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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工作总结
放管服工作总结
放管服工作总结 为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我局大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了黔西南州科技局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州科技局党发3号),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治州办在知识产权执法支队,明确了罗立军副局长具体分管该工作,齐兴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规定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依据《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州委[XX〕35号),制定了《XX年黔西南州科技局法治工作计划》。
四是制定了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
五是启动了将本局行政执法,及县(市)局查处假冒专利工作纳入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工作。
(二)梳理责任清单
对本局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三)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
结合我局《XX年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有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州县(市)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丰富执法人员办案经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按照国家和省XX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
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又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XX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县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
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
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案件信息化建设
基于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假冒专利案件法律文书的质量和规范性,我局执法人员制作了假冒专利案件执法文书生成系统,该文书生成系统旨在通过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相对人及违法情节等执法信息数据化,制作不同类型的、典型并经常发生的假冒专利案件文书模版,一键生成相关执法文书。
该系统通过上半年的执法应用实践,效果显著。
并得到了省级州外同行的高度评价,铜仁市石阡县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曾到我局学习了该系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而导致法治理念意识淡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原因分析:
一是重业务,轻学习,尤其是法律方面的学习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到位,工作临时任务多、预见性、系统性不够,行政依法滞后。
下一步重点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到在学中用,在用中学,提升法治能力。
(二)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合法性审查不到位。
通过对全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反映的问题分析:
一是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作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二是拟文素质不高,文件基本要素不齐。
原因分析:
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到位,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按流程备案。
下一步应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各流程、各环节的监管。
推进放管服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继续按照《黔西南州XX年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要求和《XX年黔西南州科技局法治工作计划》,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放管服工作总结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
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
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
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
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
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
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
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
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放管服工作总结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放管服调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认真对XX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认真盘点,现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服务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大局,服务于“133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大数据、大山地旅游、市场环境整治等领域,加强转变职能、法治机关建设、科学决策、文体优质服务、体制创新等方面,按照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管理、改进商事制度、力推产业发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方面下功夫、出实招。
二、简政放权动真格,改善管理和服务方式
(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
1、行政审批事项减半以上。
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减少18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
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提出XX年取消、下放、分级管理意见
1、下放到县市政府管理的事项的意见
一是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是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2、《**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广播电视台(站),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证照。
3、《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9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04项。
三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验收。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2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工程竣工后,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2、《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6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57项。
四是对二级运动员的审批。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第十一条在全省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通过专门评审、获得国家确认的等级称号、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人员。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五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施工、设计方案的许可。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根据《**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因而,对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下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使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更能结合实际,依法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六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同上(第五项)。
七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属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其他用途的许可。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同上(第五项)。
八是对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的许可。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县级文物收藏单位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后,为更好服务社会,经批准可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
2、对下列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分级管理的建议
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我们建议实行分级管理,对县级的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批事项,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体育方面资料及应办理业务事项,报州政府审批行文。
分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及理由:
一要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二要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实行分级管理的理由:
一是方便县市政府统筹其相关部门管理;二是更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文化行政治理体系现代化。
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文化部、**省文化厅,全面完成了人才培训、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用大数据将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方式、手段、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增值,采用大平台管理,转变政府文化部门职能。
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化应用,通过信息化促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业务衔接,通过网络化实现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诚信文化市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数据共享,加强部门联动,让所有操作都公开、阳光、透明;所有人都是按一个平台标准操作走流程,到达标准就自动通过,没达到标准就自己补充通过条件,减少了人为干扰,更好服务群众办事,达到公平公正。
文化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用技术对“技术”的手段,将平台建设成集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涵盖部、省、市(州)、县四级,形成面向许可部门、执法机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个用户群体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
放管服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XX〕7号)的要求,我委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我委在加强放管服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了放管服工作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健全了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委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放管服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
强化了具体办事机构(政策法规科、产业政策科、节能执法支队)职责、增强了办事机构队伍、落实了专门人员抓放管服工作;二是完善放管服的相关制度规定。
以文件下发了州工信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行政管理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九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XX年州工信委放管服工作,将XX年度放管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和具体科室,强化了监督机制。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增强放管服意识
全州工信系统“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放管服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了宣传资料和知识问答题,采取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内部网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扩大宣传方式,提高知识覆盖率。
二是召开专题培训讲座,结合工信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放管服要求内容,梳理了目前工作中与放管服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通过学习,全州工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放管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形成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思路。
三是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自觉参与的能力,以一对一宣传讲解的方式,组织一线人员深入工业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讲解放管服内容,帮助企业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格局。
(三)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观念,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文化行政稽查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
办理事项由通常需要11天压缩至6天(节假日除外),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XX年1-7月份,通过政务大厅办理办结服务事项48项,公开政务信息21条,工业园区信息6条,信息化建设信息4条,原材料工业信息6条,在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公示。
(四)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为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做好服务
为全力推进我州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局认真抓好国家、省、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全面完成《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黔西南州指标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企业争取国家、省的优惠政策及资金。
切实做好XX年全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竭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抓好产业扶持。
XX年上半年我州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完成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民间投资预计达到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
截止XX年6月25日,全州市场主体共有139035户,占全年目标任务的%,注册资金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其中:
私营企业18677户,个体工商户1167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70户,外商投资企业40户。
XX年上半年,民营经济新增就业人数预计达到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
今年我州共向省经信委上报7个安全资金专项项目,包括民爆、石材、水泥等行业,共申请资金500余万元,现省级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府办函〔XX〕5号)文件要求,我州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156次,其中视频检查130次,现场检查26次,查出安全隐患80余条,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企业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做出说明,限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措施。
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决策,如对待上访事件,要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予以公正处理。
结合放管服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委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认真落实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在进行严格的自查、总结工作的同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加强对各单位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指导工作。
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1-7月全州共发现49户网站存在923个应用漏洞,己修补完善923个漏洞。
(六)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府办函〔XX〕103号)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按照该《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内容、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对单位行政职权进行了分类梳理。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黔经信法规〔XX〕8号)文件要求,除必需由省和市(州)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由县(市、特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我州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已经全部下放到县级工业主管部门,不再由我委审批核准。
我委原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00万元5000万元的审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审批),此两项审批已下放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科局。
经过清理,我委梳理了本机关行政职权共四类19项,其中其他类项目5项,行政处罚项目12项,行政强制措施项目1项,行政强制执行项目1项。
因我委无行政审批事项,就不存在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我委已将本机关的行政职权目录理清,按照《工作方案》所要求报送的资料(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同时完成报送。
二、放管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年1-7月我委放管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放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平衡。
虽然干部职工放管服工作意识逐年提高,但因我委业务工作繁重,极少数人员观念与放管服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是放管服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听取群众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还不够充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放管服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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