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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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宁化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项目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班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部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项目部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本项目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项目部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部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项目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项目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班组、个人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班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项目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2、项目部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认真执行“五同时”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项目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监督其实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结果负责。
4、主持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领导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攻关,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对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并负责其实施。
6、组织并主持对各种重大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落实整改。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项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项目部关于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安全生产基金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进行监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3、做好对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并监督其执行。
4、适时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效益进行分析,认真做好“两制”建设。
第十九条现场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现场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贯彻执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认真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项目主管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设计负责。
4、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7、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行为进行查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组织做好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及活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对现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负责。
3、对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负责对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项目部。
6、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材料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等,保存有关产品介绍及说明资料,及时审查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并做好全检或抽检工作。
2、严格按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向项目部提供采购情况,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3、加强与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协调,及时做好对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审定、验收工作。
4、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工作,加强对项目防火防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2、建立健全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设备租赁单位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隐患的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认真做好对新购及大修、维修回场后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与把关,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完整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
5、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
6、组织制定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有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第二十六条项目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在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现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并支持项目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对各项目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项目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做好项目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监督各项目做好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项目部和班组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督促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11、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2、监督检查本项目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本项目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13、掌握主要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对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14、做好本项目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
15、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督促落实事故班组复工前的现场整改,并组织验收。
16、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工作,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七条项目技术质量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对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组织并督促本项目做好对操作人员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4、参与本项目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组织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
6、负责对参与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二十八条项目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3、对本项目承包责任制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项目部或人员解决落实。
8、负责做好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本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对经营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解决。
10、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项目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工艺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
1、为推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对专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项目部会对专业班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项目每年对班组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⑤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⑦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⑧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⑩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③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④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⑤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⑦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⑨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⑩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项目部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中,每次考核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将对班组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班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项目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班组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班组安全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8、项目部必须坚持使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项目部及班组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项目部及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用电、深基坑支护、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项目部及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项目部及班组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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