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馆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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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馆施工方案
滨州高新区科技馆
消防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2017年月日
1、编制依据及原则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措施
五、室内给水、喷淋系统安装技术措施
六、质量体系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
七、工期目标及保证(管理)措施
八、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九、施工项目部组织
十、系统施工方案
十一、施工机械、仪器、用具表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合同书;
2、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安装工程标准图集》;
3、国家及省、市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有关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9、《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1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1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二)编制原则
我们本着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可行、工艺简捷适用、措施保障得力、组织管理严密、计划详细实用、处处精打细算、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节省率,达到业主的满意,进行编制本施工组织设计。
我们将以此为依据,根据工程施工图及具体进展情况编制详细的分项作业设计,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的实施。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建设单位:
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滨州高新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监理单位:
滨州高新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滨州高新区科技馆
建设地点:
滨州市高新区高十路西、新五路北
本工程地上2层,均为展览厅,建筑总高度16.35米。
施工范围:
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消火栓系统:
1、本工程消防为二路供水,消防泵房为单独建筑,本工程室外消防与室内消防合用环状给水管网,设“倒流防止器”。
室外设地上式消火栓,以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本工程室内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3个小时计算。
3、消火栓管道、自动喷淋给水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小于100mm时,采用丝扣连接,管径大于及等于100mm时,采用沟槽式连接。
消防给水管上采用手动法兰式铸钢蝶阀,水流指示器前、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采用电信号阀,阀门的开、关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
阀门的工作压力同相应管道压力。
(二)工程特点
1、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要求高
本工程是按现代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内部设施完备,消防安装工程只有达到高质量标准,才能保证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及建筑、安装、装饰三者的整体美观与协调。
2、项目齐全、专业性强、施工配合量大面广
该工程施工工期较短,消防安装工程必须紧紧配合土建工程及其它专业工程进度,采取有力的抢工期措施,精心组织施工,才能保证工程的总工期。
质量标准高,消防安装工程必须结合本工程特点,加强施工质量技术管理的力度,保证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
三、施工部署
(一)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为合格。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我们编制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2、工期目标
50天竣工验收。
3、环保目标
将污染、噪声降到最低,营造绿色工程。
(二)施工管理机构
消防工程安装时,除了自始至终要和土建、装饰配合外,安装及各专业之间的交叉配合及施工部署尤为重要。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我们拟组织具有高层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安装工程项目部,按照ISO9001的质量管理标准,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
(三)材料供应措施
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对于所供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做好材料进货的验收手续,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措施
施工应严格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放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及《建筑电气通用图集》等相关国家标准。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措施
1、软管敷设
吊顶到顶板之间的导线用金属软管保护,其上端用金属盖板与接线盒固定;软管引入设备时,软管与钢管、软管与设备间的连接应用软管接头连接,软管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
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宜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和混凝土中。
当在潮湿等特殊环境适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期间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米,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毫米。
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米处。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布线:
系统的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配管后的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工序宜在建筑物的抹灰和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穿线前,首先将管内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布管穿线采用带丝牵引法,接线采用绕接焊锡法。
当穿线困难时,可使用滑石粉润滑,禁止使用油脂。
穿线前必须按设计要求检查导线的型号、规格是否相符,然后按规定数量进行穿线。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绝缘导线或电缆。
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
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能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孔格内。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能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要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线缆在穿线盒内应留有30-50cm的余量。
电线、电缆在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导线敷设完毕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兆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线芯
类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
1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1.00mm2
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0.75mm2
3
多芯电缆
0.50mm2
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配线工程施工后,保护地线连接应可靠,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模拟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
直敷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
建筑物顶棚内,严禁直敷布线。
直敷布线应采用绝缘护套电线,应采用线卡沿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规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3米。
室内直敷布线电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垂直敷设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米,低于1.8米的部分应穿管保护。
绝缘护套电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加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
竖井内布线一般适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内弱电井垂直干线的敷设。
可用金属管、金属线槽、电缆、电缆桥架及封闭式母线等方式布线。
竖井楼层间应做防火密封隔离,具体隔离措施如下:
封闭式母线、电缆桥架及金属线槽穿过楼板处采用防火隔板或防火堵料隔离。
电缆和绝缘电线穿钢管布线时,应在楼层间预埋钢管,布线后管口空隙处应作密封隔离。
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里。
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应明配塑料护套线。
塑料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的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塑料护套线,应增设钢管保护。
塑料护套线进入接线盒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内或设备、器具内。
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盒(箱),配件应齐全,并固定牢靠。
3、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能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
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大于45度。
探测器底座的外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采用压接时应用专用压接工具进行。
焊接时,为了防止接头处腐蚀脱开或增加线路电阻,影响正常报警,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要保证焊接点浸锡饱和圆浑,无假焊虚焊现象。
探测器的确认灯,要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加以保护。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有缓冲余量,在其入端处应有明确标记。
探测器底座穿线孔宜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潮气进管,影响绝缘。
探测器底座安装完毕后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其它工程施工时损坏底座。
4、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手动报警按钮要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度1.5米处。
手动报警按钮要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手动报警按钮外接导线要留有不小于10厘米余量,并且在其端部有明显标志。
5、接口模块的安装
接口模块含输入、输入/输出、切换及各种控制动作模块以及总线隔离器等。
为便于维修模块,宜将其装于设备控制柜内或吊顶外,吊顶外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1.5米处。
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座要高出地面0.1~0.2m。
控制器要安装牢靠,不得倾斜。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线要整齐,避免交叉,并固定牢靠。
端子板不应承受外界机械压力。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要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端子板的每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电缆和导线要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导线要绑扎成束。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要封堵。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要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
控制器的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并有红色标记,字迹应清晰,并不易抹掉。
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记。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膨胀螺栓固定,单列布置。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米至1.5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7、楼层显示器安装
楼层显示器采用壁挂式安装,直接安装在墙上或安装在支架上,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米,靠近其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接线端子箱采用明、暗两种安装方式,应安装在弱电竖井的各分层处或各楼层便于维修调试的地方。
8、消防应急广播安装
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瓦,其数量应保证从一个防护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大于25米。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距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音箱根据现场情况可壁挂或吸顶式安装。
音箱宜在吊顶完成后安装,设备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9、电梯联动控制
消防电梯内应设有专用电话,在首层设专用的操作按钮。
火灾确认后,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回消防控制室。
10、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小于1m,并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设备的接线盒,采用锁母固定,并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要有明显标志。
消防控制设备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要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消防控制设备应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通电试验,不合格者应进行检修后更换,正常后方能安装。
金属软管长度不易大于1.5米,且应有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米。
消防控制设备的对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记。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不同相序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11、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
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专用接地干线要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
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相连接。
工作接地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采用联合接地时,要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工作接地线穿墙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使用金属软管。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做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测量接地电阻、查验应上报的技术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质量。
用测量接地电阻仪器做接地电阻值的测量,接地电阻的数值应满足: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欧姆。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欧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干线时,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严格分开,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体。
接地线上不应连接保险丝。
二、系统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调试必须的文件资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方框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建筑平面图。
设备安装技术文件及安装尺寸图(包括控制设备、联动设备的安装图、探测器预埋件、端子箱安装尺寸等)。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安装验收单、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安装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测试记录)。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电路图以及备用电源的充放电说明)。
调试开通程序或规程。
调试开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职责分工。
不同生产厂家的火灾自动报警产品不仅型号不同,外观各异且报警概念、传输技术和系统组成都不同,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产品都在向计算机、多路传输和智能化发展的趋势,软件特别是现场编程都需要熟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专业人员才能完成。
调试开通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其资格审查应由公安消防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
一般由生产厂家的工程师或生产厂家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认真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报警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适用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
检查系统线路是否正确无误。
在查线过程中一定要按生产厂家的说明,并使用合适的工具检查线路,避免底座上元器件的损坏,对于检查出的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一一加以排除。
在调试开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设计安装问题及影响调试开通的其它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有文字记载。
在正式进行系统调试时,应分别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按商场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正常后才能接入系统进行调试。
应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做好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的检查有: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消音、复位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火警优先功能。
报警记忆功能。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电的自动充电功能。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应有专用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系统功能调试正常后,应使用专用加烟和加温等试验仪器对安装的每只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试验,动作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三、系统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系统竣工表、系统的竣工图、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试报告、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主持,参与人员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温电缆等以及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喷淋等固定灭火装置的控制装置)。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
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
系统各种设备的验收要求: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均应正常切换。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抽检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至2次,被抽检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功能要求: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全部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抽验5台。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火灾探测器应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抽验10只。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火灾事故广播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要进行1至3次通话试验。
消防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至10%进行通话模拟试验。
各项检验项目中,如有不合格者,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进行试验。
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五、室内给水、喷淋系统安装技术措施
一、消火栓系统安装检查要点
室内消火栓系统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
二、设备材料检查
1、消火栓
箱体应端正,不得有歪斜翘曲等现象,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及磕碰痕迹,各面之间的垂直度不得大于3:
1000。
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不平的最大允差为2毫米;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隙不超过2.5毫米。
栓箱正面上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5毫米,其余各面的零部件,凸出该面外表平面的高度不得超过10毫米。
箱体内外表面应作防腐处理。
进行涂漆防腐处理的箱体,其涂层应均匀一致,平整光亮,明装式栓箱的箱体外表涂层应色泽美观,不得有流痕、气泡、剥落等缺陷。
焊缝或焊点应平整均匀、焊接牢固,应无烧穿、疤瘤等焊接缺陷。
铆接应严实美观,铆钉排列整齐,铆接后铆钉连接应紧固无歪斜。
箱体应使用薄钢板、铝合金材料制造。
箱门玻璃的厚度不得小于3毫米。
水带挂架、托架和水带盘应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若用其他材料必须进行耐腐蚀处理。
消防水喉的开关喷嘴、卷盘轴、弯管及水路系统零部件,应用铝合金材料制作,也可用强度和耐腐蚀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其他材料代用。
栓箱内配套的消防器材按规定装配完毕后,各受力面不得产生凹凸变形,其垂直度、不平度和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安装消防水喉的箱体侧面,在150力矩下的最大凹陷变形不得超过2毫米,消防水喉固定座不得出现变形、开焊等缺陷。
栓箱应设置门锁或箱门关紧装置。
设置门锁的栓箱,除箱门安装玻璃者外,均应设置箱门紧急开启的手动机构,开启操作应灵活、可靠。
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75度。
三、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技术措施
1、消火栓安装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水带以挂置式、盘卷式、卷置式或托架式置于栓箱内,不得影响其他器材的合理安置和操作使用。
挂置式栓箱的水带挂架相邻两梳齿的空隙不应小于20毫米,挂置水带后挂架横臂不得变形,盘卷式栓箱的水带盘从挂臂上去除无卡阻,托架式栓箱的水带托架应转动灵活,水带从托架中拉出无卡阻。
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消火栓的间距高层建筑不大于30米,裙房不大于50米。
2、管网安装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管网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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