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称评聘工作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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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称评聘工作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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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称评聘工作安
长春职称评聘工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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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长春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长春市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相一致的原则,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管理方式,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完备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
为全面做好2009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实施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有关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由此日上推,凡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同时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习惯称“双破”),一律不得申报。
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业务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
2.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不予受理其申报材料。
符合《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7〕37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及今年安排意见中明确可以免试的特殊人员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其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的民营企业是指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企业。
3.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系列,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后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1.《袋装材料目录》1份,贴在档案袋外,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按报送系列、专业、级别由单位统一填写,加盖单位公章(A3纸打印,附电子文档,Excel表格);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20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
5.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粘贴在一份《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封二位置,评审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的人员还需粘贴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符合评审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10.业务成果材料,包括:
平面类业务成果,如文稿图片、制度规划等;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图文说明,要能准确表述业务成果的特点、形态、数量、品质、效用效果等构成要素,提供代表性成果。
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文字说明,须经同行专家签字认可、单位审核盖章;
11.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1份;
14.参加首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三类首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在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供民营企业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16.各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承诺签字。
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各评委会统一编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6——16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1—4项表格从网站下载。
(三)申报程序要求
1.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和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4.各单位参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系列(专业)报送市评委会(评委会设置情况见附件1)。
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在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未由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直接报送市评委会。
离退休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市评委会。
5.对我市不组建评委会需要报送省评委会的系列(专业),申报材料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通过后,才能报送省评委会,凡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直接报送省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予承认。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7月15日—7月31日。
其中报送省评委会的材料要求在7月25日前申报结束。
2.例会时间:
市评委会集中例会时间为8月17日—8月31日,省直评委会集中例会时间为8月8日—9月18日。
各单位报送省评委会的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务必于各评委会例会前自行送达。
3.申报地点:
市第二实验中学图书馆(人民大街11528号)。
(五)评审费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吉人字〔2000〕56号文件中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六)核准办证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今年我市各评委会评审结果将进行集中公示。
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通过人员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通过人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核准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示有异义未经核实和核实确有问题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几类特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
1.关于增设几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从2009年起将开展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四个专业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试点工作。
凡符合《关于做好会计、经济、审计、统计4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35号)所规定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4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考试取得国家或吉林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累计取得不重复的4个科目合格证书。
考虑到今年是试点评审工作第一年,对不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且没有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先评后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保留2年,两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后,按评审年度的时间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2.关于规范工程、农业专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问题。
2001年,我省对工程、农业系列中从事研究工作人员套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条件,开展了工程、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按研究系列资格名称取得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从2009年起,工程、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统一规范为正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评审条件暂按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审条件执行。
3.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凡在我市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以及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认定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高层次人才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再提交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
4.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党政机关调入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上述人员在现工作岗位上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按照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条件,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下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可证明其身份的原件作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明粘贴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粘贴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提交相应系列评委会进行资格评审。
5.关于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
今年继续开展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工作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2。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要求
今年我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已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县(市)区和部门,要在8月底前将已聘任教师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汇总为电子文档(EXCEL格式),填写《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并附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违纪违规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申报人员予以严厉惩处。
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提供各类伪造证件及假论文、假业绩、假成果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和评选;不得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技术资格考试。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年内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优秀等次。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88777363
附件:
1.200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分工一览表
2.2009年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
师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1:
200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分工一览表
送省评审系列
市评审系列
王
伟
会计、经济、工程(正高)
统计、审计、出版(正、副高)
环保、国土资源、测绘、煤炭、质量技量标准化、广播电视、医药工程(副高、中级)
律师、公证、翻译(高、中级)
建筑、交通、林业(副高、中级)
机械、电子、轻化(副高、中级)
水利(副高、中级)
经济(副高)
会计(副高)
高
巍
高校、艺术、新闻(正高)
图书、档案、文博、群众文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高级)
党校、实验、播音、体育教练、文学创作(高、中级)
高校(副高、中级)
中专(副高、中级)
技校(副高、中级)
艺术(副高、中级)
新闻(副高、中级)
图书、档案、文博、群众文化、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级)
孙
琳
花
临床医学、护理(正高)
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中医、医学科学研究、药学(高级)
农业、畜牧、兽医(正高)
临床医学(副高)
护理(副高)
农业(副高、中级)
畜牧、兽医(副高、中级)
附件2:
2009年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高级经济师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工作,根据2008年评审工作试行的经验,特就2009年我省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评审名额
2009年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全省评审通过人员控制在500名左右。
二、评审原则
1.专家终审的原则。
今年我们将组建由我省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的著名专家、大型企业的负责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经济师的最终评定工作,其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2.优中选优的原则。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各地申报人员材料,根据总量名额,择优评选出500名左右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
3.普惠的原则。
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要最大程度的考虑到评审通过人员企业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4.适度倾斜的原则。
在普惠原则的基础上,对经济效益、利税等条件特别突出的特大型企业适度倾斜。
三、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关于深化我省民营企业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中关于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作为各单位参评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可按照如下名额分配原则推荐参评人员。
1.符合基本条件中一项的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
2.同时符合各项基本条件的单位可推荐2名人选;
3.同时符合经济效益超过5000万元、纳税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可推荐3名人选;
4.同时符合经济效益超过1亿元和纳税超过500万元的单位可推荐4名人选。
各单位推荐人选最多不得超过4名。
按上述要求推荐2人以上的单位,应按被推荐人在企业的业绩排名推荐。
四、申报程序
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要按照《2009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要求,经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或省人才市场审核后,报送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表》一式三份(标准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2.申报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在所在单位的任职文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纳税及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济效益以各单位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纳税证明以各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证明为准;用工证明以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为准);
4.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体荣誉、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工作业绩、成果和个人荣誉、奖项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业务报告一份(3000字左右,附电子文档)。
业务报告应具体表述申报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业绩成果、个人荣誉、个人奖项等方面内容和本人在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和奖项中的作用和贡献;
7.申报人学历、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的可不提供);
8.申报人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的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定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申报人本人承诺签字。
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评委会统一编写;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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