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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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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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X月X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选用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1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1.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1.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2.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2.6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3.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4.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防护现场;
4.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5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5.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5.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5.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作好记录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防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6.2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6.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6.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7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7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7.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进行安全情况交接;
7.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防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7.4按时认真进行巡迴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7.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7.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安全部门职责
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8.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防护教育室;
8.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8.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8.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8.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8.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8.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8.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9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9.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9.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9.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9.5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9.6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0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0.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10.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10.3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10.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0.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10.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0.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1、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1.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11.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11.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11.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12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2.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2.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2.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12.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3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3.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13.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3.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14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4.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14.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14.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15采购、储运、船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5.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15.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15.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15.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15.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15.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16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6.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16.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16.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16.4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17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7.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17.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17.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7.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17.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17.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8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8.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防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18.2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18.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18.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18.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18.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18.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防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18.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18.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8.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
会议时间:
编号:
主持人
召开地点
记录人
主题
签到
姓名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部门
会议(活动)记录: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规范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全体职工。
1入厂教育
1.1、新入厂人员(包括:
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1厂级教育(一级),由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车间及单位各岗位。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1.1.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安全教育时间不小于8小时。
1.1.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安全教育时间不小于8小时。
1.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1.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2日常教育
2.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2、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2.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每次不少于1小时。
2.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2.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3特殊教育
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3.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期限组织复审。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3.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安全教育考核
4.1、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4.2、其他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4.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4.2.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2.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物品,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4.2.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的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4.2.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作用,以及维护、保养方法。
4.2.7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3、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4.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4.3.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物品,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4.3.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3.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4.3.5本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附: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录用形式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省县(市)乡(街)
公司级教育
教育内容:
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安全状况;一般安全防护、应急救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年月日
考试成绩
判卷
安全负责人
车间级教育
教育内容:
年月日
考试成绩
判卷
安全负责人
班组级教育
年月日
掌握情况
班(组)长
个人意见
年月日
准上岗人意见:
批准人
备注:
安全教育实施统计表
内容
总人数
受教育人数
%
是
否
说明
1.新入公司人员三级教育
2.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3.工程技术人员教育
4.安全技术人员教育
5.班组长教育
6.全员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8.复训教育
9.复工教育
10.调换工种教育
检查人:
检查日期: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基本要求:
1.1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1.2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的计划、具体的要求和明确的目的,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人和有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1.3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安全意识、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责任人、查隐患。
1.4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组织形式
2.1公司安全每月检查一次,车间负责组织每周检查一次,班组负责每日检查一次。
2.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2.3安全检查内容
2.3.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工作;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的承包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其他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3.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
a、春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为重点;
b、夏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d、冬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2.3.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等;
(3)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6)检查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等;
(7)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3.4不定期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的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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