大道,北至沪渝高速公路,上跨绕城高速,是建成区与外环外区域联系的最重要的通道,该路的建设将为沿线单位和居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市政基础设施,不仅为积极推进东湖示范区沪渝高速公路南部地区光电产业园、中华产业园的建设,而且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为该区域产业做强做大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必将推动武汉城市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促进武汉乃至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宏观战略
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区域交通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东湖示范区现状建成区因主干路网的分隔形成逐渐“片区组团式”的功能结构。
以鲁巷为中心,沿珞喻路、雄楚大道、三环线、民族大道、关山大道、光谷大道、光谷一路、光谷二路向南向东轴向发展,同时形成功能较为集中的片区,包括居住、教育科研、公共设施和工业片区等。
同时以产业类型的不同形成了珞喻组团、关山组团和流芳组团。
珞瑜组团以教育科研、商业服务等复合功能为主;关山组团以产业、教育科研和配套居住为主;流芳组团以流芳镇为核心,形成以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和轻工制造业园区。
现状建成区是以居住、公共设施和工业用地为主的复合城市地区;关山大道以西、三环线以北地区以居住、公共设施用地为主,间杂部分工业用地;关山大道以东及三环线以南地区以工业用地为主,间杂部分配套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
未来武汉各个产业组团将与周边城市采取产业联动,错位竞争等方式,扩发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需要对道路网络的构成加以梳理和完善,明确城市道路的功能性质,构筑强有力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大城市交通项目的投资力度,合理引导城市布局和发展方向,提高城市交通设施的服务质量和整体效率,通过城市交通的改善,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以促进新区开发和用地的合理布局,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未来规划布局的需要。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不仅满足该区域交通需求,而且为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其他市政管理提供路由。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宏观战略,对顺利实施总体规划,实现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⑷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条件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唯一特大中心城市,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将为武汉提供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东湖示范区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创建全国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和先行示范作用的“东湖模式”;建成具有活跃的创新经济、和谐的社会人文和绿色的生态环境、以“世界光谷”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着眼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是“十二五”时期的阶段性任务之一,它包括:
重点开展快速交通网、信息网、防洪排涝与供水管网、生态环境等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启动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对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和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的支撑能力,初步建立起交通快速通达、市政公用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框架等。
作为示范区内部城市主干路,光谷三路道路排水工程的建设可以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内部的路网系统,保证交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充分保障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发建设的必要条件,是满足该区域交通要求的必要条件,符合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从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1.3评价目的
本项目的施工和营运将对项目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性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指导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使项目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⑴通过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的各种活动所带来的对不同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评价,为该工程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⑵进行工程沿线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监测,了解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局部生态破坏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使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得以有效控制;
⑶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使项目建设满足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地方规划的要求,并为沿线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4.1评价等级
⑴声环境:
二级;
⑵环境空气:
二级;
⑶生态环境:
三级;
⑷水环境:
三级。
1.4.2评价范围
⑴社会环境:
拟建工程直接影响区江夏区凤凰山产业园及中华产业园区;
⑵环境空气: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⑶声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⑷水环境:
道路两侧红线外各200m范围内的溪流沟渠和鱼塘,以及路面径流受纳水体豹澥湖、牛山湖及长江武汉江段;
⑸生态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以内区域及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
1.4.3评价重点
项目评价重点为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污染防治措施。
1.5环境保护目标
1.5.1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勘和现场调查,道路以光谷大道为界,北边属于凤凰山产业园区范围,目前已经由武汉东湖高新管理委员会组织将凤凰山产业园区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和居民一并拆迁并场平,该区域已经没有村庄等敏感区,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光谷大道以南为江夏区,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小傅湾。
1.5.2水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勘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属梁子湖水系的豹澥湖汇水范围(汇流面积180平方公里),道路沿线有少量的人工水塘,无地表水体,根据本工程道路排水设计,营运期路面径流雨水分别通过排入豹澥湖和牛山湖,运行期收集沿线污水进入豹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处理后排江,长江干流武汉市区段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Ⅲ类。
路线经过二龙村村边水库,二龙山水库,该水库为江夏区二级水库,湖面面积30亩,水深约10米,目前主要租给当地村民进行渔业养殖,没有饮用水功能。
因此,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豹澥湖、牛山湖、二龙山水库和长江武汉段。
1.5.3生态影响保护目标
本工程生态影响保护目标包括:
梁子湖生态系统、龙泉山风景区景观以及沿线的农田、水塘(鱼塘)等。
1.5.4沿线需保护的基础设施
本路段沿线的灌溉沟渠、电力电讯设施等。
2.0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工程地理位置
本项目地处湖北省武汉市东南部,所经区域隶属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之间。
光谷三路是东湖示范区与青山及江夏地区联系的主要通道,在示范区内部是联系生物创新园、光谷现代服务中心、光电产业园及中华产业园等区域的南北向交通性城市主干路,:
工程起点位于沪渝高速公路以南、泉岗北路以北(桩号A0+627),工程终点与凤莲大道(现状凤莲公路)相交(桩号A4+411.711),全长3784.711m。
主要服务于周边产业园基地和大型居住社区。
图2.1-1地理位置图
2.2道路现状
本项目范围周边多为农田、荒地、山坡和少量民宅,并分布有多处鱼塘、藕塘及沟渠。
道路起点位于现状双向4车道沪渝高速公路以南,起点与跨沪渝高速段高架桥相接,跨沪渝高速段现已开始施工,南侧终点凤莲大道现为现状凤莲公路,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路面状况良好;道路南段与现状纸龙公路相交,纸龙公路为宽约7m的沥青路面。
2.3路线走向
光谷三路(凤莲大道~沪渝高速公路)为新建道路工程。
工程起点位于沪渝高速公路以南、泉岗北路以北(桩号A0+627),工程终点与凤莲大道(现状凤莲公路)相交(桩号A4+411.711),全长3784.711m。
高架桥起点同工程起点,高架桥终点设置在光谷三路与光谷大道相交路口以南,终点桩号A2+260。
光谷三路(泉岗北路~泉岗中路段)设置2条上下行匝道,其中上行匝道长为272.537m,下行匝道长为269.463m。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景观绿化等工程。
2.4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道路全长3.785公里,道路占地面积约为179398.4m2(17.94hm²)。
拆迁房屋2873.1m2。
主要工程量及技术指标见表2.4-1、表2.4-2。
表2.4-1主要技术指标表
项目
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
主线城市主干路,高架桥两侧辅道城市次干路
计算行车速
主线60km/h,辅道40km/h
建设里程
3785m
车道数
标准路段双向6车道,高架桥上双向6车道,地面辅道双向4车道
红线宽度
50~55m
车行道宽度
2×11.5m
车道宽度
3.5m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
BZZ-100
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年限
15年
表2.4-2本项目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主要工程量
备注
1
道路工程(m)
3300
2
排水工程
雨水管涵(m)
2162.45
污水管涵(m)
1347.05
中水管道(m)
117
3
路面工程
车行道(m2)
66468
人行道(m2)
16794
4
桥梁工程
主线(m2)
57173
匝道(m2)
4000
5
占地(hm2)
22.67
6
拆迁(m2)
2873.1m2
7
平交路口(个)
6
8
绿化面积(m2)
89440
9
投资(万元)
64500.45
2.5交通量预测
本项目各特征年交通量预测结果见表2.5-1。
表2.5-1交通量预测结果表
2015
2020
光谷三路(凤莲大道-纸龙公路)
6289
9239
光谷三路(纸龙公路-光谷大道)
6711
9859
光谷三路(光谷大道-泉港北路)
高架
8000
11753
地面
3833
5634
2.6投资估算及工期安排
拟建道路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8个月,工程已于2013年6月初开工建设,计划于2014年11月建成通车。
本项目道路排水工程总投资为64500.45万元,其中道路工程投资为60091.24万元,排水工程投资4409.21万元。
3.0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工程路线所经区域基本为耕地、湖区,属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
公路沿线调查范围内基本是以农业、渔业养殖为主的农业特征。
本工程地处平原湖区,其所在区域属长江中游的江汉平原,地表水系发达,公路沿线以平原微丘地形为主。
本次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多为规划办公、商业及工业用地,目前正在大规模的开发,区域生态已由典型的农业生态转换为城市生态。
沿线植被包括人工种植绿化树种和栽培作物。
沿线动物均为常见物种,无大型野生动物,无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无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公路沿线声环境现状良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工程所在区域SO2、NO2、PM10、TSP日均值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4.0环境影响评价
4.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东湖高新区凤凰山产业园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可行的。
施工活动给沿线居民出行和正常生产活动带来短期不利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工程同步完善了区域排水管网,有利于提升城市功能。
公路建设永久征用土地的同时将为社区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征地补偿费用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到征地拆迁户后,能够保证居民的生活水平维持在征地拆迁前的水平甚至略有提高。
在贯彻国家和地方拆迁安置的政策和落实好各项措施后,本项目结合城市改造,给拆迁户居住条件、生活习惯带来的影响是有限的。
从长远看,该项目的建设能让受影响的社区和个人从中受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4.2生态影响评价
⑴对农业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占用耕地8.63hm2,公路永久征用耕地将使得人均耕地面积减少0.0003亩,占现有人均耕地面积的0.017%,所占比例较小。
但土地是一种无法再生的资源,土地的农业利用价值是其它用地无法替代的,工程建设仍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⑵对动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于线路附近现有的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受到损失的植物均属评价范围内的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会导致区域内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
临时用地占用的植被将在施工活动结束后予以恢复和补充,对植被的影响有限。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对整个区域而言,占地呈线形分布,且区域内大片连续分布的农田所覆盖,项目带来的植被损失量主要是农业植被,对区域内整体植被影响较小,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基本不造成影响。
调查表明,公路沿线区域未发现有珍稀植物种,遭到破坏的植被主要为农作物和少量树木、野生灌丛。
公路建成后,公路绿化会补偿部分生物损失量。
由于受到长期人为活动的影响,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
在施工期间,由于人类活动增多,导致局部生境被破坏,区域内各类动物会暂时迁移到非施工区,施工活动结束后,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各类动物仍可回到原来领域。
营运期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区域内动物都可重新适应环境变化,不会影响其交流和觅食。
总体来说,工程对动物的影响是比较轻微的。
⑶取、弃土场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设计,工程总挖方24.02万方,回填土石方42.92万方,外借土方24.75万m³。
根据场地周边其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光谷大道(泉岗北路~刘家咀湾)与本工程相交,其道路全长4590m,红线宽50m,计划于2013年10月,2015年9月建成,施工进度可满足本项目借土需求,其路基工程开挖多余土方48.11万m3,其中可用土方约33.68万m3,故土方量也可满足本工程需求。
因此工程不设取土场。
⑵本工程路基土石方开挖,根据就近利用原则,大部分回用,但在路基填筑或开挖前均需对耕植土等原有表土层进行剥离,本工程存在4.56万m3表土临时堆放,工程拟在建设道路沿线设置了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为2.86hm2。
堆土场采用一次建成,一次堆放,堆高控制在2.0m以内。
由于表土层量较大,根据本项目的建设特征,整个区域为亟待开发区域,表土临时堆放场地可设置在拟建道路的红线范围内,堆放在人行道和绿化带位置上,以便与后期的绿化回填。
同时可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本工程弃土(渣)总量5.85万m³。
其中,临时废弃4.56万m3,永久废弃中1.29万m³,由“渣土办”协调运至武汉庙山市政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因此本项目不设永久性弃土场。
4.3声环境影响评价
⑴施工期
施工期间单台机械作业时,昼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40m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2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
本工程路段两侧200m范围内有居民区1处,道路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将对居民区有一定影响。
⑵营运期
拟建公路推荐方案评价范围内分布有1个敏感点大营村,其近期昼夜均不超标,远期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超标范围1.1~1.5dB(A)。
综上所述,根据各路段营运远期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光谷三路(凤莲大道-纸龙公路)营运远期4a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23m,2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51m;光谷三路(纸龙公路-光谷大道)营运远期4a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24m,2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53m;光谷三路(光谷大道-泉港北路)营运远期4a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45m,2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为120m。
拟建公路光谷三路(凤莲大道-纸龙公路)在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距公路中心线两侧23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距公路中心线两侧51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集中居民点;光谷三路(纸龙公路-光谷大道)在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距公路中心线两侧24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距公路中心线两侧53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集中居民点;光谷三路(光谷大道-泉港北路)在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距公路中心线两侧45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20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集中居民点。
上述噪声防护距离内若建设非噪声敏感类型的建筑物,如门面房、企事业单位生产、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则对后排建筑而言,噪声防护距离由于这些建筑物的遮挡作用将会缩短。
4.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⑴TSP污染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⑵施工材料运输和装卸将对沿线带来临时性的TSP污染影响,下风向150m处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⑶根据在典型小时、典型日和年平均气象条件下,预测道路污染物对区域影响的结果表明,污染物主要集中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区域NO2最大日均地面浓度、CO最大日均地面浓度、NO2最大年均地面浓度不同程度的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将不断减小(例如欧Ⅲ标准或更严格的标准实施),预计到2016年后区域的实际浓度值会低于本次评价预测值。
4.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营地一般租用附近民居,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房屋已有设施,处置后用作农肥,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砂石料冲洗等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水质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施工垃圾运至垃圾场处理,不会直接对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本工程路面径流雨水排豹澥湖,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
4.6水土流失
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等4个防治区进行预测,预测时段分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然恢复期。
通过预测,本工程路段水土流失总量达到2418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达到2322t。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拟建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其水土流失监测重点为工程的排水工程开挖及回填、清表、清淤及土方临时堆放等区域等;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监测重点为防护措施的完好性和植被生长情况。
4.7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及基坑开挖时产生的弃土、弃石,改造路面表层破块,分布在公路沿线两侧;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区的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主要成分为废塑料、砂土、菜叶、菜梗、玻璃等,一般存在于堆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附近。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理,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4.8公众参与
从调查结果来看,所有被调查公众均对项目建设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并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大部分公众对本地交通状况不满意,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将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噪声和大气污染,并建议采取加强管理和绿化的措施来减缓影响。
所有被调查公众表示对国家有关补偿安置政策了解或有一定的了解。
对于工程建设带来的征地拆迁影响,被调查公众要求首先应尽量减少,并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对于本次调查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基本予以采纳。
5.0环境保护措施
5.1设计阶段
注重绿化景观与城市景观的协调。
在路线选择中应将少占耕地资源作为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施工营地、料场等临时工程控制对农用地的占用。
雨水管道排入自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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