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险条款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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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险条款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保险条款
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哪些行业
可以线上投保安责险的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
说起安责险可能会有很多的人,不知道都是由什么用处,其实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
之后,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独立的概念开始被提出。
并且在2016年12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成为当前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
就目前,保险公司看待安责险的服务上还往往停留在对以往保险产品的认识上,在对待客户服务、处理保单等诸多工作环节还是老做法,所以也容易使政府和企业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不满意。
安责险与其它责任险的不同在于,它是与安生产生密切结合,更强调事前的风险防范而不是传统保险的事后赔偿,比如:
投保前的风险查勘、投保期间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具备生产领域的专门技术人才才能更好地为企业风险管理服务。
根据目前了解,保险公司急需这样的专业人才。
同时,在对接安责险服务企业方面保险公司尚缺乏专门的对接部门,相比其他保费额度较大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内部容易出现忽视安责险市场的服务质量的问题。
而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的出现,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现,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顾名思义就是指有关于城市安全方面的问题,主要是针对于安责险这方面来开发的一项服务软件,可以更好的解决一些高危生产行业的投保问题,以及加强保险公司对着方面的服务。
大大促进了安责险的推广使用,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和谐的社会的发展。
2、什么叫安全生产责任险
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需要向保险公司购买这种保险
以备发生事故时有能力赔偿伤亡人员
据我所知,死亡是每人30万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产品说明
我国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最早始自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的初步探索发展,二者共同搭建起国内最初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体系。
其中,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发展速度较快,发展程度也较成熟,1998年曾在《建筑法》中被规定为强制投保保险,而后虽然随着《建筑法》重新修订被取消强制投保,但受立法推动影响,目前依旧占据我国安全生产保险市场较大业务份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是继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后,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保险市场发展的全新险种,在保障范围、保障功能与保障力度等方面都较前两者进一步优化完善,受到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推动。
1
2016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
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
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法》中的鼓励投保,升级为“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
2019年,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专门为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制定包括基本原则、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与改进等事项的规范指导。
综合近年来国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视与推动,参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立法推广经验,新《安全生产法》修订送审后,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发展机遇。
一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
相较于2014版《安全生产法》,新法修订送审内容中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内容修订为:
国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保险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此前,2002版《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而2014版《安全生产法》则增加“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内容,直至新版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出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同时,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投保责任,新版修订内容还单独增加一条处罚内容,保证相关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投保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此外,新版修订内容还提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体主要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负有最高决策权和指挥权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
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高,也促使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有效分散、转移、防范与应对相应安全生产责任风险。
二
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的思考建议
推动立法建设,是目前国内多个政策性工程险种发展的普遍市场呼声,但目前只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着较好的政策进展,参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在国内的立法推动经历,可以预见,一旦立法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险市场的投保应用将会快速扩展,险种的配套保险服务、险种功能、市场运作等也将获得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
与此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工程险种的初期推广应用,可以看到险种的强制推行办法并不只局限于政府立法推行一项,以欧美国家为例,其实行的政府、银行、市场三重强制推行办法,能够更全面、系统的保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内的相关工程险种的有效投保应用。
1
政府层面,立法规定保证了相关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拥有保险保障,即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
银行层面,针对工程项目的贷款条件即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相关工程险种投保;
3
市场层面,通过建立保险公司参与的多元化主体市场准入筛选机制,令相关经营主体能否取得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或保险产品浮动费率的高低,成为影响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进而优胜劣汰,实现市场良性循环。
通过以上三个层面的强制推行办法,保证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险种的有效市场推广应用。
这种多层面的强制推行办法是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的。
推动立法建设,是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随着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进入送审阶段,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立法建设进程也更进一步,为更大市场范围内的快速推广应用创造机遇可能。
同时,参考发达国家市场经验,立法建设之外,包括银行、市场等多层次的强制推行机制也能够保证险种的快速市场推广应用,是我国安全生产责任险未来市场发展的方向之一。
4、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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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企业,因为企业是投保人
《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已经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5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保险公司拟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条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拟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保险费根据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数量和岗位风险等情况确定,可以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此外,保险公司应当发挥风险管理作用,帮助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对安全生产保险制度进行探索发展,国内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已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期间险种衍变从单一的建工意外险,到目前市场上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三大险种并存,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作用日益显著。
尤其是安责险的出现,在保险保障范围、保险功能机制、保险保障作用等方面都有着更进一步的发展,近年来获得了国家政策上的重点关注与推动。
目前,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四川、贵州、山西、海南、宁夏、重庆等地区都已开展政策试点。
但客观上需要认识到的是,尽管安责险目前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但从国内整体安全生产保障市场来看,其市场应用依旧较为小众,缺乏更有效的政策推进与更完善的保险服务管理。
1、安全生产保障需求攀升,试点政策落实受阻
2018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734起、死亡840人,与2017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2起、上升6.1%,死亡人数增加33人、上升4.1%。
截止2019年7月25日,全国共发生300起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361人。
不断攀升的工程建设风险保障需求,催生着更大的保险保障市场,同时也对安责险的市场实践应提出更高要求。
从险种衍变上来看,安责险无疑是目前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市场中较为完善成熟的保险产品,因而,国家对其在具体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中所能发挥的保障作用寄予厚望,在政策上给予较大助力。
2017年,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从国家级别开始逐步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随即全国各省市地区纷纷响应中央号召,展开区域试点工作。
从试点区域范围来看,包括上文提及的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四川、贵州、山西、海南、宁夏、重庆等地区。
但从试点实践落实来看,安责险的推进并不十分乐观。
如江苏省2018年财产险总保费收入为858.81亿元,而安责险总保费收入仅为1.66亿元,占比仅为0.19%。
这意味着安责险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具体而言即是政策试点覆盖下,安责险的行业投保并未有效落实。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1
市场企业对安责险的认识还不够充分,部分企业认为购买安责险增加了经济负担,进而导致企业缺乏动力推展安责险。
2安责险市场推广初期,尽管有着中央、地方政策文件的指导,但在缺乏严格、有效的行政监管力量推动下,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即便一些企业畏于相关证件的办理条件规定,选择投保安责险,但一旦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便会中断续保。
在缺乏严格、明确的监督管理机制与处罚措施下,来自市场投保主体方面的阻力,令试点政策难以落实。
2、市场实践应用,险种功能机制发展不成熟
安责险最主要的保险功能机制,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即基础的保险理赔保障与有效的风险防控保障。
但从目前市场应用实践来看,两大功能机制都存在各自的发展问题。
理赔保障作用不明显
安责险的保险理赔,同时具有:
1.对事故人员或家属的经济补偿作用;2.对企业雇主的赔偿责任转移作用。
并且对比雇主责任险,具有保障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实行“无过失”原则,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保障功能更加全面。
从上述内容来看,安责险的理赔保障功能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完善,但问题的重点在于,安责险市场业务未有效落实,在众多安全生产事故中,企业雇主或未投保安责险,或只投保部分安责险,令相应的保险保障优势作用难以发挥。
风险防控服务不成熟
除了基础的保险理赔功能,安责险最显著的险种功能特点即是有效的事故风险防控。
保险公司通过自身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对保险标的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从而有效排除、避免相应安全生产风险发生。
同时,通过灵活控制保费费率,倒逼企业重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但从目前安责险的市场业务开展来看,各地区、各保险公司的安责险风控服务发展不统一、规范、均衡。
1
部分地区或保险公司将安责险当成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依旧围绕投保审核、保险理赔等基础险种功能开展保险服务;
2
部分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相应专业的人才、技术、管理实力,无法有效开展风控服务,整体上呈现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3、安责险的市场发展解决办法
国内安责险的市场发展困境,其解决办法主要在于两方面,即来自政府机关的监管落实与来自保险公司的服务发展。
落实监督管理
目前,安责险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障市场的发展,已获得中央与各地区政府的政策支持,较为缺乏的,则是指导具体试点政策落实的监管办法与处罚措施。
尽管试点文件中大多强调“强制投保”,并提出监管要求,但对具体的执行细则与处罚规定,缺乏严格、明确的管理规定。
缺乏行政监管力量的有效支持,令政策试点只能迟缓推进。
此外,借鉴国外成熟保险市场发展经验,一般涉及公共安全的险种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强制推动。
这里的“强制推动”,主要是指“立法”。
以我国建工意外险的发展为例,目前安全生产保障市场中,建工意外险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其主要原因即在于1998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投保建工意外险。
因此,从政府机关角度而言,应更加重视安责险的政策落实工作,在整体的试点指导意见之外,继续推进相应的行政监管细则,令政策逐层有效实施。
此外,最有效的方式,依旧是通过推动立法,建立我国根本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
提高风控服务
针对安责险的风控管理问题,事实上2019年8月2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已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为保险公司相应风控服务提供指导依据。
服务项目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
6.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
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推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7,其他有关事故预付工作。
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投保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投保单位提供一次2或3服务。
服务形式
针对保险公司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力量问题,文件对于服务形式也作出相应指导意见:
1.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2.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3.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4.委托保险经纪人。
此外,文件还对安责险风控服务的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等内容作出了具体意见指导,帮助保险公司有效开展安责险的防控服务业务。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应用发展,对于我国各类安全生产建设有着重要保障意义。
因此,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国内安责险政策试点的实践落实,同时推动保险公司相应风控服务管理能力的发展提升,建立更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
某化工厂车间发生毒气泄漏事故,造成多名员工受伤和死亡。
这次的灾难对该工厂造成巨大损失。
对受伤员工和死亡家属的巨大赔偿也使化工厂入不敷出。
该厂负责人刘某吸取此来次教训,在投保工伤保险的同时,也投保安全生产自责任保险。
那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如果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那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百,会降低企业损失。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由此可见,安全生产责任险度并不是企业必须投保的险种。
这也是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不同之处。
在本案中,负责人刘某使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企业日后发展大有益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问八条第二款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在用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
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化答解社会矛盾。
同时,对于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7、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知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高危行业分道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版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权保持社会稳定。
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为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1、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原则,细分高位作业领域、明确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岗位安实名方式购买;低风险岗位按不记名方式确定最低人数的形式进行购买。
2、核定风险性高的岗位新员工入职时,向行政室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
3、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行政室到保险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手续。
4、每月30日前,行政室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低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参保,根据公司规模和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一个科学的投保数量和金额。
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应拟定:
1、投保安责险应拟定相应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在保证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理赔程序,达到安责险迅速、实效的进行理赔。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拟定赔付时限。
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案件报告时,应立即查勘定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赔付时间,在规定时限里结案,及时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责任风险得到有效转移,尽最大可能利用安责险的保障功能。
事故处理:
1、现场处理:
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行政室报告。
行政室必须在五分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事故上报:
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事故责任情况、事故损失、人员受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行政室。
事故申请:
事故发生后行政室再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事故理赔:
公司、被保险人、第三方受害者请求赔偿时,应准备如下证明和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
1、保险单正本;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3、公司或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资料;
4、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伤亡人员名单;
6、受害人伤残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7、发生第三者上海时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8、公司及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奖励和惩处:
1、奖励:
所有安全责任部门,半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1000元;一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2000元。
2、处罚行政室因过失未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或未按要求及未按时申报,致保险部门不予赔偿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安全责任保险主办人承担责任事故损失30%,行政室主任承担损失20%;
3、事故相关责任人最高处罚限额1000元/次。
9、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责险平台是什么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
而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立安监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监管信息平台和安责险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为建立健全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无疑为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增添了一件利器。
安责险充分体现了安全与保险的跨界融合,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保险为企业的风险事故提供保障;对保险公司来说,安全服务也降低了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赔付率。
可以说,无论对企业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
那么,怎样帮助保险机构为投保企业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
怎样利用安全服务提升企业安全水平,降低企业的风险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解决企业和保险机构的问题。
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基于安全管理的一整套系统,通过安全大数据的统计、分析,运用系统方法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机制,用先进方式替代传统思维,实现资源整合,进而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为保险机构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而且在此阶段,系统的核心运用主要有:
风险评估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责险投保系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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