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docx
- 文档编号:13692250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65KB
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docx
《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二手房差价补充协议
篇一: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最终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
卖方姓名:
yy手机号码:
xxxxxxxxxxx买方身份证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卖方身份证号码:
卖方身份证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交易房屋所在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
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共识,本协议为买卖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协
议,买卖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即生效,买卖双方认可本协议并愿以此协议作为法律
依据,本协议共三页,共两份,买卖双方一人一份,特约定如下:
一、买方支付卖方100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买卖之初的订金,卖方收到买方姓名:
xx手机号码:
xxxxxxxxxxx买方身份证号码:
210xxxxxxxxxxx交易房屋房证面积:
xxm2
该笔钱后,即201x年x月x日之后不能再将所约定交易房屋介
绍、卖给他人及借故非不可抗拒原因拒绝或中断交易,否则视卖方违约,如
卖方违约,则需在在中断交易之日起,如数退还买方该壹万块钱并另支付
100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给买方的违约补偿,同时买方需给予卖方书面
证明已归还订金。
若201x年12月15日之前由于买方因素未能到房产局办
理相关交易手续,则视为买方放弃交易,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返还买方
10000.00(壹万元整)订金。
二、
三、
四、如交易房屋查档之后不能交易,或者限制条件交易,买方有权中断该交如果房产局强制进行资金监管,则支付方法及手段以房产局规定为准。
由于房产局告知卖方此房无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卖方契税证已交到房产易,卖方需即刻归还买方订金壹万元,同时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局,房产局承诺15天后即201x年x月x日查档后返还卖方,如房产局有
耽搁,则买卖双方交易随之顺延,如房产局认定此房有未满五年的营业税,
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双方协商重新拟定合同,如因此情况买卖双方终止
合同,卖方退还买方的订金,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其他一切因政府政策调整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即卖方退还买方订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五、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
580000.00元(伍拾捌万元整),其交易
价格已包含卖方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二套税,为买卖双方成交金额的
百分之一),除此之外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其中房
产交易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50%,即3元/m2*xxm2=284元。
卖方不承担
其它任何费用。
六、在买方取得契证之后,取得房证之前,卖方需结清交易房屋的水费、电
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电梯费、采暖费、宽带网费、有线电视等必
须缴纳的遗留费用、迁出卖方家属及亲友户口,并腾出房子,相关费用以相
关部门票据为证,相关事宜需卖方配合买方验证。
采暖费发票需交给买方或
出示发票给买方。
费用及事项过户时如有历史陈欠费用,则由卖方全部承担。
如无发生的费用且不需过户,则需卖方书面证明无此陈欠费用。
例:
卖方称
没安装电话,没有陈欠电话费也不用进行过户,则需要卖方书面证明,若该
陈欠费用部门与买方未来发生费用纠纷,需卖方承担全部费用。
七、买方应在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交易日期当日(已领到查档通知单后)支付
卖方部分房款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
买方需在取得契证之后当日内向
卖方支付部分房款(以契证日期为准),买方承诺支付400000.00元(肆拾万
元整)。
如果卖方在约定期间内,即买方取得房证之后仍没有结清交易房屋
所欠费用、迁出相关亲友户口、腾出房子保证屋内设施完整、配合买方完成
费用过户,买方后续需支付的剩余房款10000.00元(壹万元整),暂且扣押
(以买方欠条形式),直到卖方结清交易房屋所欠费用、迁出户口、腾出房
子以及各种费用事项过户手续。
如若卖方在买方取得房证之日(以房证日期
为准)起半个月内仍没有结清上述费用及事项,则视卖方延迟交付,则之后
按照每日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滞纳金作为赔偿金支付给买方,若一个月之内由
于卖方原因仍没有完成交接手续,则剩余10000.00元(壹万元)则按卖方违
约金处理,买方有权拒绝继续支付。
同时买方可到管辖区相关法律部门以此
协议进行起诉;如卖方在买方取得房产证之前已经结清上述费用及事项,以
及卖方配合买方结清所有费用及事项过户手续后,在交钥匙当天,买方需立
即归还扣押卖方的10000.00元(壹万元整),同时卖方归还买方欠条原件。
八、
九、
十、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卖方房款,需卖方本人银行卡,并以转账等交买方承诺买方取得房证之后(以房证日期为准)半月内支付全部费用。
卖方承诺买方取得房证之后(以房证日期为准)半月内结清交易房屋所易记录作为支付凭证,卖方在收到各款项后签字画押证明收到房款。
欠费用、迁出相关亲友户口、腾出房子,完成各项费用及事项过户手续。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恶意拒绝配合,需赔付对方
5000.00元(伍仟元整)作为补偿。
如购房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矛盾则以本
协议为准。
房屋交易支付流程:
买方已支付卖方10000.00元(壹万元)作为卖方房屋交易之定(订)金(需
卖方签字画押)
买方应在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交易当日(已领到查档通知单后)支付卖方部分
房款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需卖方签字画押)
买方已取得契证,买方支付卖方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需卖方签字画
押)
卖方已结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电梯费、采暖费、宽带网
费、有线电视等必须缴纳的遗留费用、迁出卖方及相关亲友户口、腾出房子,
完成各项费用及事项过户手续,买方需支付卖方剩余10000元,即壹万元房
款(需买方签字画押)。
同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从交付房屋之日起,即交付钥匙、电梯卡,到201x
年x月x日整个供暖期结束的采暖费用,按照每天15.5元计算。
卖方已缴
纳201x年全年的数字电视费用288元,则结算之日买方应同采暖费用一同
支付给卖方。
(需卖方签字画押)
附录:
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买方签字画押:
卖方签字画押:
日
篇二:
二手房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已实地勘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情况,查验甲方提交该房屋相关的手续、合同和证件,明确熟知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且丙方已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服务,为充分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坐落于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买卖及相关事宜所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作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价款组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该房屋交易中甲方总房价款(不含税,即净得房价款,下同)为人民币:
(¥元整)。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不含税)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房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整(¥元整),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定金收到证明,该定金在交易中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均同意于年月日当天与银行面签,面签当天乙方将首付款元整(¥元整)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首付款收到证明;
3、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二日内把房屋交付给乙方,于交房当日自行办理物业交割,丙方陪同。
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4、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伍佰元整的违约金(延期在30日内),若延期超过30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提供的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合同或相关产权过户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或房屋被查封等,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无法领取新的产权证;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高房屋交易价格;或者甲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形,均为甲方违约。
若甲方违约,则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2、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个人证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从而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情形,均为乙方违约。
若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现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丙方协助双方交易顺利完成。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丙方(居间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篇三: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补充协议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长沙市新门户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注:
丙方负责人作为居间方代表,是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本补充协议建立在甲、乙、丙三方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中有关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交易、居间费用进行补充协定。
1、甲方承诺承担合同协定交易房产的产权变更,产权变更为商品房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不
另计价。
2、乙方承诺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合法税费、交易费、工本费,凭发票给钱,包括:
1)综合税:
房屋成交价×1.88%;
2)契税:
房屋成交价×2%;
3)国有土地收益金:
房屋成交价×1%;
4)交易费:
6元/平米;
5)工本费:
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120)。
3、甲方承诺支付丙方居间费人民币(大写),分
两次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房屋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签订当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余款支付时间为房屋产权变更完成当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4、乙方承诺支付丙方居间费人民币(大写),分
两次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房屋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签订当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余款支付时间为房屋产权变更完成当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5、乙方承诺支付丙方按揭(公积金贷款)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写¥),于产权变更完成当日一次性付清,在丙方按揭服务人员确已促成按揭手续完成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6、丙方收取甲、乙双方的居间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内容约定如下:
1)提供房屋信息,促成房屋买卖交易达成;
2)提供房屋交易相关方面的咨询;
3)提供达成房屋交易需要的相关服务:
产权过户、完税、办证。
7、丙方收取的按揭(公积金贷款)服务费包含的
按揭服务内容约定如下:
1)丙方负责派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跟进公积金贷款手续中的资料进窗、审批面签、立契
过户、放款、办理抵押等相关环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使公积金贷款的顺利达成(以乙方领取到贷款合同和放款通知为标志);
2)丙方、丙方负责人、丙方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如:
贷款加快费、
红包费、辛苦费、资料费、担保费等)向乙方索要除按揭服务费之外的任何费用,由丙方、丙方负责人、丙方相关部门和机构造成贷款过程的延滞,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追究丙方、丙方负责人、丙方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法律责任,有权依法要求丙方、丙方负责人、丙方相关部门和机构分别退回在此前收取的甲、乙双方的居间费、按揭服务费,并退回甲、乙双方的有关证件。
8、乙方承诺承担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合法费用,此项费用由国家相关部门(湖南
省公积金中心)收取,凭发票给钱。
相关费用包含:
1)担保服务费(含担保、服务、资料费):
贷款额×0.5%;
2)阶段性服务费:
贷款额×0.6%;
3)评勘费:
人民币肆佰元整(¥400);
4)代收抵押登记费(由房地局收取):
人民币捌拾元整(¥80)。
9、经甲、乙、丙三方协定,如需进行公证,在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进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凭发票给钱。
10、丙方承诺除收取甲、乙双方协定的居间费和按揭服务费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名目收取甲、乙双方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提前支付居间费和按揭服务费,否则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丙方返还此前收取的一切费用。
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丙方即认定其为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交易和公积金贷款手续。
11、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均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各自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丙方服务人员还须出示并复印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二手房 差价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