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民政局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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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民政局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措施
(3)三角形的外心的性质:
三角形外心到三顶点的距离相等.
1、工程概述
7与设备相连的跳线或馈线应用线码或馈线夹进行牢固固定□通过□未通过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文号:
对于不在机房、线井和吊顶中布放的射频同轴电缆,应套用PVC走线管。
要求所有走线管布放整齐、美观,其转弯处要使用转弯接头连接
安
4.坡度:
如图2,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叫做坡角坡角的正切称为坡度(或坡比)。
用字母i表示,即
1)室内型AP设备安装
⑥等弧:
在同圆或等圆中,能够互相重合的弧叫做等弧。
2、AP设备安装民政局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措施
民政局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措施
**区努力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重点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我们开展了多次村民自治示范村、优秀村主任争创活动来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近期局领导班子通过走村串户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区总人口近11万,辖两乡两镇一个街道办事处,有45个村委会,371个村民小组。
08年完成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照选举程序组建新的村委会班子,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162名,其中主任44人,副主任12人,委员106人。
党支部书记、主任交叉任职35人。
通过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实现了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直接领导。
为加强村财务管理,大部分的村都成立有4-5人组成的理财小组,村开支一般由两委干部两人以上签名报账,月报(季报或半年报)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查后签名后再报乡镇一级的财政所,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由于这样的制度安排,村财务接受一定的监督,不合理开支受到控制,日常开支比以前相对减少。
各村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
(二)存在的问题
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走形变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高。
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基本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少而难,决策和执行不分,且权力过分集中于村委或“两委”,甚至集中于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
《组织法》和《实施办法》规定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会议一般没有召开,有的村在换届选举中分片(小组)开过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也不能经常召开。
有的村开会给代表一次性误工补贴较多,一年开过3或4次会议,基本上都能到会;有的村每次补贴较少,仅能开1次或2次,且到会不齐。
因此,基本上是村委会提出要召开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才能召开,议题也是村委会提出,多为村民的一般性共同利益问题,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很难成为议题。
在这种情况下,村务的决策和执行基本上都由村两委行使,许多应该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都由村两委决定,存在明显的“村官自治”问题。
村委会倾向于回避矛盾,村民有意见和建议不知如何反映,甚至也不知向谁反映,从而容易引发、积累各种矛盾。
2、村务公开监督不力,存在大量的不规范现象。
民主决策方面,决策过程基本由村“两委”干部提出和决定,然后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只是让村代表知道这件事,并要求村民执行,村民意见比较多;或者以村民小组长会议、党员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决策权。
村务公开方面,随意性仍比较大,往往决定于村委会的自觉,或者是依靠政府部门的督促检查,缺乏内部有效的约束机制。
常常是领导要来检查时才搞一下公开,而且公开的内容很粗,形式不规范,村民难以从中了解真实情况,容易引起猜疑。
一是村务公开栏设置不够规范。
知悉的群众并不多;有的村仍没有达到公开栏橱窗化的要求,没有避雨、避风、防晒措施;有的村随意在墙上张贴公开内容,甚至有的村只有一张红纸,且残缺不全。
二是村务公开不够彻底。
如收支情况不够详细。
三是村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大多数是以财务为主,涉及政务方面的内容极其有限,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村两委”报酬的公开透明度不高。
四是村务公开监督不力。
缺乏独立性强的专门的机构、专职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以致公开栏形同虚设,上面部署的很多很细,可是具体指导监督的却很少。
3、村干部中既能干事又懂管理的人才较缺乏。
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境,一是人才不足,村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见识不多,积极性也不高。
有的村官当了几十年,基本上都是日常“执政”,搞发展即无思路也无创劲,依赖政府,在村民中的威信不高,影响力不大;村民选举干部的最初的标准是比较公道正派,对才干上的要求不一定突出,有的是老好人型,能干的人往往缺点也比较显眼,就不一定选得上;再说,客观上,农村外出经商务工的多,村中能人大多外出或者留在当地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加之村干部待遇低,不愿当村干部。
二是对经济发展、项目投资等缺乏科学决策,没有内部机构来把关。
长此以往,村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很困难,村民发挥不了作用,也越来越对村务管理不感兴趣,对民主管理公务缺乏信心,缺乏参与的积极性,社会凝聚力下降。
三、改变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难以推进,贯彻落实《组织法》和其他配套法规中容易出现变形走样,究其原因,现阶段,村民本质上仍然是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受个人经
济理性支配,由于民主管理参与成本和风险太高,村民仍理性地保留传统行为习惯。
要改变这一现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经过努力还是会有所改变: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和信念。
多年来形成的对政府的依赖,导致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够重视,不够负责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放任态度,干部怎么说就怎么做,实际上是对民主的麻木,要通过宣传改变村民的这种思想,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才是主人,有权利为村级事务建言献策。
(二)乡镇、街办党委、政府严格按组织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指导村民自治。
镇一级党委政府与村直接联系,在接受大量来自上级党委政府的任务后,除了自己亲自来完成的之外,它也只能将其分派到各村,自然地倾向于将村当作下级来管理,管理的成分大于指导的成分。
村一级自治了,镇干部对村的管理就显得不那么直接和方便,因此,不少乡镇一级干部对搞村民自治有抵触情绪,或者对搞好村民自治不放心、也不敢放手,甚至为了某些利益过多干预村务运作和村财管理。
这样不利于村民自治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三)真正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发展村级经济。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亦即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督,为村的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费支出具体把关。
(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重大事情尽可能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策。
村民村民会议本来是不需要误工补贴的,但现在村民已经把基层民主建设看作政府的事,没有一定的物质刺激很难到会。
无论是从基层民主还是从农村社区建设来讲,让更多的村民定期聚会一下也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支付一点成本是必要的。
所以,开村民会议不妨与村里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花费反倒更节省。
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村子里,范围比较小,大家又比较熟悉,产生了矛盾和问题,不仅处理成本低,而且可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民政坚持科学发展观战略创新农村体制机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战略,以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办好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模式”
我市被确定全国农村社区建设首批实验县(市、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市级领导、市直单位、城市社区、企业、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联系农村社区的“五联扶建”责任制,农村社区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财力保障。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农村社区建设主导模式为“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在全市选择18个村先行进行试点。
在推进过程中,按照“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自治管理”“三位一体”的要求,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了“村‘两委’一社区共建理事会—专业经济合作社(协会)、社区综合办公室、社区志愿者协会-关爱互助小区(志愿者小组)-农户”的农村社区建设组织架构;二是夯实社区基础设施,统一按照“一厅六室、两阵地”(即综合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卫生室、广播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学习宣传暨村务公开栏、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的要求,建好了规范化的社区中心;按照“宜居社区”建设目标,大力开展以“五通五改”为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工程,优化社区发展环境;三是培育和发展社工队伍,社区普遍建立了专业工作者、志愿者和市场化人才三支队伍。
同时,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村民自治、便民服务、社区管理、发展经济、社区文化等功能。
通过实践,我市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我市的做法被专家称为“**模式”,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农村建设交流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二、示范引路,不断创新村级组织管理体制机制
借鉴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理念和好的做法,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村级组织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整合资源,公共财政和新增财力向农村重点倾斜,全市支农总投入9.6亿元,完成通村水泥路1500公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覆盖面达到87.2%,电话普及率达到72%,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6%,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新村”。
二是创建村级组织便民服务平台。
全市123个行政村统一按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模式,建立了便民服务站,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
全市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48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95个,科技服务队191个,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一体化服务。
四是构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全市村级组织以综合管理办公室、文化治安中心户、警务室和卫生室为依托,以综合服务管理员为骨干,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村民文明素质,规范村民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五是不断完善村民自治。
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将完善农村服务贯穿于村民自治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充实村民自治内容,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我市荣获“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三、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型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我市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行政资源,改革运行模式,大力推进乡镇政府转型,组建乡(镇)四大服务中心:
一是整合民政、土管、城建、残联、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林业等部门及社区的职能,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办事大厅,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8大类30余个项目全部纳入服务大厅办理,将涉农政策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党务政务信息、相关办事程序等列入咨询服务项目,建立电子显示屏及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二是整合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职能,成立维权中心,主动帮助农民维权,主要解决拖欠农民工资、老人赡养、纠纷调解等农村社会问题;三是整合畜牧、林业、农业、水利等农口部门职能成立农业服务中心,建立“以钱养事”机制,解决科技知识入户难的问题;四是以乡(镇)财政为依托,成立财务服务中心,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
在运行过程中,建立“领导带班制、首问负责制和办事回告制”等制度,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完善政府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
我市已形成“市、乡(镇)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组级代办点、维权站、民主理财小组、农业科技服务队和科技文化中心户”四级农村公共服务和管理网络,群众不出村就能通过办事网络全程代理代办,实现了零距离服务和无盲区覆盖,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基层政府职能“服务缺位”和“管理越位”的问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民政部门农村低保工作调研对策
**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从20xx年开始,中途按上级要求改为农村特困救助,20xx年又整体过渡为农村低保。
经过8年多来的努力,全区农村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健康有序发展。
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区农村低保工作现状
**区辖2乡2镇一街办,45个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550平方公里,共1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近9万人,占82%。
截止20xx年12月,全区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有1162户2449人,年发放低保金148.4万元,保障面为2.8%。
对低保对象按abc三类施保,其中,a类26户41人;b类169户325人;c类967户2083人;月人均补助50元。
确定低保对象按照本人申请,村级审核,乡级审查,区级审批,村乡区三榜公示的程序,采取民主评议与收入核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每年6月底以前,对全区农村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地复查核实,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人口的变化情况,该增的增,该减的减,该取消的取消,实行动态管理。
工作中,接受监督,阳光操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低保资金做到一户一卡,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目前全区农村低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难”问题。
(一)对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
20xx年规定对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达不到600元的对象施行低保,20xx年规定,对年人均收入达不到1440元的对象施行低保。
虽然规定了一定的标准,但对标准的核实把握相当困难。
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
一方面,现在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来源非常复杂,有外出务工收入,有种养殖业收入。
且外出务工中,有的开车、有的开餐馆、有的做家政服务等;种植业中,有的种粮、有的种菜、有的种柑橘茶桑等;养殖业中,有的养猪、有的养羊、有的养鱼、有的养鸡等。
农民从事劳动的这种复杂性本身就给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核实带来一定的困难,加之,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简单化一,采取估计加推测的办法进行计算,结果不可能真实反映家庭实际收入。
另一方面,部分申请低保对象少报、瞒报、弄虚作假,想方设法钻低保“笼子”。
尤其是有的基层干部,搞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做小动作,填假数字,报假情况,帮其骗进低保行列,引起群众公愤,在群众中造成极不好的影响,给工作带来难处。
家庭收入的核实是正确施保的基础,是维护公正、公平的前提,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对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十分重要。
(二)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难
国家明文规定,无论是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都是一种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制度。
也就是说享受低保的对象不是一劳永逸,永恒不变的,它是随着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口的变化而变动的。
农村低保实行一年一审核,通过审核,根据家庭变化情况,该提标的提标,该减少的减少,该取消的取消,对于新出现的贫困户该纳进的纳进。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低保对象认为自己只能进不能出,低保金只能多不能少;核查时,有的采取“躲闪”的办法,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在降低标准的户中,有的甚至公然破口大骂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损毁公示栏,进行无理纠缠。
致使少数村民代表一听说是开代表会讨论评议农村低保,他们对会议都不愿意参加。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对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而且也将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同时,农村低保好进不好出和受指标总量的控制,对当前因建设失地及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农民新进农村低保,压力更大。
(三)部分农村低保对象脱贫致富难
农村低保只是政府亲民、爱民、助民,确保贫困农民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救助,低保对象要脱贫致富,关键还要靠发展生产,自力更生。
俗话说“泥巴老爷过河,本身要硬”。
全区享受农村低保对象中,属痴、呆、傻、残,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有224户588人,分别占19.3%24.0%;属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顽症生大病的有317户614人,分别占27.3%25.1%;属文化素质偏底,缺乏生产技能,留守在农村从事传统农业生产,老经验,老办法,种的还是老品种,别无所长的有497户1014人,分别占42.8%、41.4%;因天灾人祸,欠债较多,造成家庭困难的有94户174人,分别占8.1%、7.1%;属其他原因致贫的有30户59人,分别占2.5%2.4%。
这些低保对象不仅生活困难,而且子女读高中、上大学,包袱沉重,形成了一种“穷—智力投资少—越穷”的恶性循环。
特别是抗灾自救能力弱,如果遇上大的灾害,则对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
所以,部分农村低保对象要尽快脱贫致富非常困难。
三、对策与措施
为促进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救助效益,提高救助水平,下一步,要在“完善、整合、增强”三句话六个字上做好文章。
(
一)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各项制度
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新出现的情况,对原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首先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实制度,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对种养务工收入制定出统一计算口径,并设置一定的幅度,不搞一刀切,报区民政部门确认后实行。
对于不好测算的户,采取“民主选穷”的办法,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这个平台,让村民决定农村困难户,因为老百姓心里最清楚,最有发言权。
其次是完善动态管理制度。
在一年一度的核查工作中,必须做到家家到,户户落,核查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对被核查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必须认真核查,并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
审批中,区、乡、村三级要把好“三关”,即村对家庭情况未进行核查、核查人员未提出具体意见、被核查对象未签字的户不上会讨论;乡对村未开代表会讨论评议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受理;区民政局对有群众举报和程序不到位的不进行审批,以确保公正公平和社会稳定。
再次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区乡村要层层负责,对于搞“关系保”、“人情保”的坚决拒之门外,对于工作不负责,徇私舞弊,造成错保、漏保,对工作失职的党员干部要追究必要的责任,严重的申请纪检部门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制度建立后,关键在落实,要加大落实执行力度。
(二)整合救助资源
一方面,民政部门是农村低保救助的主要部门,要发挥主要作用,要积极向上做争取工作,取得上级的支持。
要把大病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慈善救助资金整合,捆绑使用,集中力量,帮助农村特困群众解决突出困难。
另一方面,农业、扶贫、残联、卫生、科技等部门对农村特困群众实施救助也有着重要的责任。
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
农业、科技要在扶智、扶路,济困强本,帮助发展生产,发展救济上大做文章。
残联要对农村特困户的残疾人进行优先帮扶。
扶贫要对农村特困户的支持进行优先安排。
卫生要对农村特困户病人住院进一步降低门坎费,提高报销比例。
通过整合救助资源,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为农村特困户排忧解难,让他们走出困境。
(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扶贫济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对贫困户实施救助,既是政府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的责任意识。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对贫困对象作出具体帮扶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党员帮扶责任制,落实帮扶任务,并动员广大村民,人人献出一片爱心,帮其解决一些具体困难。
二要进一步增强贫困对象家属及亲友的责任意识。
家属对困难对象承担着抚赡养法律主体责任,要主动承担起抚赡养任务,抚赡养人对贫困对象即不能虐待,也不能全部推向政府和社会。
要通过法律、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对家属和亲友进行教育和帮助,扭转不良倾向,净化社会空气。
三是增强低保对象为国分忧的责任意识。
以村为单位,组织低保干部和村干部采取上门和集中等形式,对低保对象进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关系和“政府为我、我为政府”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及低保政策的学习,促使低保对象正确理解农村低保不是“铁饭碗”,一旦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后,就应该主动退出或降低标准,做一个讲文明、树新风、守公德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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