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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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汇编
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1.总则
1.1本工程内容如与国家规范有抵触之处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1.2有关事故中安全技术、劳动防护以及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市颁发的规范、规程、规定为准,并严格执行。
1.3本工程适用于上海地区。
2.施工操作要求
2.1材料质量要求
2.1.1水泥进场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准用证,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安装、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
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块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进口水泥,均应做抗压、抗折强度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2.1.2水泥为混凝土的胶结剂,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可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化处理环境条件选用必要时亦可采用快硬硅酸盐隐慝水泥或其它水泥。
2.1.3小水泥和进口水泥进场后必须检验其安定性。
2.1.4骨料、黄砂、碎(卵)石进场后必须具有质量检验资料。
质量证明书。
2.1.4.1普通砼所用砂,应符合普通砼用砂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砂的含泥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砼强度等级
高于或等于C30
低于C30
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
3
35
若采用海砂配置砼,对于位于水上或水位变动区,以及在潮湿或露天时,氯盐含量不应大于0.1%。
2.1.4.2普通砼用碎(卵)石,应符合普通砼用碎(卵)石的重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砼用的碎(卵)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l/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砼实心板,允许采用允许采用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颗粒级配。
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毫米)。
含泥量:
低于C30砼不大于2%;高于等于C30砼不大于1%。
2.1.5拌制砼宜采用可饮用水,拌制钢筋砼和预应力砼,均不得使用海水拌制。
2.1.6掺外加剂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其掺量不能超过规定量,否则会影响砼质量。
2.2准备工作
2.2.1对预埋件、预留孔、预埋螺栓的固定是否正确牢固,预留管口是否堵塞,模板支撑是否牢固,钢筋位置是否正确等上一道工序加以检查。
2.2.2配合比检验
2.2.2.1为保证砼质量,在检验中,应控制砼的最大水泥用量,最小水泥用量和最大水灰比。
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公斤/立方米。
2.2.2.2在浇注砼时,应进行坍落度测定(每工作台班至少两次),坍落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2.2.2.3泵送砼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3.1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
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
25,通过0.315毫米筛孔的砂应不小于15%,砂率宜控制在40—50%。
2.2.2.3.2最小水泥用量为300公斤/立方米。
2.2.2.3.3砼坍落度宜为8—18厘米。
2.2.2.3.4砼内应掺加适量的外加剂。
泵送轻骨料砼的原材料选用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2.2.3计量检验
砼拌制应根据配合比,,对水泥、砂、石、水、外加剂严格计量。
2.2.3.1拌制砼时必须设置磅秤,并定期校核磅秤的准确性。
2.2.3.2每盘过磅:
防止磅秤虚设,或用体积比代替过磅。
水泥、水、外掺混合料,外加剂溶液重量允许偏差±2%;粗骨料允许偏差±3%。
2.2.3.3适时调整配合比:
由于气候干湿的变化和气温高低的变化,应适时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和调整配合比。
2.3搅拌
2.3.1搅拌方法:
砼拌制可用人工或机械进行,为保证砼质量。
承重构件及最大砼刳制必须采用机械拌制。
2.3.2砼搅拌的最短时间:
砼搅拌的时间过短,不能获得高质量的拌合物,为此必须控制搅拌时间,搅拌最短时间不能超过表规定:
砼坍落度
搅拌机类型
搅拌机出料量
(mm)
<250
250—500
>500
<30
自落式强制式
90
60
120
90
150
120
>30
自落式强制式
90
60
90
60
120
90
2.4运输
2.4.1运送砼宜采用搅拌运输车,容器应严密,内壁平整光洁,黏附的残渣应经常清理。
如运距较近亦可采用反斗车。
2.4.2砼的搅拌机中卸出到搅拌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同强度等级
延续时间
气温低于25℃
气温高于25℃
C30及C30以下
C30以上
120
90
90
60
因为运输时间长,浇注后很快凝结,使连续浇注质量不能保证。
砼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原规定的坍落度,如有离析现象必须进行第二次搅拌,才能浇筑。
2.4.3泵送砼的供应必须保证砼泵送的连续工作,砼泵受料斗内应充满砼,以防止吸人空气形成阻塞,砼泵允许中断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2.5浇筑
2.5.1浇筑前应先对模板、支架、钢筋、预埋螺栓、预埋铁件的质量、数量、位置逐一检查,并作为记录。
2.5.2与砼直接接触的模板、地基基土、未风化的岩石,应清除淤泥和杂物,用水湿润,地基基土应有排水和防水措施,模板中的缝隙和孔洞应堵严。
2.5.3砼自由顷落高度不应大于超过2米。
2.5.4根据工程需要和气候特点,应准备好抽水设备、防雨、防暑、防寒与物品。
2.5.5砼浇筑时应分层连续进行,每层浇筑厚度,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配筋情况,捣实方法而定,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砼浇筑层厚度(毫米)
项次
捣实砼的方法
浇筑层的厚度(毫米)
1
插入式振捣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2
表面振动
200
3
人工捣固
(1)在基础、无筋稀疏的结构下
(2)在梁、墙板/柱结构中
(3)在配筋密列的结构中
250
200
150
4
轻骨料砼
插入式振捣
300
200
表面振动(振动时需加盖)
2.6施工缝
2.6.1施工缝的位置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2.6.2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注砼,已浇筑的砼其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
2.6.2.1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半腿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6.2.2与板连成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如下20-30毫米处。
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的下面。
2.6.2.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2.6.2.4有主次梁和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
2.6.2.5双向受力楼板、厚大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钢架及其它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其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或软弱砼层,并加以湿润和冲洗干净,不得积水,施工缝宜先铺水泥浆或与砼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2.7养护
2.7.1再砼浇筑完毕后,应在12时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拌制用水),使砼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2.7.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砼,不得少于7d;掺用缓凝剂及有抗渗性要求的砼,不得少于14d。
(平均气温少于5℃,不得浇水。
厚大体积砼的养护,在炎热气候条件下,还应采取降温措施。
)
2.8试块制作要求
2.8.1凡是砼施工必须制作试块,砼试快由专人负责。
2.8.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砼,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8.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8.4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体德留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2.8.4.1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德砼,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8.4.2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砼,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8.4.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时间的留置盘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预拌砼除应在预拌砼厂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砼运送到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留置试件。
2.8.5对需要掌握拆模时间,或是为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和构件吊装的试块,应相应增加组数。
2.8.6对设计有抗渗要求的砼,须加作抗渗试验的试块。
2.8.7试块上必须有编号,并注明构件编号、部位、砼柱号、施工日期等便于检查。
3.冬季施工
3.1根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砼结构工程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3.2砼所用的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在掺用含有钾\钠离子防冻剂的砼中,不得混有活性骨料。
3.3砼蓄热法养护可掺用早强型外加剂,对外部早期短时,加热采用快硬早强水泥,采用棚罩加强围护或利用未冻土热量等延长正温养护龄期和加快砼温度的增长措施。
3.4当在一定龄期内采用蓄热法养护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蒸汽法、暖棚法、电热法等其它养护方法。
3.5蒸汽养护的砼,当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温度不宜超过80℃;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温度可提高到85℃一95℃。
3.6在冬期浇筑的砼,宜使用无氯盐类防冻剂,对抗冻性要求高的砼,宜使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掺用防冻剂、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的砼的施工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
3.7掺用防冻剂砼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在低温条件下养护,严禁浇水且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3.7.2砼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时,应立即采取保温措施。
4.3砼结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
方法
单层
多层
高层
框架
多层
大模
高层
大模
1
轴
线
位
置
独立基础
10
10
10
10
其他基础
15
15
15
15
尺量
检查
柱、墙、梁
8
5
8
5
2
标
高
层高
±10
±5
±10
±10
用水
全高
±30
±30
±30
±30
准仪或
尺量
3
截
面
尺
寸
基础
+15
-10
+15
-10
+15
-10
+15
-10
柱、墙、梁
+8
-5
±5
+5
-2
+5
-10
4
柱墙
每层
5
5
5
5
用2mm
托线板
垂直度
全高
H/1000
且<20
H/1000
且<30
H/1000
且<20
H/1000
且<30
经纬仪或
吊线和尺
量检查
5
表面平整度
8
8
4
4
尺量
检查
6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偏移
10
10
10
10
7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
5
5
5
5
8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偏移
5
5
5
5
9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
15
15
15
15
10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中心
+25
-0
+25
-0
+25
-0
+25
-0
吊线和测量
检查
井筒全高
垂直度
H/1000
且<30
H/1000
且<30
H/1000
且<30
H/1000
且<30
4.4砼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坐标位移(纵横轴线)
+20
-0
经纬仪或拉线和质量检查
2
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水准仪或拉线和质量检查
3
平面外形尺寸
±20
用尺量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
凹页尺寸
+20
-0
4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用直尺和契形塞尺或拉线的质量检查
全长
10
5
垂直度
每米
5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
10
6
预埋件
标高(顶部)
+20
-0
用水准仪或拉线和质量在根部及顶端检查
脚螺栓
中心距
±2
7
预埋
中心线位置偏移
±10
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地脚
深度尺寸
+20
-0
用尺量检查
螺栓孔
孔铅垂直
10
用吊线和尺量检查
8
预埋活
标高
+20
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动地脚
中心线位置偏移
±5
螺栓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2
用直尺和契形塞尺或拉线的质量检查
锚板
带槽锚板平整度
5
5安全生产
5.1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横楞、顶撑,2米以上高空串跳,必须装有防护栏杆。
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铁。
5.2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辆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5.3用塔吊、料斗浇捣砼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4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塔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5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保险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5.6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人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附录一: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
5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
桩墙梁
4-5
层高垂直
全高小于等于5米
6
全高大于5米
8
相邻两板表面高底差
2
表面平整(2米长度以上)
5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长度
板梁
±5
薄腹板、桁架
±10
柱
0-10
墙板
0-5
宽度
板、墙板
0-5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高度
板
+2-3
墙板
0-5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板的对角线差
7
拼板表面高低差
1
板的表面平整(2米长度以上)
3
墙板的对角线差
5
侧向弯曲
梁、柱、板
L/1000且小于等于15
墙板、薄腹板、桁架
L/1500且小于等于15
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施工现场的钢筋加工成型、绑扎、焊接和安装。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HPB235、HRB335、HRB400级钢筋,其它钢种按国家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本规程内容如与国家规范有抵触之处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第3条:
在施工中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革新机具必须经过试验鉴定,并另行制定专门操作规程后才可使用。
第4条:
有关施工中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以及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市颁发的规范、规程、规定为准,并严格执行。
第5条:
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地区。
第二章一般规定和材料质量要求
第6条:
进场的钢筋和成型钢筋,必须建立挂牌制度,按规格、钢种分别堆放,堆放地点应选择干燥场所。
并应离地垫起10—20厘米,露天堆放应加以遮盖。
第7条:
绑扎前钢筋表面应清洁,无油迹、漆污和浮皮铁,焊接钢筋在焊接处必须除锈去污。
第8条:
钢筋如有弯曲变形现象,必须经整直后方可使用,如在运输、成型施工过程中发生脆断或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第9条: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技术部门和设计单位的同意,出具书面代换通知。
第三章施工操作要求
第一节钢筋的成型
第10条:
成型后的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几何图形正确。
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第11条:
绑扎骨架中使用的圆钢,末端应做成弯钩(螺纹、变形钢筋不做弯钩)。
弯钩应按下图所示要求
第二节钢筋的接头
第12条:
钢筋接头,可用绑扎和焊接,但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只能用绑扎接头,不允许焊接。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如屋架下弦、拱拉杆等)中的钢筋九额头,只能用对焊焊接,不允许采用绑扎接头。
第13条:
直接为10毫米及大于10毫米的热轧钢筋接头用搭焊电弧焊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搭接接头的长度和类型见表
(1)
钢筋轴线应在同一平面内。
焊接接头的类型和焊接长度表
(1)
项次
焊接接头类型
接头结构
适用
范围
钢筋类别
钢筋直径
1
二条焊接的
搭焊电弧焊
HPB235、HRB335、HRB400级钢筋
10-40
2
一条焊缝的
搭焊电弧焊
HPB235、HRB335、HRB400级钢筋
10-40
3
钢筋与板板用二条焊缝的电弧焊
HPB235、HRB335、HRB400级钢筋
10-40
二、焊接高度应等于被焊钢筋直径的0.25倍,但不小于4毫米,焊缝宽度应等于被焊钢筋直径的0.7倍,但不小于10毫米。
注:
1不带括号的用HPB235级钢筋,带括号的用于HRB335、HRB400级钢筋。
2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应错开。
在任一焊接具体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毫米的区段1内(图3.4.7),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预应力筋
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拉区和装配式构件连接处不限制。
(二)预应力筋
受拉区不宜超过25%,当有可靠保证措施时,可放宽至50%;受拉区和后张法的螺丝端杆不限制。
第14条:
电弧焊接所使用的焊条,按设计采用,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
(2)使用
表
(2)
项次
钢筋级别
搭接焊接、帮条焊
1
HPB235级钢
T38型或T42型
2
HPB335级钢
T50型
3
HPB400级钢
T50型或T55型
第15条:
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如吊车梁中的主筋,不允许采用焊接接头,如设计允许采用对焊时,应除去接头部分的毛刺和卷边,焊接接头的截面积不超过受力筋总截面的四分之一。
第16条:
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需按设计规定。
第17条:
钢筋绑扎接头:
圆钢筋的末端应做成弯钩,搭接范围内两端和中间三处用铁丝扎牢。
如下图所示:
第18条:
在同截面内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截面面积在受拉区中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25%,在受拉区中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的50%。
第19条:
焊接接头和绑扎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d。
(d为钢筋的直径)也不宜在最大弯矩处。
第三节钢筋绑扎与安装
第20条:
绑扎钢筋与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严格按图施工。
第21条:
钢筋绑扎与安装前应清理基层和模板内的垃圾、什物、对基层、模板施工上有涂刷隔离层要求的,应在隔离层涂刷完成后进行绑扎和安装。
第22条:
钢筋在绑扎和安装过程中,如同预埋件、管道、预留孔的木盒和其他工种设置的撑头,搭头等相互影响时,应会同有关工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严禁任意拆、移。
第23条:
钢筋绑扎安装完毕后,必须检查挑梁、雨蓬等主筋(即浮在梁面、板面负弯矩钢筋)的撑脚是否可靠,分层浇灌的结构上部需伸入下层的钢筋是否有遗漏。
第24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设计图纸规定,如图纸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环境与条件
构件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5
C25及C30
高于C30
室内正常环境
板、墙、壳
15
梁和柱
25
露天或室内
高湿度环境
板、墙、壳
35
25
15
梁和柱
45
35
25
有垫层
基础
35
无垫层
70
注:
保护层的厚度系至指钢筋外边至构件外表面的尺寸。
第25条:
为了保证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在钢筋下设置水泥砂浆垫块或混凝土垫块。
其厚度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相同(垫块破碎的应更换)。
构件中的两排钢筋之间可垫以短钢筋钢垫,以保持设计距离。
在板内上部钢筋的下面,以及墙内双排钢筋之间可按设钢筋弯成的“撑脚"或混凝土垫块以及带有铁丝的垫块(板墙中用)以保持钢筋的位置正确。
第26条:
现场绑扎钢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筋相交点应用铁丝扎结,凡钢筋网靠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每点扎牢,中间部分可每隔一根或互成梅花式扎牢,双向主筋的钢筋网的全部钢筋的相交点都应扎牢。
二、除设计中有特殊规定外,柱和梁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三、凡箍筋转角与钢筋交接点处均应扎牢,钢筋与箍筋钢筋与箍筋平直部分的相交点可成梅花式交错扎牢。
四、箍筋末端应向内弯曲。
五、箍筋的接头(弯钩迭合处)在柱中应沿竖向线方向交错布置在梁内应沿梁的上部纵向线方向交错布置。
六、柱中纵向钢筋接头处弯钩,角部的钢筋弯钩应与模板成45度角,中间的钢筋弯钩与模板成90度角,截面较小的柱钢筋弯钩与模板的角度不小于15度。
第27条:
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预埋铁件应加以固定。
第28条:
基础钢筋绑扎安装要求
一、进出底板钢筋绑扎前由基础轴线位置向两边划好钢筋位置,再行绑扎。
二、纵横钢筋的绑扎铁丝,必须交叉扎结,底板的底层钢筋末端弯钩向上。
三、现浇柱插人基础的钢筋下端的90度弯钩必须与基础底板钢筋绑扎牢固,经复核轴线位置无误后应牢固固定。
四、底板如为双皮钢筋时应加撑脚以保证上下皮钢筋位置正确。
第29条:
现浇柱、梁钢筋绑扎安装规定。
一、一般现浇柱、梁的钢筋均宜在现场绑扎成型后再放人要求的部位。
二、绑扎柱、梁应按间距先套好箍筋,柱的箍筋弯钩交错放置,梁的箍筋应在梁面的架立筋上交错放置。
三、柱骨架钢筋接头的铁丝应扎成八字形。
四、次梁的主筋应放在主梁主筋的上面。
第30条:
工地预制钢筋网片和较大的骨架为防止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歪斜和变形可用钢筋在斜向拉结。
第31条:
预制屋架的钢筋绑扎应先扎腹杆后扎弦杆,在扎节点然后放人模板内。
第四章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
第32条:
钢筋和焊条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查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钢筋试验资料。
第33条:
电弧焊接接头除按规范进行焊接外,其外观应按下列规定检查、焊接接头的表面不得有烧伤、裂纹和较大的金属焊瘤等缺陷。
检查方法:
用小锤轻击和放大镜观察检查。
焊接接头的缺陷和尺寸的允许
偏差其检验方法见表(4)
表(4)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
4度
用刻槽直尺检查
2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0.10d、3毫米
用刻槽直尺检查
3
焊缝高度
-0.05d
用焊接工具尺
和尺具具检查
4
焊缝宽度
-0.10d
5
焊缝长度
-0.05d
6
咬肉深度
1毫米
7
焊缝表面上气孔及夹渣
(1)在两个d长度上不得多于
2个
(2)直径不得大于
3毫米
第34条:
焊接和绑扎的钢筋骨架与钢筋网应牢固,主筋数量应正确,同一截面受力钢筋的接头数量和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检查方法:
用尺量,手摇动和观察检查。
第35条:
钢筋骨架,钢筋网的允许偏差其检验方法见表(5)
表(5)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毫米)
检验方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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